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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3 12:31:56 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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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喜欢作文700字_初三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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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作文700字_初三作文1

  “妖精七七”是我在《雪漫》这本书里看到的。第一眼看到这个名字,就想起当下的非主流文化。那种睁着大眼睛,嘟着小嘴巴,下巴尖尖的女孩子,那种明明处在明媚朝气的美丽年华里却偏偏要给自己起一个忧伤的网名的女孩子。然而,我错了。现实中的“妖精七七”是一个既阳光活泼又自信倔强的女孩子。

  我想我是喜欢她的,以至于自己从前到后仔仔细细认认真真把那篇短短的专访记录反复读了三遍,才把它放回图书馆的书架上。虽然只是文字介绍,但那个一脸阳光、一脸明媚,那个穿着白裙子在夜里一个字一个字写心情的女孩,就那样真实可触地跳动在我的脑海里,仿佛是身边相识多年的老朋友。

  同样是女孩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女孩。我想,或许是因为我和她只是在某一点上有点相似,也或许,她就是我想要的另一个自己。如果认识,我想我们会是朋友。

  我喜欢的女孩,是向日葵一样明媚阳光乐观向上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勤奋努力认真生活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也会在电视机前哭哭笑笑却又不沉迷于电视剧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有自己的兴趣爱好,真正喜欢去做一件事情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不过分依赖,思想独立、拿得起放得下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开心了就笑,伤心了不闹,真实随性不做作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喜欢旅行喜欢摄影,喜欢读书喜欢写字,能够在经过热闹,路过繁华之后,在每一个如水的夜里和心灵对语的女孩。

  闲下来的时候,也去里逛心情,那种惊艳了眼眸的文字总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如初夏的晚风拂过心湖,令人安静。也喜欢写字,曾经也试图着让那些美丽而温柔的字眼在自己的笔尖流淌,却总不能满意,最后只得放弃,然后依然故我。

  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独特的个性,我们不必去模仿别人,做自己才是最好。我只不过是也喜欢读书写字的小女子一枚,无名无才,在一处独属于自己的空间里安静罢了。走着自己的路,写着自己的故事,笨拙而零散的用文字记录成长,不为写作而写作,只衷于自己的感情和生活,我之所求,做自己,随性就好。

  我喜欢的女孩,有个性有主见有思想的女孩。听香,加油,遇见未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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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个美丽的日子,我独自在郊野中漫步,秋风不经意间,掠过我的耳畔,“沙沙”轻吟,好像在吟唱秋色的喜悦。一片片落叶吹飘下来,乘风在空中打了个转儿,落下来,堆积成一片五彩的图画。

  我走到果园间,踏着一阵阵清凉与丝香,在那里漫步。果树上点缀红苹果,枯草中还拌着几棵固执的绿色,天空中夹杂着淡黄色的果香,山海中藏着一抹不可告知的薄雾。我走着走着,天空落下一滴雨露,接着,一股股地下降。我望着这一片灰黑色中,苹果闪着神秘的红光,梨也泛着婉转的黄光,枯柳牵着你的手,把你带到一片曼妙无比的境界。

  我睁开眼,我正在一条山路石径间,远望,稻草人向我微笑,农民们荡漾着不可避免的容貌,开心地将那“金黄色的海洋”一一收拢在后背的竹笼中。旁边,一泉清水映衬在眼前,没有了夏天中的羞涩,河中如清凉了一样,但是我错了,小鱼在嬉戏,跃起银雨似的白浪。接着就不见了,但余波还在轻轻飘荡。

  这时我想,春天时,这里是否是一片红?那时,树抽出新的枝条,花儿在土里蹦了出来。小草穿上了嫩绿的新衣,春雨姑娘的拜访,下起了一阵阵细雨,近看一片湿翠,雨吹打歌声被青蛙听见了,于是也跳出来“呱呱”的与雨一争高下。

  夏天时,荷花在池塘摇曳生姿,蜻蜓在头上飞动,别有一番诗情画意,真不愧是:“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冬天腊梅雪里藏。如雪花一样纯洁,又如河水般清澈,让大地的哀伤化为这种捉摸不透的美丽。

