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经典(8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1
《雾都孤儿》这是一本简短而又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说,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有些单薄,可这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兴趣。记得上次读它的时候已是四年前了,记得那时候薄薄的一本应该是压缩版,并且读得比较粗略,而现在我又拿起它,这次可要认认真真的看一下了。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名孤儿奥利弗,身世十分的悲惨,在出生之前父亲就已经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后不久永远的离开了他。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进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折磨。区长的唯利是图,管理员的自私自利,大厨的冷漠小气,使得济贫院的孤儿每天只能喝稀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他们整日与饥饿为伴,这样悲惨的一直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到一家棺材店做童工,这对于奥利弗来说就是刚脱离了虎口又入了狼窝,棺材店老板是个爱财如命的吝啬鬼,唆使他去做脏活累活一旦做不好就要挨骂。由于饥饿与侮辱的双重辛酸,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却没想落入了一个更大的困境中——贼窝。他被迫与狠毒的歹徒为伍,历尽无数的艰难。但令我心灵感到安慰的是,幸运的奥利弗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他最终在善良的扒手南希帮助下逃离了贼窝,继承了一笔遗产与亲人姨妈居住在一起,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
记得书中有一段是这样描写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恢复光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后,每个人都会心生悲悯之情,在感到心酸的同时,也让我们看清了资产阶级丑恶的嘴脸。表面上摆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要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中,却在暗地里欺负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人神共愤。
在书中,虽然主人公奥利弗有了一个令人比较满意的结果,但却本该拥有幸福的童年却因种种因素变得苦难不堪,有几次甚至面临着死亡。不过,奥利弗还是坚强的走了过来,在令人佩服之余不经要思考一下这黑暗的社会。作者狄更斯通过奥利弗落入贼窝向我们展示了社会中罪犯们的真实面目,而英国的经济繁荣其实是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与煤矿里的,狄更斯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自私,揭露伦敦在最光辉灿烂的.经济发展时代下,出现的严重社会问题以及金钱社会的罪恶。这本书既是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
虽然这本小说没有巧妙的构思,也没有华丽的言辞,但却句句深入人心,激起读者的共鸣传达了一种信念,正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虽不能给我面对生活与困难的莫大勇气,但却触动了内心最深处的那根弦。总的来说,环境影响人,有句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即使这样,我们仍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在以后的生活中遇事要理智分析,不让冲动这个魔鬼做坏事,善于学习他人来壮大自己。
