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 -作文
荒原 -作文1
漆黑的夜里
荒原上
一棵孤零零的树
它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死去
一匹受伤的狼正在向它靠近
它的嘴里吐出白气
荒原的尽头
一轮银月正在升起
没有云
没有星辰
死神的黑色披风
开始泛出银色的光泽
一阵风吹过
空气中弥漫腐烂的气息
停在树顶的那一只鹰
终于落下泪来
黑暗中传来铁镣拖动的声音
婴儿的哭声
咒骂声
以及怒吼声
黎明到来之前
天空中落下黑色的火焰
烧掉了最后的结局荒原 -作文2
花了三个多小时看完了黑塞的《荒原狼》,一开始,共鸣灼烧着理智,几乎让我在安静的房间里叫出来。后来终于渐渐平静下来,这才是阅读应该有的状态。前半部分多次提到尼采,这个一再地毁灭自己以重建自己、反抗世俗也反抗自身的悲剧英雄,和主人公哈里内心的矛盾有着相似之处。对于哈里而言,向外则世界一片腐朽之状,就连科学、艺术也装模作样。向内则心灵一片荒芜之景,孤独和痛苦占据着它的全部。他时时进行自毁式的自我审视,人性和狼性的时而冲撞时而融合让他感到困惑和迷茫。这两种情绪轮流奴役着他,他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厌世感也不断加强。
在书中穿插的《论荒原狼》这篇文章中提到一个概念——自杀者(并非只包括真正自尽的人,而是那些以自杀为本性的人),其中的一些描述我觉得很恰当,摘录如下:
这类人有一个特征:即对他们来说,命中注定自杀是他们最为可能的死亡方式,至少他们是这样想象的。这种情绪总是在少年时期就表现出来,而且伴随他们整整一生……另一方面,所有自杀者都熟悉如何抵制自杀的诱惑。他们每个人在灵魂的某个角落清楚地知道,自杀虽然是一条出路,然而却是一条不太体面、不太合法的紧急出路,从根本上说,让生命来战胜自己、摆布自己,比用自己的手结束生命高尚得多,美好得多。这种认识、这种亏心感促进大部分自杀者持久地和各种诱惑作斗争。他们苦斗着,如同惯窃和他的恶习做斗争一样。
哈里也是自杀者之一,他自从与前妻离婚之后就整日靠喝酒、读书度日,缺乏与人的交流,后来又在一个小城里认识了赫尔米娜(她是他某种程度上的同类),在她的指引下感受食物、跳舞、性爱这些感官之乐,最后在魔剧院充满各种可能性的冒险活动中又一次切实地感受了生活的荒谬无稽。
其中,作者还安排了歌德、莫扎特这两位象征着永恒信仰的大人物和哈里进行对话,他们褪去了伟人的光芒,以一种戏谑的口吻回答哈里的疑问。“幽默总是绞刑架下的幽默”,作者借莫扎特之口说道,其实也就是种苦中作乐的黑色幽默。
经历了这一系列事情后,哈里醒悟了:“我总有一天会更好地学会玩这人生游戏。我总有一天会学会笑。”于是他留下了记录心路过程的自传,离开了租处,继续把心中邪恶的苦难忍受到生命终结。整本书在淡淡的苦涩中结束了。
顺便说句,序言里译者把荒原狼的精神危机归因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物质利益的驱使,精神道德不受重视,人道思想受到摧残云云,间接地为社会主义唱了一曲赞歌。(好官方的感觉)然而在哪里不是这样?不管社会形态怎样,高度物化的现代社会的阴影里,荒原狼们总是无处不在。