  当然,秋不像它们那样娇艳,但却囊括了春天的美,夏天的欢乐,冬天的哀伤,还有它本有的喜悦。

  并且秋又像一幅书法笔墨,浓、淡、干、湿它都有,黑色的墨汁交撒在秋中,更像一位诗人了。

  秋也像一幅画,青色的黄,浓色的红,极鲜润地展现出一丝真正的秋色。

  我坐在石阶上,啊!秋色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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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的老师是语文陈老师。她是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来到班级的。听其他人说是因为以前的陶老师怀孕了,所以才让陈老师来带我们班的。一开始,我们还不适应这个新老师,心里都在想陶老师什么时候能再回来就好了。过了一点时间以后,我们适应了陈老师的教学方式,就开始专心上课,把以前的担心都扔到一边儿了。

  陈老师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上驾着一副淡紫色的眼镜。我最喜欢的是她那出口成章的嘴巴。她一直背着一个棕色的背包,里面经常装着我们的作业。让我奇怪的是陈老师从来不化妆,每天都一样的马尾,可是我觉得这样的打扮很精神。

  陈老师的教学方式非常特别,我们以前①号本②号本都没有,就只有家联本。然而一些我们没想到的作业,她全都会布置。有一些动作慢的同学每天都会做的很晚,可在陈老师的鼓励下他们写作业的速度也快了起来。

  我们从前的寒暑假作业都不需要老师检查,而陈老师是要一个个过关才行,这就让我们受苦了。不会做的题没写,陈老师会把解题思路告诉我们,让我们搞懂才行。他的“鬼主意”也非常多。记得有一次陈老师捧着一大叠纸笑嘻嘻地说“今天我们一起出试卷!”话音刚落我们就纷纷议论起来。我心想:“这葫芦里又要卖什么药啊?”陈老师又说道“谁出的好就给谁加星!”我们异口同声地说“好!”第二天,陈老师终于把葫芦里的药倒出来了,说:“同桌交换试卷开始答题!”“为什么啊?”大家都非常不开心。可我们不开心也要答题啊,这样的练习训练了几次,果然有用,期中考试大家的语文成绩非常理想,平均分有95呢!陈老师来了,我们的进步很明显,大家都很高兴。同学们也越来越喜欢陈老师了!

  陈老师也是个爱干净的人。记得有一次我们忘记打扫卫生了,陈老师就找了班长和劳动委员一起打扫卫生。他们汗流浃背认认真真地打扫教室,把教室整理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陈老师的这个行为不仅把教师整理干净了,也温暖了同学们的心。陈老师和我们越来越亲近,我们开始离不开陈老师了!

  这就是我们的陈老师,她的教育如春雨滋润着我,她的言行举止也一直影响和指引着我,我非常喜欢我的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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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位慈祥的老师。她,就是教我们语文课的张老师,我们班的班主任老师。张老师中等个子,不胖不瘦,留着齐耳的短发,经常笑意盈盈的样子,好看极了。我们都很喜欢她。

  张老师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她爱她的每一个学生,从上小学的第一天开始,张老师就一直陪伴着我们,她给我们知识的营养,她教我们做人的道理。张老师是一个爱学生的好老师,她耐心地对待她的每一个学生,当我们做错事的时候,她不会随意责怪我们,而是给我们讲道理,让我们真正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我原本是一个胆小的女孩,记得刚上小学的时候,我不敢上课发言,张老师就不断地鼓励我,说:“石丁心,大声说,说错了没关系。”看着老师亲切的微笑、鼓励的眼神,慢慢地,我不怕了,开始主动举手发言了。后来,我还当上了中队委呢!上学期,我太贪玩儿,成绩也下滑了,在老师和父母的帮助下,我认识到了我的错误。这学期一开学,我就做了一个新学期的计划,张老师看了,非常高兴,她真心地祝愿我成功。

  我亲爱的老师——张老师不光是我们的班主任老师,她还是学校的部门领导,所以,她的工作挺忙的。可尽管这样,她从不忽略我们,在我们面前,她总是那么精力充沛。比如说上学期吧,小姨要去青岛、大连旅游,妈妈想增加我的知识面,就让我也跟去了,回来后,张老师在百忙之中还抽出时间来帮我补课。这事儿,妈妈还念叨了好久呢!还有就是前天吧,那天是我们报选学假日学校课程的日子,上课铃响了,我们一个个都冲进教室,等待张老师的到来。张老师进来了,对我们说:“学合唱、跳舞的人太少了。”我们都低下了头,张老师接着说:“我都在外面学古筝,因为,学语言锻炼我们的右脑,而学音乐则可以锻炼我们的左脑。教我古筝的老师也姓张,她知道我是实验小学的老师,所以,我们都互相喊张老师。”班上同学都哈哈大笑,可我却在想,老师虽然是老师,但都还要不断学习呀!

