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恋_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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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话难以开口,有些事只能眷恋。——题记
“绾青丝,绾情丝,任风雨飘摇,人生不惧,浮生一梦醉眼看,心如皓月,雪似天赐,你自妖娆我自伴,永不相弃”。
你是这个王朝最尊贵的帝王,却舍弃了一切,赢尽天下。你本是游哉与山水的闲散王爷,却因一道圣旨,不得不将最钟爱的一切压在心底,挺身拯救这个国家,拯救天下苍生,拯救黎民百姓。
你可还曾记得当初在湖畔吟诗下棋的悠然自得?可还曾记得驰骋于山林之间的快活自在?还记得与心爱之人的山盟海誓,与道上兄弟的万千豪情、
是身不由己,还是生不由己?尽管你并不屑于那无数人斗得头破血流的宝座。
我想,这宫中对你而言就像一座巨大而冰冷的囚牢。人心险恶,尔虞我诈,你是否只能借酒消愁,对月当歌?当所有人用嫉妒,羡慕,仇恨的眼光看着你黄袍加身之时,都觉得你拥有了一切,而这一切,竟是如此容易得到!
你也想做一个昏庸的君王,但是你却深知,你不能这样做,因为你知道,你身上的担子,不仅有整个宫廷,整个天下,还有那些无辜百姓。
所以你只能将心中的不舍与眷恋狠狠的嚼碎,夹杂着血与泪,艰难而痛苦地咽下。
在你心里,宫中的荣华富贵远差于那林间的简朴生活;“忠心”的大臣在你眼中,怎比得过昔日同生共死的好兄弟;后宫世人眼中的三千佳丽,又怎敌得过她眉间的一滴朱砂?
谁也不知道,你过得有多么不堪,多么痛苦!但是你知道自己不能溢于言表,只能将心中的眷恋,夹杂着三月和煦的春风,随着漫天桃花,在无声无息的飘远,直至消失在海平线上。
有些话难以开口,有些事,只能在心里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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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弥漫着新鲜泥土的气息。
残阳落在最远处的树尖上,仿佛换过一口气后,又逐渐坠向地平线。
放学的孩子们斜背着书包,三五成群,嘻笑打闹着从远处奔来。
这里就是我曾经生活过而又深深眷恋着的小村。
小村,是很普通的小村,但正如你所看到的,它的景致很朴实却也蕴含着一种说不出的典雅,还有一种“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的韵味。有时,在田间幽境上漫步,不经意间,就可以捕捉到一幅醉人的画面,也许再走上两步,景色又会别有洞天。
对于小村的依恋不只在于景,还在于情,在于它留给我的太多太多的甜蜜的记忆。而那些记忆就如同陈年的醇酒一般,无论何时,只要我打开心扉,就可嗅到一股醉人的酒香。
在酒香浓郁中,迷蒙的双眼又看回了过去。在红檐绿瓦的屋顶上,蕴藏着我对星空的好奇;在麦浪翻滚田野中,暗含着我对童年的欣喜;在一望无际的草甸里,则流露出我对快乐的向往和追求。
小村给了我太多太多,它可以让我忘记喧嚣熙攘的城市,放弃激情刺激的昌险而一心系于它,事实上,自始至终,我的心都不曾远离它。
愿我的小村永远美丽,也愿我能在梦里回到那记忆中的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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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乡是一个小村子,虽没有城市的繁华,却比城市更让我眷恋。偏离了喧嚣的闹市,安静地坐落在城镇的一角。
一直都没有仔细看看我可爱的故乡,从小在这里长大,对游客们所惊叹的事物我早已习惯,视作平常。但是伴随着成长,我开始会怀念,在外边遇到了什么挫折就会想起我那可爱的故乡,仿佛是想起了最亲的人,热泪夺眶。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我都会一个人在楼顶待到夜幕降临。像以前一样,放着音乐,料理那几盆我养了几年的花花草草。阳光照在身上,热得额头上的汗珠滚滚落下。浇水,拔草,松土,做完这些时手已沾满泥土,太阳已经下山,对面那一排古屋已升起炊烟,缭绕在山间的树丛里。村庄热闹又安静。
故乡夏夜的星空璀璨,月光温柔,让人不禁欢喜。拉上伙伴,三三两两一直往村外走,漆黑的路,漆黑的田野,漆黑的面孔,群山将这些揽入怀中,周围蛙声一片,就似一首动人的歌……
