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我
伴我1
在高楼林立的小区,有一户人家的阳台上躺着一架“老爷车”,他已经经历了近十年的风雨,但他仍旧英姿勃发,焕发着青春的魅力。
我走到阳台,用布轻轻擦拭着我的成长伙伴,然后小心翼翼将它搬下楼。我约了同学去骑自行车,由于时间快到了,我只好骑着这“千里马”狂奔至约会地点。我要与时间作赛跑,风猛烈地从我两旁飘过,而两旁的行道树也似乎在迎风向我招手,最后我还是跑赢了时间,赶在同学之前。我经常约同学一起去骑自行车,不仅能锻炼身体,还能促进彼此间的友谊。从小学到初中,我已经与许多同学一起去骑过自行车,从中度过了无数块了的时光,至今回想起来还是历历在目。我的伙伴拉进了我与同学间的距离,为我和同学搭建了一架沟通的桥梁。
现代各种自行车琳琅满目,有大轮的,有小轮的,有休闲车,也有山地车,而且其外表越来越漂亮。但我还是最喜欢我的“老爷车”,因为它伴我度过太多童年时光,已经与我密不可分。
小时候,我体弱多病,缺少锻炼。自从五岁时爸爸送给我这位陪伴我近十年的伙伴,我渐渐喜欢上体育锻炼,并且身体逐渐变好。有一次,我不顾父母反对,公然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我只顾向前冲刺,而不管周围的庞然大物—汽车,差几米就被车撞到。这可吓出我一身冷汗,以后再也不敢在公路上骑自行车。伙伴无时不刻提醒我做事要小心仔细,所以它也是我的良师益友。
童年就像一道五彩缤纷的彩虹,而我的伙伴就像彩虹上的那座宽敞的桥,陪伴我走过彩虹,度过美好的童年。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伴我2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书包。那是上三年级我被评为“三好生”时,爸爸给我买的奖品。算起来,它陪伴我已三年多了。
我的好伙伴刚来时,长得很漂亮,一看就讨人喜欢。你看,几条彩链将它围得结结实实;粉红色的外衣上,印着一辆一翠绿色的赛车图案。我把好伙伴背在肩上,它的两条背带晃来晃去,尽管我的身后尘烟滚滚,而它却好像在鼓励我勇往直前呢!
我这位好伙伴,拥有“三室一厅”,非常宽敞。上学时,它替我把几本书搂抱在怀里,我背着它蹦蹦跳跳,把文具盒里的铅笔,小刀晃得丁当作响,快乐极了。每当我做完作业的时候,它便张开大口,让我拿出那心爱的《安徒生童话选》等图书,细细赏读,开心一刻。
渐渐地,好伙伴的客人多了起来。今天来了《天天练》,明天奔来个《AB卷》,后天又跑来《分类过关》……好伙伴的腰围渐渐变粗,成了将军肚,书多得快把肚皮撑破了,累得它气喘吁吁。我越看越不忍心,于是,便想办法给它“减肥”,剔除了我心爱的童话书等。好伙伴苦笑着向我表示谢意。可惜好景不长,爸爸又往里面塞进了《课课通》《每日一刻钟》……好伙伴又失去往日的欢颜,自然我的星期天也淡而无味了,只有不停地写,不停地算,希望自己能尽快减轻好伙伴身上的负荷。
如今,我的好伙伴已失去了当初的青春活力,变得老态龙钟了。瞧,它身上的彩链好像张开的嘴巴不停地喘气,身上的赛车图案也失去了原有的雄姿,书包上的边角裂得像松树的皮,臂膀仿佛要被沉重的身体拉扯断。
好伙伴呀,好伙伴,看看你现在伤痕累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可我爱莫能助呀!不过,现在吹来了“减负”的春风,我衷心地祝愿你“减肥”有幸。让我们一起在21世纪大道上走得轻松、潇洒。
伴我3
“我读过很多书,但后来大部分都被我忘记了,那阅读的意义是什么?”
