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喜欢的英雄作文四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喜欢的英雄作文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喜欢的英雄作文 篇1
几百年来,《三国英雄》广泛流传,脍炙人口,已成为中国文学史上最具深远影响的巨著之一。《三国英雄》出自历史长篇小说,以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有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在这么多形象,性格鲜明的任务中,我最喜欢的是关羽,因为他是一个忠心耿耿,勇猛无敌的英雄。
自从刘备,关羽,张飞他们桃园三结义以后,刘备是大哥,关于就一直对刘备忠心耿耿,三国演义中有许多关于他们的故事,其中著名的是过五关斩六将。重要讲的是:关羽为了保护刘备的家眷,在好友张辽的劝说下投降了曹操,尽管曹操非常欣赏关羽还封他做了偏将军,可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始终念念不忘刘备,后来得知刘备的消息后,立刻前去河北寻找刘备,过五关斩六将讲了是关羽在寻找刘备的途中过了五座城关,斩杀了六个曹将,最终回到刘备身边的故事。他集中体现了关羽武艺高强,勇猛无敌的'特点,更难能可贵的是,面对高官厚禄的诱惑,他始终不为所动,始终忠心于刘备。
他勇敢无惧,为了保持清醒的大脑,他没有使用任何麻醉,进行刮骨疗毒;关羽工大了樊城时,中了毒箭,华佗为他治疗伤口,要把关羽的手绑在木桩上,而关羽却伸出右臂让华佗治疗,一边还和马良下棋,旁边的人看了治疗的经过,都大惊失色,可关羽依然谈笑风生,华佗做完手术,称赞关羽是一个“天神”,从这个故事里我们看到了钢铁般的意志,他是多么的勇敢顽强啊!
我想每个人读了他的故事都会被这样一位大英雄折服的,每个人都能从他的身上学到面对困难毫不畏惧,为了达到目的,坚持不懈的品质,我们的生活中也总是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只有我们客服了这些困难,才能一步步走向成功,所以关于成了我心中最敬佩的一位英雄。
喜欢的英雄作文 篇2
匹马单枪独闯金军大营是何等的勇敢;“气吞万里如虎”是何等的豪放;那“蓦然回首”的一眼让他见到藏在灯火阑珊处的何人?放眼一望,宋朝历史上的转折点,他作为一位抗金名将,在那里,闪烁着永不磨灭的光辉。。。他,就是让金军闻风丧胆的抗金名将:辛弃疾。
年少时,锦帽貂裘,意气风发,“为赋新词强说愁”,少年的辛弃疾,并不懂得愁为何物,不能理解真正的“愁”的苦衷。金军进犯中原,他立誓要建功立业,为国捐躯,于是在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带领十几个轻骑兵,偷偷摸进敌营,将敌军打得落花流水,抱头鼠窜,却不伤一兵一卒。在他初露锋芒的那年,辛弃疾只有二十几岁。
但进官场,就等于进入了一场永无休止的游戏,被卷入一个波涛滚滚的巨大漩涡,没有永远的胜利者,也没有永远的失败者。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像自然法则一样残酷的亘古不变的原则。
屡立大功的辛弃疾,却因朝廷中种种利益权力因素出现的“秦桧”,被狠狠地排挤陷害。现如今,倍受打击的他,终于认识了“愁”这个无情的字眼,于是情不自禁地吟诵出“而今识得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的名句。想当年,金戈铁马,和金军作战,指挥几万大军,歼灭金军,势逼金军节节败退的豪情荡然无存,弓如霹雳弦惊也只能成为回忆相册中值得自豪的一页。想到沙场风云,眼前就浮现出主战派与主和派的竞争,皇帝的决断。那么多值得回忆的往事,就将辛弃疾的壮志或悲哀写入词里吧!于是,文坛上的一颗明珠便冉冉升起,他的文学方面也有了巨大成就,成为现在人们津津乐道的.词句。
当我们阅读这些词句时,脑海里会呈现一幅沙场秋点兵的图画;当我们颂扬它们时,别忘了颂扬那位英雄。你的豪迈,你的气概,你的英勇,你的风采,让我记住了你—文武双全的名将辛弃疾!