荒原 -作文3
说说狐狸借恶魔角的力量,用计害死了狮子,贼心不改,又窜到鸡窝边,花言巧语地把一只公鸡骗了出来,拖住公鸡向野地里逃。黑狗发现了,在后面追赶。狐狸一口气跑到了澳大利亚的一片草原上,直到见不到黑狗了,才在一棵老树下停下来,准备喘口气,再拿公鸡好好的美餐一顿。 老树知道狐狸又要干坏事了,决定治一治这个坏家伙,想到这儿,便开口说:“狐狸先生,你知道这儿是什么地方吗?” 狐狸刚才害怕黑狗追上,慌不择路,还真不知道自己跑到了哪儿呢,就摇了摇头。 老树接着说:“这里是广阔的干燥草原,现在正闹旱荒,到处都干裂了,你们很快就要渴死的。” 狐狸向四周看了看,可不!满眼都是枯枝败叶,没有一点儿生气,心里不觉有点发怵。再瞧瞧老树,却郁郁葱葱,充满了生命力,他狡猾地冷笑一下:“嘿嘿!树老头,别骗我,你不是活得挺精神的吗?” “别人哪能跟我比?我是巨瓶树,雨季时已储满了一肚子水,旱季时要慢慢享用。你瞧!”巨瓶树指指自己的大肚子。
狐狸这才把巨瓶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只见他矮矮胖胖的,下面粗圆,上面稍细,活像一个巨大的酒瓶。狐狸这时也确实渴得够呛,舌头不断地舔着干燥的嘴唇。 巨瓶树说:“狐狸先生,我非常乐意给你们二位远方来的客人水喝。你不会爬树,就派公鸡飞上来给你舀水解渴吧。” 那哪儿行?公鸡不会逃走吗?咳!怕什么!这一大片望不到边的`荒原,加上我的聪明与速度,量他也逃不脱我的手心。等我喝够了水,再逮住吃掉也不迟。狐狸想到这儿,放了公鸡,命令他舀水来。 公鸡“嗖”一下飞上树,巨瓶树拿出水让公鸡喝个够,并嘱咐他千万别下去。
狐狸等了半天,不见公鸡舀水下来,知道有些不妙,便叫道:“公鸡弟弟,给我舀水呀!” “不舀”公鸡说。 “不舀我不怪你,那你快下来吧!”狐狸满脸堆笑,和和气气地说。 “下去,你要吃我。” “亲爱的公鸡弟弟,刚才我是闹着玩的。其实,我这次是带你出来游山玩水的,要不,你能来到这个古怪的荒原,看到这稀奇的瓶子树吗?”狐狸假惺惺地说。 公鸡听不得两句好话,动摇了,想飞下去。 巨瓶树连忙拦住他:“别听他的,就在前几天,他还用计杀死了一头狮子呢。” 狐狸气的要命,又渴的难受,心想你不下来,我上去!他用前脚抱住巨瓶树的腰,然后提起后脚,往上蹭。可后脚刚一离地,前脚就“滋滋”往下滑,一直滑到地上。逃出这鬼地方吧?不行啊,荒原太大,饥渴难忍来不及了。
算了!拼上命也要蹭上去!狐狸咬紧牙关再来,一次,二次,三次,不知蹭了多少次,还是上不去。巨瓶树和公鸡看着他这狼狈相,开心得笑不个不停。 几天以后,狐狸不蹭了,他渴死了。临死前,他长叹了一口气:“唉!没想到战胜了兽中之王,却死在了一棵无名的老巨瓶树的手里!”
荒原 -作文4
曛光一点一点地陨落在荒草起伏的畛道间,原野上,肆虐的萧瑟模糊了视线。稀稀疏疏的星子零乱地撒在夜幕上,汇聚了荒原上特有的悲怆而空旷的气息。此时的节气还没有升起那半轮古铜色的残月,一声孤狼的低嗥在旷野上传得寥远,寥远。
漈边的匏风吹得荒草翻涌,一波一波侵袭向远方。脚下的路隐隐现现,无边的寂寞在身体四周围成了一个封闭的圈。看到天边有一些微亮的光点,那或许是指引这荒野的出口,也像极了魔鬼充满魅惑的双眼,一旦深陷,就将永远沉沦。狂野的风打破了一切时间的节奏,风中缠绵着怆然的气息,有怨女的幽咽,也有壮士的饮别。凄凄婉婉在风中凌乱地释放着。