“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吃过很多食物,现在已经不记得吃过什么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大部分已经长成了我的骨和肉。”
迢迢人生路,是阅读的相伴能够让我不那么难捱。
碌碌一辈子,是阅读的相伴能够让我不那么平庸。
古往今来,多少人叹“吾生之须臾”既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也仍为时光所累,多少仙岛多少旅人,多少秘法多少丹药,多少声势浩大对“长生”的追寻,又化作多少散落在过往中的尘土。
现在看来,不免觉得可笑,但那是那个时代乃至如今我们共同的执念啊——寿与天齐,永垂不巧。这些人被这样的梦魇折磨着,辗转反侧着,企盼着,渴求着,幻想某一天神被感动,自己羽化而登仙。阅读,既是唯心也是唯物。他击碎你与自然相悖的大梦,又带你超越生死的界限,翱翔于“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之间,体会真正取之无尽,用之不竭。就像简掷地有声的说“在上帝的脚跟面前,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灵魂与灵魂的对话,从来不为时光所束缚。
与阅读相伴,我从今而望古,亦从古而盼今,虽不得长生,但已有无穷。
近来,“油腻”这个词在网络上一度走红,它用来指控中年男子——秃顶,肥胖,不修边幅。中年人们只好弱弱的自白:“我们已经不再年轻,油腻一点,也是人之常情嘛……”
如今的时代,年轻是最廉价也最傲人的资本,在年轻人面前为自己辩白,也只能用“年轻”这样苍白的理由。究竟是年轻人“仗势欺人”呢,还是中年人当真沦为了“没有梦想的咸鱼”?又或者,隔着一面手机屏幕,你,我,他都被媒体牵着鼻子走,四处造势呢?信息量前所未有的丰富,我们却依旧轻易地被蒙蔽,几条言论,决定你的取向。但是啊,岁月会风化你布满棱角的面貌,媒体会改变价值观个舆论导向,请记得如今油腻的大叔都曾是少年,狂妄的年轻人也终会长大。
与阅读相伴,纵使红尘纷纷扰扰,我还是永不迷失,看得清未来的方向。
阅读无法让我们锦衣华冠,更无法权倾天下,但是与阅读相伴,我的骨和肉里,都会透着墨香。
伴我4
书是我的伴侣,持一本好书,如乘一叶扁舟弄潮于知识的浪巅,纵然惊、险、奇、难,然而纵横于天地之间,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方铸成一把金闪闪的钥匙——开启智慧之门。
小时侯,就曾听长辈教导:“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确实如此,打开书页,开卷有益,搏击浪花,击起智慧的水珠,映出七彩的霞光。
书是我的伴侣,不管何时何地,我都忘不了她。高尔基说过:“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活伴侣。”书就像我生活中的一份子,缺了她就会很不适应。
记得以前我总是看些儿童书,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接触了中国的四大名著,并深深地被它们所吸引。读《水浒传》,感叹武松的豪爽;阅《三国演义》,感动于刘、关、张的友情;赏《红楼梦》,感受宝黛的才情;看《西游记》,感慨内容的神奇。书就像我的伴侣在诉说着一个个有趣的故事。
“唯书有色,艳于西子,唯文有华,秀于百卉。”书给了我太多,太多。让我那张没有色彩的白纸,有了坚强的红色,不拔的蓝色......所以才有了“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栅处”的`读书境界。书是我的伴侣,给我的生活增添色彩。
书是我的伴侣,她无时不刻地给予我帮助。我失败了,书会鼓励我别灰心,让我继续努力;我迷惘了,书会为我指点迷津,不让我在迷雾中走错方向;我伤心了,书会安慰我受伤的心......
书是我的伴侣,她赐予我坚强。她告诫我:“生活是一条道路,到处布满艰险,唯有坚强才能走过。”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书是我的伴侣,与她在一起的岁月,我的内心不再惆怅,不再茫然,因为有书为我校准人生的航向,从书中我读出了文字的墨香,读出了生活的真谛,读出了人生的丰富多彩,我愿永远以书为挚友,因为她是我的伴侣。
伴我5
天气阴沉的吓人。一层层的乌云掩盖住了本来耀眼的太阳,每一朵乌云嘴边似乎都有一丝狡猾的坏笑,像是正在策划一场阴谋。黑暗笼罩大地,好似快要把世界吞噬了一样。
虽然是这样一个糟糕的天气,但这可一点也不可能同化掉我们笨手笨脚又爱撒娇的‘加菲’-肖怡雯。
一张圆圆的粉嘟嘟的圆脸,阳光从窗户洒进来照着这一张脸,很像新出炉的肉松面包,头发虽然不乱,但却很粗很长。可我对这张脸的的唯一评价就是--卡哇伊。
‘哗哗……’倾盆大雨瞬间就从天空往下落,本来就有积水的地方,荡起了一阵阵的波澜。楼道里回荡着脚步声,只听有人着急的从口袋里掏出了钥匙,插进了锁眼,轻轻一拧门就开了,之后又飞快推了一下门,之后又把门关了。一个人气喘嘘嘘地说着:“你家这么高,爬上来就累死了”。当然说话的人就是肖怡雯。我皱了皱眉说:“有那莫高吗?不就是六楼吗”。肖怡雯呆了一下说:“六楼还不够高呀?”