喜欢的英雄作文 篇3
聂政那短暂而精彩的一生。我想,在他的一生中唯一值得自豪的就是被太史公列入五大刺客中,一起写入了《史记》。不管他的一生有什么污点,只要能列入“无韵之离骚”,也是值得骄傲的。历史上的人物来来往往何止千万,可真正值得被载入史册值得称颂的又有几人呢?
在聂政的父亲临终前对他说的那些话,他告诉聂政,在这个世界上,有些身穿官服的人远比流氓无赖可怕得多。这就好比伪君子远比真小人可怕和危险得多。因为,总有一些人会利用自己的伪装来放松人们的警惕性,甚至是嘴上喊兄弟,腰里动家伙。这种人是最可怕的,由此可见,正直的.敌人远比卑鄙的朋友可贵得多。
因为一件事导致聂政杀了人,也正因为他杀了人,他的一生也因此而改变。一个叫严仲子的人找到了他,严仲子本是韩国的大臣,后来因为得罪了韩哀侯的宠臣——丞相侠累,结果遭到了追杀,逃到了国外。严仲子来拜访聂政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他当刺客,为他杀掉侠累。严仲子为此特意送给了聂政黄金万两,因为当时聂政的母亲重病,的确需要一大笔钱,所以聂政同意了,但不要误会,聂政可不是为了钱财去杀人。我想,太史公之所以为他们五人立传,相当一部分是因为他们的人品。
后来,在聂政的母亲因重病而去世后,聂政就开始履行他对严仲子的承诺。在聂政刺杀侠累的时候,太史公把他写得非常勇猛,当然不可置疑的是侠累被聂政杀死,可在逃走的时候没有成功,最后聂政自杀了,虽然他没有从政,但却改变了历史。
只因他的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刺杀,我开始喜欢上了他,喜欢他的信守承诺,喜欢他的宁死不屈,喜欢他的大义凛然。虽然历史上的英雄无数,只有聂政让我真正地“心动”。
喜欢的英雄作文 篇4
我是一个十足的漫威迷,我对漫威的了解可以说是珠穆朗玛峰,我是从20xx的无敌浩克开始接触漫威,但是我最先看的电影却是《钢铁侠》,因此,我对钢铁侠的喜爱总比其他英雄高,也许是因为它是“初恋”吧,钢铁侠,一个传奇的人物。
在剧中,钢铁侠是由小罗伯特唐尼饰演,他是斯塔克工业的'董事长,为人风流,没有团队精神经常以自己为中心,讨厌被约束自由的一个人,在美队三中,美队和托尼曾经有过这样的对话“你卸下了装甲你是谁?”“百亿富翁、花花公子,你是什么?一个依靠血清的小屁孩?”“那你算什么,一个只会在盔甲里逞英雄的一个人?”“你可以毁掉我的装甲,毁掉我的公司,毁掉我,但你毁不掉我就是钢铁侠!”在这里,他释放了自己桀骜不驯的性格,完美的把托尼的性格一滴不剩的展现出来。
他还是一个慈祥的一个干爹,为自己的干儿子铺好了所有的路,甚至连装备都做的比他差了一丢丢,为什么蜘蛛侠会有定位装置因为钢铁侠曾经在沙漠里迷路,为什么蜘蛛侠有保暖装置因为钢铁侠曾经在冰天雪地里冻住过,为什么蜘蛛侠有……他为了彼得做了许多贡献,他对彼得所付出的爱,远远超过自己的生命,当彼得化成灰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无助,因为他没有能力去救他,他真的很爱他……
托尼曾经为了纽约市的平民而托着核弹飞入了太空,而差一点失去了生命,钢铁之下,血肉之躯,以己之力,比肩神明!他就是钢铁侠,我心目中永远的钢铁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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