相遇
相遇1
这么多年,早已经习惯了寒来暑往,世事难料,白云苍狗,人情薄,添衣暖,风卷着岁月的浮沉。不紧不慢的跟着四季的节奏,春天里,闲情逸致,摘来野花香草,养几天,看它枯萎了又拿去丢掉,温室里也淡淡的飘过尘泥气味,生机盎然,也花开也花谢。
夏采清莲,秋捧金菊,冬折寒梅,煮一杯雪,再品饮世人不解的造次。某一年,天降大雪,满天飞花,厚厚的封住乡间小路,挑不来井水,妈妈在房顶上拿勺子一勺勺的轻轻的匀进水桶,然后拿绳子吊下来,我和姐姐在下面接着又倒进水缸里,啊!我们以为没水可怎么办?渴了,饿肚子了不是,好聪明的妈妈,小小的嘴巴吃惊不小,又佩服又欢喜,多少年过去了,真是记忆犹新,一家人吃了好几顿雪饭呵,现在想来还惬意的不可思议。一个人,握着一本书,哑然失笑,摈弃世俗的杂念纷扰,互不你多我少的计较,互不打搅,作茧莫过春蚕儿,红烛始终泪痕干,待得年来年年又,花自飘零花自开,花落人莫笑,落花人莫怜,繁华落尽皆萧索,一曲离歌水云间。
三分猜,七分虚无,已面目斐然,没齿难忘,又见谁长久的期待的伫立迎候,轻轻的亲切的问啊,切记得当时留在心底的那暖那好。
走远了,还是忍不住,忍不住的想回头再看一眼,风吹没我们一路的踪丫,拐角处,我们会不会再相遇,见也好不见也好,前世今生命中已注定,在一起也好不在一起也好,已成永恒。说是迷茫说是后悔,何必来这一次,又一程山重水复,岂不又白来一回。知道在繁华褪尽烟霞幕落后,你还是情不能已。
也许见好也许不见好。
昨夜又听见雨声刷刷,果然外面瓢泼过一般,不知道外面的景象,不用猜,站在窗前已预感到万物如饥似渴的吮吸,雨后的景色一定是清丽的,雨中的脚步是忙乱急促的。。。
电话铃声响了,外面听见一句脏话,这样一个人谁会稀奇?他却骄傲的像个大公鸡非来那么一下子,他不会冒险,吃得饱穿的好,比疯子实际一些,没有灵魂的附体,像厉鬼一样,随时张着口吸血,你编制的再精心再好也还是被这一声突然打断了,回到现实中来,回到生活中来,人间的悲喜剧,百味交织在一起,这不是我真心想要的,车子,房子,我只是真心的需要一个能和我一起走在这条路上,在这场雨里,我们一起奔跑的人生。
相遇2
这是个不起眼的街角,车辆依旧流动着,顾客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我偶遇这繁华。
挤进人群里张望,头顶是个招牌,几个大大的红字:百花甜品店。我惊叹,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广州老字号吗?我吞了吞口水,招牌下的,正是我所喜爱的各种糖水。如果说每一座城,都有一个独属于自己的美食,那对于广州的秋日而言,糖水永远都是广州人心头的美好愿望,糖水滋润甜蜜的味道就是广州秋日的味道。这样想着,我毫不犹豫地站在了队伍的最后。
排队的时候,我朝店里观望,这里人声鼎沸,这里的员工似乎都十分投入工作,在繁忙中又不失雅致。我发现,这里招牌红豆沙的红豆够大够软,还加了陈皮提香;杏仁奶糊非常有奶香味,还有淡淡的杏仁味道;芝麻糊都是自家用芝麻磨出来的,不是袋泡粉……我想,这不就是他们这么多年来所坚持的初心吗?
