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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道天马山的散文
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有一座山,名叫天马山。
巨大的老子像矗立在天马山上,昭示天马山与道教颇有渊源。
据《终南山祖庭仙真内传?刘真一传》记载:“癸卯(金大定二十三年,公元1183)冬,丹阳(即当时全真道掌门人丹阳子马钰)将羽化,召先生(即刘真一)嘱之曰:‘汝缘在北方,可往矣。’先生拜而谢。”“丹阳既升仙,迤逦北游平滦之境,所至请益者户外屦满。一日至抚宁县,爱其山水佳胜,筑重阳观居之。厥后度门众数千馀辈,创宫观大小仅三百区。北方道风洪畅,先生阐扬之力居多。”
也就是说,一千八百多年前,是刘真一以天马山为基地在此间弘扬了道法,并使道风洪畅。
千年既往,吾辈今来,访道于天马山。既然访的是“道”,就不能凭凡夫俗子的悟性。天马山不过是地质变动、岩层挤压的产物,本身似乎不会刻意地按照“道”来塑形,但实际上,它是最契合“道”的。“道”本无形,只存在于我们的“悟”里。
“道”是什么?我的说法,那是老子深研《易经》之后得悟而命名的一种“境界”,并在出关时写下了研读《易经》后最经典的论文《道德经》。但“道”究竟是种什么样的境界,连老子都承认他也说不清。原话是这么说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于是他在《道德经》开篇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意思是说,“道”这个境界不是不可以用语言来描述,只是语言毕竟描述不出它真正的本质,因为语言是受限的;这个境界虽然用“道”这个字来冠名了,却无法仅仅通过这个名字就能表现出“道”的全部内涵。简单来说,“道”这个境界就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可名状的东西,很博大,很深奥,无所不包,一切都在其中,能让我们感觉到它的存在,并无时、无处不在影响着我们。
来天马山访“道”,是因为天马山有“道”可访。除了它与道教的渊源,其位置、其形状、其承载养育的花草树木,皆循道而生,暗含灵性。
首先它所处的位置就默契了“道”——从整个燕山山脉的角度,天马山似乎应该称作是山脉的终点,燕山从很远的北方逶迤而来,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天马山的前面已是一片平原。然而换个角度,天马山又为什么不能称作是燕山山脉的起点呢?平原上突起一座山峰,然后一直向北,逶迤绵延出了莽莽群山。起点或者终点,只在我们设定时的角度不同,天马山既可以是头,也可以是尾,头尾同属一物时就是太极。
不要以为天马山能让我们悟到这一点毫无意义,我们自主设定方向式的生命轨迹和人生轨迹,始终默契的是自然道法。本质上,我们所有的经历都在不知头尾的剧情中间,从某个地方出发,最后到底是从头走到了尾,还是从尾走到了头?什么是前,什么是后?对此我们已经习惯了忽视,习惯了认为只要迈步就是向前,或者以为转悠的那一圈毕竟有些收获。但直到最终,我们究竟收获了一些什么呢?光着身子来的,也光着身子去了,没有任何一种所谓的收获能被我们带走,除了非物质的精神觉悟。
无始无终,无前无后,无上无下,无大无小;或者按照我们的认知非得区分大小时,也是大无其外,小无其内,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我们都在头也是尾、尾也是头的世间舞台上演绎着“道”,觉悟着“道”。始终,前后,上下,大小,都是名可名,却非常名。有名,只是我们人为的设定。
