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盗墓笔记有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盗墓笔记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盗墓笔记有感1
说吧,你准备去哪里?我们经历了这么多,已经是生死之交的朋友了。
——题记
《盗墓笔记》。这是一本略带玄幻的小说,出于对考完试的放松,我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书有点厚,但我居然耐心地看完了。
文中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和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一个个谜团在吴邪等人面前展现,他们所面临的,永远是未知。
老实说,我不是很爱看这种解密式的文章,读起来很是费力,但渐渐地,文中吴邪与朋友们的生死交情,让我无比感动。
尤其是吴邪和那个叫张起灵的男人。
吴邪和张起灵可以说是全书的核心人物,他们两个可以说是出生入死。
吴邪是个天真的古董店老板,一场意外让他渐渐陷入这趟浑水,而张起灵被吴邪称为“闷油瓶”,身手高超,处处保护着吴邪,平日什么话也不说,深邃的眸子里看不出他心里的秘密,反而像一个无底洞,让人越陷越深。
但这样的张起灵,在蛇沼鬼城中落寞地说出“我消失了,也没人会发现。”时,却被看上去弱弱的`吴邪一口驳回:“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也会在阴山古楼里说出:“还好我没害死你。”更愿意代替吴邪走入青铜门,守候那漫长的十年,只为换取他的天真。
这样的生死之交,谁能做得出来?
又有谁愿意用自己一生换他人十年无忧?
很多人为《盗墓笔记》哭过,都是为了“还好我没害死你”或是“带我回家”,可是我却把眼泪倾洒在张起灵的一句话上——“和我有关系的人,我想,也只有你了。”
这个男人,太孤单,背负地太多。
我想,《盗墓笔记》不仅仅是一部玄幻的作品,它让我彻底地了解到,什么才是友谊,什么才是真情。
后记: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必须走下去,再走一个十年。
——吴邪
读盗墓笔记有感2
盗墓笔记赢得天下
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长大后名立华夏!
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_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而且都是大白天公开挖,政府也没有出面管。记得,还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读盗墓笔记有感3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xxx(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读盗墓笔记有感4
吴邪:吴邪,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他其实,就是一个普通人。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让人那么佩服。我想,很多朋友在刚刚看到他的时候,一定会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一步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态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单纯,有一些小小的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然而,我却让他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去经历一段最可怕的旅途,这可能也是这个故事最最特别的地方。在所有人可以退缩的时候,他恰恰不能退缩;在所有人可以逃避的时候,他却不能逃避。
我很想和他说声对不起,把这个普通人推进了如此复杂的迷局烦恼。有一段时间,我能深深地感觉出他心中对于一切的绝望,当时我很想知道,他这样一个普通人,在面对如此庞杂的绝望时,他会如何做。我没有想到他能撑下来,在故事的发展中,大家都看到了一个普通人如何在挣扎中成为一个他不希望成为的人。而让所有人喜欢的是,在所有可以成为他人生拐点的地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他最后带着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还是吴邪。他可以有很多的小奸小恶,可以有很多的小道德问题,但在他面临最大的抉择的时候,他永远还是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际祈祷,虽然他身处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他无法面对自己一路走来的意义。这就是吴邪,在队伍中拥有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但是只要有一个人受到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都不重要了。他是一个无论多么恨你,都希望你可以活下去的普通人。因为他不懂杀戮,不懂那超越生命的财富,他只懂得“活着”二字的'价值。
闷油瓶:这是一个强大的有如神佛一般的男人。有他在的篇幅中,我总是能写的格外轻松,因为只要他在身边,就能为你挡下一切的灾难和痛苦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他总是像一个瓷娃娃一样,默默地站在那里,淡淡地看着一切,然而,你知道他是关心着你的。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那样,给你带来那么多的安全感。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在书写这个男人的各种举动时,心中总是反着一股深深的伤感。