收银台的阿姨总是不厌其烦地向每一位顾客推荐热的糖水,由于天气渐渐转凉,大家都渴望喝上一碗热腾腾的糖水,这大概就是广州人特有的人情味吧?而在菜单的设计上,我很欣赏这里的冷热分开类别排列,从而方便顾客找到自己所喜爱的品种。为了解馋,我迫不及待地点了一碗糖水。
没过多久,服务员就端上了一碗热腾腾的椰汁奶糊,奶凝结在那交织的淡黄色的奶糊中,我细细品上一小口,一股热气在整个身体里蔓延,我浑身都暖和起来了!这碗糖水里,我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人情味,还是精益求精的态度。每一道流程都如此严密,嘴里缭绕不去的温润清甜,给予我最难忘的一刻,我感受到了这份传统所保留至今的内涵。
我庆幸,能与这里相遇。
自古嗜甜的粤人对糖水的热爱,而这家百花甜品店能够让所有的广州人、乃至外地游客,流连忘返。糖水,既能补充体力,又能在饱腹之中得到身心滋润。广州,无疑是一座散发着浓浓人情味的城市。这里,散发着迷人的市井气息;这里,还代表着一个城市的文化沉淀,是城市的缩影。
这是一次如此美好的相遇,与传统文化的相遇,与世世代代祖先们喜好的相遇,更是广州人与坚守初心的工匠精神的相遇。
为了这份初心,保留着精益求精的态度。即使每日都很繁忙,我仍然认为,在这个不繁华街角,有一家繁华不落的百花甜品店。它是多少年来广州人的回忆,而且永远都不会被忘怀……
相遇3
都说岁月是一本仓促的书,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的事,来不及细想,来不及琢磨。似乎连记忆也悄悄的随着情节的推进逐渐被“时间的海浪”抚平,而那个午后与一只小瓢虫的偶遇却让我不愿忘怀,至今想起,那天的经历依然历历在目。
我已记不清那是怎样的一天,只记得微弱的蝉声被淹没在落叶里,昏黄的徂晖透过窗户照在我的书桌上,正当我打算伴着这般少有的惬意和宁静趴在我的书桌上小憩片刻时,我发现了一位小客人光临了我家,正巧那天我整理了书桌,如果是像往常那样如废墟一样的书桌,估计它在我的书桌上长期安家,安度晚年,我也不会发现丝毫异常。我不知为何萌生出一种兴致,于是我用目光追随着它前进的脚步。它小小的身躯慢慢蹭到墙上,我知道它要开始“登高”了。我估计它是不知怎么就进了我这件偌大的“囚房”,于是想用“长得高,看得远”的方法察看一下地形,以便“越狱”。于是我决定帮它一把,我用手慢慢接近它,不过它躲开了,仿佛在说:我的事我要自己解决!我突然开始想对这个倔强的小家伙另眼相看了。他的自强不息是如此振奋人心,即使再小的身躯似乎也无法阻挡它内心的顽强不屈,顶天立地的强烈欲望。
我有一种想和它做朋友的冲动。这位“朋友”似乎有些曲解我的善意,它的触角开始不停的上下摆动,触足却定在墙上一动不动,用尽身体之所能向我发出了愤怒的信号。
于是我换了个方式,我从我的桌子上挑出一张软硬和薄厚都适中的纸,将它轻轻拖到窗外,悄悄的打开纱窗。窗口的微风轻轻拂过它的触角,告诉了它哪里是出口。此时,我猜它的愤怒应该不见了,因为它的触足不再僵硬。
我想,这个只有指甲盖大的小昆虫,面对我这个庞然大物应该不再惧怕了吧。果然,它消除了内心的隔阂,顺着纸片一摇一摆地爬到了我的手上,像一台老旧的小型吉普车,样子憨态可掬。于是,它顺着我手上的“环路”驶到我的指尖。刹那间,它不见了。而我也为我能交到这个“朋友”感到快乐。
这次奇妙的相遇,不仅让我收获一片诗意,还收获了情谊。让我不禁感叹生命,是一个多么奇妙的旅程使我们在不断寻求,不断遗忘中成长。我和它还会再次相遇吗?
相遇4
张爱玲说过:“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题记
有些事情,一旦相遇,就结下了一生的缘分。
小时候的一天清晨,无意中在爷爷门前的台阶下,发现了一簇生长得很旺盛的蒲公英,虽然它还是个新生儿,它的叶子那样娇嫩,饱满的叶片表面,是那样光洁,迎着阳光,隐约地看见它变得晶莹剔透,娇嫩的浅绿色,透过光,散发出勃勃地生机。
那便是初次的相遇,美丽而安详。
我曾想它生在这里的原因。门前不远的一条不深的土沟里,泥土虽不似田地那样肥沃,倒也足以养育里面众多的草本植物。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棵蒲公英不肯与那些草生长在一起,生在那条狭长的土沟里?那儿分明有同它一样的草本植物,分明有泥土的鼠妇和蚯蚓松土,分明有着广大的生存空间,它为什么不与它们一同生长?后来我发现,那片看起来适宜生长的土沟里,很少能见到灿烂辉煌的阳光。
也许,这蒲公英也是向往太阳的光芒吧。它曾是一颗种子,随着风来时,定是因为向往阳光而到台阶下这块狭小的地方扎根生长的。
它向往阳光,向往光明,向往着美好。几年间,每年回爷爷家,我都会去看看它是否还对它的向往忠贞不渝。我的道德答复是肯定的。我顺着它张开叶片拥抱光明的方向看去,一片灿烂的阳光模糊了我的视线,让我睁不开眼。再看这株蒲公英,褪去了初遇时的青涩,它的茎叶变得深绿,透着一股坚韧劲,依然如初次相遇时那样,拥抱美好、向着光明。
与台阶下蒲公英的相遇,让我恍悟和觉醒,人生何尝不是如此,为了理想,为了拥抱更美好的未来,奋斗、拼搏。现在,中考之前,正值人生重大转折,同学们在小小的教室里,认真听讲,刻苦学习,向着自己的梦想,前行,正如那株蒲公英,向着阳光,坚强成长。
席慕容曾在《初相遇》里说过“美丽的梦和美丽的诗一样,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常常在没能料到的时刻里出现”。我相信,相遇是一种美丽的缘分,不经意之间,却发现人生真谛,书写之时,似乎又回到那个偶遇的清晨,向着阳光,向往着美好,茁壮的成长!