其实“道”是无处不在的。登任何一座山,很多人都会有一个愿望:登顶。登顶会有“山高我为峰”的感觉和“一览众山小”的视觉。四顾苍茫,早晚间还可见云蒸霞蔚,既是一种享受,也有一种曾登过某山之顶的慰籍。而如果从登顶这个过程和结局上悟道,我们则难免会愣一下神。
当我们进入了某座山里并决定登顶的时候,登顶诚然就成为了一个必须要实现的愿望,最后如愿以偿地登临顶峰之后,我们也确实会获得登顶的一切感觉,但你能从此长住顶峰不下来吗?这是第一个值得我们愣神的问题——那已经被实现的愿望并不是最终和长久的,只能证明某件事我们做过,然后还得回来,接着去尝试更多没有做过的事情。第二个值得愣神的问题是:我们愿望中登顶是为了获得更开阔的视野,但实际上究竟能看到多少?就算是登上了珠穆朗玛峰,我们看到的不还是局部吗?所以宇宙中没有“最高”只有“更高”的“道”理,就会让我们再产生这样一种觉悟:在不登顶时而知顶,是一种境界的超越;登顶而知其绝非极顶,我们就会谦虚下来,不再狂妄。
就是说,登一次山或登一次顶,都是一种短期行为,达到的目的非常有限;但在未完成登顶之前,那愿望曾如此强烈,并积蓄了足够的力量和激情。然后愿望实现了,志得意满地回来了,“此次未留遗憾”的想法充满内心。这就好比我们在生活中,总是在不断地设定新目标,完成后也会有欣慰的一刻;但新目标会不断出现,欣慰或失望的一刻也总在反复地品尝,这实际就是无数的短期行为累积成的整个人生。似乎每一次都能达到一个高度,但我们明知道,每一个高度都不是愿望中的顶点,如同挣够了一百万的同时会发现前面还有那么多的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于是继续努力,在达到目标时会觉得一切的付出和承受都值得;在力所不济、或在拥挤中掉队时又万分沮丧,从来不想所谓的顶点又怎么会有具体的尺度呢?
而许多人都忽视的问题是: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就算已经位居了顶峰,坐拥了天下,生命刻度能够随之延长吗?事实是,在山下的人也活得很好,甚至可能因为不想去探寻无止境的高度而活得更加从容自在。顶峰上的人有时候会感觉荣耀,那是他们往下看的时候,就像有的城里人瞧不起乡下人;但如果他们再往上看,荣耀感会立即消失,因为别的更高处还有人,很可能也正在用蔑视的眼光看着他们。
“道”告诉我们:最广的视野绝对不是靠眼睛获得的,而是靠心,靠悟性的层次。这不是物质的,而是精神的,也是唯一能够注入生命内核的。十元钱的快乐和一亿元的忧愁都属于精神范畴。如果非要用物质来衡量,那也是“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之,而不为主,可名于大。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那么,既然让心登顶才算得上一种境界,就让身体在山里逡巡好了。天马山的林木之中自有小径,通往不同的地方。逡巡不是为了猎奇,而是想寻找一份幽静,然后或坐或站着,看树,看草,看野花,想人生。这已不同于登顶,登完后还得回来;逡巡于山中,我们相对可以停留得久一些,自主降低自己的高度便不用焦灼于视野的受限,最起码不会有那种高处不胜寒的孤寂感觉。
天马山上的松是什么品种,我不知道,就是在贫瘠的石缝里也能生长却很难成材的那种,木质硬,枝桠多,弯弯折折,几十上百年都很难长高。我站在一片松林前,觉悟到这些难以成材的树活得比我们还要艰辛。从贫瘠中吸取养分,从雨雪风霜中培养性格,扎根在一个地方,几十上百年不能挪窝,长寿是长寿了,可它们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制造氧气,绿化环境,甚至还能用其品格激励人性。可是这些好处毕竟是人类为其标榜的,松树和我们言语不通,我们的猜测难免会强加于它。而说白了,地球上哪一种东西在存在上没有价值呢?也许它们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体验自身独特的生命意义。就像我们来,不能白活一场一样,总得用有形的存在凝练出一些无形的感悟。
