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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同学

时间:2023-02-18 08:09:06 作文 我要投稿

难忘的同学

难忘的同学1

  在我刚跨进学校的门时,这里一切都是陌生的,比如“陌生的花,陌生的草、房屋······

难忘的同学

  一年一年过去,我才逐渐的认识这个班级,我现在最让我难忘的同学,就是他—金浩浩。 他个子很高,年龄都比我们大;他很胖,因为他是从外国回来的.。我在跟他比个子的时候,我感觉就是一个天,一个地,根本不能比。 他个子高,当然最适合就是打篮球了,我们比赛时,他总会是选某总花样来对付我。就说上次吧,他把篮球一下往上,一下往左······我当然就伸手去栏了,他弄得我好像是在跳舞!

  可是好景不长,就在快放寒假的时候,他爸爸突然叫他去外国,这让我们全班人都不舍,希望他能不走,既是走,也要早去早回,我们四(1)班同学就开了一次告别金浩浩的最后一次班会,别说我们男同学了,连女同学也恋恋不舍,我们拍了一个全班照,,这也算对他的留念吧!

  现在,金浩浩已经做了差不多快一两个月了,每次听见这个熟悉的名字,我都会抬起头,望着圆圆的月亮,那就代表着金浩浩的脸蛋,真希望他能现在就回来!

难忘的同学2

  中午,我静静地坐在座位上,静静地读着英语笔记,教室里也静静的。

  “呯——”

  那声音极其响亮,宛如雨前的霹雳,震耳欲聋。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环顾四周,最后,大家都把目光都聚在了前面的黑板上,黑板上的白板竟然掉了下来。

  大家一拥而上,瞧瞧那可怜的白板,它的支架只是一个一厘米厚的小塑料片,现在已经粉身碎骨,散落在地上。两个肇事者脸涨得通红,挡住白板不要往下倒。

  旁观者都只是去是看看,然后就带着话题回去了。好心肠的我,便冲了上去。没想到那两个肇事者中的一个便逃之夭夭了。很快,那白板渐渐的往我们的头顶的`方向倾了过来。白板愈压愈低,我只好使出吃奶的力量与白板抗衡,但还是无济于事。我躲在白板与地上形成夹角内,恐慌极了,感觉世界末日就要来临。

  不知不觉,白板居然往回倒,手臂也不用再那么用力了,莫非?老师来了?我借着这力量,马上逃离了战场,往回看了一眼,原来“老师”是刘星云。我真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多亏了他,事后我想了想,就凭我这小力气,小身板怎么可能顶得过一个能把白板这个“壮汉”呢?

  锦上添花非实意,雪中送炭是真情。同学的这份雪中送炭之情将永远留在我心中。

难忘的同学3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我们就要告别母校,告别同学,告别老师了。

  可我还是忘不了那些敬爱的老师们和可爱的同学们,我最好的朋友是雷小龙,外号叫雷龙。她长得胖乎乎的,很可爱,为什么叫他雷龙呢,因为他和雷龙一样巨大。他有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头发。脸上有一双小小的眼睛,额头上还经常爱出痘痘。

  他还有点逗,他经常会挑衅许力权,骂完拔腿就跑,他跑得再快也跑不过许力权,这个原因,大家不用我说也猜的出来了。所以,他当然只有挨打的份了,他嘴里还经常哼着小曲儿,哼着哼着。他就会大声唱出来,说实话。特难听,这可是公认的。于是我们就说雷龙笑话,雷龙憋了一脸通红,说以后再也不唱歌了,谁知,第二天,远处传来一阵曲儿声,原来雷龙的老毛病又犯了。

  他尤其很爱吃才导致了现在的身材。有时候,去吃麦当劳的时候,他最少吃两个汉堡包,吃得最多的时候,他可以把一大桶全家桶全部吃完呢!

  虽然他有许多的'缺点,但也有许多优点,他人缘很好,待人方面也很好。见到老师和和一些长辈的时候,会主动问一声好,别人开玩笑拍他一下,他不会去打别人,只会嘿的傻笑一声。

  雷龙就是我这一生最难忘的好朋友,虽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不知道能不能和他在同一所学校,但我相信时间改变不了我和雷龙之间的友谊!

