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百个孩子一百个梦有感

时间:2023-05-06 16:49:4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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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百个孩子一百个梦有感

读了《一百个孩子一百个梦》有感

今年署假,我读了《一百个孩子一百个梦》这本书。看了之后,我很喜欢。 原来梦有这么奇妙!种雪花,雪花怎么可以种呢?如果,我也可以种雪花,那就好啦!我可以天天堆雪人,打雪仗,而不用等到冬天。滑不到头的滑梯,那多有趣啊,滑滑梯可以变得很长很长,长到能够碰到太阳。呀,那我不是可以去捉太阳了吗?然后把太阳放到星星谷里去,让它和星星们做一对好朋友。 哎呀,这些梦太多太多了,多到我都说不清楚。我只想说,梦想,就像是插上翅膀的小鸟,带着我在天空中自由地飞来飞去。因为有梦想,所以我才会更热爱我的生活。

读一百个孩子一百个梦有感

读了《盲童的五彩梦》有感

今天我读完了《盲童的五彩梦》,非常有感触。主人公袁靓是一个盲童,她分别在满月和三岁时被摘掉眼球,这对她来说是笔“扎”出来的,在她的《袁话童话集》,二十万字则需要在硬纸上刻出二百多万个圆洞,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不容多么大的打击啊!但是她靠者顽强的毅力的世界。她不仅会弹钢琴、琵琶,还出版过童话书。袁靓的童话作品都是自己用盲易啊!跟袁靓比起来,我是多么渺小啊。袁靓为了听过学好英语,小录音机整天不离手,一有时间就听英语磁带,而且她听过的磁带因为听得次数太多,都报废了。而我呢,只能在妈妈再三叮嘱下才懒懒地听了几边,就觉得很了不起,其实差远了。而且袁靓“扎”字时,一不小心笔端的尖针扎进手指,殷红的血便会涌出。我们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比她方便多了。但是我写了五六百字的作文,就很骄傲,不想往下写了,觉得够了,现在感到很惭愧。盲童的眼睛是手,袁靓正是靠着她特殊的眼睛和毅力创造了一个个奇迹,我也要磨炼自己的毅力,像袁靓一样做个有用的人。

读了《老古玩店》有感

读了《老古玩店》有感寒假作业(4) 我是一个非常爱看名著的孩子。什么《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姆雷特》、《堂吉诃德》等我都度过,而且非常喜欢。今天,我就来向大家介绍一部出自英国著名小说家狄更斯之手的名著——《老古玩店》。 这本作品的主要内容是讲一个小姑娘与她外公的故事。外公开了一家古玩店,由于高利贷的盘剥。他倾家荡产,古玩店也破产了。祖孙两人无家可归,就露宿在街头、大路、仓库和农村……到处流浪。最后,他们找到了一个栖息的处所。但是幻想能发一笔意外之财的外公去打牌,竟输了个精光。小姑娘也因熬不过苦难年纪轻轻就死了。 讲完了,大家一定觉得这个故事很耐人寻味吧。想到小姑娘的悲惨遭遇我真的从心底里生出一丝怜悯之心。倘若老外公不去打牌的话,用手上仅有的一笔钱去做一点正当的小生意,那么祖孙二人的生活也许会逐渐变得有滋有味,那样得来的钱是经过自己的劳动换来的,花起来心里自然很踏实、坦然。 现实生活中也这样,这连我们这些学生的学习生活中也存在着同样的道理,我们应踏踏实实学好知识,认真读书,不要老做一些毫无用处的“白日梦”,什么期末考试要考双百了,要是能在市里的作文竞赛中获上奖就好啦……光空想是没有任何用的,唯有平时认真努力,那么最终才可能成功!好了,如果你有同感就去书店买这本《老古玩店》细细品味吧!

