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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羊汤散文
散文是一种抒发作者真情实感、写作方式灵活的记叙类文学体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吃羊汤散文,希望大家喜欢!
十五岁前,我没吃过羊肉,自然也没吃过羊汤。我一直以为羊肉不是什么好东西,一股骚味,母亲的话是“臭天臭地”,因而对羊肉食客也甚感怪异。有时父亲不知从哪里吃了羊肉回来,母亲总言:“恁馋啊!”父亲嘿嘿笑,将嘴巴凑过来呵气,我竭力后仰,一个劲地扇动着手,作势赶跑臭气,父亲更是得意。
那时,镇上没有“羊门堂”,就算好这口的父亲,一年也难得过几回瘾。乡下倒是家家养羊的,多为绵羊。绵羊好,既逐渐解决了一家几口御冬的毛衣,又为有限的自留地提供了基肥。一头羊,养上十年八年不算长,乡民往往忽略了它的肉用价值。孩子多的家庭或许会养几只山羊,那是一笔产业,销售对象是上海人。现在回忆,所谓上海人也未必正宗,只是上海附近的船民。
我村紧靠窑厂,长长的轮队和高大的驳船源源不断穿梭于望虞河,将砖瓦运送到苏北和上海。每到腊月,待货的船民就上岸到村里转悠,“有狗卖伐?阿有羊卖伐?”乡民不舍得卖狗,要就是山羊。山羊买不到,绵羊也要。船民缠着本家,直到将羊牵走。一只羊不过二三十元,对于农民来说,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上海人馋煞忒,呒啥欢喜哉!”乡民口中,有不解,甚至有些蔑视。
自家宰羊,那非常奢侈。村上有位在厂里当采购员,据说,他家来了上海客人,宰杀了自家的一头山羊,还邀请了村干部。那天,满村飘拂着羊肉的膻味,采购员的老父亲也因此骂娘,当然他只是私下里,场面上他还是给儿子留些情面。膻味就是臭味,有人却说香,它勾得村上好多肚子里缺少油水的汉子引颈张望。无奈他们不够格,又不能像孩子那样去倚门求一点施舍,只得搬起大碗咕噜咕噜猛喝稀饭,再不就咔嚓咔嚓嚼几根萝卜干。
姑妈家的一头绵羊胀死了。它大概饿极了,挣断羊绳,偷吃了麦种。姑妈把我父亲叫去,“难道扔了?吃!”父亲二话不说,架火烧水,然后给羊放血去毛,开膛破肚。日落时分,父亲回家叫我去吃,我正犹豫,父亲说“吃吃看,不会死的,羊肉好吃着呢!”拉着我就走。姑妈没有我妈那么反感羊肉,但也不允许上灶煮,她觉得灶台上的腥味会持续很久,吃饭都没胃口。父亲用砖在场角盘了个地灶,一大锅羊肉咕嘟咕嘟冒着热气。乡邻不请自到,当然都是男人,他们吆五喝六,围着桌子开始大吃,挤不上桌面的,干脆端着个碗,坐在门槛上,或者蹲在屋檐下。父亲给我盛了半碗羊肉,说:“吃啊!”我捏着鼻子,慢慢将一小块羊肉送入口中,感觉味道还不错,便大胆地吃起来。不知是味觉战胜了嗅觉,还是审“臭”的疲劳,最后连半碗汤也喝下了肚子。父亲问我好吃吗?我说蛮鲜的。父亲初通文墨,他说你不想这鲜字怎么写的?