难忘的同学4

  在我记忆小匣子里,每个同学都是一颗闪闪发光的小星星。其中,我最忘不了的就是摆在C位的璀璨之星,也就是我最好的朋友———程怡心了!

  她有点微胖,黑而长的头发被皮筋绑着,走起路来头发在身后舞蹈。她喜欢穿休闲装,每次见我都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这就是独一无二的她!

  记得刚升到五年级时,我们初次见面,一次偶然的机会使我们互相谈了起来,便发现我们志同道合,爱好也都差不多。

  一天下课。我正坐在椅子上休息,她神秘兮兮的走过来,手放在背后,我就猜想到一定有东西,上来就问:“手里拿的什么啊?”她依旧保持神秘,说:“不告诉你!你先闭上眼,然后伸出手,我让你睁眼你再睁眼。”我将信将疑地把手伸了出来,然后闭上了眼睛,感觉像是有一个手链戴在了我手上,接着她用有点上扬的语气告诉我:“睁开眼吧!”我迫不及待的睁开眼,发现真的有一条特别好看的手链在我手腕上,然后她又伸出手,也亮出了一条一模一样的手链,高兴地说:“庆祝我们认识了一个月!”我开心的说:“谢谢你,那这就是我们之间友谊的一个信物喽!”直到现在,那条手链我也保存着,因为我知道那是我们之间友谊的小船。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小学六年的生活即将结束了,但是我们身边的友谊永远不会断裂。无论你走到天涯海角,友谊的线段也永远不会断!

难忘的同学5

  我小的时候,就和王帅玩,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每天上课的.时候,不听老师讲课,我们俩在玩,放学了,还在一起玩,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了。

  现在,我回想起来小的时候,我们每天晚上斗地主,玩到十二点多才回家睡觉。有什么事的时候,我们在一起商量,商量好了再去做,要不然是不会做的。

  在五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回老家找他玩,那时候他们不放假,我很不高兴,后来,听他妈说,王帅在学校受伤了,下午去接他回来,我很高兴,他能回来和我玩了。于是,我下午也去接他了,我们回到老家,他抹上了药,就去玩了,玩起来也不知道疼了。

  那时候天气很热,我们找了几个人去大堤上,到了堤坡那,觉得很热,不想去了。不知道是谁提议去偷西瓜,我们都爽快的答应了,那天我们偷了将近20个西瓜,真是凉爽了。吃完西瓜了,就去打水仗,用冷水冲到身上,真凉快啊。

  每件事都有我们两个,我怎么会忘记他呢?

难忘的同学6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时间过得真快啊,一眨眼几年就过去了,不久我们就要离开我们已经生活六年的小学了,在这个我即将离开的学校里,还有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同学杜康宁。

  杜康宁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一个小樱桃似的嘴巴,他最最最能让你记住他的还是他那对大门牙了,每次当我们看到他那对大门牙时,我都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他这个人在学校里看起来是非常腼腆的,而在学校外他却像换了另一个一个人似的。

  记得有一次,他在学校里上课,那节是英语课,他背英语没背会,老师让他站了起来,可是,他站起来的.样子绝对让你想不到,他站起来时,扭来扭去,还偷偷的往后看看还有没有人也不会背,这是他在学校里,他在校外可是大大方方的,有一次,我们和他出去玩,是夜里,我们走到了一个小道里,小道里很黑,我们都很害怕,而他却一点也不害怕,说:“大家别害怕,大家跟着我。”我们跟着他顺利地走了出来,我们都很佩服他。

  小学六年快过去了,我永远也忘不了他。

难忘的同学7

  照片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泛黄,信件会因为岁月的脚步而走失,只有珍藏于心的记忆会像美酒,愈久愈醇。每一份记忆就是一份值得珍藏于心的宝贵财富。我将携着这份财富,走过漫漫人生路。