狄更斯的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感触也是很深:“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芬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经别离、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小说毕竟是小说,并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我们现在所生活的社会相比较起来还是和平美好的,我们的童年幸运很多,不愁吃也不愁穿,更不用被威胁去做童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与悲痛的同时,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不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要用心相处学会相信他人。我们现在生活在如蜜罐似的家庭中,却还总是抱怨这个不好那个太坏,不懂得满足,我们却不曾想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在承受着本不该承受的苦难。他们不仅要与饥饿、寒冷、疾病作斗争,甚至还要面对因为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悲痛。这让我想起上段时间在百度上看到的一张照片:这是一个为相机而投降的小女孩。摄影师在难民营中碰到的这个可爱的“小包子”,那时她才四岁,当摄影师想为她留张影时,小姑娘却把相机当成了武器,熟练地举起双手示意投降,眼神中既有惊恐也有委屈,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悲悯。战争无情的夺去了孩子们的童年,而我们却无能为力,能做的是否只有无声的哭泣。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之杯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身边如果有个人在的话就好了,那我会依偎着他,与他说些只属于我俩的悄悄话,但这只是幻想罢了,可还是希望我小小的幻想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某人珍惜的话,那便是最好的。愿我们可以沐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愿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着爱心灌注的暖流。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2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是十九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创作初期的一部重要作品。
小说是以伦敦为背景,以一个孤儿的遭遇为主线,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真实地反映了伦敦、甚至当时整个英国社会生活的许多侧面。它不是单写了一个孤儿的辛酸经历,它更写了当时整个英国社会中所有的下层人民的困苦,同时也写了上层机构的腐朽和荒唐。
值得指出的是作者写作时,正值《济贫法》在英国颁布不久,狄更斯此作在抗议社会不公,唤起舆论,进行改革,对处于水深火热的贫民得到社会救助起了积极的作用。
书中班布尔,身为教区干事,(后为救贫院院长),却把他所担任的济贫工作,作为发财的工具,他在那可怜的孤儿身上,从仅够维持最低生活保证的救助款中,采取减少他们的饮食标准,对孤儿们进行打骂虐待,造成孤儿大量的死亡。其无法无天,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出身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这九年吃的是猪狗食,又瘦又小的他侥幸活了下来,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亡伦敦。奥立弗的苦难是教区干事班布尔一步一步对他施虐的结果,班布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逃往伦敦后,奥立弗落入贼巢,开始了更为悲惨的生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最后得知他正是奥立弗父亲年轻时的好友)救出,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奥立弗的遭绑架和他的同父异母兄弟蒙克斯(原名爱德华。黎福德)有关,因为他们的'父亲立下一份遗嘱,确定了奥立弗的继承权,但是要符合一个条件,他在到达法定年龄之前不能有不光彩的、下流的、卑怯的或是违法的行为玷辱他的姓氏。所以蒙克斯用钱买通贼集团头目,把他诱入堕落,以使奥立弗从法理上丧失继承权。而班布尔夫妇(其时一为救济院院长,一为救济院总管)也被蒙克斯收买,毁灭了关于奥立弗出生的有关物证:他母亲留下的小金匣和戒指。