枝头上的知了“吱——吱——”地叫了一夏,傍晚的徐徐微风送来了秋天,风拂起长发,把眼睛吹得干涩,是淡淡的忧伤,是离愁。
李觏一诗中有一句写得真是好——“已恨碧山相阻隔,碧山还被乌云遮。”如遇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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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五年,我们一起笑过,一起哭过,一起叛逆过,一起疯狂过。不论发生了什么,我始终不曾后悔认识过你,始终觉得遇见你是我人生最大的美丽。我们从相识相知到相惜,这一场美丽的遇见,却不曾想过以后的以后我会多一个姐妹;这一段并不平凡的友情,却不曾想是那样的牢不可破。这也许是让我一辈子眷恋的友情,也是一份无法割舍的感情。
我们打过,分裂过,但是,我们最后的最后都有彼此在身边陪伴。我们一起面对,一起承担我们青春的过错,一起承担发生的各样问题。我们不愿分离,都是对方为唯一。我们还曾互相打趣,谁要当谁的伴娘。
或许,我们可以定在一天如何?我庆幸可以认识你,熟知你,可以互相珍惜彼此。在我面前你有过最脆弱的一面,在你面前我有过最无助的一面,只是因为我们彼此都懂对方。我们不是亲姐妹,却胜过亲姐妹。我们之间仿佛是有着磁场般的引力,互相吸引着对方。吸引我的你的执着,吸引我的你的孩子气,吸引我的你的善良。我们就像一个圆,少了谁都是残缺的。我们一起在马路上放肆的奔跑,一起在美食面前不顾形象的吃吃喝喝,一起聊着那所谓的八卦,乐此不疲。因为有你,我的生活不再那么枯燥无味;因为有你,我的生活变得不再平凡。
在别人眼里,我们会做一些在他们眼中很幼稚的事,但这是一份不是所有人都有的友情,或许懂得的只有我们彼此。我始终相信,我们的友情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质,反而会因时间的打磨让它变得更加的纯净,更加的闪亮~这就是我留在心中的那份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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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仍深深地眷恋我的启蒙老师,也愿自豪地对所有的人说:“我爱作文!”看来,我得好好向妈妈学习语言,向庄上的农民伯伯学习语言,来弥补书本语言的不足。课上完了,我想,这事给我一个教训!我的词汇不丰富,所以,话讲不明白,以后一定要多看一些书,才能准确地把意思表达出来。
世界真奇妙,不看不知道。看了这两个有趣的实验,我暗下决心要好好学习,掌握科学知识,长大了去探索更多的奥秘。这时我望着试卷上的红叉叉,觉得它不是那么刺眼了,它变成一个个问号启发我去探索新的答案。
今带着这个问题,我请教了常识老师。原来,金鱼是低级动物,它的再生能力比较强,要想改变它的面貌,靠手术是不行的。这需要用到一门很复杂的科学—遗传学。给小金鱼动手术虽然失败了,但是我又增加了一些科学知识。我下定决心,学习更多的科学知识,要让金鱼变得更美丽。“学习”、“重点”;“重点”、“学习”,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妈妈,你不理解我!你不理解儿童!似乎不是从小一点长大的。我是个m岁的孩子,我和其他孩子一样,有自己的小伙伴,有自己的小天地;我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也爱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我不能整天关在屋子里。妈妈!也让我玩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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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最令人后悔的——便是时间。
恍惚间,初一了。告别小学时代,走进新的教室。往日与朋友嬉戏打闹的美好时光却仍然历历在目,那一点一滴少年时美好的回忆,在时间的洪流中一点点地变淡,却依旧觉得分明如昨日事,留在心中的那份眷恋——始终不变。
朋友说,怎么就初一了呢?是啊,怎么就初一了呢!自由自在的时间怎么就少了呢!六年的小学时光怎么就离我远去了呢!
