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的作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花的作文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花的作文 篇1
灰色的一天啊!是必然的么?
揉着朦胧的睡眼时,发现天还黑,只在北方天空泛起微微的蓝色。一看表,竟然七点一刻了。今天太阳也睡懒觉了么?没有在这时候用天色来警告我已经很晚了。
赶到学校时,早自习都快结束了,被老师给训斥了一通。
刚坐下来,心里还有一波浪花在翻滚呢,又来了一浪。
“作业呢?”班长在一旁大声喊。
“又不是不给你,谁欠你钱似的。”我瞪着她应答道。
我打开书包,找作业,这书凌乱的顺序让我头疼。咦,作业呢?我从脑子里寻找着记录。对了!我突然想起,粗心的我由于来的匆忙忘记了带作业。不可以啊,这种一衣带水的状态已经在我身上持续很久了。
“我下午带来行么?”我敷衍塞责的询问道。
“那我得请示一下老师。”她向办公室走去。
“传老师言,下不为例!”没一会儿工夫,她就回来了。
这两件事,弄得我够郁闷的了。但是下午……
晓浩为了几张彩带和我闹翻了脸,甚至打了起来,好在同学们给劝阻了。我们平常可是无话不谈的好兄弟呀!
放学回家的途中,又碰上了堵车,车上的人都坐立不安,幸亏司机叔叔打开了车门。走在路上,踩着那雪,听它发出清脆的响声,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冲去心灵上的一道屏障。
“小轩——”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抬头一看,是晓浩。
“哦,你啊。”我还在为上午的事感到纠结。
“今天上午……那个,我,我不该动手打人。没有打疼你吧?”他一脸愧疚。
“哎,没事。其实,错误不全在你,我也有错,就几张彩带,我不应该去争吵。都说,同学之间,团结,谦让嘛!我向你道歉。”我自责道。
“那几张彩带,给你吧!算是给你赔礼道歉了。”他拿出那几张映着雪光的彩带,“我们还是朋友吗?”
我久久凝视着,突然,抓起来,扔向天空。看它在雪花中翩翩飞舞,落到雪毯上。最后,被柳絮般的雪花覆盖。
那时,一向不轻易落泪的.我,已经滴下了几颗晶莹的泪珠,落在雪上,打出了几片圆形的印记。同时,也深深地滴入的我的心房,滴入了心灵之泉,荡漾起几圈涟漪,久久的回荡。
我们依然像以往搭着肩,迈着大步,走向远方。剩下的,只是我们的背影,几张被雪覆盖的彩带和两对亲密的脚印,还有渺小的,被泪珠打出的印记。也许,很快就会被雪填平。但是,它记载着我和晓浩的深厚友谊;记载着我成长新的一页。记载的太多太多……
花的作文 篇2
星期天,妈妈带我去南通看菊花展。
一进公园,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五颜六色的菊花。黄的赛金,的如雪,粉的如霞,紫的如葡萄……可美了!
瞧!这朵菊花非奇特。它是金黄色的.,中间有许多花挤在一起,像一个小球。它们手拉手,在说悄悄话呢!还有许多花瓣呈放射状,花瓣尖儿卷了起来,像被烫过的头发。它们在风中翩翩起舞,仿佛在骄傲地说:“我们是最美丽的!”
看!那些紫色的菊花亭玉立地站在那儿。一阵风吹来,紫菊花在风中摇摆着自己的身体,好似在愤愤不平地争论:“我们才是最美的!
我们又来到了菊花精品区。我被眼前的菊花惊呆了:每朵菊花都有我三个手掌大!
哈!是一朵粉嘟嘟的菊花。它粉得像晚霞,粉得如云彩,粉得似桃花色。它的花瓣像小女孩天然卷起的头发,好看得很
我最喜欢的,是白色的菊花。它白得像雪,像通草,像天上的云。它是那么淡雅,那么纯洁。细闻,还有一点儿清香之气呢!
菊花,是淡雅的,是美丽的。啊!我爱你,菊花!
