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有感
这是郭敬明的第一本散文集,记录了他以前的些许事情。从高中开始到参加新概念作文的路程。同时也从文字中流露出他的真情实感。现在,他自主创办的《最小说》也成立了大约三周年。在这几年里,有的是辛酸,有的是坎坷不平。但他走过来了。现在的他是一个成功人士,是一个了不起出色成功的80后作家。在这本书中有介绍写作他的父母、朋友、老师等等,也有他的小说,无不体现他的个人才华。高中阶段时期的他,为了家人选择了理科不惜代价的放弃了自己最喜爱的文科。他那种为写文章而无昼夜之分的精神令人倾佩。
从这本书中,我们难免不会发现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他孝顺自己的父母,珍爱朋友。既而也让我清楚了: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事就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半途而废,迎来更多的是得到自己内心的遣责却不是别人。正如但丁所说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是啊,处于现在的现实社会中,没有人不戴着面具生活,谁能想的到,在某一天,别人会突然摘下那个和善可亲的真实面目,而露出一副狰狞的面孔,那是深不可测,带有阴谋的将你无情的推入好似无底洞的万丈深渊。因此,我认为只有自己的笔最可靠,它不会背叛你,它也不会终日戴着一副假面具来面对你,它任劳任怨,它是自己最贴心最真诚相伴的好朋友。它会将你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想说却又难以说出口的事情写下来。似称之为秘密写下来后填进秘密本里,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小偷窥视。它仍不会在你无奈之时将你抛弃。虽然它不会说话,只能无语,但是它自己知道它的心。做笔的它当之无愧的可奉献自己终生陪伴有真才实学真水平的好作家。
我爱笔,也爱郭敬明的写作语言。曾几何时,岁月如光阴似箭,穿梭远离的无影无终,似秋风扫昏黄的落叶,似江水向东流之的一发不可收拾。我仍回想起《夏至未至》,爱好欣赏他那描写优美环境的语言…他的文字,以及他的才华,所有经他写作之需的语言仿佛被用心装饰过,如心般光点闪闪发亮,又如夜空中的星星经他点缀才有了机会在本本记事文章上跳跃,轻松而放肆的快活着,那些闪耀发光的文字在他可爱的笔下而自豪。就如他喜爱张爱玲的文字,安妮宝贝文字的冷傲。想象成为他那样的人,或许只是一个遥不可及,无可触摸的,远不达目的的不凡而缺乏真实的梦想吧!让自己更爱生活,爱父母,爱所有的人吧!
我喜欢 站在一片山崖上 看着匍匐在自己脚下的 一副一副奢侈明亮的青春 泪流满面
《爱与痛的边缘》是郭敬明写的第一本书,这本书回忆了他的过去、他的朋友。郭敬明称这本书的自序为“与魔鬼之子共舞”。写过“白昼明媚”,又写过“暗夜未央”。郭敬明说白天的时候他是个明朗的孩子,又说他喜欢中的万家灯火;喜欢白天明媚的风,又爱恋黑夜的宁静。“青春是道妩媚的忧伤”。这是郭敬明一直喜欢的句子……
在郭敬明的好朋友里,我最喜欢的人是崇明。他常常吃安眠药,因为他常常失眠。郭敬明说:“ 我和崇明都是靠灵感的发亮的虫,都是极度自我崇拜的金光闪闪的神,都是空虚得无处可躲的黑暗天使,都是史前傲视百万生灵的恐龙,都是6月6日降生的魔鬼之子。我们起舞不止,舞到捏槃方可止息。我和崇明一样,天生的血液是冰蓝色的。崇明曾是“木棉天堂”的DJ,后来在舞台上出现了叶展——我和崇明的好朋友。在叶展抱吉他站在舞台上时,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从观众席里跳到台上伴叶展跳舞,下台时,她告诉我们,她叫洛神。后来,她成了叶展的女朋友。一天,叶展和洛神上门找崇明,让崇明帮他们写一首歌,叫《找天堂》——
我在天堂俯身凝望
就像你望我一样略带忧伤
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
就像你站在旷野之上
仰望你曾经圣洁的理想
总有一天我会回来
带回满身木棉与紫荆的清香
带回我们闪闪亮亮的时光
然后告诉你
我已找到天堂
…………
后来叶展跳楼死了,再后来崇明吃安眠药死了。
四个人当中只剩下昂维和洛神。昂维去了外地,而洛神嫁给了一位金发男子。在昂维路过教堂时,看见洛神正在举行盛大的婚礼。
崇明是个聪明而安静的人,来时很安静,走时也很安静。安静的悄无声息,安静的没有声响。我们是否也应该这样安静呢?安静地对待一切,永恒吧!聪明的崇明创造出了这般甜美,这般动人的曲子,把一切的一切表现的淋漓尽致。
从今以后,我要学习崇明,学习他的安静,他的聪明,他的付出,他的努力,他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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