肖怡雯把手从口袋伸了出来,手一抬,顺手拿了一下卫生纸。突然肖怡雯手没拿好,卫生纸滚了几米远,肖怡雯回过神来立刻跑了过去,弯腰,伸出一只手,把还想继续滚得卫生纸,用手挡住了它的去路。可是一不小心,她 踩到了纸筒上,手在空中摇了几下,然后腿往前一伸,摔倒了地上。之后就是我的一阵狂笑。
可是肖怡雯跟会撒娇。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小零食。她突然出现了。她一边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一边对我说:“给我吃一点嘛,就一点,好不好嘛?”我实在经不住,于是无奈说:“你全拿走吧”。肖怡雯一听这话,拿着小零食,一蹦一跳的高兴着。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加菲’,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伴我6
在我生活的阳光国际城,有一位我的好伙伴,她就是许博。她今年8岁了,长得胖胖的,十分可爱。许博有着一头黑得发亮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透出了她的天真可爱,一只微微翘起的小鼻子显示了她性格的活泼,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下面,由我来介绍一下这个好伙伴——许博。
许博热情好客。每次,当我高高兴兴地与她约好下楼来玩游戏,一出楼梯口,许博就迫不及待、兴高采烈地跑了过来,大声叫着:“姐姐,姐姐!”我也是一把拉住她的手,与她兴奋地交谈着。在玩游戏的过程中,难免会有其他小朋友过来凑热闹,我总是不想理睬他们。许博却不一样,她一碰上那些小朋友,就热情地朝他们打招呼:“嗨!你们好!小朋友!愿意和我们一起做游戏吗?”这下,加入我们游戏中的人是越来越多,这都是许博热情好客的结果。
许博还勤学好问。有时,只要我们约好了时间下楼,兴致勃勃地在一起玩,许博就来问我问题。她提的问题,大部分都来自生活中,有的来自书本中。我给她讲故事时,她总是先眨巴着眼睛认真听,完了总是不断地提问题。如果听明白了,她就兴奋地点点头。看!她很好学吧!
许博也偶尔发发小脾气。就说昨天傍晚吧,我和许博,还有另一个小朋友在一起玩“过家家”游戏。许博想当宝宝,让比她小的那个小朋友当姐姐,我当妈妈。但她已经当过好几次宝宝了,我们想让她当一次姐姐,这下,她可就不乐意了,嘟起了小嘴,自个儿跑到一边不理我们……我们只好答应了,她又立刻高兴了起来。看!她又是多么的可爱呀!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许博。她热情好客,又勤学好问,还很可爱,你们喜欢她吗?
