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时间:2024-09-26 21:10:24 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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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精选20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精选20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1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题记

  在一片清波涟漪的湖面上,几片荷叶,几株荷花。仿佛带来无限的清凉。杨万里曾写过“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早荷。也有人写过“荷颈已无擎雨盖”的残荷痴迷。每一句,每一种荷,都让我为之陶醉。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时,我们来到君山荷花,远远望去,湖面上的荷花荷叶好似一幅图画,是那样的美丽。碧绿的荷叶上有着晶莹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令人眩目。荷花在水中,像是一位出水芙蓉的仙子,轻轻地舞动着它那婀娜的身姿。

  我们坐上了小船,慢慢的在湖中划行。一朵朵荷花,在我的身边痴迷。仿佛少女的羞涩微笑,显得恬静美丽。悠悠的荷花香,如同少女特有的清香。几只红蜻蜓蝴蝶,在湖面上翩翩起舞。荷花也随着微风轻轻的摇摆,亦如它们特有的优雅舞姿。一颗颗小小的.莲子,像一个个小小的娃娃,可爱又让人怜爱。碧绿的荷叶,在我的眼里不是荷花的陪衬,而是独特的一道风景线。

  “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荷花的颈有着独有的骄傲。永远的直挺,不会像世人一样,荷花总是那样永不屈服。不染污泥的表面,如同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是那样的的高傲。

  周敦颐,这个“予独爱莲者”。那份清洁自傲,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不正与荷花的品质一样吗?

  荷花的那份清香,那份高傲,多么的令人向往。来世,我亦愿我是一朵荷花,将我的芬芳清香,将我的清洁自傲,将我的出淤泥而不染献给这个世界。不受世俗的束缚,不受世俗的污染。一路清香,让同样爱荷的人共同芬芳,与君同醉。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2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3

  徜徉书海,醉心音乐,欣赏比赛,学习技能……痴迷其中的那份快乐无法割舍,痴迷其中那份执著不易改变。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才有了色彩;因为这份痴迷,世界多了进步的动力。

  年少无知无畏无惧,懵懵懂懂,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了这么些年。

  直到现在,也不知自己的追求到底是什么,脑子一片空白。“急吗?这种年纪不懂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梦想,也没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或事物,你难道不急吗?”

  “急,当然急,怎么会不急呢?时常恐慌,自己一生是否只能毫无意义,毫无激情的过完?时常恐慌,自己成绩这样,以后是否只有被选择的命运?时常恐慌,自己难道真只能这样普通?没有追求?没有梦想?”

  终于,我碰到了想让我守护的人,也因为他,我有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我想当一名设计师。可能你们会觉得很可笑吧。设计师?每个女孩都有当设计师的梦想,成功的又有几个?你觉得就你那样能成为设计师……

  也不知道是因为突然而来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我迷上了画画,怎奈没有那个天分,画什么不像什么,这让我非常苦恼,又不想去学,生怕兴趣变成任务。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我有很努力的在学,虽然见效甚微,但,简单的物体也是画的有模有样。我觉得这是我的梦想,梦想就是要努力去实现,不管多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知难而上!

  常言道,失败乃成功之母!虽然经历了千千万万次的失败,可是每一次失败你都会有收获,或大或小!

  梦想嘛,有梦才有想。夜有所思,日有所梦,你不去真心的爱它,它又怎么会想你?

  不,又或者说,这不是梦想,而是一种痴迷,深深的痴迷!

  时光荏苒,我们都变了。从年幼的只会哭闹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得尊敬老师的小学生,又从一个小学生变成叛逆,又不爱学习,天天无所事事的中学生……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那份为了他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4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5

  因为这份痴迷,心中有了更足的底气;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有了更多的精彩;因为这份痴迷,我有了更多进步的动力。

  记得小时候,我对读书毫无兴趣。每次我坐在地上玩玩具,都快把地面坐出一个坑的时候。便会有一双手递过来一叠纸片;我照例会看一眼,以为是更好玩的东西,结果被我一手打到一边。妈妈那张脸也因此变得焦虑起来。