班布尔夫妇身上散发着腐败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奥立弗这样的孩子当人看待,对于可怜的救济费用,层层克扣,致使这些孩子营养不良,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不少孩子成了腐败的牺牲品,如本书中的小狄克,一个死在救济院中的善良孤儿。这种腐败构成了社会一大祸害,加剧了社会的不公。使孤儿们的权利得不到有力的保证。对社会罪恶的形成,他们难逃其咎。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已经到了严重的地步,对于上层社会的这种丑行,唯一办法是对上层社会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防止他们滥用权力。小说也对生活在社会底层,即使是那些以偷盗为生、寄居巢穴的人们也并不一味指责,而是指出了他们所产生的社会应负的责任。在他们身上仍然有可能产生人性的光辉,如南茜多次对奥立弗施以援手,对这个小弟弟暗加保护,并且以自己的死召唤出来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即使是作为首恶的教唆犯费根和杀人犯赛克斯这种罪孽之身,他们心灵麻木、堕落、冷酷,他们人性中那一点对光明的追求却在最严酷的现实中表现出来。费根在死囚室中待死与奥立弗见最后一面时,作者似乎用了象征的笔触,让一个纯真的少年如天使一般“导引”了那个罪孽深重然而又可悲可怜的的老朽罪犯。赛克斯杀了南茜出逃途中遇到一场冲天烈火,他在无所不在的恐惧和惶惑的折磨下忙着去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作者对这两个人的安排耐人寻味。
在书中恶人的代表无一不落个悲惨的下场,善良的奥立弗经过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善良的奥立弗随着他禀赋的发展,一切迹象都表明他未有负老绅士的期待。而蒙克斯携了分得的一份财产去到新大陆的一个僻远之地,他在那里挥霍一空之后又重新走上了老路,后来犯了又一桩欺诈罪被长期监禁,最后在一次旧病复发时死在监狱之中。
班布尔先生和班布尔太太由于劣迹败露被革去职务后,每况愈下,陷入极其困窘的境地,最终被收容在他们自己曾一度在那里逞尽威风的救贫院中。
抗议社会不公,反腐败,特别是要求对社会制度的迫切改革乃是本书的主题。
狄更斯的创作方法,人们称他为浪漫的现实主义,他的这种浪漫手笔体现了他的作品充满生气和乐观的情绪,对社会、对人生、对人类仍抱有一种无法泯灭的希望。在《雾都孤儿》中,这一浪漫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得到了充分验证,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狄更斯善于以白描的手法塑造人物,如腐败的班布尔先生在事发后,一副哭丧相,四下张望,可怜巴巴地说:“我希望这件事件不舍得致使我被革去教区的职务。”其与当初趾高气扬的样儿成了鲜明的对照。幽默与讽刺夸张的艺术手法是他作品成功的保证。如班布尔夫妇,其个人品性经作者一经放大而倍加清晰、深刻。他们的恶劣表现理所当然受到极大的谴责。狄更斯的语言是质朴的、生动的、大众化的,但其表现力是惊人的。除了他对生活的深刻体验和社会敏锐的观察,他的作品的成功也得益于他的语言和笔调。《雾都孤儿》就是例证之一。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3
好像记得听到《雾都孤儿》这个名字,是在上高中的时候,英语老师在课堂上播放的《雾都孤儿》电影,里面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特别深刻。
在奥利弗阴差阳错的逃离了贼窝后,却在帮恩人还书的过程中,被盗贼一伙的南希发现了,走在马路上的奥利弗,直接强行被南希抓住。
奥利弗拼命挣扎呼救,周围很多行人都被吸引了过来,本以为奥利弗会因此得救,南希却仅凭一个谎言就将舆论的压力转移到了奥利弗身上。她谎称奥利弗是调皮的离家出走的小坏蛋,而自己是他的姐姐。一个谎言就让周围那些自以为正直的人,成了最可恶的帮凶。
生活在底层社会的盗贼一伙人都深谙人性,南希的这种伎俩不过都是家常便饭罢了。
在这个剧情之前,还有一个情节也深刻的说明盗贼一伙对人性的深刻理解。
在奥利弗被不明就里的带到贼窝之后,第一次出门“干活”,他被任命与其他两个小伙伴一起行动,两个小扒手开始行窃,奥利弗在他们身后观察。直到这时奥利弗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一时间无法接受,而愣在了原地。两个小扒手一小小心失手被发现了,却迅速闪到了人群中,而在身后发呆的奥利弗却被当成了凶手,在明白发生什么了之后,奥利弗本能的开始逃跑。在被追捕的过程中,奥利弗的`两个同伴,丝毫没有想要帮忙奥利弗逃跑的意思,而是直接选择加入了追捕的人群中,来洗脱自己的嫌疑。小扒手的这一行为似乎根本无需思考,就像本能一样。
《雾都孤儿》是我读的查尔斯·狄更斯的第一本书,很早之前就买了这本书,但一直放着没有看。我读的是张玲和李卫东译的版本,这一版看的时候发现了一些错别字,有点难受。
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于济贫院,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含恨离世,姓是由教区干事根据字母顺序取的。一个幼小生命的降生,没有人在乎他的死活,脆弱得好像随时都有可能离开这个世界,但他却顽强地活了下来。
奥利弗的出场就带着浓烈的悲剧色彩,但并没有给人快要窒息的感觉。在济贫院处处被欺负,去到棺材店后好不容易得到老板的些许好感,被收为了学徒,本以为他的生活会因此得到好转,却因为受到另一个学徒诺亚·克雷波尔的侮辱,而与其发生了激烈的矛盾,而所有人都偏袒诺亚,奥利弗受到了严重的惩罚。也因为这次事件导致了奥利弗出走伦敦。
在奥利弗出走伦敦后,被骗进了贼窝,好不容被布朗洛先生收留,却又被南希抓回了贼窝。