灿烂星夜,抬头仰望那轮洁白的明月。古人云:“明月知我心。”那轮明月,洒下一片月光,照下的树影斑斑;深夜,大路上阑尽,那轮明月阑珊,依托在山间,衬托出我留在心中的那份眷恋,一点点唤醒那份欢乐的回忆……
夕阳西下,残阳留着对人间的眷恋,大地却不肯放开对孩子的爱恋,骑着车的我,又再一次被唤醒了对旧时光的那份眷恋。
早晨醒来,新生的太阳闪烁着生命的活力,一束光照进了我心间,我心中似乎坦然了许多,虽然仍旧放不下对昨日的那份眷恋,但已经能把它放在心间,并鼓起勇气地微笑每一天。
这一刻,我领悟到塞内加那句“要把每一天当作一生来度过”的真正含义了,过去如何,未来如何,都是泡影;唯有珍视当下,才最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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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的傍晚,天阴沉沉的,还不时飘着细雨。几只家燕在马路上无忧无虑地嬉戏着。突然,一辆大货车呼啸而过,我的心一紧,禁不住闭上了眼睛。我知道不幸的事发生了……
大货车过后,小燕子发出了一声令人心碎的最后哀鸣,那悲惨的声音真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可最后,它还是和小燕子一起归于沉寂……
而另一边,燕妈妈正在家急得直跺脚:“这孩子,下雨天的,又上哪疯去了!”
她被种种可怕的想法打乱,在第六感的驱使下,急躁的她冲出家门,向女儿的死亡地狂奔而来。
到达十字路口,她看见一团血迹上躺着一个相当熟悉的身躯。“不,这不可能的!”她暗自忖道。她竭尽全力放大瞳孔,“啊!”她惨叫了一声,转瞬间,她的心被突然袭来的一阵阵痛苦撕扯着,她把头深深地埋在了手掌里,眼泪便像小溪一样流了下来,她扑倒在女儿的尸体上,撕心裂肺地嚎啕大哭起来。
过了许久,她终于回过神来,她没有绝望,用翅膀不停地对女儿拖捶捶打打,企图把它唤醒,可一切都是枉然。这样经过了三天三夜,这位母亲的身体已经被风雨吹打得体无全肤。她终于绝望了,恋恋不舍地回头凝视,眼泪从她脸上滑落,一滴、两滴、三滴……
有人问过我:“世界上最动听的是什么?”我毫不犹豫地回答:“爱的呼唤。”“那最耀眼的呢?”“爱的光芒。”“那最迷人的呢?”“爱的眷恋。”我又补充了一句:“只要有爱,人间将变成幸福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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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怎的,我与蓝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缘份,不,应该是感情。或许是一颗闪着淡蓝清幽光芒的小星星坠入凡间,才生出一个如此爱蓝的女孩吧!
因为爱妈妈,所以我爱蓝。很奇怪,我身边的人——妈妈、老师、外公、阿姨、哥哥、朋友-----都喜爱蓝色,有淡淡清雅的'蓝,有温柔宽广如天的蓝,有深沉凝重似海的蓝。妈妈对我的爱就像这天空的蓝,包容了我,将我纳入了她的胸怀。我爱这蓝! 因为爱音乐,所以我爱蓝。在淡淡的月光下,古木的树影旁,我静静地听着《蓝色多瑙河》,听着听着我仿佛看到:在恬静皎洁的月光下,一条清滢澄澈似乎又有丝丝缕缕淡蓝的绸缎的河欢快地流向远方,啊!这是一个纯洁、没有喧哗、没有烦恼的世界 因为爱自然,所以我爱蓝。蓝的天,蓝的海,一切蓝的世界我都爱------打开抽屉,抽出一张淡蓝的信笺,折成一只小船,让它驶向宽广的大海;扎成一只小鸟,上面写上青春的欢乐、烦恼、心事------让它向蔚蓝的天空轻轻地倾诉,让风儿带走烦恼,让鸟儿分享快乐!