相遇5
青春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时光如水,稍纵即逝,但那些已注定的相遇,却似那一树花开般嫣然,芬芳着生命的一程又一程。
坐在窗前,我想起了她们,遇见她们,便是遇见了温暖,总会让我想起林徽因的句子:“你是爱,你是暖,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因为有几个人总愿意一直一直陪着我,让我们在最年轻,最美好的时光里相遇,用无数荒唐的糗事见证了彼此的成长,偶尔翻起陈旧的同学录,总会对着那一张笑得很傻的毕业照,含泪傻笑。想起那一张张灿烂的笑脸,还真是有满树花开的妖娆,也会有落花流水的惆怅。春日里那些繁华盛世终会褪去,但,谢谢这些相遇,让她们与我共同交织在奔涌的人海中,因为相遇过,所以无悔。
光阴就在生活的繁忙中辗转,就像席慕蓉说过的:“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记忆中的母亲,还是年轻的模样。而今,青丝已染上了白发。岁月的大手一挥,一切都已不是当初的模样。情亲,就两个字,可能我们都未曾读懂,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们渐行渐远,在匆匆而过的时光里,我们能记住,能抓住的又有多少呢?时光用最残忍的方式教会我们成长,唯有在错过之后才留下两个字'珍惜'。在那些傲慢无知的时光里,是她们用温暖的怀抱呵护着我们,陪伴着我们成长,莫不是她们前世欠我,需用这一世来苦苦守望?既然,从我一出世就注定我们会相遇,那么,我便无悔。
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两个大石头和一堆沙子。要一次性用最大的限度把东西都放进瓶子里,很多人的想法是先装沙子然后再放石头。但事实上,若先放沙子,到后来便会发现,你再也放不进石头。冷静想一想,先放石头才是对的,因为石头间会留下缝隙,用这些缝隙便可以用来装剩下的沙子。
人生不也是这样吗?只有一次机会,却要经历很多磕磕跘跘的石子,经历很多闪着光泽且充满诱惑的沙子,若先选择路过美丽的沙子,可能我们会发现,最重要的两块大石头已无法再重来,而这两块大石头所代表的恰是人生中最宝贵的两个东西,一是友情,一是情亲。
相遇6
不知是谁的墨蓝色的披巾在天空飞舞,使得夜晚驻足观看。寒风,总喜欢挽着孤单人的身影的手,结伴而行。树枝,被用作游乐场,被风儿玩得不亦乐乎,“沙沙沙”地作响,我一听就知道,又是一首悲凉的曲儿。
成绩,成绩,我的生活被成绩塞得一点缝隙都不留!我的内心咆哮着,就如十级台风,想把那压在心口上的那座山吹走,可它毕竟是山啊,怎么可能一点痕迹也不留下。我随便找了一张木椅坐下,木椅应该很疼吧,身上压着一个背着几麻袋烦心事的我。不如去看看被我亲手移植的那盆花吧,应该像原来那样的美吧:那样娇艳,那样美丽得让人驻足注目……
然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花朵早已枯萎,唯独叶子还死撑着,枝干早已因缺少水分变得干瘦,一丝风吹过,枝丫摇摇晃晃,似乎下一秒就要倒下。果然温室的花朵一搬出去就要死,这又是否就是我,经受不住任何考验……
余光一瞥,看到了另一盆被遗弃在角落里的芦荟,跟我的花一样,叶肉不似以往的厚实,相反,是一种干瘪,又要死了么?原来世上不止我一个经受不住考验的人啊!
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那盆芦荟的确在一个角落,一个连阳光都不愿意去沾染,露珠都不愿意去触碰,每天睁眼闭眼就看到厚厚的一层灰,瓦砾到处都是的角落。它,是如何存活下来的,从瓦砾缝隙中汲取阳光,汲取一丝一毫的水么?!是的!它用那比以往还要厚实的,还要葱绿的叶肉,以及那龟裂了的土壤告诉我了答案。它说,它还要长,长成生命中一朵永不凋谢的花,那花的香气可以振奋人心,可以流传千古,足以让人驻足观看——那是生长在一个条件如此恶劣的角落里的芦荟!