  我很喜欢张老师,她很慈祥、也很严厉,她更是值得我尊敬的老师。她教给我知识,更给我鼓励。老师亲切的笑脸、鼓励的眼神,就像插在我背上的翅膀,在老师的辛勤培育下,我一定会越飞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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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生活在这人世间一定有些什么喜欢的物件或者人。换种方式可心说这种情感普遍存在,但喜欢其实是一种很特殊的感情,凌驾于欣赏之上却屈居于钟爱之下,是一种夹心饼干里夹心层的味道。有人常常想把爱与喜欢加以对等,照我看来,实际上往往不相等。

  就拿喜欢一个物件来说吧。你去逛书店的时候偶尔翻阅到了一本书,你顿时觉得它很对你味道,一股脑作气地就买下了它。你回家不断的翻阅,看完之后就把它丢在一边。热乎劲过了之后,有一天你整理自己买的书时,发现了它,可能怎么看却怎么也不喜欢了。所以说,喜欢有时候是出于一时的欣赏或者要某个时间段对上了胃口,可能随时间的冲刷会愈发地淡了。而爱是一种持久而浓烈的情感,比如老人们的相依为伴,中年夫妻的坚守互助等等。是一种细水长流在时光的打磨下愈发呈现饱满质地的感情。有时候一时的喜欢也可能上升为伤害。比如我新买了一条毛巾,出于喜欢我不喜欢让它不洁净,于是使劲地揉搓它,反而因为搓洗而变得暗淡不明亮。而爱可能不同,你不会使那么大的劲让它失去光泽,你反而会小小心心地爱护它。

  喜欢一件东西往往有一时的快感,而爱是一种已经进入心里的感情。可是,有时候喜欢也会上升为爱。比如你喜欢一个人,在某个路口见到他时你会脸红心跳,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他的背影你会欢喜跃动。时间长了,你见到他的次数多了,逐渐有一种依赖和不可或缺的感情。你开始从喜欢他的优点到包容他种种不好的习惯。所以说喜欢在长时间的重复或者温习下,会可能上升为爱。在你知晓他的缺点后仍旧喜欢不退缩的,会可能上升为爱。所以说爱是一种包容,喜欢往往可能是迷恋于某一侧的逆光美。

  虽然说每个人都有“喜欢”这种感情,可莫用它来变成你伤害别人的利器。年轻人总喜欢用一句“我喜欢啊!”来当作自己特立独行的挡箭牌,可这样子你会伤害了你爱的人。小女生小男孩有时候年少懵懂,向自己一时心动的人表白,被狠狠拒绝后热辣辣的痛,变成了一种伤害。

  人所以应当在适当的时候选择放弃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别人有的不一定是合适自己的,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喜欢也好,爱也罢,切莫让原本美好的情感用来灼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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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是一种可爱的小动物,也是许多人喜爱的动物。

  我家的猫短短的四肢,有一身雪白的毛皮,一双滴滴溜溜的眼睛变化无常,白天是绿色的,晚上却变成蓝色的了。粉红的鼻子和小嘴,胡须不停地摆动,一条尾巴拖在身后。

  猫睡觉的时候把四肢倦在一起,头插进去,听到一点点响动就醒了,向四周看看,觉得没有危险了才继续睡。

  猫饿了,它的前肢与后肢之间一捏就空空的,这时它就会在主人身边转来转去,主人就端来新鲜的鱼,猫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着吃着,原来空空的地方鼓了起来,这就说明它吃饱了。

  俗话说:“一条猫有八条命。”原来,猫从很高的房上摔下都不会受伤,更谈不上死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猫的反应细胞比人类要灵敏得多,当猫从高处摔下来时,反应细胞迅速把信号传给大脑,大脑又通过细胞迅速给猫传“命令”,猫接到后立刻把四肢伸开、伸平,样子看上去像一架小飞机,落地后就不会受伤了。

  因为猫的祖先是凶猛的食肉动物,专吃免子、老鼠,后来出现人类后,人类就把它驯服,让它帮助抓老鼠,别看猫现在那样温顺,可原来是凶猛的食肉动物呢!