  一天,那双手将另一叠纸片递了过来,我连看都没看就把它打到一边。那双手直接将那叠纸放到我眼前。我慢慢放下手里的玩具,拿住了那叠纸片。我看到纸片上画着我所熟悉的玩具,画着在马路上飞驰的汽车,画着我没见过的.动物,画着天空上像棉花糖似的白云……我一张一张地翻着,脸上时不时露出痴痴的笑容。妈妈脸上也不再焦虑,慢慢变得开心,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指着纸片上的字,发出疑问的声音。“汽车。”我张开嘴:“汽——车——”妈妈脸上的笑越来越灿烂…………

  走在街上,我的小手紧紧攥着妈妈的食指,马路上奔过的汽车让我的眼珠转了过去,我伸出食指,小嘴张了张:“汽——车——”妈妈眼中流露出高兴的色彩。

  眨眼间,一棵树都已完成了抽芽,开花,落叶,过冬的成长历程;几张小小的纸片也早已不能满足我的欲望,我开始寻求更大的阅读量。妈妈似乎早已看穿了我,将我拉去了书店。妈妈带我来到儿童绘本区,结果我翻了翻就一溜烟跑去了儿童书籍区。过了一会,妈妈只好哭笑不得地跟我来到收银台交钱。

  我躺在沙发上,在阳光的沐浴下看书,一个字接一个字在我眼前闪过,一点点填着我痴于读书的无底洞……

  转眼,我从幼儿园的小不点,一点点地变成了与妈妈齐高的初中生,似乎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变化,可能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与坚守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6

  岁月如歌,传唱人生百态;岁月如涛,卷起滚滚红尘;岁月是一双铁手,却带不走镌在心底的那份痴迷……

  我从小就不是个闲得住的人。

  一旦家里没了大人,一只笨拙的猴子就蹦出来了,或是在沙发上来一曲迪斯科,或是在床上来秀段街舞,又或是跳跃,穿梭在餐桌、茶几、冰箱之间。尽管最后往往是困在衣柜上独自忧郁,只能等待母亲回家后的拯救,我还是乐此不疲。

  “你就不能改改这臭毛病吗?”母亲每次都是满脸无奈,只能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慨叹。

  时间流逝,我渐渐长大了,家里经不住我的兴风作浪了。但冒险的`浪漫依然扎在我的脑海里。像个男子汉一样来场说走就走的冒险成了绷在我心里怎样也松不下的一根弦。

  于是,一天,我出发了。为了浪漫,为了成为男子汉,为了心中的痴迷。出发!锁好家门,踏上单车,穿过人流,踏上山路,怀着少年的憧憬与叛逆,直奔目的地——碣石峰顶。

  迎着夕阳,拖着疲惫的身子,我挣扎着爬上了山顶,强挺着腰板,立在峰边。俯瞰仿佛被收入囊中的城市风光,只觉心中顿时涌出一股浩然之气,对着天空放肆大笑。天边,那片赤红色的朦胧,晕染着我的痴迷。

  当我带着满脸快意转过身,猛的瞥见一个肥胖,颤抖的身影。她就是那样站在那里,漆黑的胖子静静地注视着我,带着欣慰的笑,和满脸晶莹的汗。

  她慢慢走到我跟前,拍拍我的头,笑里带上了一丝温柔:“累了吧,跟妈回家。用不用妈背你?”——她的声音都在颤抖,战栗。

  我的笑僵住了,只觉她的笑如尖刀,刺穿了我的心脏。我从她那平静而慈祥的眼神中看见了——看见了我所谓的浪漫,情节究竟多么可笑。

  她轻轻挽起我的手,一如小时候那样。突然,阵风吹起了她的一缕银发,此刻,我憣然醒悟,不变的不仅是我这份痴迷,更是她那份痴迷,在夕阳下,折出万丈光芒。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7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8

  夜已经拉近,月光铺在那个墙角,隐约间一丝闪光,让我痴迷其中。

  那是一个瓦罐,可里面的东西仿佛挣扎着要逃出那个罐,于是透过一点缺口,反射夺目的光。一罐琉璃碎片,老东西,少见了,蹲下拿起一块,便痴迷于那其中的艺术,仿佛时光跃迁,手上的琉璃重铸,回到了它的时代。

  百年以前,情况还大为不同,他越过那座山,便能看到那冲天的浓烟,这座小城,就是一个熔炉,一件件艺术品输出,同样,这里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他有胆子,一下就到这花球大家的铺子里,可别人来这小城不过是避兵荒马乱,他的痴迷感动了这一世不得志而孤芳自赏的大师,便收了他为徒。

