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于情,情于法

时间:2023-05-06 17:36:36 作文写作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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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于情,情于法

  俗语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然而最近却发生一起引发群众强烈争议的事件:李先生情急之下将车停在错误位置,警察暖心执法。争议的点即是警察的做法,然而我却认为:法律冰凉,是人心为它增加了温度。

  首先让我们仔细来了解一下事情的原委。孩子生病导致的违规,这是人之常情。试想,如若是自己的孩子在面临如此极端的情况下,您还有可能慢悠悠地去寻找车位,然后不紧不慢地将车停好吗?且不论如此,医院本是人员密集之地,停车位的难寻加之孩子的病情,换作我们,不一定会比他做的好,当然,这种做法我们并不支持,也并不是一种肯定,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说说我们各自的看法。

  还记得历史书上关于甘地的介绍:小时曾顽皮偷取哥哥的财物,也曾背着家人偷偷食肉,这对于他们这一家前程的印度教信徒而言,似乎是不可原谅的。然而,就在甘地战战兢兢向父亲承认错误时,父亲却以微笑来原谅。这不仅让甘地学会了宽容,也让他从心里感悟了其中蕴含的道理。我们总是如此,在慌张地犯错之后也许会有想认错的心理,却迫于种种责骂而选择掩盖,如果我们试着多去理解多去宽容,这个世界是不是会变得不一样呢?正如一首歌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这里所讲的爱,是宽容之爱,是每个人都可以献出的小爱,亦是这个世界上必不可少的大爱。

  将心比心,换位思考。难道我们没有犯错的时候?难道我们犯错时希望受到责骂?当然不是,我们渴望的是宽容,是一种温和的原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警察叔叔在面对此事件时的态度是明确的:下次不允许。我想一次由不可避免的紧急情况引发的错误,并且认错态度良好是可以给予人性执法的。正如孔子所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我想警察叔叔应该也是明白这个道理的。法律不该成为只会罚人的枷锁,而要成为人人深化于心的准则。

  法,即如水般轻柔地祛除人们心中的恶念与过错。如果可以用爱温暖,用情引人向善,又何须以处罚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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