  在我们踏进学校,我们就从温馨的小家庭来到同样充满关爱的的大家庭。这个大家庭里的人都是同学,纵然是考场上的敌人,但也是风雨共担的朋友。大家在求学路上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一次体育课,临近下课,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大家都一哄而散,各自玩去了,只剩下我孑然一身在操场上漫步。不知是我惹到了那粒石子,还是它故意和我作对,横在了我前面的路上,似乎在向我示的威。可惜我心不在焉,一脚踩了上去,把脚给崴了,还摔了个名副其实的“狗啃泥”。我的天,刚才分散的`人群一下聚拢过来,Oh my gad!天要亡我啊!我闭上眼等待着嘲笑,可是预期的唾沫星子没有到来。只感觉手一暖,同学把我扶了起来,大家异口同声地叮嘱我以后小心一些,注意地面,别再摔倒了。几个热心的女同学还拿水仔细帮我清洗创面,不知去哪儿借到一张创口贴,小心翼翼地帮我贴上。同学们如此关心我,我不禁眼眶一红,她们还以为弄疼了我,询问我的情况。我摇摇头,强忍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

  同学关心我的模样已定格在我脑中,我将带着沉甸甸的爱,度过这必将令我难忘的小学生活。

  作文二:难忘同学情

难忘的同学8

  我最难忘的人,多的好比如天上的星星,我就指出一颗最亮的的星星给你们看看吧!那个人曾和我从幼儿园一起开始读书直到现在的,他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他仪表堂堂,戴着一副眼镜。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发现他的右耳旁有一个“小东西”,现在我们都叫它“小耳朵”——他就是我们班的程文豪。程文豪有一个特点,就是他的争强好胜。尤其是和我,我们经常比赛。比如有一次,在一次考试前,程文豪走到我面前,对我笑着说:“月健,我这次考试的分数一定会比你高!”虽然他是笑着的,但是他笑的里面还包含着坚定的语气。可是,那次我的分数比他高,他没泄气,走过来跟我说:“月健,虽然这次你的分数比我高,但是下次我一定会加油的`,一定会比你高的。”

  程文豪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他不好财,还拾金不昧。有一次,我和程文豪还有一个朋友走在一起,突然,程文豪捡起一个钱包,打开钱包,里面还有许许多多钱,都是一百一百的,里面还有身份证等东西。那个朋友说:“我们要发财了。”但程文豪的表情十分严肃地对他说:“你怎么这么会想着钱呀!你没忘记老师说过的我们要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了吗?”说着,他把见交给了警察叔叔那儿,警察叔叔还夸他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同学。

  他就是我最熟悉的人,我真要向他学习他的长处。

难忘的同学9

  我是一个即将毕业的六年级学生,从一个无知的小孩子长成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在这成长过程中,我认识了许多同学,他们陪我一起成长,一起玩耍,一起学习,逐渐让友情变得越来越深厚。

  在一次团体活动中,我不小心爱了伤,是同学们轮番照看我,是同学们让我感受至了温暖。他们给了我一个一生都无法忘记的礼物——友情。我们有着别人无法超越的默契度,有着让别人望而却步的团结心,没人能让我们的友情墙破碎。

  友情是什么呢?从前我只是想友情是一种学习负担,现在我懂了,友情是学习的推动器,让我们取长补短,改正缺点。是这些朝朝夕相处的同学们教会了我这个道理。

  同学们,谢谢你们,让我明白友情的珍贵,是你们教会了我如何去对待朋友,是你们让我懂得了在成长过程中朋友有多么重要。

  虽然我们还有不到一个星期的相处时间,但我相信我们都不愿意离开同学,只要我们的.友情还在,那我们终究会重聚。同学们,我希望你们不要忘了我这个乐观、活泼的“小黄狗”哟!

  今天,我在这想再说一句“同学们,再见了,我期待我与你们相聚的那一天!你们帮助我度过难关,陪我一起共同进退,我们在有所成绩时不忘大家,这些事,我会永远珍藏于心,再见了,同学们!”