  师傅与他如拼合了的双壁,这四手之间却使花球名满京华,可师傅在一瞬间仿佛放弃了富贵,在默默无闻中,师傅残烛将熄,最后一句是对他说的:“莫用这花球换富贵。”他听下了,转身继续投入这花球中。

  不疯魔,不成活。小铺子不免越办越大,他痴迷于小小的花球中,从不在乎这身外之事。可他的三个儿子渐渐长大,没有一个能像当年的他一样吃苦,眼看花球就要绝后了,他心中一绞,为了孩子,第二天满城人都惊了,花球铺子如他的痴迷,锁上了大锁。

  手里的钱,买下了地,便当起地主。看孙辈们都长大了,他才又从脑中翻出陈年往事。只有她,像她的爷爷一样痴迷于花球。老爷子走前望着她,心里仿佛有一丝抚慰。家道中落,她不得不用老爷子的花球还债,她透过花球看到了琉璃的美,于是决定一生守着这花球。几年几十年,她放弃过,可她一次次拾起这花球生意,已不止是生意,是祖业,更是一份痴迷。孙子的牺牲,老伴的`离去,死神给她莫大的痛苦,可她那份痴迷从未改变。

  他是我的太爷爷,她是我的老姑,百年来一切都变了,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望着这残破花球,那沾满泥土的花仿佛在开放,在我心里栽下那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9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对文字的那份痴迷,却从未变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10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11

  爷爷总有些让我意想不到的收藏。

  叮叮噹。干什么?爷爷又在院子里摆弄他的工具箱了。我只好自己去找乐子。一个大厨字静悄悄地依靠在墙上,看它个头不小,跑过去,在一阵吱吜声中它打开了。迎面扑来的是那清新的木香,只有几堆衣服,别无它物。

  有些失落,随手抓起几件衣服翻了翻,那块蓝,来了。抱着它,像抱着传家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打开它,几根银白色的金属条在阳光的打磨下亮起来了。用力从海棉中抠出一根,有些尖,像是插了根针。这个别乱动啊!我发现金属条的反光有些黯淡了,这个东西精密得很,乱玩它可就不准了。我这在看见爷爷已经站在门口了。他一笑,走过来,从我的手上将它拈在手心,仔细转动了几个螺丝后将其还原。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啊?长得这么好看?爷爷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这个东西你以后自然会用到的'。我并不理解。

  后来,从奶奶嘴里得知:那个金属条是圆规,爷爷年轻时用它们设计图纸用到的。

  文具袋中新添了一样文具圆规。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拿在指尖来回摆弄。老师要教我们新的图形圆。一个圆,用圆规画出来的才算是标准的,差一毫一厘都称不上是圆。握住圆规末端,用针尖固定好,再一旋转就好了。看着眼前铺满圆的纸,想起了爷爷的圆规,总算是对它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圆是所有图形中最美丽的图形初中的数学有涉及到了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定理,一个个公式和一群难背的定义。图形千百条线纵横交错令人眩晕。

  夜又深了,右手握着铅笔,左手拿着直尺,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苦恼之际目光又落在了那只圆规上,爷爷的那只圆规竟再一次出现在脑海中。爷爷对圆规竟那么痴迷!我喃喃道。再看一眼这题,竟有了些新的想法,它迎刃而解。

  老师上课讲圆是最美丽的图形。果不其然。爷爷不变的是对圆规的那份痴迷,而爷爷用圆规画出的圆也让我对圆规充满敬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12

  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就被它高雅的外形和好听的音色深深吸引。我觉得它是世上最优雅最高贵的乐器,我渴望坐在它的身边用自己的手去弹奏那些黑白相间的琴键。可惜我那时只有三岁,爸爸不同意我学习钢琴。

  终于我上小学一年级了,妈妈满足了我的心愿,答应送我去学习钢琴。我迫不及待地跑进琴房,老师马上给我上课。我很兴奋,也很好奇,不停地刨根问底,老师耐心地回答我的问题,还夸我是个勤学好问的好孩子。我高兴极了,我认真弹奏每一个音符,老师夸我有学钢琴的天赋。

  从此,每天放学后,我就背着书包飞奔去琴行去练琴。无论是严寒酷暑,还是刮风下雨,都阻挡不了我学习钢琴的热情步伐。可惜节假日琴房会放假关门,我就没有钢琴练习了。我多次请求爸爸给我买琴,爸爸认为我是三分钟热度,不会坚持下去,他总是说:“你考过了十级了,我就给你买钢琴,我可不想买个钢琴做摆设。”爸爸的推辞激起了我对钢琴学习更大的兴趣。