正如自己所说的,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和世界的唯一的联系,似乎并没有多少价值。他不知道自己来自何方,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往哪里。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意见他必须要做的事情。“你能想象么?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的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背负着自己的命运。最让我心痛的是,他只是淡淡地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理所当然,好像这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感谢我可以看到这本书,受教了,受益无穷,谢谢作者了,真心谢谢。
读盗墓笔记有感5
《盗墓笔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闷声不吭的小哥;天真善良的吴邪;嬉笑搞怪的胖子;忠心重义的潘子;解语倾城的小花;坚强重情的瞎子。他们每个人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我很想去杭州看看,哪怕没有西冷印社,也没有一个叫吴邪的男子;我也想去长沙,即使那里没有解语花粉墨登场唱尽浮生的戏台,也没有九门提督的兴衰荣辱。我想去长白山,即使那里没有一切万物的终极,也没有淡出红尘万世不朽的张起灵,只有常年茫茫的白雪。他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切是多么虚幻。可是我依旧会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哪怕只是走过那片我心中他们存在过的'土地。因为那是我用整个青春做过的梦,我又怎能当玩笑一场轻松放下。
我总是和朋友说大学我要考到长沙或杭州,我要去长白山接小哥。他们总是笑着说,那只是书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他们不懂,他们是存在的,存在在我心里。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十年让多少稻米的心都激动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听到《红高粱》让多少稻米伤心欲绝;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铁三角就会想到那三个人。
我每天都要听关于盗墓笔记的歌,像《不朽》;《解语花》;《终章》;《相见》;《机关》;《天真》;《假面》。我每天不听都会感觉我缺了点什么。第一次看盗墓笔记时我特别喜欢张起灵,因为我觉得他像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他很厉害,后来我又特别喜欢解语花,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的盗墓笔记的,里面的人物我都特别喜欢。特别是潘子死的时候我都哭了。这是我认为盗墓笔记中最感人的部分。
马上要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了,我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个时刻,这个让所有稻米欢乐的时刻。二零一五八月十七日我在长白山,静候灵归。
读盗墓笔记有感6
五十年前,一群土夫子在倒斗的时候挖到了一片战国帛片,但他们遇到了血尸的攻击,只有一人活了下来。五十年后,其中的一个土夫子的孙子——我们的主人公吴邪偶然间发现了这个秘密,随即告诉了他的三叔——一位盗墓高手,三叔知道后,带着吴邪和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则去寻宝,结果,谁也没想到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
刚开始,吴邪只是想去见见如何倒斗,并没有想太多。但随即发生的事情和各种诡异的怪物都令他措手不及:奇大无比的尸蟞、千年女粽子(僵尸)、诡异的青眼狐尸,更有禁婆、“海猴子”这些怪物……
虽然这些东西都很难缠,但有经验丰富的三叔、忠诚于三叔的潘子、神秘莫测的小哥以及一个总是闯祸的胖子在。他们最后还是活着逃出了七星鲁王宫。
其实吴邪是这些人中最“废柴”的一个,他总是需要别人的保护,体能一般,反应也一般。但他总是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总是细心的观察周围的一切,去寻找一切能够解开谜题的因素,在快要死掉的时候却能冷静思考,才得以逃出生路。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活着”。
总是在网上看到很多人想不开跳楼,或是破产自杀之类的……其实生命是最大的财富,只有活着才能做别的事,这是一切的基础。人生做这么多事都只是为了活着,仅此而已。吃饭,因为不吃饭会死;睡觉,因为太疲劳会死;读书,为了以后能找到工作有饭吃有地方住……
“活着”是人类最大的财富。
读盗墓笔记有感7
历时半年,在我读完《盗墓笔记》的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感慨,既不完全是开心,也不完全是悲伤。这套书对我意义重大,在某些层面上改变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很感谢这套书带给我的一切。