读到这个情节时,作为读者,觉得南希真的是罪孽深重,如果不是因为她在这里拐走奥利弗,可能这位小主人公早就过了幸福的生活了。
但也正是从这个情节开始,故事开始变得更吸引人了。说实话,故事的前面一部分读起来真的略感乏味。
南希是我觉得这本书中最立体的一个人物。我本以为她只是故事情节的一个小小的推动者,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做一些应该做的小事,之后便不会出现在作者的笔下了。却没想到这样的一个人物,最后会让我爱上她。
南希奉命抓回了奥利弗,但在奥利弗被殴打时,却唤醒了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她拼尽全力地护住了奥利弗。在这里我开始对南希产生好感。
之后南希意外得知奥利弗可能会受到伤害,而不惜代价地选择了提前通知他们,之后也因此付出了生命了代价。她只是不希望奥利弗受到伤害,她其实并不想出卖信任她的人,就算他们不是什么好人。
在南希好不容易得到了可以过上体面生活的机会时,她没有选择抛弃和她一起生活的亡命徒,就算那个人对她一点都不好,还经常打她,她不想因为她的原因,而导致那个男人被抓或被杀。
在最后的时刻,那个男人知道她告密后,早已动了杀心,她却还傻傻的想要和男人一起逃跑,洗心革面的生活,那个男人最终却还是亲手终结了她的生命,直到死去,南希都不相信他会真的杀了自己。
南希从小就是一个孤儿,和奥利弗相比,她的运气真的差了很多。奥利弗在面对几次选择时,都不假思索的选择了正义,以致没有堕入深渊。而南希没能遇到生命中的贵人,她知道自己早已深陷泥潭,虽然憎恶这种生活,但却也没有任何办法。
在南希去世的那一刻,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掏出了罗斯·梅莱送给她的白色手绢,她将手绢高高的朝天举起,低声地请求上帝宽恕。
手绢对南希来说象征着纯洁,象征着美好,她希望得到宽恕,也希望在来生,能有一个好的归宿。
在南希的身上让我看到了命运的不公,生活的残酷。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出生,没有办法主宰自己的生活。在她的身上底层小人物的无奈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可能我曾经是个坏人,但不是我不想做个好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4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O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O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妓女,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5
奥里弗很可怜,他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从小就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他吃不饱饭,还要挨拳头、挨巴掌。9岁时他就被送去当学徒,那里过着更加苦难的生活,大人瞧不起他,还总是污辱他的妈妈,动不动就对他拳打脚蹋,小孩也欺侮他,他受尽了欺侮和毒打。又一次被毒打之后,奥里弗实在受不了,他不想再屈服了,终于挥拳而起,结果遭到了更多人的鞭打。
奥里弗太可怜了,好人都上哪儿去了,怎么没有人帮助他呢?怎么没人给他送点吃的,没人收养他呢?我感到很伤心,很焦急,真想去帮帮奥里弗,真的,他太可怜了,我都要哭了!
奥里弗忍受不了折磨,他跑了七天七夜,终于逃到了伦敦,他快饿死了,这时遇到了一个小偷,给他吃的。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人是小偷,他误入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可是心地善良的奥里弗却怎么也不愿当小偷。他们第一次带他上街偷窃,想拉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到警察局,幸好遇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家里。他过了几天幸福的日子,真是太幸运了,他在布朗罗先生家里还看到了他妈妈的照片,可是当时他并不知道。布朗罗先生见到他很亲切,布朗罗先生家的佣人贝德温太太很喜欢他,他们对他特别好,他从出生就没享过这样的福,他吃得好,穿得好,他在这个家庭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好人终于出现了!奥里弗遇到了好人布朗罗先生,我太高兴了,他要是一直在这个家庭里该多幸福啊!可是,不幸又来临了,可怜的奥里弗又身陷贼窟了!真是太气愤了!
奥里弗被那帮贼又抓进这贼窟后,老强盗费根仍想把他培养成一名小偷,可是奥里弗坚决不做小偷,强盗头子用各种手段折磨他,想把他的那颗心变得和他们一样黑,使他尝到了饥饿、悲伤、孤独,可是就是没法动摇他的意志,他誓死不做小偷。
奥里弗真是好样的,近朱者赤,近墨者不黑,他在强盗堆里,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红心,奥里弗真是个意志坚定的男子汉,我为奥里弗叫好!