相反的是,我移植的那盆花,它每天都有阳光沐浴,都有露珠的滋润,没有灰尘在它的身旁围绕,没有瓦砾在他身边割占地盘,更没有杂草在一旁虎视眈眈,有的只是肥沃的土地……可是它还是会枯萎,是因为没了温室……
我在震撼当中领会着,领会着它告诉我的生活启迪:顽强奋斗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它在鼓励,鼓励我要努力奋斗下去!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重新鼓足了勇气,昂首挺胸地向家的方向,成功的方向走去……
遇见生命的成长,是一种感悟;遇见生命的顽强,是一种震撼;遇见生命的勇士,是一种升华!
相遇7
诗歌的美在于它的多样性、丰富性和不可言喻性。就像夜空中的星星,忽明忽暗,却能陪伴永恒。
你,和他第一次相遇是在红色的早晨,在墙头的秋千上,在墙外的青石小道上。小时候不知道诗歌里的烦恼从何而来。虽然你一直和父母在一起游荡,看着他年轻时无尘的眼睛,你也只是像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羞涩娇嫩。不幸的是,童年的机会很容易被打破。不知道是缘分太浅,无法见证彼此的成长,还是缘分太深。众所周知,情人终成眷属。
你,见见他。在水慢的早晨,清华校园里的池塘在无风的风中无影无踪。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朦胧的印象在各自的生活中已经渐渐模糊,渐渐褪成鲜艳的颜色。你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他成了英俊的书生。树静而风停,心却在涟漪中波动,笑容是双生的。你从来没有想过他会是过去巷子里的那个男孩,你只是觉得他会成为你以后很多天很多月生活的诗意。
想要传递颜色注释和标尺元素。在你的信里,你告诉了他一切,从快乐到悲伤,从过去到未来。直到他向你发出去英国的邀请,你才意识到在你心中是如此的沉重。
你,陪着他在异国他乡,有着书香和空灵的天性,陌生的英国让你不得不相互依赖。九如乡杨家小丫头,成了一个会做饭的厨子。牵着你的手,我想和你在一起。从牛津,到法国巴黎的街头,到回家的渡船,你从未脱离他的手。
市内的人想出去,市外的人想进来。婚姻,爱情,事业等等。你这样谈论他的作品,却知道你的爱不是《围城》,你永远也不想逃离他坚实的诗意围城,直到秋风消失。
黄昏时分在古驿道与他分离的你,被钟罩一样的规则禁锢。看着311号木船离地平线越来越远,烟波徘徊,久久地看着美丽的水和天空中的黄昏景象。孤独的雨雾仿佛听到了你的叹息,又仿佛看到了一滴你无意中滑落在晚镜里的泪。
相遇的机缘,在一起的坚定,牵手的浪漫,分开后独自面对的坚定,才是你人生的诗。他的学者精神,他的笨拙,他的小浪漫,在你的生活中都充满了诗意。你在漫漫长路的前端遇见这首诗。从此,这首萦绕在你生命中的长诗,永不离开。
相遇8
寂静的夜空,几颗稀落的银星如珍珠般散落在天河,一轮皎洁的明月,透过扶疏的叶隙撒下斑驳的光影,亘古的照亮着大地。
更多的时候,我们只会见到太阳。白昼,太阳不遗余力的散发着自己的光与热,赐予万物无限的力量。而万籁俱寂、夜深人静之时,多数人都结束了一天的忙碌,陷入了睡梦中。于是,那轮皎皎明月,便被我们遗忘在了夜空中。
古人借明月,多是抒发一种思念之情——张九龄的“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杜甫的“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千古的明月,听到了无数文人墨客低吟浅唱出的绵绵情思。可在我眼里,明月的魅力远不止于此。
从初一到十五,明月从一开始的弯芽,慢慢丰盈,慢慢溢出自己迸发出的光芒,一点点、一丝丝的成长着。终于,在每月十五,爆发出所有积蓄的力量,成为一轮令人向往的满月。
是的,明月满了。可是这种圆满,仅有一天。“水满则溢”,它的轮廓再也装不下它想释放的光芒。白玉渐渐被蚕食,光辉逐渐被消弱。明月在经历了由缺到满、由满到缺之后,又回归到最初的那一弯月芽。
明月也满了,也缺了,可是,它停歇过吗?在残缺之后,它没有气馁,而是重新积攒力量,开始下一轮的冲击。千古以来,阴晴的更迭,圆缺的交替,始终未曾停歇。透过明月,我们看到的,是一种精神,感悟到的,是万物变化的规律。
《道德经》中说:“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当事物有一定缺陷时,只要补苴罅漏,便能不断进步、攀上顶峰;而当事物达到所谓的圆满后,如若耽于享乐,便会日渐消沉、坠入谷底。
万物皆是如此,那人生呢?