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主人公吴邪——一个普通人,却因为一部战国帛书被牵连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局。他跟随他的三叔吴三省一行人去盗墓,从而认识了小哥、胖子和潘子。后来三叔不见了,吴邪和其他人一起不断破解谜团,发现一支许多年前的考古队,发现著名的老九门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更可怕的是发现三叔并不是真正的三叔,而是一个叫谢连环的人所假扮。一切显得那么不可思议,却又环环相套。
在故事中,吴邪、小哥与胖子形成一个铁三角,三人一起破解谜团,成为关系紧密的伙伴。胖子是一个胖而灵活的人,他善于言辞,喜欢和人开玩笑,十分有趣幽默。他能化解一切痛苦:面对一切痛苦要么开个玩笑一笑了之;要么用直白不拐弯的`来分析,给出一个令人苦笑不得的解释,却有时候切中要害。
如果说胖子能一个能够化解痛苦的人,那么小哥就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说话,不善于与人交流,但身手矫健,极受其他人信赖。小哥是张家人的族长,张家的所有族长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张起灵,当然张起灵这个名号,也不是白给的,他极端聪明,好似能看穿一切,本领高超,一旦有人惹怒了他,对方将必死无疑。经常失忆,找不到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所以他一直都在寻找一个解释。
三叔曾经这么评价他:“他的内心十分强大,是一个强大的如神佛一样的男人”。张起灵不是一般的人,他的身世十分离奇,作者后来专门写作《藏海花》,让吴邪在书里一直寻找着他的身世。
读盗墓笔记有感8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读盗墓笔记有感9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是人心。
吴邪,一个本和整件事情无关的人,在杭州经营着一家小小的古董铺子,整日过得悠闲自得的小老板的快活日子,却因为一个带着金牙的老头——金万堂带来的一张战国帛书的复印件和他的爷爷在长沙镖子岭盗墓时留下的一本笔
将他卷入了整个阴谋中。他拿着这份复印件找到其三叔吴三省,并跟随他来到一个地下古墓,并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
张起灵,一个面无表情,不善言辞的人,但他很热心,在每次帮助完无邪之后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他的血液可以驱赶邪虫,他还长有两根奇长的手指,拥有奇术。
王胖子,一个五大三粗,四肢发达的胖子。总能在气氛凝重的时候说出一句可以打破这种情形的话,是一个活生生的开心果。有一肚子的鬼主意。
潘子,一名退役的军人,是吴三省手下最得力的伙计,不管何时都紧紧护在吴三省和无邪身前,为“忠诚”二字存于世!
在故事中他们解开了一个个谜团,在拼接下,发现这是与长沙老九门有关系的,九个庞大的势力。
长沙老九门是指: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读完整本书之后,我发现最后还是回到了无邪的身上,在一开始的无邪身上我看见了一个年轻人对新事物的好奇;在古墓中的无邪,很胆小,很无能,总是躲在“闷油瓶”的身后;在最后的`无邪身上我看见了成长,在这一次的倒斗中他学会了很多,但也还是原来那个希望别人安好的“天真”无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神秘至极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笑,不懂哭,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洞悉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这是无邪在盗墓中的一个愿望,每个盗墓的人无疑都是求死一生,这也可以看出无邪对重见天日的期盼。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无邪,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这句话中的王胖子有情有义,可以为了朋友上刀山下火海,这样的朋友值得交,值得付出。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这句话足以让我动容,感触颇深。即使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但他的现在我们都记住了,记在了心里。
这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鬼神,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是人心。
读盗墓笔记有感10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盗墓笔记》,他让我的感触十分大。
里面的主角——吴邪、张起灵和胖爷,因为一种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历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等种种困难也考验之后,知道了自己的使命和自己该去的地方。建立了一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只是故事中的虚拟人物,却拥有着一种我们渴望得到的,却得不到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而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朋友保驾护航,能够义无反顾地去拯救他人。那一种可贵的,却难以得到的东西——友谊,一直在他们的心中,无论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助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危险。