因为我爱蓝,所以我喜欢在头发间夹一个淡蓝色的发夹;喜欢带有“蓝”字的名字,“蓝菲琳”是我听到的最美妙的名字;喜欢蓝色的情,就像《蓝色生死恋》中那份凄美的爱情
也许我是一个坠入凡间的精灵,在幽蓝的月光下跳着蓝色舞蹈;也许我是蓝天下的一朵云;也许我是一滴淡蓝的海水;也许我只是一个淡蓝色的梦------所以现在的我对蓝色过这般半夜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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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的留念,绿色的留念,童年真的是坐在秋千上听着蝉鸣,望着绿荫的童年吗?是在雨中接受雨点的洗礼,在雪中嬉戏的童年吗?
那春雨,夏日,秋风,冬雪,的魅力。难道不让我们神往吗?
春雨:春天到了,微风吹拂,喜欢春风吹拂在脸上的感觉,喜欢在春雨中漫步的感觉,那是美妙的感觉,春雨下一对对恋人再伞下漫步街中,说着甜言蜜语,倾听春雨的沙沙声,细嗅春雨的芬芳,展望春雨后的新绿,这难道不让你留恋吗?让我留恋的春雨我爱你。
夏日:夏天到了,艳阳当头,喜欢阳光洒在身上的感觉,喜欢树上蝉鸣的声音,那是陶醉的感觉,骄阳下一群孩子再嬉戏,欢笑着。蝉鸣的嘈杂,当空的骄阳,是我的所爱。让我留恋的夏日,我爱你
秋风:秋风萧瑟,洪波涌起。喜欢落叶满地的萧瑟,喜欢秋风的呼啸声。落叶随风飘落,秋风吹落年华,秋天如画,引入我的心门,秋天如歌,扣动我的心弦。
冬雪:北风呼啸,大雪飘散,雪后,喜欢洁白的大地与蓝天映衬,形成水天一色的情景,喜欢雪后的肃静,喜欢空无一人的街上独自漫步。雪融化在手上,凉凉的感觉,沁入心脾,天空中的飞雪是我的所爱。让我留恋的冬雪我爱你。
又是一年春来到,又是一年的留恋,我的心意已随春风的吹起而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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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张信哲的《当你孤单时你会想起谁》,我又一次抑制不住地哭了。窗外的雨仿佛听懂了我的心事,陪我一起流泪。梧桐也随风轻轻的摆动。我打开门,飞奔出去,再一次让眷恋走进我的心灵。
奶奶,你还记得吗?那棵梧桐,就是门前的那棵,是十多年前我们共同植下的点点祝福。你说过,你希望我做你永远的“开心果”,而如今,因为您的突然逝去,“开心果”不复存在。那棵梧桐,由于我的泪水和雨水的滋润,长得格外茂盛。如今的梧桐,代表了我对您深深的眷恋。
我一路慢慢地走着,回忆一点点涌上我的心头。突然间,在我面前不远处,一个小女孩摔倒在汪地里,我一路小跑,轻轻地扶起她,听到她那声甜甜的“谢谢姐姐”,我不禁忆起了那年我因要告诉你一个喜讯,不慎摔跤,由此换回了您慈爱的面容和关切地问候。
雨越下越大,不知不觉我来到了一家书店前。我看了看我那被水打湿的衣服,犹豫了一下,抬脚走了进去。我在一排排书柜前慢慢走过,突然我的眼睛定格在一本书上,久久不愿移开——《唐诗三百首》。多么熟悉而又亲切的“朋友”!我抬脚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细细翻看,我的眼前不禁迷离了,我看到了您在灯下教我背《唐诗三百首》的情景。我认真专注地听﹑学,可是却因为不会读拼音,认字常常出错,使得整个屋子都充满了我们的欢声笑语。
……
可能是淋雨过多的缘故吧,我觉得全身瑟瑟发抖,寒颤使我从回忆回到现实。看窗外,天晴了,我微笑着走出了书店。
每个人的一生,都有很多令人眷恋的人或事,我们不仅要让它走进心灵,更要让它常驻心中,永不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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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在语文课上了《梅花魂》这篇课文,我感受很深,一个华侨老人对祖国,对家乡,怎能有那样的热爱!
