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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不弃的散文
此刻我们,相拥而泣,忆起依稀往昔。你选择了我,我选择了你,今生永不分离。——题记
天空布满阴霾,牛毛细雨如丝,这冬天的雨呵,从清晨到黄昏一直下着,屋檐下的水珠,悠悠滴嗒。窗外一片浑沌。迟归的鸟儿在树林子里“叽喳”叫个不停,急切地寻觅着伴侣。我的爱人此刻躺在床上,早早睡去,沾满沧桑的脸,令我一阵阵疼惜。若生活是杯酒,不管冷热、酸甜或苦辣,都要一一饮尽;若生活如乱麻,也要小心理顺它给生活的一杯温暖。
我的爱人是一个憨实的庄户人。在别人看来,闲遐时他除了偶尔搓搓小麻将,打打小扑克之外,几乎没有一丝缺点。而对于这些我是从来不沾边的,有时我俩之间难免会形成一点小摩擦。最让我懊恼的是,在我娘家人的眼睛里,他简直就是个完人:生得一表人材,为人堂堂正正。每每对他呵护备至,关爱有嘉。有时,我甚至都有些嫉妒心理:是他亲,还是我亲?
一个人的口碑是靠自己的行为和人格来赢取的。他很会哄我娘家人开心,在长辈们面前他惟命是从,而且说起话来笑容可掬,在没人的场合,我常会讥讽他:“你怎么那么会伪装?真象哦,‘正人君子’!”他从不多言多语,这也正是他的优点。不光是我的父母喜欢他,就连我的叔叔婶婶们大都喜欢他。你可知道我的父亲排行老大,亲兄弟四个,堂兄弟九个呢,而我又是长门长曾孙女,能得到大家一致好评,确属不易。因为他是客呀,一个女婿半个儿呢。常言道:“疼儿不如疼媳妇,疼女儿不如疼女婿。”每每娘家有个大事小事,不分亲娘叔伯,姥姥舅舅,总爱找他商议,家里开个小店,经营干鲜菜及冷冻食品等,若他们办事需要,必先提前备好送去,而且对他一百个放心。因他老实憨厚,人送外号老“闷”。
自打搬到小街上居住以后,人们渐渐地忘记了他的这个绰号,又戏谑地称他为“老师”,因早年间曾有一段时间他常和人下棋,总是技高一筹的缘故。
得!在我面前他又是另一副德性,大男子主义特强,大多的时候都是我迁就着他。有时候,我若是累了,烦了,偶尔也会对他撒娇:“我一日三餐,天天侍候着你,嘻嘻!你还妖怪的不得了,是我前世今生欠你的吗?”可转脸又一想,我能让他侍候着我吗?毕竟他是男人,是一家之主。二十多年来的习惯,想改也改不了。权当作给自己保留一点贤妻良母的形象,以求得家庭和谐吧。
可“忍”字头上一把刀,有时,我也会感到憋屈。记得二十年前的一天,他和往常一样在外面玩耍到天快黑才回来,我说了他两句,他还趾高气扬,不服气,我越发生气,径直朝马路奔去,准备到南京去打工,因我三叔家在南京。正好迎面来了一辆公共汽车,我登上汽车,回头一望只见爱人已追到马路边,那一脸无奈的神情。我坐在车箱里,旁若无人地暗自伤心,那种久积于心中的那股怒火,好象一下子喷发了出来,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泣不成声。一年四季,无论春夏秋冬,刮风下雨,他不做的活儿,我做;他不去进货,我去。我头戴斗笠,身披蓑衣,骑着自行车在茫茫的雨雾中穿行,常常莫天黑地才回。我忍无可忍,连换洗衣服都没带,随手拿了个手提包,包里只装了几百元钱。我害怕由于自己一时的犹豫而不能痛下决心离开他;害怕由于自己的一时心软而向他妥协,更助长了他的大男子主义;我更害怕看到两个年幼的孩子亲眼看到他们的母亲弃他们于不顾,离他们而远去。