  猫捉老鼠时,脚上的梅花形软垫就会派上用途,因为软垫很软,走得很重很快也毫无声响。

  猫抓老鼠时和猫科动物捕食都差不多,先是偷偷靠近猎物,然后看准猎物猛扑过去把猎物玩弄一会后就吃掉猎物。如果老鼠钻进洞内,猫就会走过去把胡子伸开,看胡子碰不碰到洞壁,如果碰到,它就会在洞旁耐心等待,一直等到老鼠出来;如果胡子没碰到洞壁,它就会慢慢走过去把老鼠抓住。因为猫的胡子伸开的宽度等于身体的宽度,如果胡子碰到壁,那当然就进不去了。

  小朋友,猫的生活习性多,其中的奥妙也多,请你现在好好学习文化,长大去探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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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年地过去,都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不变的是生活的画卷中总有一幅由美丽的四季构成的四扇屏风。

  春天是“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的活泼;夏天是“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恬静;秋天是“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的惆怅;冬天是“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的肃杀,各有着各的韵味。我却对夏天的成熟与纯净情有独钟。

  喜欢夏季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小时侯,喜欢小院里由竹椅`西瓜`笑话组成的“纳凉晚会”,笑声`蝉鸣`清风交织在一起;喜欢贪婪地咬上一口雪糕,任它在口里`肚中熔化的沁凉;稍大一点,喜欢穿上花裙子,让裙边肆意地在晚风中轻舞飞扬,与邻家小女孩走t台步的臭美``````

  在儿时,每到初夏,爸爸总带我去乡下奶奶家玩几天。有一段布满小石子的田埂是我去奶奶家的必经之路,路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小花还有那一望无际的绿油油的稻田。每经过这儿,我坐在爸爸的自行车上,急切地拍着他的后背,让他放我下来。我总是兴奋地冲进稻田,深呼吸,那种独特的清香便钻进了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我喜欢摘下一株稻穗,把几颗嫩嫩的青稻扔进嘴里,细细地咀嚼,咦,怎么还甜丝丝的?摘下一朵朵细碎的野花,插满了乌黑的发梢,拍着手,笑啊,跳啊,头上的花又随即散落了一地。爸爸总是笑着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你这个小疯丫头!”太阳快乐地下去了,无边的晚霞染红了天边,天空下有着绿油油的稻田,田埂上还有着玩得满头大汗的我们,描绘出一幅温馨的图景。

  到了奶奶家,奶奶端出一个在井水里浸了半天的“穿着迷彩服”的西瓜,凉凉的西瓜汁解了一天的疲惫,比放在冰箱里的还要好吃,西瓜汁和西瓜籽沾了满嘴,我都顾不得去擦一擦。

  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一切都被打上了“童年”这二字的烙印,离我越来越远。每年的暑假,补习才是我们这些中学生的生活的主旋律。但我依然喜欢在闲暇时间回忆这一切。

  我喜欢这给我太多欢乐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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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到章鱼国,一走进教室,发现同学们都举着自己带来的水果,顿时,教室里变成了水果的海洋,同学们都争先恐后,伸长了脖子,都举着自己的水果,希望自己能被大家看到,有的同学说的:“我带来的是鲜红的草莓。”“我带来的是黄橙橙的橙子。”“我带来的是红彤彤的苹果。”顿时,教室里乱成了一片,像炸开了锅一样。

  我最喜欢的水果非苹果莫属了。它穿着一件红色又光滑的大衣,闻上去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就像一个美丽的凤姑娘带来的香味一般,再从上面一看,它那一条一条的红色线条,就像一朵红通通的绽放的花朵。在它刚刚苏醒的春天,它还是一个脆弱的小生命,在那时,它还是浅绿色的,它在土中默默地吸收养分,到了夏天,它慢慢长大了,变红了,变成了大人了。到了秋天,它变得通红通红的,这时也变得香甜可口了,被农民伯伯从高大的树上取下来,送到了水果店里,最后被我们吃进嘴里,完成了它们传播生命的宿命,又让我们心情放松,清凉起来。