伴我7
一朵一朵撑起蔚蓝的空旷,偶尔有一抹阳光透窗而入,投在我床边一个可爱的“小屋”上,窗外摇曳的枝条还在轻抚着流淌的岁月,时光的洪流潺潺而过,陪伴,温暖了我的岁月。
有人曾说过一句很浪漫的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初一的夏天,是最鲜明的记忆。我怕任凭阳光的余晖透过窗洒在我的床边那个精致的“小屋”。这里面住了一个“常客”,不禁翻了翻它那肥胖的身子。我将目光投向了它,只见它慢吞吞地从“小屋”走出后,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吐了吐长长的舌头。阳光的余晖洒在它黄金色的毛上,像极了这单一房间里的独属我一人的“小太阳”。
短短半年过去了,我和这位“常客”相处的很融洽。我们不吵不闹,不离不弃,它总是在我默默伤心和哭泣时陪伴我。我也总会在它饿了时陪伴它。
都说时间是感情的添加剂,岁月有时会给人沉重的一击,上初三的这一年,这位“常客”离开了,是彻底地离开了我,离开了这个世界。
或许直至今日,我仍不愿意去回想当它出事时,旁人一脸悲哀地对我说出这个晴天霹雳的消息,我已记不得当时自己是如何熬过来的了,它走的那一夜,我仿佛是被人强制地喂了“忘情药”,永远地忘记了这件事所带给我的悲伤和疼痛。
直到如今,在我每每孤单时,我总会想起它陪伴我的岁月,它就好像我房间中唯一的小太阳,温暖了我,温暖了我哭泣的心。
每当我因困难和挫折想要打退堂鼓时,我总能看到它在一旁默默陪伴着我,从未离去就如那年初夏,我陪伴着它一样。
时间的洪流冲淡了一切。但却唯独冲不散我记忆中的小太阳,独属我唯一的小太阳。
时光荏苒,激流汇入大海,归于静谧,在这岁月中,我唯独不会忘记它的陪伴,温暖我的岁月。
伴我8
打开记忆的画面,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我的小伙伴,一个文静的女孩,任凭时间怎样冲刷,她的容颜依然会那样清晰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她--张惠颖,总是把她那柔软微卷的头发,轻轻地扎成两个小短辫子垂在肩上,水润润的脸上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神秘的眼神中又透出了几分单纯,粉嘟嘟的小嘴唇,让人多想上去咬一口,再配上一个骨感的身材,甭提多秀气了。
“叮铃铃--”随着下课铃一打,同学们上课时一直紧绷的“弦”终于松了,“哗”一秒钟的时间,教室就彻底变样了,上课时坐端正、认真学习的模样,早就不见了,瞧!有的同学在教室里发疯乱叫、有的同学聚在一堆叽叽喳喳的嘀咕,有的同学拎着书包追着男生狂打……吼叫声、哄吵声、打闹声立刻遍布教室的每一个角落,简直都快吵翻天了。
在这么乱糟糟的气氛下,只有张惠颖不出声,默默地坐在座位上看书。两腿自然地搭在桌棱上,宝石一样大的眼睛聚精会神地看着文字。时而,她紧锁眉头,眼神中充满了愤怒;时而,她又神态自然,唇边微微一笑,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窗外的阳光悄悄地为她镀上了一层淡淡的白色,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张惠颖不光平时静如止水,在应该放肆的图与客商,她还是文文静静的。“预备--跑!”一声哨响破云霄,同学们像离弦之箭似得奔了出去,大家都在红色跑道上拼了命似地狂奔。当然,这些都除了张惠颖,只见她点着小碎步,不紧不慢地向前挪动,双手轻轻的随着身体摇摆,搭在肩上的头发时不时地滑到肩背上,脸色从容淡定,远看就好像一株摇摇欲坠的花儿一样,一阵风吹过来就会倒似的,一点儿也看不出来是刚刚跑过步的人。
张惠颖就像是一片枯树上的秋叶、一颗夜空中的星星、一朵角落里的蔷薇……
每次想起张惠颖,我就会想起那个文静的她……
伴我9
黑葡萄般的眼睛,粉红色的绿豆耳,萌萌的三瓣小嘴,细长的小爪子,加上白白胖胖的身子和短短的尾巴,它就是我的好伙伴——小汤圆。