  六年的时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中一转眼就过去了,终于我的钢琴马上就要考十级了!那天一大早,我早早地从床上一跃而起,开始进行考级前的重点练习,一上午的练习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的考级时间是下午三点,到了中午,妈妈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吃过午饭就将我送到了考级的地方。

  到了考级地方,我做完必要的准备工作,看到离我考级的时间还有一会儿,我便拿出乐谱仔细复习。“请秦文菁同学做准备!”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紧张又自信地走到考官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缓缓地走到钢琴前坐下,深吸一口气,开始了我的演奏。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有点紧张,双腿还有点颤抖,但随着我和钢琴合二为一时,我渐渐地放松了,陶醉在优美的音乐中,手指充满自信地与钢琴亲密共舞,身体随着旋律起伏变化。当我投入地演奏完成三首乐曲抬头看向评委时,我看到他们赞赏的目光和含笑的表情。

  爸爸兑现了承诺,买回了我梦寐以求的钢琴,我终于有了一架属于自己的钢琴。钢琴回来的那天,我一刻不停地在钢琴上尽情弹奏,直到妈妈生气地命令我去吃饭,我才恋恋不舍地停了下来。

  我现在上初中了,虽然弾琴的时间少了许多,但我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坐在钢琴前,用手指与黑白相间的琴键交流。过去钢琴陪我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现在钢琴帮我缓解青春时光的压力。我知道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会变,但我对钢琴的痴迷不会变,钢琴将陪伴我的生活直到永远。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13

  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

  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

  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

  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

  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

  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14

  梅定妒,菊应羞,我道海棠依旧。——题记

  小时,总认为母亲总是超越尘世间风情万种的美丽。尤为那双眸子,清丽无俦。

  遥忆幼时,一个人躺在床上。黑魆魆的空间连同恐惧心底无限的蔓延。诡谲的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撒在床尾,溅成了碎片,偶的一阵风,舞姿婆娑的'树影便投射到双目中。我紧闭双眼,怕睁开半刻,魑魅魍魉就扑了过来。盼望着,盼望着,“咔哒”一声门开了,是母亲回来了,心中雀跃。屏息凝神,舒缓的脚步,怕踏碎了几个轻薄的梦。又是“咔哒”,无尽的黑暗应声涌进,悄眯开假闭的双眼,房间那头的眸子似一泓清水。痴痴地望着,我惊谙到,凌晨十二点海棠未眠。

  慢慢地,不知何事冲淡了内心那双眸子,连是何样竟也记不起。一心只想着独自踏过生活的绚烂,却也忘记了返璞归真处,还有一束海棠袅袅而立。

  还是清晨,却猛地从睡榻上惊醒,窗外氤氲还笼罩这那轮没落下的月牙,辉光渐淡,残花缀了满枝,鸟儿栖在树头,我发现,早晨四点的海棠未眠。又倒头呼呼睡去。

  再醒来,炽热的光已透过窗帘渲出黄色的光晕,起身看看散乱的被褥,觉得黑也没什么可怕的,的确没什么可怕的。乘着母亲的呼喊,下床,寻觅着声音的源头。看见餐桌上还冒着热气的煎蛋,洁白无瑕的牛奶,一旁,母亲也拽着睡意坐在椅子上。开动起来,却不自主的抬起头来,用余光一瞥那曾痴痴念着现在也依然的眸子,被笑意遮掩。无意察觉,七点的海棠依旧未眠。

  默默的伫立,痴痴凝望着的双眸,海棠依旧,哪怕被银丝淹没,被皱纹覆盖,哪怕铅华不在,它依然绽放在心河的对岸,应傍痴迷而开。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15

  世间万物,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虽然都是那样的美丽,但总有一个,值得你去沉醉,去痴迷于它。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因为痴迷于阅读,而忘记了它的静谧与孤独。

  阅读怕是我一生都回去痴迷的吧。年幼时,用着刚没识多少字的眼睛,津津有味的翻阅着有大篇插画的儿童报。那时候的我,开启了阅读最初的大门。渐渐地,他仿佛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食量”。上小学时,我甚是偏爱于作文书,大量的优秀模板,让我美不胜收,成为了我的主食。偶尔杂夹其中的几本小说,也时常让我思维飞跃,仿佛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跳跃在文字之间,可谓是让我食用的十分满足。