  在春天,它刚刚发芽,心里肯定在想:真想快点长大啊!春姑娘悄悄的离去,夏天来了,它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这时心里有可能这样想:我终于快可以被农民伯伯摘走了,我真的好盼望啊它想着自己被摘下时农民伯伯看到自己长这么大时兴奋地表情,它的脸上露出了甜蜜的微笑,终于,它盼到了秋,高兴的手舞足蹈,当然,它没有手,但是它的所有果肉都在沸腾,心里想:真是太棒了,它终于和它的小伙伴分离了,各自到了不同的地方,它们给不同地方的小朋友们带来了快乐的心情。

  终于可以吃了,第一口,吃上去,嘴里顿时清凉可口,嘴里充满了水分,就像一瓶香水一般。

  我之所以最喜欢吃苹果,每当吃起它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它生长的过程,而且实在是太香甜了,我都陶醉在它的美味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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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随着年龄的推移,从别人身上获得的帮助也越来越多,要感谢的人也随之多了。但是,有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都会感谢她。她是我一切的给予者,她,我的妈妈。

  妈妈对我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在每天的起床都把衣服放在我的床前,准备好美味的早餐;在我生病的时候,她总会在喂了药后,都会往我的嘴里放颗糖;在我开心的时候与我分享我的快乐;在我伤心的时候,她会倾听着我的哭诉,我所有的苦水,妈妈永远都是这样细心体贴。

  妈妈总是把决定权交给我的手中,她永远坚持地支持我的选择。在我选择音乐的时候,在所有人都认为,一个9岁的孩子应该努力学习,在竭力反对的时候,妈妈没有听取大家的意见,而是一味鼓励我。万事开头难,一开始的学习,总是枯燥无味的。妈妈每次都是默默地听着我

  的牢骚,一句话也不说,直到一次,我实在坚持不下来了,,丢开琴,负在地上哭,妈妈走过来,为我拭干眼泪,说:“孩子,人生的每一条都是坎坷的,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路途上坚持前进,过程总比成功更美丽。”妈妈教会了我坚持不懈地走好每一步,做好每一件事,无论结果如何。

  时间见证了我的成长,也许我有了我自己的思想,也许是希望独立的通行证,我和妈妈的意见中有很大的分歧。很小的事情也会引起我们的冲突,作业上的字体,一道题上的不同解法,单词的拼写,练琴的时间……都能让我们吵上了架。终于,由一本书引起了积累已久的战火,她认为我只能在假期看书,我却认为只有完成当天的工作,也可以做适量的休息……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也时好时坏,我对妈妈的责怪更是爱理不理,甚至还会吵上一架。

  改变这一切的是我患有了慢性咽炎,医生告诉妈妈,这种病很难根治,一旦处理不好,会影响声带,妈妈很着急,她知道我一直以来只是把弹琴当做兴趣,我的梦想是唱歌,对于我来说声带的确是很重要,为了让我的梦想实现,她注意这一切影响病情的因素,小心的照顾我,这些我都看在眼里,我明白了,妈妈之前的每个做法都是怕我处理的不够完善,用自己的经验教育我,都是因为她爱我,原谅到今天才读懂你的心。

  妈妈永远都是我最爱的人,也是最爱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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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他在人群之中特别显眼,他是谁?是我们的体育老师甘老师,黑黑的皮肤就是他与众不同的标记,像刚从非洲回来一样。一双黑溜溜的眼睛特别有神。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看起来很阳光。走近他,就会闻到一股淡淡的檀香味,因为他的手上戴着一串檀香味的佛珠。

  同学们既害怕又喜欢上他的课。

  又到体育课了,“男生一队,女生一队,围着操场跑一圈!”甘老师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在操场的上空回荡,“一二一,一二一……”热身之后,老师讲了今天的新知识——蹲踞式起跑的动作要领。当其他的同学们都在专心听讲的时候,袁俊杰不但不听,还在小声地嘟嚷着些什么。

  老师开始检查每一个人的动作了,他用那双有黑而有神的眼睛扫视着每一位同学。很快,自言自语、没有做动作的袁俊杰进入了他的`视线。甘老师紧皱着眉头,气呼呼地走了过去,他的皮肤因为生气而变得更黑了,发着亮光,他双手叉腰,用富有磁性的声音拖长了音调,大声地说:“你——为什么不会做?”