难忘的同学10

  在一个烟雨蒙蒙的上午,我们班在音乐教室上课,同学们专心致志地跟着音乐老师练习一首新学的歌曲。

  这时我突然觉得肚子很难受感觉很想吐,但我还是强忍着。十几分钟后,我难受得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一滴一滴的往下掉,终于我忍不住了,“哇——”的一声我吐了出来。只见我的座位前已被我的呕吐物溅得满地都是,一股难闻的气味逐渐在教室里弥漫开来,顿时我满脸通红感到十分的尴尬。此时此刻全班的目光都集中在我的身上,同学们有的`捂住了鼻子,有的发出了“咿—”的一声,还有的拿着音乐书扇了起来。这时沈俊炜同学站了起来走到我身旁,他关心地问我:“吴天昊很难受吧,如果你觉得不舒服就继续吐别憋着。”说完他在我背上轻轻地拍打起来,我又吐出来好多。但沈俊炜一点也没觉得脏,他看我吐完了,就拿来了扫把和簸箕,把我座位前的呕吐物都清扫干净,扫完后同学们又重新开始上课了。下课铃响后,沈俊炜又很关心的扶着我回到了教室。

  这件事虽然过去一年多了,沈俊炜对我的热心帮助,我一直记忆犹新,每当想起这件事我的心里总是暖洋洋的。

  指导老师评语:

  文章通过一件小事表现了同学之间的相互关怀,字里行间充满了浓浓的爱。(吴天昊)

难忘的同学11

  小学生涯即将结束分离也是不可避免的事,然而,令我最难忘的同学就是跟我成天在一起的___梁雅雯。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齐刷刷的刘海,让她多了几分可爱,但这只是表面,实际上她在我们中间却是个吃货,我们还送了她一个称号------“大胃王”。

  记得,那是小学的最后一次春游,我背着满满一包的食品来到学校,本以为我带的东西是最多的`,但我一进教室,吓了我一跳,“这好像是旅游的那种大书包吧!”一个同学说。只见梁雅雯脱下一个大铁块般重的书包,左手拿着一瓶水,右手拿着一块糖慢慢的吞下去,裤兜里还是鼓鼓的。她拿着一个袋子向我走来,嘴里还含着一块糖,她用开朗的语气对我说;卓娅,这些是我帮你买的,其实“这是我觉得比较好吃的一些东西,,你不用客气,尽管吃吧!如果你吃完了,我这里还有一大堆的东西,你就放心的吃吧!”说完便又从兜里拿出来一块糖咀嚼起来,走向自己的座位。他一直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时常拿出一点小零嘴,慢慢地偷吃起来,即使她的东西好要被她吃的一半了,但她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用尽各种不被老师发现的动作来吃。想让自己的胃口得到满足。

  她是令人哭笑不得的人,是令我难忘的同学,是我们中间的大胃王。然而,就是因为她能吃,贪吃才让我难忘,她将永远在我心中,即使是分离之后,她也仍就是“大胃王”。

难忘的同学12

  六年光阴转眼即逝,曾经的小学生活即将成为美好的回忆。每当看到优美的文章,玩着刺激的.游戏,我就会想起最要好的同学---占可圣。

  写作文是让人头疼的事,可圣却是手到擒来。你看,他紧握笔在手,端坐凝神思考,挠挠后脑勺,突地一拍脑门,这一定是有了好思路!只见他奋笔疾飞,一鼓作气把文章写完了,才松了一口气。当你欣赏他的绝世佳作时,无疑会对他刮目相看。老师常常把他的作文当做范文念给我们听,同学们也崇拜地称他为“可圣人”。

  玩游戏时的可圣更是专心致志。一款新游戏,不用两小时他就可以玩得炉火纯精。有一次,我和他联机打三国游戏,我还在跟无数个小兵激烈拼杀,努力奋战时,屏幕已经出现了“胜利”二字,我当时就蒙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取得胜利呢?我把疑惑的目光投向可圣,他笑嘻嘻地说:“你呀!老爱把小兵赶尽杀绝,都不打武将,这是浪费体力,‘捡芝麻丢西瓜’。‘擒贼先擒王!’我直接杀了武将老大,没人指挥的军队就会乱成一团,这不就赢了嘛!”。听罢,我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啊!可圣啊可圣,又会玩游戏又懂兵法,真是名副其实的“战可圣”啊!