那年冬天,窑厂上开了一家羊门堂,食客以船民为主。店主是我们村上的,父亲借去窑厂浴池洗澡,经常偷偷地去。吃羊汤,当然不是只喝汤,得吃肉,吃面,甚至还要喝酒。几个小时的文火,羊肉的味道尽然浓缩在汤里了,因而这吃喝的过程也浓缩成“吃羊汤”,否则怎么不说“喝羊汤”呢?有时我也偷偷地跟着父亲去,越吃越有滋味。热腾腾的汤,汤面泛着密集的油花,再加一把“重青”,色香味俱全了。我撮着嘴,轻轻吹开油花,喝一口,香味沁入五脏六腑,世界上竟有这样的美味,我把母亲灌输的理论彻底的颠覆了。母亲不太在乎羊骚味,却心疼那几个钱。一碗羊汤两角,爷俩一个黄昏,就把一个工分给打发了,她一天零活才挣一个工分。
羊汤味美,但对于农民,只能偶尔打打牙祭。
九十年代初,羊门堂开到镇上,在菜市场的角落独占两间门面。店主是藏书人,其时藏书羊肉还没打出品牌,而藏书人早早以此为营生,开始了走南闯北。糯糯的吴侬软语,点头哈腰的招呼,让食客从胃里到心里都舒坦。狐朋狗友没有不好吃的,轮流作东,我也成了这里的常客。比起父辈的磕碜,我们潇洒得多。白切羊肉、羊肝、羊腰子,羊排、羊脚煮一盆高汤。吃羊汤讲究个时段,早晨尚可,中午最差,清汤寡味,只有晚上,能喝到酽酽的原汤,羊肉刚起锅,羊眼睛、羊尾巴都很抢手,凑巧,还能搞几个“名件”,老话说吃啥补啥,“名件”一上来,哥几个先是故作谦让,最后你抢我夺,还彼此嚼着荤话。羊“名件”当然无法与虎鞭比拟,甚至还不如黄狗的有名,店家炒作了,只道是熟客才有此待遇,我对店家说,既然那么灵验,何不自己享用,一股子尿臊,天知道!
女儿是天生的食客,从很小的时候起,她就跟着我胡吃海喝。一次,吃着吃着,她问我羊鞭是什么?我说是羊尾巴。她又夹起一片东西,问这是什么?朋友口快,卵泡皮!一脸的坏笑。女儿不知就里,爸爸,我还要吃卵泡皮。他们乐得前仰后翻。一个女孩子,我不想让她碰这些东西,呵斥女儿。回到家里,她妈一开门就惊呼,啊!一个臭囡囡回来了,告诉妈妈,吃的什么啊?女儿摇头晃脑,卵泡皮!妻子一愣,你看你这帮同党,尽干好事!
羊肉虽好,翻来覆去总是那个味道,吃腻了,就让店家到菜场买些其它菜,生羊肉炒蒜叶,羊汤鲫鱼,也许还可以煮几只螃蟹。一般羊肉店都有零拷黄酒,一脸盆端上来,不够,五十斤的酒坛子摆在脚边。哥几个总是从黄昏吃到打烊,吃得打嗝,嗝中分不清酒味还是羊味,吃得晕乎,丢了手表,忘了自行车。
羊门堂一直是男人的领地,偶尔有个女食客,恍若另类。一天,我突然发现一张桌子上端坐着清一色四位女将,年龄都在五十出头,甚觉好奇,更惊叹的是每人还摆了一海碗黄酒。我过去搭讪,她们说,姐几个号称四朵金花,年轻的时候,喝酒赚钱就不让须眉,不时小聚,从未间断,今天破天荒选择这个地方,颇多了几分豪气。我向她们竖起大拇指。
我一直以为,在隆冬的一个黄昏,户外冰天雪地,北风凛冽,几个朋友相聚农舍,围着一锅羊肉,柴灶里炖着米酒,那才是吃羊肉的最高境界。羊肉性热,俗言吃羊肉为“里翻棉”,一吃,背部热烘烘,鼻子渗出细汗。有天早晨鼻子流血,人中起泡,连续几天吃羊汤,还有整碗的羊血汤,内热了。羊门堂开得越来越早,八月底就开张,为的是早早占领市场。镇上的羊门堂早已从一家变成十家,羊肉的价格也由几块钱飙升到今年的七十元。本地人不再养羊,羊肉的品质在下降。以前冬季,总有收羊的汉子,自行车上驮着几只或倒挂或横卧的羊,一路“咩咩”穿村走巷,这道风景已化作记忆的碎片。这个阶段,他们的原材料都来自肉禽市场,甚至冰库。羊肉的腥味不再刺鼻,只释放出淡淡的温柔,失却了膻味,羊门堂逊色多了。店主说,等到十一月,他们会到安徽去收购活羊。
我已经不记得母亲不吃羊肉。一次回去,我带了好些,还特地用铝锅装了羊汤。席间,女儿一个劲地喝汤,她问奶奶,怎么不吃啊?我母亲撇撇嘴,臭!女儿说,妈妈也喜欢吃羊汤,这都是爸爸的影响。不吃羊肉,人生一大遗憾!后半句那么耳熟,估计是我的语录吧。
北风起时,瞅准街头拐角那家“藏书羊肉”,我将呼朋引伴——
走,吃羊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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