人生总有遭遇荆棘和坎坷的时候,也必定会有许多残缺之处,但若能如明月一般,坚定一颗时刻充实、完善自己的心,总可以走出困境、趋于完美的。当然,人生亦会有最辉煌的巅峰时刻,若是沾沾自喜,就此停滞不前,再伟大的人也会被腐蚀、被诱惑。
明月如果时时圆满,人生如果一帆风顺,岂不是少了许多意味?
再回头细细观摩那轮明月,它竟变得深邃而难以洞悉起来。
相遇9
一个暑假,我回到了我的家乡,那里是一年中最凉爽、最愉快的时候。内蒙古这个小县城外面有牧场。天黑的时候,看完新闻联播差不多该睡觉了。我一直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晚上,我走出爷爷的院子,站在路上,凉风从我的手指间吹过。不远处,我看见一个老人带着一群羊回来了,他前面的第一只羊在啃路边的芭蕉。西方的阳光把羊毛反射成一种非常柔和的金色,透过红色的云层照在平房的屋顶上,照射在我的脸上,照射在狗尾草的顶端。
突然想起一句诗:“鸡栖马槽,天歇,牛羊降。”。我发现生活如此简单、宁静,值得一试。
有时候看到商店或者餐馆里卖的五颜六色的鸡尾酒,不知道能不能喝。我想起《醉舟》上的蓝酒吐槽和紫色风暴,因为玻璃上的柠檬片就像一只眼睛。没有他们的监督,我可能会像兰博一样自由自在地在海里游荡,这真的是一件幸福的事。
有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煤矿的新闻,就会想起于谦对煤炭的语调。他说伐乱作黑金,蓄阳最深。希望全民充满温情,不厌其烦走出大山。有报道煤矿灾难的记者写道:“那是我们百余年来陷入困境的中原山川。”我感受到了他们的感受,所以觉得很激动,想写诗回应。
但在海淀、黄庄、地铁站,我永远看不到诗的影子。4号线至10号线走廊的墙上贴着一个巨大的卡通广告,上面写着唐僧四人在白上飞驰,大呼老板多给钱,我们就跟他走。漫画里,佛祖贪婪的眼神,悟空嬉笑的神态,白张开的大嘴,就要把我吃掉。我要忍着恶心,抱着手机的眼睛在人群中跑得更快,才能带着过度的成功动力逃离这个地方。但是,我一出车站,就看到穿职业装的男男女女站在海报上,笑眯眯地告诉我:他们机构的月薪是多少
我不记得谁说过:人诗意地栖居在地球上。但是你看,诗在每一份利益和营养都被榨干的土地上是找不到的。钟嵘说:陈楚不去国,韩愈辞宫;或者白骨横野,灵魂荡魂各种情怀。非陈诗为什么会显示出它的意义?非龙歌为什么享受不到它的情怀?
我觉得,不管是楚人陈晗的虞姬,还是关心世界的于谦,追求自由的兰博,还是我喜欢简单平和的生活,不如说是在一个有些人总想用利益来决定一切,向往或者试图用诗歌来接近世界的地方。
当记者在散文中写大坪煤矿时,他说:我们不能永远年轻,我们的眼睛里永远可以有泪水,但我们可以有对美好世界的乡愁。人们遇到的诗歌,很可能是对大自然中美好世界的乡愁。
相遇10
清晨,阳光明媚,我蹦蹦跳跳地走在林间的小路上,去迎接外出找食物的爸爸。我走在半路上,听到了“噼噼啪啪”的枪声,我急忙躲进了乱草丛中。
我看见了两个身材魁梧的猎人把我爸爸打死了,抬到了车上,一人沾沾自喜地说:“走,咱们把它卖到村小的理科实验室去,准会卖个好价钱……”说完就开着车飞快地逃离了。
我伤伤心心地回到玫瑰丛林,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知道了,妈妈拿出了一顶野玫瑰的帽子,帮我戴在头上,随后还对我施了魔法,念了咒语。我闻到了一股花香,慢慢地进了梦乡。
……
在梦中,我梦见了我的爸爸,每天外出都会出去给我和妈妈捕捉美味可口的野味带回家。晚上还要给我讲我最爱的故事……
“醒醒,孩子。”妈妈把我叫醒了,“孩子,你现在被妈妈施了魔法,你是一个人了,你可以去看你的爸爸了,不会被人类发现你是一只鹿的。但是你要记住,头顶的野玫瑰帽子千万不要掉下来,否则你就会原形毕露的。”
我听了妈妈的话,戴着被妈妈施了魔法的野玫瑰帽子蹦蹦跳跳地去看我的爸爸了。
我蹑手蹑脚地走在树丛中,手时不时地摸摸头顶的野玫瑰帽子。我顺着路摇摇摆摆地走到了村小。村小里的人听说前不久理科教室送来了一只稀有动物,早已把理科教室围得水泄不通。我挤进了人山人海的人群,通过我敏锐的嗅觉闻到了爸爸的味道。我顺着爸爸的气味终于找到了一个透明的玻璃窗户。我一眼望去。看见了一头漂亮的鹿角,玻璃眼睛,没错,那就是我的爸爸,我最爱的爸爸。
