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观后感
篇一:
前几天我和妈妈一起去看了一场电影——《我不是药神》。刚看到这部电影的名字时,我以为是部喜剧片,没想到越往后看越透着心酸,不知不觉我已泪流满面。
这部电影讲述了保健品店的老板程勇从一个交不起房租的小商贩,一跃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独家代理商后经历的一些事。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物黄毛。黄毛一个人背井离乡独自在外打工多年,只因自己身染重病,不想拖累家人。最后终于有机会回家却为了保护程勇自己不幸被卡车*死。哪怕电影中黄毛说着自己家人可能都认为自己已经不在人世了,但我依然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他对家乡的眷恋对家人的深切想念,当他终于燃起想要不再孤独一人活下去的希望时,却和这个世界永别了。当程勇对着警察喊道“他才20岁,他想活下去有什么错?”到底谁才是有错的呢?我觉得其实谁也没有错!有错的是价格高昂的医药费,要知道在2002年,一瓶抗白血病的格列宁药品售价5万块!就算吃得上,家庭也很快会被吃垮的,何况大多数的普通家庭。
其中还有两句话印象深刻。一句是:世界上只有有一种病——穷病。这句话说出了多少家庭的心声,听了这句话我不由得留下了心酸的泪水。另一句是公安局长说的一句话:法大于情,法律就是法律,不管你的目的是善还是恶,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听着也没有错。但是我想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人的权益吗?当一个人遵守法律时却意味着生命的快速终结当他无奈的违反法律时生命却可以得到更长久的延续!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呢?
电影中还有几个地方让我印象深刻。当老吕的老婆向程勇下跪求他卖印度格列宁救老吕时,当老吕躺在病床上对程勇说:“吃个橘子吧”时,当黄毛为保护程勇被卡车*死时,当程勇最后被捕而沿路站满了送他的人们时
篇二:
其实,我在《我不是药神》刚上映不久后就大晚上窝在床上看过一次,看到快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泪流满面,不停地擦着眼泪,却怎么也止不住。我本以为,看过一次后不会再轻易落泪,可周五的再一次观看中眼中依然忍不住泛起了泪花。或许是因为这部电影真的戳中了所有人最脆弱的地方吧。每个人都要经历生老病死,都会有被命运扼住喉咙的可能,如果那一刻真的到来,我们都会害怕,都会手足无措。
《我不是药神》讲述的就是我们最害怕的生活——健康被一点点吞噬,想要接受治疗却没有足够的钱,害怕死亡,极度渴求生存,在这种情况下,影片中的主人公们疯狂地追求着印度仿制药,只为活下去。而这其中,保健品商贩程勇担任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慢慢地,他被人们感化,从一个只为赚钱而卖药的商人变成了一个帮助吃不起进口药的病人的天使。无法说他是无私的、充满大义的,但他对于那些病人来说是一切。他这种“匹夫之勇”让当时的我看得慷慨激昂,对那些追查他的警察很是愤怒与不满。也很不解,为什么中国就不能像印度那样让仿制药合法呢?合法后,病人可以有钱买药,像程勇那样的人也不需要冒着犯法的风险从国外进口药,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
当我上网搜索了一下仿制药之后,略微明白了其中的利弊关系。通俗的讲,仿制药就是一种对原研药的抄袭,在原研药被研发出来后,仿制药便也开始一步步生产,它的价格远远低于原研药。但一旦仿制药过分生产,没有人再去买原研药后,便是一个灾难。每一种新药的研发成本都是巨大的,多则几百亿,少则也是十几亿,这么一个前提让一些白血病药要和抗肿瘤药的价格十分昂贵,若大家都去买仿制药了,那还有哪家制药公司承担得起这天价的成本,如此,仿制药又从何而来。因此,我觉得这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事情,原研药吃不起,会给老百姓造成痛苦,仿制药又会给研究成果带来打击,如此,我们到底是该以大局为重还是解决平民百姓的燃眉之急呢?这是一个情理法之间额较量。贩卖仿制药是不合法的,然而似乎合情,至于是否合理,又在两可之间。我想,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没有人能去解答,也没有人敢去解答。
看了这本电影后我的内心是极为激动的,我恨不得马上拥有很多药学专业的知识,进入研发中心,尽力去研发新药,让中国不再只依靠其他国家,而是拥有自己的新药。可是目前为止我不能,我只是一个刚踏入药学专业的大一新生,我心有余而力不足,所有的愤慨只能放在心里想想,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几年后,发挥自己的最大力量为中国的药学事业做出贡献。
我相信,将来的我不会辜负现在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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