小汤圆是我从学校门口带回家的。除了吃饭、睡觉、写作业,我们形影不离。我去哪里都带着它,它常常引来别的小朋友羡慕的眼光。妈妈还为它买了高级别墅:一个竹笼子,分上下两层,上面是卧室,下面是饭厅和运动场。小汤圆的饭盆和水瓶非常迷你,娱乐健身的转轮,连接楼上楼下的滑滑梯,也小巧得非常可爱。别看它的别墅高级,但也不是“固若金汤”。有时,肥胖的“小汤圆”会硬挤出塑料格子,跟我们玩儿失踪呢。
一天,我兴致勃勃去找小汤圆玩。楼上的“小猪窝”空空如也,楼下转轮、餐厅踪影全无。天哪,人间蒸发了吗?我赶紧叫道:“爸爸!爸爸!我的小汤圆不见了,快帮我找找好吗?”我们全家总动员,厨房里、沙发下、电视柜后……仔仔细细找了好几遍也没找到。我气得直跺脚:“小汤圆!你去哪里啦?快出来!快出来!”三天后,爸爸在厨房捉到了它。我高兴地跳了起来。一边给它洗澡,一边“严厉”地教育它:不准再“不辞而别”!小汤圆用光滑的小脑袋拱着我的手,那无辜的眼神好像告诉我:“对不起,米奇!”。
失踪事件不久,期中考试后,我带着英语满分试卷回家,想跟小汤圆分享快乐。可是,可是,它的家里空空荡荡,它竟然又“越狱”了!我展开了地毯式的搜寻,以失败告终。我只好苦苦地等待它。一天,两天,三天……我每天盼望着奇迹,像盼望远方的亲人归来。一天晚上,我去客厅倒水喝,“嗖”的一声,一团白影从我眼前闪过,像“布加迪威龙”一样。“妈妈,妈妈,小汤圆!”我大声向妈妈求援。两人里应外合,终于逮到了肉乎乎的小汤圆。它蹲在我手里,羞愧地低着头。“哈哈,小汤圆,你也想我了吧?”我一边抚摸它,一边拿松子喂它。小汤圆津津有味地嚼着,三瓣嘴一咂一咂,别提有多雷人了。
小汤圆,你真是我的好伙伴!你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伴我10
星期二的晚上,我坐在桌边看书,无意间又看见文具盒中那把断了的尺子,顿时一股暖流涌上了我的心头。
五年级的时候,我们班转来了一位新同学——陈卓,由于他的嘴巴太能说了,总是喜欢反驳我们说的话,所以我们班几乎没人喜欢他,当然我也不例外。可有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
有一次我们要进行数学考试,可我偏偏又没带尺子,急得我不知怎么办才好。陈卓发现我脸色异常,便热心地凑上来问:“你怎么了?”“我没带尺子,走开走开!”我不耐烦地推开了他,心里直嫌他添乱。他古怪的脸变得严肃起来,好像在思考着什么。
陈卓跑回自己的座位,拿出一把全新的尺子,拆开包装,把尺子放在桌子边沿比划着。我十分好奇,这家伙到底想做什么呀。却见他眉头紧锁,用力地将新买的尺子对掰断成两截,拿着这其中一节比较长的,跑来递给我,笑着说:“你凑合着用吧,我刚也只买了一把!”听了他的话,我心头一震,这句话竟是从他的口中所说出来的,想起自己刚才的态度,我的脸“刷”的一下子红了。“你把自己的尺子掰断了,真的要借给我吗?”“没事,你拿着吧!”陈卓豪气地把尺子塞到我手中,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随后,紧张的数学考试开始了。
第二天,老师把试卷抱到讲台上,生气批评陈卓:“陈卓,你过来!你看看你画的这图,断断续续,东倒西歪,要我怎么说……”我向他望去,这才发现他桌子上的一小截尺子,原来他那把尺子分得不平均,他把长的一截给了我,自己留下的那截很短,难怪没把图画好。一股暖流涌上心头,看着他被老师打手,我的眼睛不由地眼红了……
有一首歌唱道:“到朋友多了路好走……”从此,陈卓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伴我11
每个人小时候,都应该会有个玩伴吧,那个“玩伴”,陪伴了你整个童年,我小时候的“玩伴”,却是几个公仔。
小时候,我腼腆内向,不善与人交际,看到陌生人甚至躲屋内不肯出来。
有一次和妈妈去商场,我一路紧拉妈妈的衣角,小心翼翼地小跑着,那样子好好笑啊,像有人随时要抱走我一样。
路过一家公仔店前,目光立刻被一个公仔吸引了,那公仔十分有趣,短手短脚的,整个身体就像是一个球,圆滚滚的。我央求着妈妈为我买下那个公仔,妈妈低下头,看了看我,略一思索,便买下了那个玩偶。
回家后,好奇心瞬间爆棚,把公仔的前后左右,上上下下都戳了个遍,翻来覆去,一遍一遍地端详着,简直爱不释手。