花的作文 篇3
今天,我去小姑姑家玩。半路看见啦许许多多,遍布在房子、竹竿上的牵牛花。我请求妈妈让我下车去看一看,闻一闻。妈妈答应啦。我立马飞奔过去。
我跑过去一看,那牵牛花的姿态各不相同,张开的、合上的、半开半合的;可爱、娇小、鲜亮,这么多花,一朵挨着一朵,一朵连着一朵,让我的眼睛应接不暇。我闭上眼睛闻啦闻,啊!淡淡的芳香不禁让人精神一振。虽然它的香味比不上玫瑰那么扑鼻,也没有牡丹那样清新、淡雅,但我最欣赏的是它那永不放弃的精神,在一个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都会有一朵朵小小牵牛花的影子。任凭风吹雨打,都在努力的往上爬。这让我明白啦,人从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的.道理。在香味和会攀爬中,我得到啦一个很好的启示——垃圾桶。
如果能发明一个牵牛花垃圾桶。环境就会变得更清洁。如:牵牛花会攀爬,又会开花结子。开出的花当垃圾桶,垃圾桶满啦时,他就自动闭合结子,更不用更换垃圾桶。垃圾也会随之消失。变成啦清新的空气。你一定会问:“垃圾桶很臭怎么办?”我告诉你,这种垃圾桶会散发出香味呢!“
随着科技的发展,科学家在今后的几年,一定会发明出这种垃圾桶的。
花的作文 篇4
抱起我的太阳花,我开始了今天的旅行。
今天我要去的地方,有我去过的,也有我没有去过的。今天我要去见的人,有我见过的,也有我没有见过的。
〈一〉
00:00,我再次把我的家仔细地看了一遍。这间大房子是由车库改装而成的。里面的陈设极其简单——一张床垫、42个烟灰缸、绿色的苹果电脑、空调、热水器、饮水机、一个简易布衣柜、一面全身镜和一个褐色的大皮箱,还有我即将要骑走的那辆哈雷摩托。我点起一支烟,狠狠地吸了一口。靠,原来我对这个所谓家还有这么多留恋。喉咙一阵发紧,我拧紧眉头,努力克制着什么,终于没有抽完这根520.它在我脚边的烟灰缸里被掐灭,这是最普通的那种烟灰缸——透明的,玻璃的,圆形的。
“把烟戒了。”“凭什么?”“不凭什么!”“你是谁啊?管我!”“不用我说你也知道抽烟百害无一利,尤其对你这样才十几岁的女孩。”“是,说得比唱得好听,对你这样的老头就全是好处是吧。”“好,那一块儿戒。”“无聊,骗小孩啊。”“我保证,从现在开始,说戒就戒。”“切,算了,我现在要睡觉,你出去。”我跳上床,鞋也没有脱。
“我不和你胡闹。如果你再这样吸下去,肺迟早要变成泡沫。”“变成塑料都和你无关,不想看见你,你快点走。”我把大门打开,不礼貌地送客。
杨钟宇的手机响了,即使我不说,他也必须要走。
〈二〉
虽然她是故意的,但她没有忘记她倒霉的女儿。她撞的是一辆有钱人的车。这个人绝对是个地产“大鳄”,关键是他信佛。其实明明是别人有意撞他的车,这个中年男人承担起了所有责任,还偏说这是缘分。知道我的孤儿身份后,他想收养我,因为不愿意和“杀母凶手”住在同一屋檐下,我便在孤儿院待了整整7年。现在想想要是追究真凶的话,或许那天为他开车的司机应该是更直接的罪犯。我老妈就是我老妈,阅人无数,尤其是男人,所以即使在遥远的距离隔着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的车窗她也能看出这个男人会对我很好。真是英明。我在孤儿院的那七年也确实比一般人享受着优越的条件——我有自己的房间,有单独的老师,教我英文、舞蹈和所有该学的东西。我充分体现了遗传学的正确性,我遗传了我妈的脸蛋,身材,我甚至比她出落得要漂亮。尽管从未谋面,但我猜那个我该叫爸的人应该很迷人,不然我妈不会那么不小心。我妈肯定是喜欢我爸的,但是她没有办法留住他,只好从他身上要点可以纪念的东西。女人是不是都这样。我的生物学得很烂,搞不清楚什么隐性基因显性基因。但如果从遗传的角度看,我爸肯定是个冷血动物。因为我妈不是,我是。我的父亲和母亲,就这样遗弃了我,让我一个人,承受着非常的成长经历。