  袁俊杰像一根木头一样杵在那里,和刚才生龙活虎的他简直判若两人:“老师,对不起,我刚才没有听讲。”甘老师看见他认错了,原谅了他,单独给他做示范,袁俊杰终于学会了。

  在甘老师的课上,谁都不敢开小差,但是大家又都很喜欢他,因为他很幽默。他在体育课上会带着我们玩游戏,游戏中谁要是输了,就得表演节目,有的同学不好意思表演,甘老师带着我们一起说:“一二三四五,我们等得好辛苦。”那位同学还是没有表演,于是甘老师又告诉我们说:“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等得好着急!”我们一边念一边笑,甘老师也和我们一样说着笑着,笑容像巧克力一样甜甜的,又像阳光一般灿烂。

  甘老师也是田径队的老师,听田径队的同学说:“甘老师的严是出了名了,他要求队员将每个动作都要做标准,如果不合格就一直做直到合格为止。甘老师这么做,一是为了保证同学们运动的安全,二是为了队员们在比赛中获得好的成绩。

  甘老师又在大声地喊口令了……千万不能开小差。

  因为甘老师既严厉又幽默,还很认真,所以我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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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思宇,4分13秒,不合格。”女子八百米长跑达标测试,捂着仿佛已经被一把火点着了的肺部,我腿上失力,在终点“腾”地倒在了地上。“还是不合格吗?”我已经沙哑干渴的嗓子呢喃出来几个音节。体育老师的声音,现在就如同恶魔宣读出催命符般的成绩,我第一次觉得老师的声音这么让人不爽与望。

  体育加试,作为中考项目之一,是每个学生都必须重视的事情。看着一次又一次不合格的成绩,我对自己身上肥而无力的肉产生了怀疑,我需要加强锻炼了!

  假期如期到来。不同于以往的是,这次的锻炼计划被正式提上日程。

  当别人窝在沙发上看手机玩游戏时,我在体育馆里挥汗如雨;当别人吹着空调,吃着西瓜时,瑜伽垫成了我要征服的战场;别人的朋友圈里只有锦鲤与笑话,而我的空间里都是每天锻炼的打卡与汗水的见证;别人都在抱怨假期的压力,而我在炎炎烈日之下,享受慢跑的激情。我忽然发现运动与锻炼是如此的美妙。

  新的一学期匆匆而至,随之而来的则是新一轮的体能测试。再次站在跑道起点,紧张与眩晕不再困扰着我,信心与激动在我身边为我加油打气。“呯”发令枪响!我控制节奏,调整呼吸,保持后劲,忽然发现我的步伐不再那么沉重,从前灌了铅般的重量和无力的虚浮都变成了轻盈又不失稳重的脚步。我觉得我的状态仿佛已是满血复活!

  思绪不由得飘回那年春天。我作文失误导致考试失利,从第一神坛跌下遍体鳞伤,但我从未气馁,努力提高协作水平,依旧重夺荣耀。今天我仍然要靠自己的努力达到理想的目标。

  稳下心神,望着近在咫尺的终点,加快觉步!“卢思宇03:58合格,”我会心一笑,长呼一口气,挺直的身板,虽然距离满分还有差距,但却已不是不可逾越。老师的声音仿佛是对我努力的肯定。

  爱因斯坦曾说“努力才是天才的决定因素!”我坚信不疑。老师宣布的成绩便是最激励我的声音,鼓励我开足马力,向下一个目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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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喜欢”这一词很常见,可以是同学间的喜欢,也可以是对以后可能是自己的生活伴侣的喜欢,也可以是对兄弟姐妹的喜欢。每一个“喜欢”,都或多或少有着特别的意义。我想说的是第二个,也就是对以后可能是自己的生活伴侣的喜欢。