“爸——爸,爸——爸,”我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使劲浑身力气喊了一声。
这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我的身上,有人议论说:“这人奇怪了,怎么会对一只鹿喊爸爸呢?”“对呀对呀,好奇怪,我刚刚也听见了。”
见此情景,我赶快捂住了我的嘴。
等人们纷纷散去,我仍不肯离去。我找到了一个门洞,刚好适合我那娇小的身躯。我悄悄地钻进了教室里。我摸了摸爸爸毛茸茸的皮毛,已经没有任何温度了。这时,我确定我的爸爸已经死了,永远离开我和妈妈了,心里一阵痛苦,痛哭了一场。
此地不能久留,我必须在天黑前赶回玫瑰丛林和妈妈相聚。以后我会经常戴着这玫瑰花帽子来看我的爸爸,期待和爸爸一次次的相遇。
相遇11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次相遇。我听别人说过,能与自己知心的人相遇是一种缘分。而我也有过这种经历。
她,一个年龄与我相仿的女孩儿,与我在校园中相遇。初次遇见她,行色匆匆,紧锁住眉头,似乎是遇见了一些令她十分忧心的事,好像很紧急。但是当时的我们,也许都并没有多么在意身旁一晃而过的身影。
命运就像是一条无形的线,把我和她牵在了一起。
她和我是同班的学生,座位也离得很近,只有“一桌之遥”,但我们始终没有跨过。直到了那一个令我怎么也意想不到的一天。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六,我本想赖会床的,但仍是被老妈“无情”地“拖起”,之后又急急忙忙乘着老爸的汽车,“奔去”了一个摆喜宴的场所。“啊奥,我还没睡醒呢,干嘛这么早就去吗?”我边打哈欠边说。突然一个看似见过的身影也正朝着那个地方走了过去,我揉了揉朦胧的眼睛,发现居然是她。我十分惊讶,但也暗暗自喜,因为我终于能了解她在生活中的行为性格了。我和爸妈下了车,在吃酒的地方选了一个位子坐了下来,碰巧离她不远。她仍是像在学校里那样,十分温婉娴静,也不怎么说话,但当别人问她话时,她会很认真并微笑着回答,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是个“高冷美女”。
过了一会,老爸叫我去给他几拿瓶酒,正好她也不知是拿什么饮料而走了过去。我一手握着一个酒瓶,不知是我的手太滑了,还是瓶身没有太大的摩擦力,致使其中一个酒瓶从我的手中滑了下来,我心想:不是吧,我的运气也太霉了,这下可弄出大动静了。只见她立马蹲下来拾住了,我十分惊讶,但也很快缓过神来。我仔细地看着她: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张标准的瓜子脸,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弯弯的眼睫毛长长的,在它们的下方有一只小巧玲珑的鼻子。她把酒轻轻放到我的手中,“谢谢你。”我说。她朝我莞尔一笑。我很小声地问她:“我能和你成为朋友吗?”她似乎听到了,点了点头,又跑回了位置。
我十分开心也很激动,因为这是我为数不多一次与不太熟悉的人交流,并且还与她做成了朋友。之后的我们越来越熟悉,也越来越变得无话不谈,成了最好的闺蜜。感谢这次的相遇,相遇是一件美好的事。
相遇12
深秋。我恍惚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一轮明月正对着我,又大又圆,幽白中透着几丝金黄,四处散发着几缕皎洁的月光,洒在身上,增添了一分恬静。四周烟雾缭绕,翠绿的竹子,清澈的小溪,风儿轻轻繁星灿灿,洁白如玉的地面,干净的能照出人的影子,眼前是一座华丽的宫殿。
玉似的房檐上挂着几缕流苏,金黄的大门,洁白的宫壁。上面刻着几颗碎钻,闪闪发光。是仙境吗?这是哪儿?我睁开眼睛,不敢相信世上竟有这般美丽的'地方!这里好像是……
“月宫!”正在我开口之际,一位身着白衣的女子打开门走了出来,她明眸齿白,眉若弯月,玫瑰色的唇瓣正闭着。再配上一身华丽的白衣,就是一位准准的仙女!她身旁还有一只雪白的兔子。
“等等!如果这里是月宫的话,你不就是嫦娥吗?”我激动地大喊起来。
不等她反应,我就开口问道:“你可真幸福,你是不是每天都住在这儿呀?”