夜幕牢牢地覆盖着大地,悠长婉转的虫吟从四面八方一浪又一浪地席卷而来,倾听着这荒野上不为人知的勃勃生机。他们属于暗夜,白天沉寂在旷野烈日的蒿草间。当你什么都看不见的时候,便瞬间涌现。或许可以成为高明的刺客,任谁都不会想到哦广袤的凄迷衰草中,尽是枯萎的生机的孤独,而又竟会潜伏着不可胜数的活物。
落日余晖褪尽的刹那恍如隔世。像是江南故土此起彼伏的夏,夜,只是少了蛙声,只是少了星点。
虫声唱累了,也就渐疏了,原以为会到破晓的前夜。渐疏,直至消无。寂静的黑色跳动着幽静的光芒,冥冥中感应到一股深邃的生机。与昼时惨白的日头下满目丧失生机的凋败灰黄和枯槁迥异,黑芒中仿佛有着一个个魂灵在游荡,飘浮在看不见的荒芜的旷野上,身下掠过一浪浪茅草。他们不像狼,迎着风,露出獠牙。也不会有绿色的幽瞳,因为本就是着荒原上的夜,即使再远离午时三点,也能清晰地发现无尽荒草下深藏的白骨或荒冢。
夜风将思绪吹得凌乱凌乱,停歇了虫鸣魂舞,不知道风中或风后又会有多少看不到的悸动。黎明在身后悄然到来,一旦光明引导了方向,迷失便成了一种奢望。
无尽的荒草承载着隔夜的露水低垂着,身后的旭日终究放出可第一束华美的光。水汽蒸发,一切终究又恢复了沉寂的荒芜
荒原 -作文5
远方,二十四孝徒的故事依稀回荡。我仿佛看到一群少年向我走来,说着他们的故事。他们,因为孝存心间,驱逐了心灵的荒凉。
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她叫黄凤,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学生。十年前,一次意外的摔伤,爸爸高位截肢,妈妈离婚改嫁,当时年仅六岁的黄凤独自撑起了这个家。二零零八年五月黄凤用安了轮子的铁板床推着父亲从安徽到上海看病。这十年来,由于黄凤的悉心照顾,爸爸从开始全身无法活动到已经可以灵活地活动手指了。谈到未来,黄凤说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让爸爸能够慢慢好起来。“不管多难,我都要好好读书,以后还要带着爸爸读高中,读大学,有爸爸的地方就有家。”黄凤坚定地说。是啊,只要信念强,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心存孝心,又怎么会感到痛苦!
接下来,我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他的名字叫邵帅。他的妈妈邵丹突发白血病,急需骨骼移植,否则性命堪忧。十二岁本该坐在教室里读书学习,十二岁还是依偎在妈妈身边撒娇的年龄,但邵帅却在十二岁的年纪勇敢挑起了保护妈妈得重任,为了挽救妈妈的命,他捐献他的骨髓。邵帅说:“我的生命是妈妈给的,我救妈妈天经地义。”心存孝念,生命怎会不顽强!
接着,一个湖南凤凰县的苗族姑娘进入了我的视线。她叫龙花,她本应该和其他的山里孩子一样,坐在教室里读书,等将来走出大山,却因为要肩负一个家,不得不选择辍学。她为了照顾重病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弟弟妹妹,她选择放弃学业,勇敢的担起这一个家。然而她从未放弃自己的梦想,这朵开在吊脚楼的坚强小花,用她的乐观守望着梦想。心存孝念,又怎会不担当!