  其实在十二到十八岁这个期间,很多人会有自己“喜欢”的人,但是,也有很多人不敢确定自己的这种喜欢真的是自己想的那种吗?于是便反复想,有些人严重的可能成绩都下降了。也有人会对自己喜欢的人表白,但不一定会成功,成功了的人,就怕像电视里的人演得一样,交往越久,成绩下滑越快,然后就被父母和老师发现,灌输一大堆“不能早恋,早恋你就完了”的思想。其实这种思想并非是错的,但是,在一定方面会让孩子的感情变得迟钝。而且孩子的喜欢被压制也并非是好事。

  其实我曾经也喜欢过一个人,那个时候,他的一举一动都被我尽收眼底,甚至影响到了我的情绪。但久而久之,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发现自己对他的“喜欢”,不是我想的那种“喜欢”。不过,他倒是个值得交的朋友。

  每个年龄段的“喜欢”都很复杂,尤其是青春期的。因为青春期是一个过渡阶段,它是让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变成为一个稳重有担当的青年。而在这个阶段,也正是他们对感情从好奇到了解的一个过程。可是他们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喜欢”啊“爱”啊之类的情感,所以他们是很“嫩”的,会把每一次的“喜欢”放在心上,用心去对待。所以,他们也是最容易受伤的。

  “喜欢”一个人其实很简单,眼里是他(她),心里是他(她),无时无刻都在想他(她);只要别人一谈论起他(她),耳朵就张的很大,生怕漏掉了关于他(她)的一点信息;有人说他(她)的不好,自己就会反驳那些人;有人说他(她)的好,自己也跟着说。

  我觉得“喜欢”真的是一种很纯粹的情感。不过,在青春期的各位,还是要多放点心在学习上。我也不说“早恋不好”之类的话题,但是,如果自己真的有了“喜欢”这份情感,请好好珍惜它吧,毕竟它来之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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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煌宇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活泼可爱的性格十分惹人喜爱,幽默风趣的特点也很是让我喜欢。

  记得有一次考试结果出来后,那醒目的分数可真是让我无地自容!怎样才能乞求到父母的原谅呢?这次我可对父母夸下了海口——考高分是十拿九稳的啦!一定没问题。可是现在我真是无颜面对父母,怎么办啊?我越想越难过,忍不住在路边一个人伤心地哭起来。

  可没多久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只见齐煌宇边跑边说:“小郑,小郑!我跟你说,我听到了一个非常好笑的笑话。”可我哪有心情听她讲笑话呀,只是无精打采地问:“什么啊?”“为了考验你普通话说得好不好——你要把安史之乱的“乱"改成“律”,读几遍给我听。”“安史之律,安史之律,安史之……”我还没说完,就被齐煌宇的笑声给打断了。我扭头一看,齐煌宇在一旁捂着肚子笑个不停,边笑边说:“我的眼泪都要笑出来了!”我疑惑不解地想着。仿佛我和齐煌宇有心灵感应,她又说:“安史之律,俺是只驴。没有什么毛病吗?”我恍然大悟地说:“好啊!小齐,你竟敢耍我,你才是驴呢!”这时齐煌宇说:“哈哈!你终于雨过天晴了吧!"太阳公公似乎也被我们给逗乐了,眯着眼睛笑着。头顶的烦恼如乌云似的,早就被齐煌宇这阵风给吹散了。

  齐煌宇不仅经常逗我开心,还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总是第一个来到我的身边。雨儿姑娘是谁让你哭得这么伤心?风儿哥哥,你也在为雨儿打抱不平吗?怎么办?下了这么大的雨。我又忘记带伞了,要就这么回去,一定会被淋成“落汤鸡”的。“正当我犯愁时,熟悉的声音又在耳边想起:“小郑,就知道你忘记带伞了,我送你回去吧!”我高兴地说。“太好了!那就谢谢你了!”。“我们俩可是中国好闺密!你还这么客气干什么!”她大方地说。我的内心深深地感慨道:“有朋友真好啊!”