  迎来初中后,我的主食就变成了名著,这下来的.“大餐”可谓是十分丰盛,特别是文言文满天飞的《西游记》差点让我消化不良,我只好细细品尝,慢慢回味,再加上外界辅助,我才艰难的将他啃下,不过原著到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望着一行行的方块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心仿佛随着他们一起收放,我也喜欢上了那个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老实可爱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心地善良的唐僧。

  我常常在某个午后,轻轻翻开我的“下午茶”,细细品味,此时阳光、光线、环境、气氛都恰到好处,调皮的阳光跃上窗户,透过那层玻璃,照在地板上,像是铺了金色的小毯子,厚厚的墙壁,坚固的玻璃,即便门上锁,也都困不住我,我早已与书中的人们一同去往如诗一般的远方……

  傍晚的最后一片晚霞,因为痴迷于阅读,忘记了它的失落与悲凉。

  纵有人间事物万千种,不变的还是那份对阅读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16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毛笔的痴迷面前束手无策。

  几年前的我,我和我妈走在燥热的大街上,我并不知道她要带我去那里。我们来到一个大房子门前,里面传来古典音乐,这音乐就如清泉一般,冲走了我心中的烦闷。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些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在那练习书法,我看那些写毛笔的学生,毛笔在他们手里来去自如,而老师呢?老师是一位差不多年过四旬的女人;笔在她的手中更是有了灵魂一般,就如游走的龙蛇一般,十分流畅,写出来的写也是十分好看。当时,我在脑海中有反复闪烁的念头,自己也要写出这样的毛笔字来。

  开始了,老师叫我练握笔,这一握就是一个小时,笔画,一横一竖……

  那时开始,文房四宝放进了我的房间,放在那本来就不大的书桌上;从最基础的笔画,运笔开始,用这一个又一个周未,我的精力全部注入其中,写写停停的笔画,还带这不成熟的字体,这些连成了第一个作品《松下问童子》。

  但我进入中学后,学业负但日益加重,我依旧每周未去练字,成绩没有丝毫留情,如股市暴跌一般。那时起,我放下我所痴迷的毛笔,不过,它还在自己的.童识里,自己上了一把锁,痴痴地不让它走,我带这最后的怀念,把那些书桌上的“宝贝”收了起来。

  两年过去了,学校开展了运动会,有特长的同学都报名了,老师说需要一幅作品,在走方陈时要展示,我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我的手,我来到书法班,用了二个小时练完那六个大字,还是行书。

  回到家中,从柜子里取出那些东西,取出作品纸,挥洒自如的写那几个字,虽然没有老师写的那么有神,但还有是有形有骨的。

  作品出,掌声起……

  对于毛笔,我还是保留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17

  曾经,旧房的窗台上,是我的车队。

  自幼时起,我对汽车便有一分痴迷。窗台、床头、柜中,是数量多到惊人的车模。随手拿一本书,打开也定是与车相关的。四岁那年,家中买了第一辆真车,我兴奋地围着它转了一圈又一圈,在驾驶座上跳上跳下,将所有按钮按了一个遍。闲时,就拿着它的说明书,细细地翻看,甚至一些连刚会开车的父亲都不会的功能,我都能用的得心应手。因这份痴迷,父母总觉得将来我是要去造车的了。

  略大后,我开始认识车,走在街上,看着来往的车辆,快活的喊出它们的名字。每每见到罕见的好车,便不顾家长的阻挡,追在它后面奋力的奔跑,不过是为了再多看两眼罢了。

  再后来,我又痴迷于它那庞杂的内心。那四通八达的管路,那规律转动的齿轮和那凶猛泵动的气缸,是那样的吸引着我。看到一处绝妙的设计,我惊呼;听闻伟大工程师怀才不遇的经历,我悲痛;见到新的记录被打破,我兴奋……。我深深地痴迷于它所有的一切。

  车是有精神的,我深信着这一点。它忍受着体内的高温,为了将燃料更好的燃烧;它放任润滑油在它的关节流淌,为了将阻力降到最少;它将成吨的.重量承受在四肢上,为了它的乘客更加的轻松。它总是改进着自己,让自己越来越完美,却总是把一切的重量,一切的伤痕,一切的痛苦,深埋在自己光彩的外表之下,只需一些水的清理,便展示出最佳的一面。