奥里弗在贼窟里忍受着痛苦,他一心想逃离贼窟。一次贼窟里密谋策划盗窃,贼头们强迫奥里弗参加这次远行盗窃,可是善良的奥里弗不想跟他们干坏事,他想为这家人通风报信,结果被打了一枪,他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又幸好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她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救活了他。没想到这位好心的露丝小姐就是他的亲姨妈。
原来,这里面有一个可怕的阴谋。原来奥立弗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叫蒙克斯,已经成为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老贼头费根勾结上了。他设法弄到和销毁了反映奥立弗父母真实关系的证据。他向费根许以重金,要老费根把奥立弗教唆成盗窃犯,并最终让他被挂上绞刑架,以达到他独占他父亲遗产的`目的。可是贼窟里也有一个好人,那就是南茜,她自幼沦入贼窟、但是本性却很善良,南茜同情小奥立弗,她冒着生命危险向露丝小姐和布朗罗先生报告了他们的罪恶计划,露丝小姐还鼓励她改邪归正,她也想回去后好好做人,却被惨遭杀害。布朗罗先生用智谋迫使蒙克斯对其阴谋一一招认。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关于露丝小姐身世的一些疑点也终获澄清,并且和梅里夫人的儿子结婚了。好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坏人都落到了应得的下场。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再也不会挨饿受冻了。他还找到了亲人姨妈,还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奥里弗终于过上了幸福、自在的生活,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啊!我觉得他有这么好的结局,除了受到这么多好心人的帮助外,是跟他的他坚持不懈分不开的。如果他在身陷贼窟后,意志不坚定,和那些贼一样上街去偷盗,那他和一般的小偷没什么不一样,结果一定会很惨。这让我想起了总部大街上,都有一些外地的小偷,上次我们和小姨去逛街,有妈妈、姥姥、小姨还有我,这们这么多人在小联华门口并排走着,小姨背着包走在最边上,她的的包还被拉开了,幸好小姨感觉到了,发现是两个小孩后,回头一喊,俩人就跑了。哎呀!他们也说是十岁左右,那么小就当小偷,真是太可惜了!也许是因为穷,吃不饱饭才这样做?可是怎么不能象奥里弗一样克服困难呢?我们都是好人呢,好人可以帮助他们,可以拉他们一把呀!为什么要偷盗呢?
看着书里的小奥里弗从小生活得那么可怜,想着路边还有要饭的人,跟他们比,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吃的好、穿的暖,有人疼、有人爱。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报答老师,报答家人。看着后来那么多好心人帮助奥里弗,使他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就想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来帮助那些受苦难的人,我就想如果我们大家都来帮助他们,伸出关爱的手,拉他们一把,我们周围就会少很多小偷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6
回忆中的缕析无疑在某些时候是一件繁累和痛苦的事。就像此时,要将曾经由文字生成的形象在时间的洗褪中再次将雾化的形象回复从前,其中要损耗的精力,细胞,时间是无法用语言来计算的。
故事在沉闷的气氛中展开,就像湿雨冷瑟的天气带来的不畅,且有死神的出场,小说就带来了心悬的悸感。然而伴随死亡降临的新生让玄秘有了神幻,有了隐隐说将下去的依托由理。神经的弦绷和松弛仅仅在一刹那的瞬间,但即便这样也无法排解心中被石块压抑的窒息感。可怜女子的身世如何?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一路奔波竟这样无依无靠产下婴孩孤独死去?那围绕着的并不友善的济者又会将这孩子推向怎样的境地?……一切故事都在无尽的惆想中拉开序幕。只可惜,这序幕从一开始就显得那么令人生厌,令人哀怆。无论如何,只要结局没有摊牌,一切都有新的希望,哪怕这希望仅仅是朝日的曙光透射进阴暗潮屋中微弱的一线,也毕竟光亮一隅,不至暗无天日。