  朋友如一阵凉风,吹散我心头的烦恼;朋友似一把伞,能为我遮风挡雨。齐煌宇,我很喜欢你!愿我们的友情能比天都高,比海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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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而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各有不同:有人喜欢踢足球,有人喜欢春天,还有人喜欢旅行……而我喜欢的是舅公家的那两条可爱小狗。

  记得去年我回奶奶家找舅公的时候,看到两条可爱的小狗。它们长得很像,黄棕色皮毛,水汪汪大眼睛,还有长长的尾巴在半空中摇个不停,好像很喜欢我。我问舅公这两条狗是从哪里来的?舅公告诉我这两条都是流浪狗,被遗弃在草丛,舅公看到就捡回来了。想不到这么可爱的小狗,身世还挺可怜的。再看看它们,这时只是懒洋洋的趴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的,好像在闭目养神。

  为了跟它们搞好关系,我去小卖部买了小火腿。回家的路上,远远的看到它俩依旧趴在地上,但我发现,我离它们越近,它们的反应就越大。它们的头四处晃动着,鼻子嗅来嗅去,好像闻到了什么。走近一点,两条狗就往前嗅,并且慢慢的往前爬着走。再走近一点,它们就直接站起来,向我跑过来,似乎已经锁定目标就在我手上。它们跑到我的身边,就不停的往上跳,想一下子把小火腿吃掉。我不得已把小火腿递给了它们,它们吃得非常香。我慢慢抚摸着它们,此刻的我仿佛像一位船长,它们就是我身边的水手,这一刻简直太幸福了!

  还有一次,我带着它们出去玩耍,我把小树枝扔出去后让它们去捡,它们就像遇到了猎物掉头就去追。后来我还跟它们玩了许多小游戏,游戏过程中,我随手把垃圾扔到了地上,可这时它们的做法让我佩服不已。它们嗅到了地上的垃圾,并用嘴巴叼起来,昂着头看着我,似乎在说:“朋友,这是你的垃圾,快扔到垃圾桶去吧!”我觉得它们不仅忠诚,而且是大自然的保洁员。

  它们贪吃,它们忠诚,它们很爱卫生……不管它们是什么样子的,它们都是我身边的好朋友。我喜欢这两只小狗。

喜欢作文700字_初三作文15

  我喜欢名言,潇洒的名言。喜欢“采萄东篱下”一种清静的潇洒;喜欢“明月松间照”一种怡然的潇洒;喜欢“仰天大笑出门去”一种自信的潇洒……最喜欢“我自横刀向天笑”那种无畏的潇洒。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给我留下无限暇想。读到这首英雄谭嗣同的绝命诗,心中总会出现如莽莽昆仑般的浩然肝胆之气。每当遭遇嘲笑、挫折时,我总会默念几遍,想想谭嗣同连死都不怕,我还能怕这些!我就充满了力量,充满豪气……

  那是新年,略有些凉意,却仍舒适的春风拂过面颊,我百般无聊地看着巜上下五千年》不由得献闷,出去的事儿怎样适合我呢!要是我,肯定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可是看到维新变法,谭嗣同英勇赴死这一篇时,心中总是不解:谭嗣同怎样这么傻,放着好端端的命不要,不像康有为、梁启超那般逃跑,非要留下等死?在心中给谭嗣同定下来“傻子”的标签,还神气活现地告诉了爸爸。他一听,和蔼的脸立马变了样,严肃地批评我:“你想错了!”“为什么”我不服气,爸爸便涛涛不绝地讲了起来:

  当年维新变法失败,谭嗣同拒绝了请他逃走的劝告,决心一死。愿以身殉法来唤醒和警策国人。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当时一些人“望门投上”地匆忙避难出走,使人想起高风亮节的张俭;一些人“忍死须臾”自愿留下,并不畏一死,为的是能有更多的人能如一心为国的杜根,出来坚贞不屈地效命朝廷的兴亡大业。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则意为:而我,自赴一死,慷慨激昂;仰笑苍天,凛然刑场!留下的将是那如莽莽昆仑一样的浩然肝胆之气!

  我听得痴了,竟没想到谭嗣同并不是浪费生命,而是愿死赴义。这句话震颤我的心灵,给我留下了自赴一死的强烈崇高感。“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征服了我,它在我心中生根发芽,直至开花。我站起身来,放下书准备走出家门与大家一齐畅享新年之乐。那一刻,我感觉江山如此之娇。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我最喜欢它的豪迈,最喜欢它的正义凛然,刚正不阿,最喜欢它的无畏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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