“你每天都干些什么呢?”
“你在这儿是不是过得很开心啊!”
“你……”我刚想发问,但却一想:“嫦娥刚刚什么都没说,我是不是显得有些吵?”想到这,我便闭上了嘴巴。
只见她悲伤地闭上眼睛,苦笑着说:“这里虽然很好,但我过得并不好。”
“不好,为什么?这里这么华丽,你干什么也没有人管你。”
“如果把你囚禁在这,没有朋友,没有家人,就你孤身一人,你会开心吗?”她垂下眼眸说道。
“虽然这样并不好受,但是在这里,你变成了神仙长生不老,还能被万人景仰,这不好吗?”
“不好,我是神,在天上长生不老,可在陆地上的家人却生命有限,自己的家人陆续死亡,而你却在这里享天伦之乐,每夜也只能在月夜独舞,也不知道他们是否能看见……”她说着说着沉默了。
我跟她并肩坐在石阶上,望着遥远处那悠远的星星。“在月亮上是处在孤独的深处,只有星星和月儿能听见你的哀或乐,只有他们才能听见你倾诉。”她低着头闭着眼幽幽地对我说道。“是的,这样的生活即使是成为神也不好受,”我低着头承认了。
她微微地笑了,就在我开口的一瞬,我的身子突然飘了起来,越飘越远。等我再醒来时,看到的只是车水马龙的街道和天空上那轮圆月,那上面仿佛有一个孤独的身影。
相遇13
风雨只能摧毁她的肉体,但她那高傲而坚强的灵魂,无法消损题记
她恨上天给她做的这个决定。
紫杉,她最爱的植物,她爱紫杉,不是因为它的外表,而是在于它的品质。风,清爽的飘来,在风中微微摇摆的紫杉,再次使她陷入了沉思
那是一个不平凡的下午,这不仅是她二十二岁的生日,还是她接受一所著名的艺术学院的录取通知书的第一天。她想成为一名舞者。
那天,风刮的很清,带走了夏的炎热,天空中正飘洒着蒙蒙细雨,街上的人并不多,她急切的想回到家,把自己的好消息告诉父亲。暮色与一辆汽车的灯光掺在一起,这仿佛是凶险的预兆。果然,随着一声巨响,她就应声被撞飞了出去。在她微弱的呻吟和不注的鲜血中,她听到满身酒气的司机扔给她的一句话:你不长眼吗。她听到司机大声的骂道
路边树的影子,正随太阳的下坠而一寸寸变长。
她借着仅存的一点意识,看了看血泊中的小腿,然后小声说道:为什么?
在她醒来后已经是次日的夜里。她醒来第一眼就看到了父亲,父亲好像在一日间苍老了许多。当父亲发现她醒来时,露出了一种非笑似笑的脸色。通过陪床的护士,她才得知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她可能一辈子都要依靠拐杖了
记得小时候,她的母亲还在的时候,她就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跳舞,因为她母亲爱她跳舞时的样子,可母亲却因为一场大病永远的离开了她,那天,她才十四岁父亲一个人工作来养家糊口,靠他一个人送女儿进了大学,他也曾发誓要让女儿跳舞,因为他爱她。
又是一阵清风,击破了她似梦一般的回忆。
她坐在轮椅上,费力拿起倚靠在墙上的拐杖,再艰难的依靠拐杖站起身来,慢步移动到阳台边,她轻轻抚摸这她已经养了六年的紫杉,她知道属于紫杉的品质――高傲、坚强。她记得紫杉有个美丽的故事:一只叫爱的鸟在失去孩子后怀着悲痛的心情种下了一粒种子,长出了不一样的枝条,爱给它取名为紫杉,还改变了它原有的品质,它的出现,使的爱忘记悲伤,将全部精力放在照顾它身上。在爱死前,爱拜托她所有的伙伴,将紫杉带往所有地方。紫杉永远忘不掉爱,它告诉自己的儿女们一定要记得恩人,所以便有了站在紫杉下静静地听,你会听到不一样的声音
她低头看看空空的左小腿,笑了。她决定继续跳舞,她要像爱一样,爱着她所爱的!即使是只靠她那虚无缥缈的信念与右腿。
她在数不尽的尝试下,完成了所独创的残疾人舞蹈――《紫杉》,没有人可以模仿,不知道为什么。
她,已经爱上了这个命运,在相遇的时候。
相遇14
洛神,传说是远古时代中国神话里的女神。可是,我今天要讲的洛神是民国四大才女之一--萧红。她被称为“30年代的文学洛神”。我与她的第一次相遇是在语文课上。
“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蜜蜂、蝴蝶、蜻蜓、蚂蚱,样样都有……”教室里,我们正在读萧红写的《祖父的园子》。我们读着读着,不仅浮想联翩,多美的大花园,要是我也有这样的一个园子该有多好!