我无法想象,如果不是命运情节掌控在书写者的手中。这个被眷神遗弃在角落里的男孩——奥利弗。退斯特该如何去扭转自己悲惨的运命。如果不是书者的意念,他或许在饱受饥凌摧残,折磨利用之后将同那无数被迫沦为贼盗的孩子一样被理所当然送上绞架。没有人会对这些孩子施舍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惜,甚或是没有人会在绞架提起时有丝毫脸部肌肉抽动的恐惊。这将被视为做过恶事人最应有的下场和惩戒。当然,他或许会同小说中一刹那间觉醒的盗贼女孩南茜一样因向正义靠拢泄露出贼首肮脏而耻语的贼秘被“同伴”虐杀。同样,在所有旁人眼中,南茜的死或许也是咎由自取,是“同伙”间分赃不均的后果。这之间,太多的掩饰,被邪恶与肮脏蒙蔽的真洁亦无法昭白天下。他们的出生本如草芥,死亡也不能带来对邪恶的些许公正的宣判。如果不是书者,这一切也或许会永远同尸骨埋藏于地下,即便尸骨无存化为抔泥,也不会氤氲成气息被他人闻知。
如果单从阅读小说的语言来看,这将是一种仿佛湟鱼逆流而上寻祖觅归地的艰难历程。习惯了东方语言的直白与凝练,习惯了顺理沿袭的母语的至简与玄奥,在大墨块儿的人物形象分析,人物心理摹写以及外部环境的浓重渲染中,思维走向踅路,理解走向偏歧似乎是常有的事。当然,这之间没有谁之更加卓越的较拼,只是后者的逆袭却也会让读者增加某种耐人寻味的咀嚼畅感。
在未曾邂逅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梅里太太和露梓小姐之前,奥利弗那弱不禁风的肉体如同峭崖上在劲风中摇摆的小花,下临万丈深渊,上经罡风洗礼。岩中的给养更是忽略无存,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考验,又似乎是理所当然。无论是高贵的“道貌岸然”者,还是在生活中懂得钻营,见风使舵的'教区济难者,抑或是为之上服务且被剥削生活清苦的底层贫民都无一例外地对这个孩子施与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唾弃,鄙夷,蹂躏,虐压……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生活状态会走出一个希望的存在。直到布朗劳的出现。这位有教养,有悲悯情怀,且愿意在这一切美好心灵驱动下去付诸行动的好心的“上层人”,他的出现对奥利弗来说,无疑就是天使降临,是圣母显光。他把小奥利弗从地狱之门牵领出来,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了奥利弗仿佛只有在梦里才会享受到的疼惜与照料。然这一切的幸福与美好似乎来得太过轻松,可怜的奥利弗在读者的战兢和狐疑中再次堕入了罪恶的深渊。
或许,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这样那样无数次命运的纠结和考验,然这样的考验因为毫无深度的罪恶让我们不以为然。但当我们仔细审度自己的心灵或静静地正视自己的德行,一切似乎便会昭然若揭。但我们看得到,无论命运怎样摧残,如何打击,奥利弗内心的深处始终有一抹阳光,一抹希望。他表现得那么坚定,坚强。你甚至不知道他小小的身躯中爆发出如此强大力量的来由。他极力地在让自己走向一条明光大道,即便周遭一片黢黑,即便歧路往往同他所坚守的路线在脚下交错,他似乎也能清醒地辨出自己的方向。
而这一次,命运真正是向奥利弗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还没有来得及将幸福的蛋糕咽下肚里的奥利弗受到了当头一棒!地狱与天堂,有时仅仅是一瞬间的隔离。人格与精神界限的护卫是一个人道德崇仰的信念坚守。谁说身份的“低卑”就是真正的“低卑”,谁说看似奢华的弥贵就是思想的崇高?谁也不能否认这之间的戏剧变换。奥利弗被推向正义与邪恶较量的人格斗争中,而这种斗争恰恰被形诸于布朗劳先生和格林维格先生之间外在的赌咒中。这样的赌咒和较量虽然在一方有短暂的痛苦和失落,同样,也会在另一方有暂时的得意与狂妄,然而我们不能否认,这最终的事实——奥利弗在道德决策瞬间所做出的勇敢付出——冒着被枪击的危险向被窃盗者进行预警是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赞举。可是,语言的赞叹来得何其苍白,我们甚或不能真切感受到他那一刻的绝望与失落。