课文中的外祖父是多么想再看看祖国,看看家乡,看看五星红旗升起呀!在他的记忆中,祖国是强大的,祖国的土地是肥沃的,祖国,是无坚不摧的!
为什么我小时候弄脏了墨梅图,外祖父就拉下脸来,生平第一次向他的女儿——“我”的妈妈发脾气。我想,这梅图在他心中,不止是一幅图,而是祖国,还代表祖国的精神,祖国的灵魂,祖国的骨气!一个人,竟能热爱祖国爱到这种境界!再看看我,一碰到危险、困难就退步,躲避,我连外祖父的百分之一都没做到!
外祖父三次落泪,表现了他对祖国的眷恋,而外祖父送我的梅花手绢也表示了他对祖国的热爱。手绢是洁白的,是纯洁的,血色的梅花,代表着祖国。外祖父虽在异国他乡,可他把他的心放在了手绢里,让我把他的心带回祖国。
外祖父的热爱祖国的精神就是梅花魂,梅花的精神,中国人的精神!他也是一个有气节的人物。几千年来,我们中国出了许多和外祖父一样顶天立地的人物:坚持真理的夏明翰,宁死不屈的刘胡兰,秦始皇等,他们都是一些有品格,有精神的中国人,我也要向他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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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时候,我是有过应付不认真的情绪,这是我不对,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深表抱歉。
因为我也在不断的成长,师哥师姐的一句话,也是突然惊醒梦中人。
以前我发这些乱七八糟的话,以为不会有什么影响,别人不喜欢,可以不看的。可是后来我看的时候,才突然觉得,事情并不是我想得这么简单。
生平第一次,我觉得自己居然如此肤浅。
原来这些文章只要有资格问世,他就说明了,对别人的影响不管是大还是小,都是没有办法忽略的。当你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干扰,这些东西不是你唾手可得的,你是否就开始学会了珍惜。
所有的人,在之前的那段时光,都对我说了很多东西,可是对此而已,我不可能编造出来更多的谎话。也许仅仅是因为,他不再喜欢我了吧。包括我的所有一切,都变成了一种憎恨。包括我的文字,在他看来都是可以被侮辱的。
也许就是我的态度问题。
可是改变了之后,还能回到重庆吗。
我从来就不知道,这样的生活,是否有一天,我们也能够看得到满足。
之前我发表的那些文章,从来就没有什么特别不一样的意义。那些比较都是你的人生经历,你要想明白,生活对于你的眷恋,绝不仅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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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住在乡下,一辈子与天地为伍,小时候父母工作忙,所以我是被外婆带大的,与外婆相伴的那段时光,那种幸福在记忆长河中经过时间的洗练愈发深刻。
秋天,是玉米成熟的季节。空气中弥漫着玉米的清香。斜阳照着农家小院,外婆就坐在小矮凳上,望着她亲自种的玉米,露出自豪的笑容。外婆两手各拿一只玉米用力的对搓,一粒粒家金灿灿的“金豆子”就落了下来。
年幼的我就蹲在外婆的旁边,捧着外婆特意为我煮的香喷喷的嫩玉米,大口大口的啃着,一绺花白的头发从外婆耳边滑下来,外婆放下手中的玉米,把头发顺到耳后,看我津津有味地吃着玉米,那满是岁月痕迹的脸上浮现慈祥的笑容。她用那长满老茧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摸得我的脸痒痒的,我笑了……
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我到了读书的年龄,爸爸妈妈要接我回去上学了。