与“洛神”在课堂上相遇,感觉新鲜却容易忘却。没想到,今年的4月3日又与她在县文化馆的讲座上不期而遇。短短两个小时,我似乎听到她在轻轻叹息:“我短暂的31年人生历尽坎坷,几乎都在流浪中度过,最终因为误诊在香港病逝。不甘啊!不甘!”我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揪紧了一样疼痛,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凋零。她的人生和她的文章好比两个极端:文章是明丽活泼、清新阳光的,人生却是如此悲惨、伤感。
怀着对萧红的好奇,我缠着妈妈带我看了许鞍华导演的电影《黄金时代》。电影里的萧红有时笑得很灿烂,有时笑得很凄凉,无论哪一种笑都掩饰不住内心的苦闷、无奈和怨恨。这还是《祖父的园子》里的那个萧红吗?即便在那样灰暗的日子里,她还是带着病痛,完成了自传体长篇小说《呼兰河传》,这一年是1940年。一年后,她在香港病逝。
一次次的相遇,使我对萧红逐渐有了深入的了解,更勾起了我对阅读“萧红体”文章的渴望。
再次捧起《呼兰河传》,我仿佛看见了欢蹦乱跳的小萧红,她正赶着一群小鸭子要它们跳井呢!问问原因,她还天真地说:“只要鸭子被淹死了,祖父就会把它用黄泥包起来,烧给我吃。”
再一次读到“我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着了。不用枕头,不用席子,把草帽遮在脸上就睡了”,我似乎回到了萧红那个无忧无虑的童年,祖父戴一顶大草帽,她也戴一顶大草帽;祖父栽花,她也栽花;祖父铲地,她也铲地……
读完《旷野的呼喊》,我被“风撒欢了。在旷野,在远方,在看也看不见的地方,在听也听不清的地方,人声、狗叫声嘈嘈杂杂地喧哗了起来……”这些文字吸引着我,我情不自禁地学着她的样儿写了一篇《雨撒欢了》。
啊,与“洛神”一次又一次相遇,我的性子变得活泼起来,我的文字变得自由起来,我的未来变得明亮起来……
相遇15
天哪,我居然回到了战争时期。
看看石墙,这马路,还有很多黑皮的轿车驶过。我正在感慨的时候,路人对我指指点点:这姑娘这么小就成了乞丐,啧啧啧,真可怜啊!乞丐?是在说我吗?我急切的想要知道自己长什么样,但是没镜子,看到不远处有一滩污水,我跑过去,吓了自己一大跳,水中的那个人有着“蓬松的头发,破烂的衣服”。这就是一个乞丐装嘛!看来我真成一个乞丐了。为了扮演好好乞丐这个角色,我有模有样的在自己面前摆了个碗,盘腿坐在路边,等着人过来给我投几个钱,等了半天,才等来一个人。抬头一看,嗯?这个人怎么这么眼熟?这不是邓稼先吗?我看呆了。邓稼先说:“看样子你是个乞丐,你来我基地工作吧,管吃管住。”我?基地?工作?看样子我是穿越到1958年了。“行,我去。”我心想:正好我有兴趣。
来到基地,我的工作是——打杂。打杂?怎么跟我想象的不一样?难道不是加入研究原子弹的队伍吗?算了,总比流浪街头要好。从那时起,我的任务就是:送饭、洗衣、打扫卫生。打扫卫生是要在各部门都走后开始,所以一般我走的最晚,但邓稼先总是最早到实验室,最晚回宿舍。我劝过他几次,但他不听,我也没有办法了。日复一日,我在基地已经待了一年了,而这一年里,邓稼先几乎没有回过家,而是一心研究原子弹。他的妻子也给他寄过信,但他一次也没回去过。我劝道:“知道你一心为国家奉献,但你也不至于不回家吧,原子弹的事又不着急。”他坚定的对我说:“有国才有家,作为一个
我愣住了,当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回到宿舍,我感到了很大的信息量,坐在床前仔细思考着,渐渐的,我好像睡着了。当我睁开眼时,我正坐在自家的电脑前面,书桌上还有一滩口水,做梦了啊!有些细节已经想不起来了,但我依然记得他对我说的最后那段话: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两弹”元勋邓稼先,他是一个平凡但又伟大的人,是我们的榜样,也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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