当他本就弱小的身躯被“同伙”遗弃暴露在寒风肆虐秃野之下的壕沟里,当那冰冷坚硬的土地在肆无忌惮地蹂躏他小小的肉躯。我们知道,我们甚至欣慰一种坚定的意念得到了升华。在奥利弗心中,坚守自己的精神底线,坚守为人的道德操守,这似乎应该比生命更尊贵,更赞敬。虽然,即使这样的付出,或许仅仅是得到自己的心灵慰藉,但他平静安详的面孔却也显出一种幸福的宽慰。
生命总会眷顾那些为之坚守和付出的人。我想,这话应该不是妄语的存在。有些时候,我们的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一切迎合都是虚妄,一切附势都是表语。让心沿着充满花香的路前行,不管布眼的荆棘如何掩饰前方的美景,一切都可克服……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7
也许以上帝的视角来看待苦难,也许并不像普通人眼中的痛彻心脾。也许上帝看待快乐与苦难都是非常平常的事情。故事是这样的:一位年轻女人(奥利弗的妈妈)的脆弱和误入岐途,造就了她的儿子——一个男孩曲折的命运;在他出生时,这位妈妈贫病交加、流落街头,被济贫院的人发现和收养,生下奥利弗的同时,她耗尽了生命就去世了。如果狄更斯不够坚强和以上帝的视角看待男主角------小奥利弗经历非人的挫折与痛苦,那么他就不能写成这部伟大的作品。也许比肉体经历的折磨更加值得让人类重视的,是精神的苦难与涅槃;也许这就是狄更斯如此坚强的原因-----他解剖一个受难的身体,为了给读者展示一个坚强的灵魂的升华的价值。
奥利弗从出生起就与饥饿与寒冷为伴,被济贫院心肠歹毒的保育员虐待;在9岁的时候长得矮小、面黄肌瘦,几乎没有吃过饱饭,总以狗食果腹。但是他从来不会把这些虐待放在心里,因为他的本能总是要寻找生活中的光明和给他带来幸运的一切;事实证明,他的这种天性正是带他远离困苦的原因。在坏男孩辱骂他的妈妈的时候,他不顾自己和对方力量悬殊而奋起反击;因为他的天性和遗传在他的胸中注入了善良、自尊又倔强的精神;在他们强烈打击他的时候,他以轻蔑的神态来倾听他们的奚落;他一声不响地忍受鞭打,因为他感动自己的心中有着不断升腾的自尊。这种自尊将会抑制住尖叫声,直到最后,哪怕他们把他活活烧死也不会求饶。他在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却跪在地板上、双手捂住脸,泪如泉涌时,他内心深处的良知与爱的无限升腾与提醒着他,他可以选择一种有爱的生活,他知道他有这个权利。奥利弗的自救是把未知的一切都想的很美好,哪怕暂时没有温暖和善意的对待;除此而外没有别的办法,因为在他被虐待的时候,他被动地接受了一种错误、残酷、伤害感情的对待,当时在现实中是没有办法扭转的;奥利弗的一些小伙伴在这种虐待中变得迟钝、呆滞,无所适从而永远失去了对爱的渴望。而奥利弗一直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时刻准备为帮助他的人付出热忱与爱心。在奥利弗不慎落入贼窟,贼的首领要训练他偷东西的时候,他和其他的小孩非常不同,他不愿介入。在这个过程中,唯一能证明他的生命力的,证明弱者的生命力的做法,就是他没有放弃对健康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努力;他和贼的首领斗智斗勇,和保有良心的人南希相互帮助。在这个过程中,他竭尽全力保存了善良的力量,从而使他的感情没有受到伤害、他呵护和让自己的生命的实力完整和强大。如果他没有这个品质,他就不会在遇到他父亲的生前好友布朗洛时,一步步引起他们的关注和感动,去发现了他的身世的真相,最终得到了亲友的.帮助;他满怀期待加上不懈的努力,他最终实现了自己的幸福和梦想,从而让自己的命运彻底地发生了改变,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
真正善良的人,才能真的会善待自己、善待别人。不善待自己的人,连自己都伤害了,还会让这个世界充满了伤痛,从而也让自己最终走向绝望。有些人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从来没有把自己真实的感觉,包括爱的情感,感动的感觉注入到自己的生活里去,比如小说里的另一个人物蒙克斯。他的命运可以说与奥利弗一开始是一样的;他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他和奥利弗一样被命运推入堕落的生存环境,可是他内心却没有良知和爱来时刻提醒他应该向往过上高尚的生活;他死心塌地地做一个贼,做一个铁石心肠的坏人和情人;他甚至为了继续过这种血腥和罪恶的生活而杀害了他的女友南希,仅仅因为她想要改变他们这种可怕的生活现状。因为他对生活丝毫没有善意的渴望和努力;为了给他一个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即使他也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但是他带着财产退居美洲新大陆的一个边远地区,很快将财产挥霍殆尽,再次重操旧业,犯下诈骗罪而遭受长期监禁之后,终于旧病复发,死在牢里。他对生活完全没有爱的念想,他的下场就和无爱的地狱一样冰冷和可怕。