我的公主生活引起了孤儿院里其他小孩的不满。老师不在的时候我成了他们攻击的对象。人性的丑陋我在很小的时候就领悟得非常通透。我的部分“同僚”身患残疾,而我四肢健全,长得也很讨喜,于是他们把我的存在视为一种威胁。另一部分和我一样有健康的身体,可惜他们的心灵却无比扭曲。他们没有办法容忍我在孤儿院享受星级待遇。最可怕的是恶魔般的院长,靠,这个曾被男人抛弃过的干枯的丑女人竟然以折磨我为乐,我的背上,现在还留着清晰的被掐过的印子。她喜欢用底倍望远镜从办公室朝我们活动的`地方窥探,看我怎么被别的小孩群殴。女人总是担心同性会抢去她的风头,当年轻不再,容颜老去的时候,便会变得不可理喻的敏感。院里的男老师都夸我很可爱,她受不了这一点。他们都太小看我,以为可以让我我屈服,让我难受。可惜,我是个百分百的草根阶级。我的冷血程度超乎他们的想象。
被揍的第一次我记忆犹新。我在单独的一张桌子上吃午餐,是营养师专门帮我调制的食谱。正吃得津津有味,后脑勺被砸了,武器是一个盛着饭菜的碗。接着就是一阵哄笑声和鼓掌声。我回过头去,看到一堆白痴在狂笑,于是我露出了嘲弄的眼光。他们的老大——一个12岁的男孩,也就是当中最白痴的一个,被激怒了。那天我被揍得不是很惨,至少脸是完好无损的——这是白痴也知道的揍人原则。我从不告状,甚至觉得这样的生活极富挑战性。每星期见我的养父——我是真的尊敬他——的时候,我总是穿得很严实。我不想因为我的伤被他发现我就要被从这里带走。从那些受虐的过程中,我居然体会到一些快感——我知道,他们没有办法不在乎我,因为我实在太耀眼。我不想再回想我在孤儿院里的种种遭遇。并非我害怕想起,恰恰相反,那是令我非常感到骄傲的一段历史。我的冷血程度也超出了我自己的想象。只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同僚”们就对打我失去了兴趣,因为他们没有办法从中得到满足感——我既不哭,也不叫,还不告状,眼睛里永远是那种漠然的嘲讽。其实他们当中有人很崇拜我,也有人并非出于个人意愿向我出手,我从落在我身上的拳头轻重就能感受到这一点,如果不是我的错觉,有好几双手,是在帮我挡护。我完全理解,这是一种从众行为,当你身处一个有共同首领和纲领的大群体里时,你必须要和集体行动一致,否则,你也将成为敌人。就这样,当我的崇拜者越来越多,他们的成就感也消失殆尽的时候,我们就和平相处了。我还在我的那张桌子上吃饭,吃的还是美味可口的营养餐。
倒是那个老巫婆相当执迷不悔。我很喜欢看她拧我的时候那种气急败坏的样子,我冷酷的表情使她愈发生气,她也就越是使劲。但是她很懂得把握分寸,让我能够背着一背的伤痛的同时还能走路吃饭学习。看得出来她很想掐我的脸,如果有可能的话,她一定会这样做,还不只,她会用炭火或者电熨斗,也许还有我想不到的。不过,谁让我养父是孤儿院的大恩客呢?她不敢。这把老柴时时燃烧在妒火中,我有时反倒有点同情她。女人,总是经不起时间的摧残。终于有一天,我厌烦了这样的生活,也不想再和这个老女人纠缠下去。当她第n次传唤我到她的办公室去时,我对她说,够了,我要开始过我想要的生活。她想甩我耳光,被我挡住了,我回了她一记,说,到此为止。那年我11岁,个子已经比她高出很多。我发育得很好,有营养师的功劳,也有舞蹈老师的功劳。我知道我的脸已经长到足以使这把老柴自焚成焦炭再粉碎成灰烬千万次,可是无奈我已经没有什么心思再和她那张变形的老脸终日相对。在十四岁的时候,我离开了这个地方,这个深刻磨练了我意志和身体的地方。我走的时候,带走了两样东西:一盆太阳花、一个我妈留下的猩红色小坤包。
〈三〉
03:25我靠在机车旁边已经抽掉整整一包骆驼。氤氲中有浓得化不开的想念。我在心中默念我妈教给我的那几句儿歌:点指叠叠,头发老爷,胭脂水粉,过了一礅又一礅。一声尖锐的汽车喇叭响让我猛醒。司机向我飞来个口哨。我骑上机车,前往下一个地点。
03:57我把机车停在了世新大厦门口。抱着我的太阳花,我坐在第33级台阶的中间。这幢50层高的商务办公大楼,之前的5年我来过的次数屈指可数。可每次都能给我不同的体验。
“我找杨钟宇。”第一次去的时候我17岁,因为我发现我放在家里的烟和烟灰缸被这个男人全都收缴了。他用备用钥匙打开我的家门,还留了字条。他是我养父的大儿子。我就是被这个大我8岁的男人接出孤儿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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