每天睡觉时,都和公仔“对话”,尽管知道他听不懂,也不会回话,只会用那无邪的笑容一直对着我笑,从不停歇,如果有人看到了这幅情景,一定会捧腹大笑的吧。
夏天最热的时候来了,我每天抱着公仔睡觉,哇,好凉快呀,暑热立马被凉爽驱散了。只是不多时,公仔也热起来了,我只好把它先放在一旁,期待他再次变凉,不时用手去摸摸,可每次却都在等待中伴着热气睡了,早上起来,却发现他再次凉快,不禁气得牙痒痒的,气他为什么不快点儿凉下来,也气自己为什么不能再熬一会儿。
但有天在书架上扒到了一本《三国演义》和一本《西游记》,注意力立刻就被转移到书上了。那是文言文,看不大懂,只能大概体会含义,只是觉得关羽很神勇,诸葛亮特别聪明罢了,每天睡前都抱着书,公仔也在不知不觉间被冷落了,更多的是睡醒后,发现手里有一本沉甸甸的书,还是打开着的。
如今,每当看见那公仔的笑容和翻烂的几页残旧书页,便不由自主地沉浸在回忆里,勾起一抹微笑。
伴我12
我最好的玩伴有个很好听的外号——“小胖墩”。她一头齐耳的短发,圆圆的小脸蛋,胖胖的身子,很是可爱。告诉大家一个小秘密,“小胖墩”的头发下面藏着一个“小包包”,谁都不可以碰。“小胖墩”有着“两爱一特”的特点:爱打人,爱玩,特可爱。
爱打人
“小胖墩”特爱打人,一旦有人故意碰到她的“包包”,她便会追上去打他,尽管有时她追不上,也毫不认输。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碰到了她的“小包包”。她也毫不顾忌我们的友情,打了我四五下,让我直呼:“好痛。”跟她同坐的同学就更惨了,因为经常不小心碰到她的“包包”,所以要受到皮肉之苦。当然,爱打人的“小胖墩”平时都是很温柔的!
爱玩
“小胖墩”还有一个特点———爱玩。经常是还没有下课就想到下课怎么玩,玩什么,和谁玩。一到周五,就会安排好周末去哪里玩。她玩起来可以忘记一切。记得有一次,我做完作业后,就陪她一起玩去了。那天我们玩到很晚,妈妈叫我回家时,她突然叫:“哇,我惨了,惨了,我作业还没有做完,怎么办呀,今晚又要挨骂,又得加晚班做作业了。”现在知道“小胖墩”有多爱玩了吧!
特可爱
“小胖墩”最怕我对她说“我不跟你玩了”。这句话,只要我对她说出来,“小胖墩”就会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见到我就会追着问:“为什么?为什么不跟我玩了?”一看到她那着急的样子真特可爱,圆圆的脸蛋我真的想一口“吃”掉。还心想着,一定很好吃!这就是我“两爱一特”的好伙伴“小胖墩”了,你们喜欢她吗?
伴我13
身边有许许多多的艺术,它们丰富多姿,美轮美奂。下面我就为大家介绍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古筝。
我从五岁开始学古筝,至今已有六年的时间。记得我的第一节古筝课,先从认弦和基本指法开始学习。古筝有二十一跟弦,由琴木、琴弦、琴码和琴架组成,五音为一音阶。那时,我一直在练单调的基本练习曲,还常常找不到弦,弹得断断续续,十分难听。“为什么这么难!照这样我什么时候才能弹出曲子啊!”妈妈说:““万事开头难”,只要努力,一定能成功!”我犹豫了一会儿,又重拾信心,开始练习。果然,一周后,我已经能熟练地找到每个音符对应的那根弦了。
一个月后,我弹出了自己的第一首古筝曲——小星星。过了几个月,我考过了古筝一级。两年后,在准备考四级时,我却出现了一个难题——摇指。就是拇指与食指捏在一起,快速拨弦。我不是角度掌握得不好,就是节奏或弦找得不对,经常是累得满头大汗却看不到一丝进步。上课时,老师指导我:“再来一遍!”“角度不对!”“你看我弹一遍,仔细模仿!”回家练习时,妈妈手把手教我。我自己也是经常练得手指疼,胳膊酸。但我还是一直坚持练习。几周后,我已经能把摇指基本弹下来了。经过每天一个小时的练习,我终于考过了四级,果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
九岁时,我第一次登上艺校的舞台进行汇报演出。一曲弹完,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那一刻,我的眼眶湿润了,这么多年的刻苦练习终于得到了回报!