相对来说,我们人类的寿命确实比不上松树,所以松树也带给了我们一些美好的祈愿,比如祝福老人松龄鹤寿,人的意志要学松树那样顽强等等。然而松树再长寿也会慢慢走向死亡的,不是因为砍伐,单就自然规律就是这样。人类也是如此。世间的一切都是在这样的此消彼长中延续着,寿命长未必是一种愉快,寿命短也未必是一种悲哀。如果一个人真正悟到了生命的本质,知道了存在的意义,把那副拖累了我们一生的躯壳适时还给自然,佛家说那是一种大解脱,大回归,这也是“道”。而我说“适时”,就是必须杜绝人为,不可轻生,必须完成悟的过程,真正活好当下。孔子曾说过的那句“朝闻道,夕死可矣”,就是对生命本质的觉悟,同时也设定了“可死”的条件。
天马山上漫山遍野的花草也足以引发关于“道”的联想。不论是从生态角度还是美学角度,草的存在都是有目的和意义的。一棵草从春天的萌芽到冬天的枯萎,就是它的一生。我们能够看到草的一生,并且知道来年的四季中,它还会经历大致相同的过程。对于草来说,我们拥有着全方位的观察角度,但对于草本身而言,它在春天里萌芽、在夏天里繁盛、在秋天里结籽、在冬天里枯萎,虽然它的自身感受是全面的,但它可能不知道此后的归宿。当然,如果它有灵性的话,也该知道那只是一种轮回,因为它的根茎还活着,或者依靠它在秋天撒落的草籽延续着生命。
我们可以观察草这种生命的周而复始,那谁在观察我们?对于个体的“我”来说,虽然也是通过下一代延续着族群,但下一代已经不是“我”,除了基因和某些遗传,“我”总有一天会不在的。这种表象显然让我们很不甘心,却又无奈。实际上今年的草和去年的草也不完全相同,只不过在我们的观察角度上,那些草都是一样的。想像里,我们在被观察的时候,也势必如同我们观察草一样,一样的此生彼死,熙熙攘攘,生生不息。而这样的一种存在不会是毫无目的的,只不过相对于地球上的生命而言,我们似乎已处在了最顶层,向下看可以捕捉到一切动植物存在的方式、目的和意义,向上看却是一片茫然。然而逻辑告诉我们,在宇宙中不可能存在顶层,即使存在顶层,人类也不会是顶层,那么我们存在的方式、目的和意义应该还有高于我们的生命在观察和解读,或者是他们的安排,或者本身就是一种奇妙的程序,我们则是当局者迷。
举个例子:一只蝴蝶产下了卵,那些卵后来变成了毛毛虫,有一天毛毛虫又变成了蛹,蛹破开之后飞出的是蝴蝶。如果有人告诉毛毛虫:有一天你会被禁锢在一个壳子里,最后会化成飞在天上的蝴蝶。毛毛虫会信吗?当毛毛虫还是毛毛虫时,它本身并不会知道后面还有怎样的生命进程。就如同我们,盲目地以为自己已是地球上最高级的生命。我们当然能回顾,并自以为是地把回顾的内容写成了《进化论》。同时,我们似乎一直在忽视着,既然我们已经成为了“最高级的生命”,又因何不能主宰自己的生死呢?因何在大自然的任何发怒面前都只能承受、无能为力呢?当我们人云亦云地叫嚣“人定胜天”时,真的那么相信自己的能力吗?大道是无形的,我们看不见的,并不意味着不存在。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法”字的含义是遵从、默契的意思。在这个逻辑进程里,“人”显然处在最低端,凭什么可以产生“人定胜天”的狂妄?而自然之怒正是由此产生的啊!
无处不见“道”,这就是来天马山的收获,而来天马山访“道”,当然更因为其渊源而显得目的更加明确了。
最后,如果从“天马山”的山名上还能产生什么觉悟的话,我就用一首《七律?天马》来表达吧。
长空寥远任飞腾,饮雾吞云气势弘。
仙界无垠双目阔,人间万象四蹄惊。
昂昂落地傲群驽,跃跃回天请众英。
未悟凡尘藤蔓厚,裹足石化剩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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