他们的友谊是多么地可贵啊!试问: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够像铁三角(吴邪、胖爷、张起灵)一样,拥有一份不含杂质的友谊!现实生活中,能够像铁三角一样,为了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像这样的人,也许十个指头都能数得出来。许多人交朋友,绝大部分都是有目的性的,至少寥寥可数的人是真心的.,而你却从来都是忽略哪些想与你真心交朋友的人无视,去找那些有目的性的人。而那些人,也许是贪图你的财产,一拿你完的财产,就六亲不认,离你而去;也许,别人与你交朋友是为了接近他人;有也许别人只是骗取你的真心,一旦离你而去,你就万分伤心。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我才知道友谊是多么的可贵,是多么的难得,不是一一两句话,就可以把友谊甩在脑后。就像长白山长白山,明知道找不到张起灵,但他还是要去,因为那里有朋友,有希望,有温暖。
读盗墓笔记有感11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
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
王胖子:
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 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
“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读盗墓笔记有感12
合上书,眩晕了良久,轻轻揉了揉太阳穴,试图从《盗墓笔记》的世界中走出,试图从吴邪的视角中走出。该动笔了,我拿起笔,却发现笔尖在微微颤抖,在纸上划出了一些波浪纹。我轻叹,不知是有何种魔力让我心中涌起惊涛骇浪无法平静,让我深陷其中思绪万千。
无论是老九门,张家,还是铁三角,我相信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相信西泠印社的存在。也许,这是一种对信仰的执着。在我心中,它早已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个精神象征,一个世界。它如同浩淼汪洋,波光粼粼闪烁着精神的光芒,我乘着小船在这里摇曳,目睹波澜壮阔,享受天水一色,发现它没有尽头。
这是盗笔的世界,我从开始的好奇转变为现在的敬畏。即使是已经翻阅过数遍,内容节也可以做出大概的描述,但我对它的理解浅之又浅,这是萤火看到圆月的'崇敬。我想这就是盗笔的魅力,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新的体会;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更深的感悟;每一次阅读,我会发现从中学习永无止境。这就是《盗墓笔记》!
我们会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古代能人巧匠的巧夺天工,同时我也会感到震惊——秦岭神树篇——潜意识与超自然的完美融合。完美的第一视角,我就是吴邪。
在经历了哲罗鲑、间歇性热泉、火龙阵一系列九死一生之后,终于见到了厍国神树——青铜神树——相传只要奉满鲜血,它将会满足你的一切愿望。我仰望着这棵古代人民的“杰作”,在经过了多次生与死的抉择之后,我想我明白了,我们所要求的如此简单,到最后,也不过是被自己蒙蔽了双眼,所以,我们要正视我们的内心,不要陷入迷途。
当所有事都已经结束了,小哥找到了吴邪,“我向你道别的,这一切都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小哥,自诩一个没有过去和未的人,和这个世界没有联系,但经历了这么多之后,他终究有了一丝牵挂。
胖子临走前说了一句套话:“青不改绿水长存,咱们后会有期。”
潘子为小三爷最后的保驾护航:“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
长白是小哥最后的归宿,而吴邪,属于杭州。勿忘,“长白雪人莫忘,杭州西湖有故人。”
读盗墓笔记有感13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50前在长沙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追寻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真相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就在于三叔使用了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能带给我灵魂的宣泄,一种情感的迸发,这是很难得的。
读盗墓笔记有感14
读完《盗墓笔记》后很想写点什么,可是一直拖啊拖,拖到今天,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
今天再一次顺序播放着手机里的歌曲,慢慢的放着就到了音频怪物的《咫尺回忆》,心里忽然有种淡淡的伤感,心里想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能让人淡看死亡。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不忠不孝不义的人,反而显的书里的感情更美更深,这也难怪现在太多人一头扎进书里,每天忿忿然替书中主角担忧。
初读笔记时,年方十五。完全不懂书中所说,只是就这样一点点的把这些一字一句记于心间。
自然,彼时我尚未踏上宅腐之路。
只是觉得,这张起灵应该是反派大Boss吧?不然为何如此神秘?