等到了县城,已是掌灯时分,要等到第二天转车才能到达南京。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上哪去?我长这么大从未独自一人在外过夜,本来离家出走就感到十分孤寂和伤心,我不想一个人再住进旅馆里。我忽想到爱人经常到她家进货的老板娘和我爱人是本家,就敲响了她家的门。老板娘打开门见是我便大吃一惊,马上预料到我是和爱人生气出来的,就给我的家里打了电话,首先批评了爱人并告诉爱人说:“明天我就劝她回去。”这时,我三叔打电话过来劝我回去,三叔说:“外面的老板心都黑,好好在家做生意吧,把孩子抚养成人,比出来打工强。”三叔在公安战线工作,是一名国家干部,从小我就对他特崇拜。我听着那话儿,心里百般不是滋味,怏怏地走出门去。
夜幕降临了,高而远的星星眨着冷眼。街灯、霓虹灯一排排亮起来,汇成灯的海洋。街上人潮涌动,车水马龙,一派喧嚣的光景。我徬徨在街灯下,与影子一同漫无目的,象失群的雁,孤单阵阵袭来,于伤感中思起爱人,此刻他是否和我一样。我忍不住一阵心酸,慌抬起头,望见远方的一颗孤星正对我闪着幽深的眼睛。
◎爱的情河
爱的情河里漂荡着片片浮萍/在那避风的港湾/我遇见了你。从此/我孤独的心得到了宽慰;从此/我那柔弱的身躯才有了期寄。——题记
《爱的情河》这首小诗,是我婚前写给爱人的一首情诗。我一直觉得我俩的结合是缘份所致,相逢如萍水,可偏偏萍水相逢的我们能从一而终,而且生生世世,不离不弃。在我们婚后曾经历了许多超乎常人的磨难,或许,因此我们才倍加珍惜,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最难忘的是在一九九二年的那年春天,在当地发生一场洪涝自然灾害的第二年。我家原本经营的百货商店,由于当时生意不景气,且赊欠帐现象严重,无法再经营下去。虽然于今看来为数不多,但在当时可以说以一当万。在内河水溃堤,外河水惊涛拍岸,白浪滔天,淠河大堤内外一片汪洋之际,我便把所剩货物全部并给了父亲,然后带着小儿子住进了河对岸邻县的一个中学里。大儿子在我母亲那里住了一段时间,母亲家有三间镶走廊的大瓦房,住在一个小台子上,水只浸漶到台边,吃住都在那里,且能饮到干净的地下水。在堤上家家都搭建有庵棚,捆挷着一个个木排或竹排,用竹篙撑着,能在水上自在游弋,在家与堤上往来穿梭,还有鹰船用来捕鱼。父亲造了一艘木制小船,一来可做水上搬运工具,二来捕鱼。但长辈们不放心,怕大堤决堤,后又把大儿子转到冈上一个亲戚家里。爱人则留在堤上同渔民们合伙捕鱼。直到河水退下去,我们娘仨才回到家园。
都说三年灾必带来三年荒。此话一点不假。第一年家里尚有点积蓄,勉强度日,第二年是生活最困难的时期。那时,我们刚刚搬到这里来居住,两个孩子尚且年幼,生活非常窘迫。万般无奈之下他要出去打工,我怎么劝他都不听。虽说他离家不到两个月,但我日思夜想,分外焦虑,每晚都在恶梦中度日,哪怕有一丝风吹草动,即使是风吹窗户纸的声响也会让我从睡梦中惊醒。生平自恃胆大的我第一次感到“恐惧”是什么滋味。
那时打工,不象现在这样普遍,我对他始终放心不下。而且交通极不方便,无法联系。想写信吧,又打听不到地址,只知道是在合肥郊区一家砖窑厂做工。据说很苦,生活待遇极差,这就更让我担心。而我在家里也没闲着,到河对岸的林场的湖心里去打蒿子,这是野生的蒿子,属当地特产,如今已很有名气了,远销上海、南京等地。
现如今就地出售卖七八元钱一斤。而在当时并不稀罕,无商贩前来收购,出售不掉。白天用镰刀头割回来,夜晚撸蒿叶子,撸蒿叶子是最费时的活计,我常常忙到深夜。天还未亮,我就一只手骑着自行车,一只手提着手电筒,到二十里外的集镇上去卖,白嫩的蒿苔子只卖到三五毛钱一斤,最贵能卖到块把八角一斤,等到后来只卖一毛钱一斤时,我就不去打了。每天若能卖到十几,二十几元钱,我便觉得很不错了。全家四口人,只有他一个的土地,庄稼也不指收。一年到头基本上靠娘家时常给点接济度日。