一个又一个的孝心少年走近我,讲着他们那些劳累却又快乐的工作。赵文龙又该推着轮椅去给妈妈做透析了,路玉婷又为了一家的生计开始跑了,高雨欣现在又在哪里卖烧烤呢……
原来,只要心中有孝念,眼前的沙漠也可以变为理想的绿洲。
孝存心间,世无荒原。
荒原 -作文6
我是一匹狼,一匹荒原狼。
其实我很不喜欢这个称呼,在其他物种看来“狼”是血腥、残忍以及罪恶的代表,所以我厌恶它。在我们的部落里,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名字,我叫阿特拉斯,在狼族里,这个名字是“死刑”的意思。部落里有我最敬佩的,也是曾经的首领──塞巴。他的脸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那是我没还出世时,一场战争中人类留下的,而“塞巴”的意思便是伤痕。我的伙伴还有很多:杰西,克姆依,格列,狄捷……
我和所有伙伴一同成长。尤其是年长的塞巴,在我幼小时就一直陪着我,教会了我许多本领。当然也给我讲许多故事,特别是那道伤疤的由来,我记得特清楚。
那是三年前,年轻力壮的塞巴还是部落的首领。在救回一只落水的小狼后,他显得疲惫不堪,强烈的饥饿促使他潜入一户农家的鸡舍。(其实大多数时候我们是吃野兔的,有时也同时围攻比我们大得许多的动物,只是极少数才去偷人类所圈养的家畜)他的妻子在外把风,不料歹毒的人类在那里设下了机关,一阵警报后,农户拿来猎qiang尽是扫射,塞巴拼命地往外跑,最后他逃脱了,而他妻子却永远地离他而去。穿过他妻子身体的子弹划破了他英俊的脸,留下了这道孤独的伤疤。
……
这是个很普通的一天,黄昏时刻远方飘来几朵云。狄捷说这是不祥的预兆,新首领诺斯要大家到西尔克家。
奇怪,越接近西尔克的家,就越有一股烧焦味,近了就听到西尔克的哭声。
当大家到西尔克家时,都惊呆了。浓浓的烧焦味伴随着血的味道充斥着我们的鼻子。塞巴身上的毛几乎被烧光了,大腿上的伤口不停地往外流血,伴着夕阳的最后一抹余红,塞巴闭上了眼。原来塞巴是在经过西尔克家时听到了许多人的吵杂声,才知道原来猎人为了捉住西尔克就在他家门口放火。也许是在塞巴奋不顾身地拼搏下,猎人们打伤他的腿后就走了。在受伤后,塞巴还是冲进大火里叨出了西尔克,之后就……
残阳已去。
“有好多小孩”,格列小声说,在草堆中的我们远远地望到了一群孩子在那儿戏闹。“我们把那些小孩吃了吧。”狄捷的口水流到嘴角。“不,不好吧,他们还是孩子。”我说道。“你忘了塞巴的死吗?”他们有点愤怒又略带兴奋。我知道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了,野性促使他们跑向最胖的小孩。“嘭”一声qiang响,狄捷倒在了地上,格列才意识到这是人类把他们的孩子当作诱耳。尽管他是我们族中动物最敏捷的一个,但也无法躲过加速度为10m/s的子弹的速度,可恶的人类就这样一次次地结束了我的同伴的生命。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残忍的人类因为种种原因自相残杀而消失在了这个世界。
荒原 -作文7
我走了,不再回头,身后的繁华富贵已经成为过眼烟云。望庭三径就荒,松菊犹存,眼前的青山绿水吸引了我,“五斗米”又安能让我折腰?
当浔阳之地多了我幼稚的足迹,当一步一步走向薪俸大族,上天早已安排好了我的最终归宿,毕竟上天知晓我存在的意义。
江州祭酒,镇军参军,彭泽令,不过如此,当真看到自己的角色,我迷惘,我痛苦,我仰天长啸,斥问苍穹--没有任何回音,有的仅仅是田间忙碌的百姓,衣衫褴褛的幼儿。那里有一步一步在黄土地里挪动的佝倭身影,有千百年来仅仅翻动了一犁的深度贫瘠的土地,有漫野蓬勃与漫野荒凉,一把烟斗,一盏苦酒……
我于心不忍不忍眼睁睁看着自己乞媚的双手掠过在痛苦中挣扎的百姓。望着他们削瘦的身躯,我只有泪,只有痛。然而,我却无能为力。从天而降的士人大夫,我应接不暇,他们只想享受太平,却不知世界上经由难以想象的万丈深渊。难道,我竟忍心用百姓那几近消逝的血肉去获得载我青云直上的坐骑?我做不到!我甘愿退出,甘愿去忍受贫穷,毕竟我“少无适俗韵”。我宁可因失去土地而饥困,也决不陷身与罪恶的浊流之中苟且偷生。
“开荒南野际,守拙归园田。”或许,这是我最终的归宿啊。此时,一切世俗的虚幻早已云消雾散,在我面前的,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是自食其力的慰籍,是锄豆收粮的惬意,是心远地偏的豁朗,是神清气畅的满足。
当心境随着瞬时灵动而起伏的时候,我才发现,此时的诗赋,竟是先前俗陋与鄙薄所难以媲美的,又加美酒相伴,更胜于乞媚摇尾的生活于是,我发现,自己真正达到了早己应该达到的境界。
我的生命是自己的做人的原则,也是污浊与无聊所无法改变的。于是,我心甘情愿守住这萧萧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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