后来觉得,天真有这么个人保护真不错,我要是也有就好了。
再然后,胖爷出现了。
开始觉得这胖子真欠收拾…至今仍这样觉得。他的出现,让盗墓铁三角隐现雏形。
天真的聪明执著,小哥的少言能打,胖子的跳脱神经,视明器如命。
这些都是后来书中铁三角中的特色。
我是一个看书不会投入感情的人,从开头的只是当打发时间看到后来有想投身入其中的想法,再到后来的归于平静,回到这只是一个故事的起点,用了三年,读后感《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
虽然如此,当胖子被从岩缝里拖出来,却不忘满身刻满的地图。当小花虽可能遇险,却不忘留下线索时。当吴邪从古楼里一步一个脚印背出张起灵时。当潘子高声唱出那“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时。当吴邪最后跟着张起灵上长白山,却被点晕时。
我哭了,这些都戳中了虐点。很真,真的就跟发生在你眼前一样。你能看见却不能帮忙…
后来我腐了,虽然看到更多的`是基情。
但是即便是腐了,我也觉得这种感情不是什么外力可变的。
三人缺一不可,书中人缺一不可。
不得不说,虽然书很长,作者很坑。但这本书真的很好,书里的友情,义气。是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后记中他们说的那些话虽然平淡,但是其中分量不言而喻。
想是此生若得有此情
一半,便是朝闻道夕死亦足矣。
____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想说听歌听到哭的稀哩哗啦也是一种境界了;看书看的泪流满面也是一种本事…从一首歌想到一本书,再到这篇文艺更是无奈。
嘛,算了,用语文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于是,掀被子盖,睡觉。
读盗墓笔记有感15
最近因为等某考试的成绩,心里有压力。为了排解,我是猛看各种剧集,动漫,小说,看得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太晚再上班累的。)
当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在完结《盗墓笔记》的阅读。好消息是我的考试通过了(三年血汗啊),坏消息是盗墓笔记烂尾了。
要说有多烂尾,那真是无法形容,看完我居然觉得生气。话说我经常在网上看水平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都没有这么烂尾的。作者铺陈了太多的线索,读者都屏息凝神盼望着线索全部梳理,谜题全部解开,但作者只是把那些悬念放在一边,好像什么也发生过一般,楞结尾了。南派三叔也是卖了多少实体书的人,咋这么不负责任,不靠谱?我只庆幸我不是那从第一本就跟随的.读者之一,到最后如此鸡肋,都浪费了读书的那些年青春啊。
第一本很好看,第二本又跟整个故事毫无关系,第三本又重回主线,第七本快结尾写张家楼那段还是蛮好的,有推向高潮的感觉,而最后一本却写得很平淡,为了结局而结局,为了悬疑而悬疑,结尾如此不负责任,让我回想前面感觉作者有些地方简直是在胡言乱语啊,随便写啊,根本没考虑后果啊_能不能兜得回来啊?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啊。格局小而完整同样可以是精品啊,很多文学名著故事本身甚至很简单,而是通过背景,叙事手法,描写介绍方法,语言风格,对社会人性的剖析等因素,成为名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鬼吹灯当年倒是跟着看了。依稀记得初读第一部时的惊艳(与惊吓),和后面水平下降的失望,但后面即使水平下降,每个故事至少还是完整的,也记得那时候阅读中的紧张感。而且鬼吹灯刚出来的时候,语言也很有特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优点。
盗墓笔记我看得毫无惊悚的感觉,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现在看灵异故事比刚看鬼吹灯的时候多了,练出来了。话说,盗墓笔记里吓唬人的手法就那么两下,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虚惊一场,而且基本都是在每章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什么头发,人影,手,头……后面都看烦了,黔驴技穷啊,重复得太厉害。
还有一点是之前听说《盗墓笔记》吸引和培养了很多腐女,我不管自定义自己为什么吧,看BL漫画,小说也十几年了,就也凑凑热闹。看完书之后我想我是真不算腐女吧,我平时在街上也不会YY俩美男啥的,这种症状只有我在接触耽美作品头两年有过。在我看来,天真只是对闷油瓶有点执着,这在朋友里也完全可以嘛,更何况闷油瓶是一个神秘的人,人人都会对他有好奇心吧,看看他有多少粉丝就知道啦,天真也就是粉丝中能近距离接触自己偶像的一位嘛。
他俩我没太看出有什么特别值得YY的地方,那么多写得好的耽美文,看那些多直接多痛快,要说攻受共进退共同历险共度难关的强强文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天真要放一耽美文里我看还得算个弱受,身手不够厉害,内心不够坚强。
最后,我是不会推荐任何人看盗墓笔记的,烂尾得令人发指,如同一大坑。
鬼吹灯我推荐可以看看前面,毕竟故事可以独立,而且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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