  马上就要毕业了,也许跟“文武双全”的可圣无法做同学了,但我会永远保持和他的友谊。在新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也要努力做一个“文武双全”的人。

难忘的同学13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六年的小学时光悄然而逝,虽然过完这个学期,我们就要各奔东西,但一起生活了六年的同学,我永远不会忘记。

  我们班的小书迷莫过于潘任舒畅了,她可是爱书如痴呀,文艺类的,漫画类的,几乎什么都看,如果有谁打扰了她,那就有好看的了,我就是一个例子。上次,她正在看书,我正好想叫她出去玩,我把她的书拿走了,结果被她骂了好久,唉!

  “恩老师”原名薛恩慧,因为她给人一种很亲切的感觉,所以我们私底下都叫她“恩老师”,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的外号。

  最有意思的就是余珍婷的.外号了——“三八,唉,话说她而真可怜,在我们还是三年级时,有一次上体育课要测量身高和体重,正好的身高是一米三十八厘米,体重是三十八千克,而且学号三是三十八号,”三八“这个外号就流传至今。

  我对同学们的话有千言万语也讲不清楚。每天我们的教室都会因为这些可爱的同学而现得生机勃勃,打闹声,朗读声,呼喊声,歌声,笑声都是我最难忘的回忆。

难忘的同学14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高年级学生了,我即将升入初中,即将进入一个新的校园,即将面对新的老师、新的同学。

  回想小学六年里的点点滴滴,眼前浮现出一幅幅画面:教室里的认真学习,运动场上的挥汗如雨,拔河比赛中的呐喊助威……这一幅幅画面组成了我小学生活绚烂多彩的画卷!

  在这个班里,我有着许多好朋友,如:任泽琛、易雪豪、田开元、王逸博、袁宇昂、张心驰、秦智洋……他们都是我的别要好的哥们儿。其中,我最难忘的.朋友是任泽琛。

  任泽琛长的很帅,一头乌黑的头发,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排整齐的牙齿上还留有我的“杰作”。

  任泽琛很淘气,隔两天就要闯出点祸。什么“半颗牙事件”、“手指风波”,这些在我们班脍炙人口的故事都是在他身上发生的。

  别看任泽琛在课下很淘气,但是一上课,他又摇身变成一个智多星。每当老师提问问题时,总能看见任泽琛的手高高举起,每次回答总能赢来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任泽琛的作文写的也非常好,翻开他的日记本,映入眼帘的是整洁的书面、工整的字体。每次他上台读自己写的作文,他那优美的语句让我们陶醉其中;而他那幽默诙谐的语言更是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我最难忘的同学!

难忘的同学15

  最要好的同学是中能给快乐的无价之宝,永远心连着心。我有非常要好的朋友,她叫陈之晗。

  她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同学,同学都很羡慕她,正她的优异,我会和她作朋友。可,分为两地。让最难忘的四年级上半学期的毕业典礼,在一起的最后。那,人都非常激动,外面下着鹅毛大雪,快乐的气氛总在教室里徘徊。要举行义卖会和颁发奖状。就在我停止不了笑声的,我听见老师让对陈之晗说几句心里话。心被冻住了,我真的舍离开她。

  等陈之晗听完人对她的祝福和期望,就流下了激动的眼里。我想她舍好伙伴、舍这待了三年多的母校。就时,刚好碰到班的前五名,他仍然是班的名。她擦掉的眼泪,有愉快的心情去领奖。老师让前五名去外面拍照,我:太好了,有我那张照片她的'。我心里又高兴又难过,高兴她又了名;难过是最后在听到她的名字了。

  放学,外面仍然下着大雪。就在依依不舍要离开的,陈之晗我小玩具、巧克力和五块小橡皮,我激动。外面下着的大雪友谊的见证,让我终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