从一级的基本指法到如今十级的双手摇指,我经历了六个春秋。六年来,我已基本掌握了古筝的演奏技巧。它已经成了我的好伙伴,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伴我14
蜜蜂的好伙伴是花朵,羊儿的好伙伴是青草,鱼儿的好伙伴是水,而我的好伙伴是书。
书是我的好伙伴,我爱看书。每当看到杨鹏的长篇童话《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时,我曾为杨歌父子俩在危急关头而措手不及时感到焦虑不安,替他们捏一把冷汗;看到课文《狼牙山五壮士》时,我又为五壮士的悲壮所震撼,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串串往下掉;看到《西游记》时,我又为孙悟空的神通广大钦佩不已……我深深的陶醉在书的海洋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
记得有一次我看书竟耽误了妈妈交代的事,可想而知,肯定挨了不少训。
那天,我正在书房里津津有味地看《淘气包马小跳》,看得如痴如醉。这时妈妈突然出现在我跟前,心平气和地命令我:“凯凯,请帮妈妈倒一下垃圾好不好?”我心不在焉、漫不经心地回答:“好”。根本没把妈妈的话当回事,妈妈见我满口答应,便继续忙碌起来。我捧着书,一边看,一边以乌龟般的速度挪动着,慢腾腾的。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妈妈见垃圾还没倒掉,想,奇怪,凯凯怎么还没把垃圾倒掉呢?想一探究竟,她觉得我十有八九是根本没什么走动过。动是动了,但只挪动了两米,妈妈顿时虎视眈眈的瞪着我,大声叫到:“吴自凯,为什么垃圾还没倒啊!快给我去倒掉。”那声音如同河东狮吼,震耳欲聋。吓得我一大跳,赶紧灰溜溜地拎起垃圾袋,夺门而出,去倒垃圾了。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今天,我在书山中攀登,在学海里遨游,明天,我将用知识去创造生活!
伴我15
我最亲爱的伴侣——书。书被人们誉为"长生果″;亦是一把"天梯″,带你爬上知识高峰,可我却认为书是一朵无比美丽的七色花,带你走进七彩的世界里……
上个学期我看到了一本书,我整天缠着妈妈让她买,我苦苦等了好几天终于拿到了书,为了不让我这个"宝贝″受损,连包装都还未来得及拆。我刚想拆开包装开始看书,妈妈却冷冷地说:"现在不许看,做完……再看。″我只好恋恋不舍的把我书放下,去干妈妈说的事。我把事情都做完后,我又把书捧起想流连在书的世界。妈妈又说:"洗完澡睡觉吧,明天要早起呢,有空再看。″我却只好又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漫不经心的向浴室走去……
突然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想到了个点子:先把书藏在枕头底下,等他们都睡着了之后再偷偷起来看,洗完澡后我甜甜的跟妈妈说了声晚安,就向房间走去。约末过了30分钟后,我轻手轻脚的走到门口的缝隙里瞧了瞧,到处一片黑,就回到床上打开起夜灯开始看书。啊!糟了拿错书了。我蹑手蹑脚地走去书架换书,为了不发出声音,我甚至连鞋子都没了穿。我像"鬼魂″一样幽幽的"飘″到书架旁,来寻找我的"宝贝″。我夜视力不好,找了许久才找到我的书。我又悄悄地回到房间准备看书。不料,碰倒了个罐子,发出了一点声音,吓死我了!这时,我希望自己是一只识字的猫,夜视力好,脚步轻。
回到房间,打开阴暗的灯看起了书。一会儿,我听到了妈妈来查岗的脚步声。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书藏了起来,关灯睡觉。妈妈见我这般熟睡,看了一眼就走了。谢天谢地!终于可以看书了!……半个小时后,我心满意足的睡了。
书籍多么好的字眼啊!书籍这朵七色花是我的良师益友,更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我最信赖的伴侣,我爱书籍,我爱这朵七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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