命运安排好了一切,我们只为了为自己的命运而努力而来。一个人身上凝结了时间和空间的交织,与其它人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遇到的人相互发生作用。奥利弗的命运,就像一个多层次的交织的网,在每一个转折时,都有一些过去他从来不知道的人和因素加入;而他天性中的勇敢和善良,就像催化剂一样,让好的品质产生的善缘不断生长和发芽。一个人要是失去了爱别人、爱这个世界的能力,那么他就永远地失去了这个世界,他将再没有机会让自己的生命重新成长和燃烧起来了。所以说弱者在最艰难的时候,也要让自己永葆爱心。有爱的感情,才是最强大的力量和武器,保护我们的生命。也许狄更斯还想向世界呼吁,要善待女性;一位母亲的不幸,一定会造成她的孩子的生活的坎坷;这应该是所有人用赤诚有爱的心和实际的行动去努力避免的。
奥利弗身体力行地做到了一个弱者在命运的低谷的时候,唯一能做到的是只要活着,不存一丝自暴自弃和自我毁灭;这种强烈的对比,奥利弗就好像一颗熠熠生辉的钻石放在了一堆垃圾上,总有人能够发现这颗钻石的珍贵,总有一天会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狄更斯以上帝的视角,来向我们讲述这个苦难的故事,更加准确地说,他用善与爱的光芒不断改变他自己的命运,叩击我们的心灵、照亮我们的眼睛。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8
翻开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是在3月15日,这天休息在家,午觉起来,百无聊赖地拉开窗帘,明媚的阳光照进客厅,落在我的脸,暖暖的。于是就有了一种阅读的欲望:走进书房,走近书柜,从书柜里抽出一本书,封面上小主人公奥力弗.退斯特清澈的眼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脑海中演绎着。一直就不忍放书,一直看到16日凌晨6点,才看完。
《雾都孤儿》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10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感受一: 故事生动感人
《雾都孤儿》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是:感人,好几次被书中的人物感动得流泪,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
不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感受二: 小奥力弗勇敢 不畏惧强者
《雾都孤儿》给我的第二个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感受三:个性化的语言 符合人物身份
《雾都孤儿》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其实并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自己手中。
看完《雾都孤儿》,黎明的太阳已经爬上了树梢。小奥力弗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跳跃。于是,又将这本书的个别段落读了一边,这样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一个小男孩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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