等到蒿子从年内入冬开始刨蒿根到来年开春打蒿苔,蒿茎和蒿苔都是上好的美味佳肴,至农历三四月份已逐渐老了,便不能食用。蒿杆能长到一人多高,到了冬天又是尚好的烧锅柴禾。没的吃,也就没的烧。当地农户常用镰刀挑捡嫩头割回家喂猪,猪吃得膘肥体壮,毛色油光水滑。通常在别人都打不到蒿子的情况下,我都能满载而归。因我不喜欢随波逐流,这山巴望着那山高,乱跑一通。有时,为了躲避看管人员的眼睛,我常绕道从邻县林场边界沟里,淌着没膝深的水进去打蒿子。
天无绝人之路。有一天午后,我去打蒿子,因看湖人员管得严,没能进去,直到傍晚时分方空手而回,我在河边等渡船过渡,心里很不是滋味。无意间,我一抬头看见渔民们在用操网子(一种特制的捕鱼虾工具)从河里打捞蛤蜊,一网下去能捞上来满满一网兜。我当即把鞋子一脱,下到水里,用蓝子捞,一捞一大蓝子,不一会儿便捞了一大堆,装了几大蛇皮袋子。回到家,放在大锅里煮,再剔除外壳摘除胎衣挑出蛤蜊肉,我骑着自行车送到远处的集镇上去卖,一连卖了数日,后来惊动了附近的群众,在浅水里就难捞着了。
在此期间,爱人在打工的地方有人回来,爱人特地让人家带个口信报平安并询问家里的情况,他好放心。我马上给爱人写了封信,让那人带去。信上只报平安并让他照顾好自己,希望他能回来,并在信里附上我写给他的小诗《等》:
每天,每天
当邮差骑车从门前走过
我多想,多想冲上去看一看
是否有属于我的那一叶航帆
我等着,我默默地等着
等着旭日东升,又期盼夜幕降临
——好在梦里团圆
每时每刻,耳边仿佛萦绕着
一个熟悉的音符
似近又远
漫步街头,当所有的人
从我身边擦肩而过
我才觉得相聚的时日
是何等幸福而蜜甜
而这首小诗及信,便很快在打工工地上传开了。尽管我在信中再三叮嘱他不要给别人看,还是被这群敦厚朴实的农民工抢去传阅了。因那是我写给爱人的情书。我们是经媒人介绍认识的,先结婚后恋爱,直到结婚前都很少单独相处。后来,那人又回话说,爱人听说我在家下湖里打蒿子,下河里摸蛤蜊,感动得痛哭流涕。他说,家里不让他出来打工是自己硬要出来的,身上带的钱早已花光了,老板心很黑不发工资,想回家连路费都没有,自己在外又没挣到钱,哪有脸回去。我还埋怨那人多嘴呢。春天的河水,尚有些寒意。那一年的春天,我至今刻骨铭心。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春天的那天傍晚,火红的夕阳把余晖贪恋地洒在淠河水面上,难舍难分,久久不忍离去。在淠河堤边,我正在秧田里给父母插秧,两个孩子在田埂上玩耍,当我的弟弟惊喜地喊着孩子的名字,跟孩子们说:“你们看,那是谁?”我一抬头看见爱人精神抖擞正大踏步地从狭窄的田埂上向我走来,我激动的心儿仿佛迸出了嗓子眼,犹如插上了翅膀,刹时飞向了他的怀抱;如鸟儿在天空翱翔,与他比翼双飞;如一对比目鱼儿在水中遨游。我看见爱人那张熟悉的人称长得象“岳飞”的脸庞因黝黑而更显清瘦,那粗壮而又结实的身板已瘦骨嶙峋,我既高兴又心疼,百感交集,一行热泪悄悄滑过脸颊,喜极而泣。都说久别胜新婚。我依然清晰地记得一九九二那年春天的那天晚上,我和爱人在爱的情河里,千般恩爱,万般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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