  时至今日,我的那份痴迷仍然存在,每当我听到那引擎的轰鸣声响起,我便感到一丝熟悉之感。之后便沉入那幽转粗犷的声音中。它总是用自己指向方向,一面勇猛的面对一切,一面又温柔的对待着任何一位坐入其中的乘客。

  我痴迷着,痴迷于它美丽的外表,它坚强的内心,它丰富的智慧,它勇敢的尝试和那不变的灵魂。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18

  结识于她,是在那簇簇群花之中。公园中,花朵们争相开放着,互不相让,都想映入人们的眼帘。开满了一路。唯独她,不争不抢,静静地立着,静静地开放着,静静地等待着。在那姹紫嫣红中,我看到了净白的她,她那独特的气息,让我忍不住向前。在那嫩黄的花蕊旁绽放着如小瓷勺般的花瓣,她在向我微笑。在她的身旁,还点缀着如蒲扇般的荷叶,恰逢雨后初停,那荷叶上还残留着些许小水珠,停留在荷叶上,如玉盘上托着几颗白珍珠。她与景相融合,痴痴地望着她,她也望着我。忘了时间……

  记忆中的那片荷花,是如此的美丽。

  再次与她相遇,是在文学中,杨万里曾说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不正与我看到的那片莲一样吗?品味着,感受着作者当时的心情,眼前又仿佛浮现出那片美好的景象,望着那首诗,那幅插图,心飞湖上。

  真正痴迷于莲,是在《爱莲说》中。“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这正是莲所具有的形象——永远直挺,不会像他人一样,盲目追求,而她,永不屈污。她不染污泥的表面,正如那些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一样,正直,清廉。我想,就和我看到的那片莲花一样,不和其他花相互比美,而是静静地开放着,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也就是这种默默无闻的精神,吸引着我,让我痴迷于她,钟情于她。

  周敦颐,这个“独爱莲者”。那份清正的品质,不和世俗相比,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就如莲花一般。莲花的`美吸引着我,也让我对莲花心生敬意,学习莲花的正直,做像莲花一样的人。

  即使岁月褪色,不变的仍是对莲花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19

  棋盘上无言。

  回家路上,总能看到一处棋摊。那里多数是苍首老人,偶尔几位中年人驻足观看。天色未暗,便也走去欣赏棋技。

  楚河汉界隔开红黑两方,持子者形神凝重,似者苦苦思考,周围常来的看客打趣似的逗着棋者。“啪!”落子生青翠且响亮,几片落叶似乎都被震掉了。这回,轮到另一方苦思冥想了。

  自己并不精通棋艺,连门外汉都比不上,仅有的几招,还是爷爷教的。他得床头,总摆着一本旧棋谱。中午,总能见爷爷翻它,读了多少遍,已数不清。爷爷一年前发现一档栏目,他如获至宝。他看得已痴了,连水也忘记喝了,只是盯着,想着。

  忽然,两位棋者极快的厮杀打断了我,不到半分钟,各自的`棋已损伤大半。人们大声的喊着,巴不得自己就坐在那,更有着急者,用食指猛戳着棋盘,但二位不为所动,似乎已去到另一个境界了。

  小时,总缠着爷爷,要与他斗。爷爷虽答应,但落棋时却总故意失误。即便这样,我赢的次数也不多。每当我输掉,他总要说让我用心。如今才明白,爷爷痴棋,每一步他都了解,不然,他怎么引得我赢呢。

  “和了,和了”。二人爽朗的笑荡漾开来,接着,互相还子,一局新棋又开战了。

  老者们痴,棋局中旁若无人;祖父痴,谱艺中神游四方。老者们下棋时,或神色凝重,或云淡风轻。他们早已将自己深入棋子中,来感受胜败。

  而祖父,不知何时开始痴棋,时至今日,那份情仍为改变。他已无力去劳作了,也许,在棋局中,找回了自己。

  棋一局局开始,棋盘上,似一生,只有自己才能了解,旁人,不过是过客,只有自己才能掌控自己。

  棋无言,棋者已痴棋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篇20

  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

  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

  “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

  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起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固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

  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

  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痴迷于墨的种种,痴迷于文化的各各。墨,痴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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