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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则尽命散文
《千字文》中有这样几句话:资父事君,曰严与敬。孝当竭力,忠则尽命。也许有的人会说,有些古时候宣扬的东西是糟粕,应该批判而不应该宣扬。对于这样的观点,意中既赞同又反对。譬如《三字经》提出的三纲、十义中的某些说法就不太适宜现代人。虽然说忠则尽命这句话也许可以归属于愚忠范畴,但意中只是想通过这句话引申说明一个工作态度、姿态、责任的问题。
前几日,与一位资深企业家闲聊,她指着一位正在忙碌的员工说,他挺好的,挺能干的。接下来,我以为她会说他多么有能力、多么有水平。但她只这样说了一句,他挺负责任的。交代给他什么事,他都能主动去完成。不用我再想着催他。怎么样?现在的企业老板对人的要求就是这么低下与直白。能独自承担一份责任,能够想着把老板布置的工作进行下去,就是值得称道的好员工。意中不禁要问,现在的员工对待工作这么懒惰吗?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对,就是这样,混过今天,不想明天的事。听说有为了每月多一百元的收入就会跳槽?很正常。现代人很自我、很现实。干着手里的工作,心里想着找新工作,这山望着那山高,等到了那山才知道,原来那山亦是如此。于是,再找新的山。成天想着高山,哪还有心思干好眼下的工作,混过一天挣一天的工资,其余的都是后话。
也许这位老板有些偏颇,也许这就是她评价人的风格。我们都知道能够在老板身边工作的人,都是比较优秀且是能够顶住巨大工作压力的人。而且有一点,但凡是老板亲自交代下来的工作,都有一定的难度,甚至很多都是难以完成的。但不管怎么说,一位在商海打拼了三十多年的资深民营企业老板的话,肯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有人说,一位杰出的员工,不应抱有“我必须为老板做什么的想法”,而应该多想想“我能为老板做些什么?”从一个侧面反映的就是员工工作态度,是主动的,还是被动地领受老板的指示?是循规蹈矩地去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还是有所开创性地开展工作?是否尽到自己最大的能力,去襄助老板?也就是所谓的是否尽命?意中以为,这才是评价一位员工是否优秀,是否心甘情愿为企业工作的重要先绝条件。
意中曾打工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司职办公室主任。那时,几个主要业务部门的部长均是那种工作尽命的性格。那个企业有一个非常好的规定。每周六由总经理组织召开一次由中级管理人员参加的司务会,听取各个部门的汇报,并具体检查、部署、研究各个部门工作。很多人一开会就犯愁,不知道说些什么。所以,就非常不乐意参加这样的司务会。而意中与这几个业务部门的部长却总觉得会开得不够长,没有尽兴,总有意犹未尽之感。于是,就在私底下商量,决定自己组织召开每日一次的碰头会。有那么一段时间,每到下午三点钟,几个人就不约而同地聚集在会议室。没有会议组织者,没有绝对的谁对谁错,一切为了工作。彼此通报这一天的工作进展情况,需要相互配合的事宜。与会者绝不会推卸责任,更不会推脱具体事务。因为是自发组织起来的,反倒是相互体谅,相互争抢着为对方承担一些具体业务。有时候涉及到了具体的人,马上就布置下去,安排办理。很多事务都消化在碰头会上了,司务会反倒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说的了。所以说,那一段时间,老总总是感慨地说,最近工作真顺,什么事都没有。其实,是我们几个负责具体部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在私底下尽最大的能力把能想到的事情都办完了。
意中比较欣赏胡适所说的一段话:“生命本身就没有意义,你能给它什么意义,它就有什么意义。与其终日冥想人生有何意义,不如试用此生做点有意义的事。”其实,把这句话用到工作当中一样适用。也许打工的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你能给它什么意义,它就有了什么意义。如果你只想领工资应付工作,你就赋予了工作一个“混日子”;如果你想就此锻炼你的能力,你就把工作当成了一个“学习加努力”的不可多得的机会;如果你想就此展示能力,你就把工作当成了“勤奋加开创”的大好时机,用尽自己的聪明才智,历练了自己。与其这样没意义,不如我们积极赋予它有倾向性的意义,没意义就变成了很有意义。
意中常与同龄人探讨工作责任与态度问题,也承认现代年轻人与我们之间的思维方式方面存在的代沟,从而出现责任与态度上的差异。但均不看好“混日子”的工作方式。尽管我们知道现代年轻人更理性、更现实,一切均以利益为着眼点,彼此无情谊可言,一份努力换来相应的一份等值回报。工作时间就是上下级关系,就谈工作,闲暇时间再谈感情,把工作与生活划分得异常清晰。彼此之间因为没有亏欠,所以一旦有了新的意向,就会无所顾忌地结束合作关系。听起来很自由,很随性。但如若从长远或个人发展来讲,这样的人生选择很飘忽,始终使自己处于浮萍状态,渐渐就养成了散漫。对什么人都不关心,做什么事都不认真的境地。所谓人生苦短,一转眼就是十几、二十几年,大好的时光倏忽而逝,再想从头来过,一切都为时已晚。空剩嗟叹。
现在是以八零后,甚至九零后出生的人群为主打的天下,一切应该以这两个年龄段的人为主,再去苦苦守着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的人生观去生搬硬套,就显得格格不入了。现在有很多评价八零后与九零后的文章,甚至直接拿这两个年代的人进行对比的。虽然立论很新颖,但其论据因为缺少理论依据与事实根据,意中不敢苟同。不论是八零后睿智还是九零后更坚韧,但于社会责任、家庭责任,都有承担的义务,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而社会责任归咎于现实,首先应该是工作责任,然后才有资格言他。意中以为,这些责任和义务,落在每个具体人,都需要尽命。社会需要如此,人类需要如此。这应该是人类发展规律所需要的吧?
王石的小说《隆重纪念一个无用的人》中有一段话,意中以为说的挺好:“我们身边每一项文明的规则背后,同时也浓缩了你的权利,如果,凡是与你此刻无关的事情,你看见了也不管,实际上你你就失去了你的权利,你一天天的失去,总有一天,你会发现这种失去开始危及你的自身利益,因为文明规则在被践踏的时候你从来没有维护过它,你知道吗,全世界纪念二战中被纳粹屠杀的犹太人纪念地有许多处,但以美国波士顿较为著名,原因是纪念碑上刻写着德国新教神父马丁?尼莫拉的一段铭文: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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