那天清晨,我哭着不走。外婆就用她粗糙而温暖的手拭去我的眼泪:“要听爸爸妈妈的话,放假了再来看我。”
那以后,我每天都闹着回外婆家,只有吃到从外婆家带过来的玉米才能消停一会儿。
渐渐的,我长大了,却再没吃到过外婆煮的玉米,我也再见不到外婆了。
每周,我总会抽出时间来到外婆家,看着简朴的房屋,仿佛又能回味起外婆煮的玉米的味道;又能看见外婆慈祥的笑容;又能感受到外婆带给我的那份幸福。
“外婆,现在我依然眷恋着您给我的那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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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冬天的寒冷,西风时刻呼啸,又是一个冬天,洁白的雪花无处不在。到叶落的枝头,等待春天的来到,呼唤它吐出新的苞叶;去唤醒沉睡的溪流,它告诉我只有春天才能与我唱和;每个时光,珍藏着童年记忆;每个留恋的季节,它可以告诉我不同的变化。
当风轻轻地拂过我的面颊与我擦肩而过,那缕缕凉风紧紧扣着心我弦。当我站在你的后面,默默的观注着你的背影,发觉我们之间的距离是那样的触手可及,过了许久,我恍然大悟明白了,一切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简单、那样单纯,个人的想法是那样的余味。我们之间有着一条不可逾越的大海,我永远也无法跨过,与你相伴,我依然只得在一端呆呆地守望着另一端的你,而你呢?却似乎毫无知觉,一切对你来说,就像这风,除了丝毫凉意,还有是么呢?对,什么也没有留下。一阵风过,你也静悄悄地走了,消失在风中,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你的身影只在我的回忆里。风风雨雨,总有停的时候;事事话语,总有说完的时候。有一个话题,永久说不完,说不尽,是个永恒的话题吧。
风儿走了,带走了我的思念,时间是那样过去了。唉!希望彩虹再次出现,让我充满信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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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安静的图书馆看到浩瀚如烟的书籍时,一股求知的欲望油然而生;当我走在这生活了三年的中学学校时,一股眷恋感油然而生。
天空依旧那么的蓝,白云依旧漂浮在碧蓝的天空,小鸟依翱翔在教学楼的上空,但我的心情却是十分的沉重,过了中考,我就要跨入高中的大门,告别这生活了三年的中学,告别教导我的老师,告别这昔日的同窗。心里不禁涌起一阵不舍,我不禁回起在这里的一切一切。还记得当时刚上初一的时候,我坐在妈妈的车上,不停的问着:“什么时候才能到学校呢?”妈妈总是回答:“快了,快了。”到了学校,妈妈搀着我的手,走在中心路上,我看着眼前这陌生的环境,不仅紧紧的抓紧妈妈的手,妈妈似乎察觉到我的不安,笑着对我说:“没关系,你马上就熟悉了。”我来到老师办公室,老师说要测试,他拿出一张纸,下面写着几个成语,老师指着一个成语要我解释,可我却因为紧张,头脑一片空白,老师拍了几下,我只对了4个,走出办公室,心情十分低落,妈妈安抚了我,我心情好多了。
还记得一次体育课中摔倒,朋友都很紧张安抚我,我哭了,这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朋友们的关心更让我不舍。
看着学校的教学楼,教室里排列整齐的书桌,活泼可爱的同学们,谆谆教诲的老师们,……一股眷恋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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