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挚友高三作文
我的挚友高三作文1
初拿到《儿童文学》这本书,担心由于文字太多而不爱看,随便翻翻就会置之一旁。但经同学的强烈推荐,还是“勉强”翻了两页。不过,就因为这“随便翻过的两页”,使《儿童文学》这本书成了我至爱的读物。每次上阅读课,我总是冲到图书角先睹为快,不放过里面的人和一篇文章,包括诗歌,我也总是细细地品味。
里面的文章虽然风格各异,却能经常引领我们走进奇妙的境界,或感动,或凝重,或轻松……让人读后回味无穷。这本书中的文章总让人感觉那么新颖,以至于闻所未闻。可能在你边读书边喝咖啡时,感动得把咖啡“调味”;或许又在下一秒钟,被另一篇文章逗得哈哈大笑,导致书桌上被一道喷泉绣上了“花”。虽然经常被家长或同学误认为神经质的嫌疑,但这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是一种特殊的享受。
殊不知,古人总是把读书当作是一种痛苦的事:头悬梁,锥刺股、十年寒窗苦读。然而,凡是《儿童文学》的读者们,都深知读书是一种享受。编者用笔宣泄了自己埋藏内心深处的情感,而读者也饱了“眼福”,陶冶了自己的情操。
曹文轩说过一句话“一个作家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拥有一个苦难的童年。”在《儿童文学》一书中,有太多太多那些苦难而悲壮的经历,可作者并不只是单一地用官样地文字表示出来。在作者的笔下,主人公可能会是一个渴望住在世界上最大的房间里的一只小蚂蚁,也可能是一片想争夺阳光而有力所不能及的小苗儿……在这条彩霞编织成的银河上,总会有各式各样的小眼睛对你霎眼,让你忍不住触摸它们一下,感受一下星星的奇妙经历是如此得绚丽多彩。
也许,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一名作家,因为现在的我们都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嘛!
我的挚友高三作文2
伊万,伊万布拉金斯基,我的挚友。
他有铂金色的头发,有漂亮的蓝色眼睛——它们看过去通常像紫色的。他的鼻子很大,加上略微下垂的眼角,看过去像一个和善的人。我喜欢叫他万尼亚,显得可爱而又亲切。
他说他喜欢向日葵,说他没被花海簇拥着沉睡有点难过,说那金色的花瓣在西伯利亚会被冻伤,说他不忍心看着这些小生命被呼啸而过的狂风带走。他垂着眸,嘴角挂着一如既往的笑容,虚幻得有些不真实。思念着向日葵的他总是认真的,带着一点点的向往和幸福,发红的鼻头在这时候显得应景多了。
万尼亚喜欢谈论过去,喜欢和我说曾经由沙堆积的政权是多么可笑,民众垂泪愤恨,那政权就变成了一堆沙子。他抱着装有伏特加的酒瓶,像孩子一样的笑着,然后自豪地拍拍左胸上的.五角星勋章,说现在比以前好多了,他很开心,因为这都是他的功劳。我没法反驳他,他说的一点儿都没错。他那一口别扭的中文啊,还不如亲切的俄语,像天堂的天使伏在耳边的轻声细语,绵软、轻柔,令人想阖上眼永远圈着这位天使不让他离开,让他在耳边无止境地低语,那一点儿都不烦人。他喜欢哼点小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永远是不离口的曲儿。我多少次想让他别哼了,可那美妙的歌声让我一下子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你哪天能来万尼亚家的话,万尼亚一定用面包和盐招待你,早上还要让你吃上黑面包。
恍惚间,我似乎忆起他许下的承诺,这份在我眼里无比甜美的承诺。这让我想抱一抱他,抱一抱这个有着孩子面孔和健壮身材的家伙。哦,他就像只可爱的北极熊。大只,可是不至于吓人,憨态可掬。
但我知道,他不是和善的人,他有野心。他的野心很大,大到令家人受难。即使这样,我也没觉得他是个坏家伙。万尼亚,你一定在想,等你强大了,大家都能过上好生活对吧?至少我认为你是这么想的。
他的脸庞日渐憔悴,可笑容却从未在脸上消失过,就像被固定于此一般。他越来越容易生病了,一个个家人都离他而去,他的眼神涣散了太多太多。我心疼我的挚友,我可怜的万尼亚。可我却不能为他做什么,甚至让他能快乐些许时间也做不到——因为他早已被固定在了过去。我为此心碎,不禁酸了鼻头。
之后,我睁开眼,视野里只有朦胧的水雾。
我的万尼亚,你不见了。我敬爱的万尼亚,你在和我玩捉迷藏吗?不,我知道你没有。
因为你只愿藏在我的梦里,万尼亚,因为你只愿藏在我的梦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你就是我的万尼亚,你是那个高大却有着孩子心思的伊万。
我的挚友高三作文3
如果你看到我的毕业照,你可以在其中找到一位长着竖直头发,身高1.78m,略胖,面相凶恶的青年。对于他的描述应该是“从头开始”,自从我认识他那天起他的头发便是竖直起来的,额头上不见一丝一缕的留海,于是被年级组长拉去当作男生标准发型照相,结果引来全校男生的反对与抗议。这也难怪,别人要想有他那样的头发必须使用点固发剂什么的,而他却从未有过这些东西,或许真如他自己所说的这发型是天生的吧!1.78的身高原本并不算矮,然而在他身上却显得不够,大概是因为他有些胖。曾多次听他说要减肥,或是打算练出一副阿诺的身板来,至今却未见结果。至于面相凶恶,这倒不是事实,只不过他人太过活跃,又很容易激动,所以时常令一些小同学误解成校霸之类的人物。于是他时常说自己长着一张凶神恶煞的面孔,我想这大概只能算是他对自己长相不够满意的一种自嘲吧!拥有这等相貌的便是我的好友——刘耀泽。
在我们班上有个四人小组,我、刘兄便是其二。虽然说我们四人初中三年来感情一直都很不错,但若论起认识时间来,我和刘兄便是最早的。在小学的时候我就曾因为一个电脑比赛认识了刘兄,本以为今后没有机会见面了,谁知几个月以后进入初中竟然与他出人意料的分在同一班,而恰巧他又坐在我后排,从此我们正式有了交往。当然仅凭这些的经历是难以使我们日后有如此好的关系,让我们成为真正的挚友是在初二的一年。
那年学校组织去桂林,由于我们都去过了,便向老师请假和另外两位同学一起去长沙。
清晨我们出发了,伴着岳麓山徐徐凉风,我们很快的到达了山顶,刘兄站在山顶上对我说:“如果今后做事都能站在高处才不枉此生。”我回答道:“这是可以的,只要我们都尽力去做。”下午下起了雨,到我们下山时,倾盆的大雨早使我们全身湿透。我们搭上的士迫不及待地向宾馆赶去。在长沙,我们4个人一起度过了一晚。也许是首次在没有家长陪同下与同学一起旅游,我们都显得很兴奋,在宾馆里我们整整一夜都没有睡觉。第二日拂晓,我们一同坐上了回家的车。不知为何,至今那次郊游我都记忆深刻,仿佛那一日就在昨天,或许是因为那一夜的彻夜长谈使我们成为真正的交心好友吧!
刘兄酷爱篮球,虽然身高不占优势,但他打起球来却是把好手。他的钩手技术至今仍是他难以破解的一大杀手锏,再加上他的跳投,他的确有能力成为一个不错的球员。然而,他酷爱篮球却不仅仅是在球技上,而是他对篮球这个运动的理解。记得初二年级时一次意外,一个同学把他推倒,使他起跳后没法正确落地,造成了脚踝骨折。本来按道理他应该休息几个月,然而他看见班上有比赛,便忍着伤痛参加了。更出人意料的是,他还不计前嫌与那位使他受伤的同学进行了精妙的配合,并非别人所想的展开争吵,因为在他心中知道篮球是5个人的运动,要打好就得团结。
刘兄不仅是一位篮球爱好者,同时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时尚达人。你只要观察他的鞋子和衣服能得出结论,无论在什么时候他总忘不了对他热爱的系列进行一番宣传。每个月他都定期购买《鞋帮》等杂志,以至于在他的熏陶下我们班不少人都对这些时尚用品产生了深厚兴趣,甚至外班都知道我们班有个时尚先锋。
刘兄虽有这样那样多的业余爱好,学习上却从未含糊过。即使在他因病休假后的考试,他也考出了相当不错的成绩。尽管一直在进步,他却从未放松过对自己的要求,毕竟他一直有一个梦——在初中毕业考到新加坡。
对于新加坡他一直有着一份执著地追求。也许是在他小时候曾听过有关于新加坡的故事,从那开始他便萌生了这个梦想。
刚刚进入初一时,刘兄对于留学的理想还尚有迷茫并不知道要如何去做。那时他还没有体现出如此渴望去新加坡留学愿望,很快刘兄在徘徊和犹豫中结束了初一。但如果事情就此结束也未免太过简单。
果不其然,刘兄在初二开始了追求新加坡留学的实际行动。在那一年他曾因脚踝骨折而停课。但在回到学校的几个月中。刘兄依靠自己的不懈努力考进了前30。这次经历让刘兄难以忘怀,不仅因为他在自己的努力下取得了成绩,更让他意识到或许在将来某一天,他可能会不再有健康的身体来支持他的奋斗,而这样的结局绝对不是刘兄想要的。
就这样他开始了漫长的追赶。尽管与别人相比起来,他落后了一年时间,但凭着坚强的意志,刘兄的成绩日益提升。在刘兄的奋起直追下他与对手的差距被一点点缩小,最终到了刘兄可以与他们在同一个擂台上放手一搏的时候。
可惜天公并不作美,他并没如愿以偿,但他却没放弃留学的梦想。他咬咬牙对我们说道:他会将初中的努力延续下去,也许初中没能如愿是因为犹豫和徘徊导致的准备不足,但在进入高中之后他决不允许自己再犯初一犯下的错误,一定会加倍努力为出国留学准备。希望有朝一日真的能完成他出国留学的理想。
刘兄不是个完美的人,或多或少存在缺点。但对作为朋友的他却着实是真诚可交的。不仅是因为我从他身上所学到的优点,更重要的是他面对失败与困难的积极态度。正是因为如此,刘兄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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