磨剑读了《影响孩子一生的一百个中华经典故事》有感

最美的河,是中华文明的河,她流淌的是一个个传说。她也在屏幕上的数字图书中流淌,一段段荡气回肠的故事在显示屏上你方唱罢我登场,美轮美奂如斯!历史上的小人与君子,卑鄙与高尚,正义与邪恶如云烟般飘散。读完这一百个故事,仿佛走过五千年中华历史,这故事短小精悍,承载了五千年历史的重量!提笔,颤抖,怕写不尽中华五千年辉煌!一位老者,白发苍苍,须亦白似雪。独坐渭水边,执一根奇怪的鱼竿认真垂钓??????是了,他就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主角。悬在水面上的笔直鱼钩并不能阻止姜子牙钓上自己心仪的“大鱼”,西伯侯姬昌来访,将这位在梦中见过的贤人请出山辅佐这才是姜子牙人生辉煌的开始。他将前半生的学识积累毫无保留地用来辅佐周室,后来帮助周武王姬发推翻暴虐无道的纣王,成为周这一屹立了八个世纪之久王朝的开国功臣,他的丰功伟绩被镶在历史的光荣榜上??????许多人的人生是发泄式的,趁着年轻尽情挥霍才华、精力,绽放得如此灿烂!又只是一会儿的彼岸花开,老时只好吃年轻时的老本。少数人的人生是摄敛式的,如酒一般,经过漫长的岁月不断积淀,越久越醇香。我能有怎样的人生呢?我想要的人生,就如一口剑。我将用半生去磨它,在煌煌天威中锻造,在滚滚地火中浇筑,在金刚石上磨锋!要那天威退散,地火冰凉,金刚石穿!磨出寒光胜雪,削铁断金一口神兵,剑指苍天:“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我将用后半生去舞它,纵使出鞘只有一瞬,纵使剑折,纵使人亡,在手中有剑的一刹那,也要让穹窿破碎!绽放!绽放!绽放的光芒要盖过流星,追上太阳!范进能八十中举,我怎么不能?水滴能滴穿岩石,我怎么不能?王羲之书法能入木三分,我怎么不能?书中中华五千年无数先辈在前,我!怎么不能?现在开始,将粗铁磨成神兵!我,怎么不能?晋江市第一中学初一年一班

魂绕长街读了《长街短梦》有感

假若人生犹如一条长街,我就不愿意错过这街上每一处细小的风景。

假若人生不过是长街上的一个短梦,我也愿意把这个梦做得生意盎然。——摘自《长街短梦》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逝去的终将美好,美好的东西也终将逝去。文中的她有个可爱的孩子,但她的儿子不到四岁就死了,丈夫也抛弃了她。她也想到了***,在临死前写下封绝笔信,是她绝望的挥洒。

命运让她在临死前,遇见了一位老人。老人苍白的手上捏着针,希望她替自己针脚均匀地缝好邮包。亲切而又平静的一声“姑娘”将她惊醒,她想到,这世上还有需要她的人。于是她放弃了那“尽情的绝望”,开始了新的生活。

断掉的生命线终被老人续接了起来。宇宙永恒,人生苦短。人生的苦痛与失意,与历史长河比起来有时多么的渺小!

古有越王卧薪尝胆,才有了复国复仇的结局;司马迁受宫刑,带着失意与痛苦,经过了长达十年的磨练,终著成“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华佗尝药,才有了沿用至明朝的“麻沸散”;李时珍著《本草纲目》;归有光的《项脊轩志》······这些不都告诉着:苦难也是一种机遇吗?

今有爱迪生经历上千次的失败才发明成功,将光明带给人类;袁隆平挑战权威,凭借一腔热血,成为“杂交水稻之父”;有了阿炳的苦心拉奏,才有了如泣如诉、哀婉动人的《二泉映月》;汶川地震中的人民不也没倒下,在浴火中重生

《菜根谭》不也说过了吗?天地有万古,此身不再得,人生只一百年,此日最易过,幸生其间者,不可不知有生之乐! 有幸到世上走一遭已经不易,又为何要对生活中的磕磕绊绊耿耿于怀呢?甚至不惜将自己的性命搭上?

生命的宽度与深度,在于我们是否做到了“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挫折对我们来说,是上帝的一种恩赐,是生命的一种升华。文中的她在儿子死了后,丈夫抛弃的生活面前,不也再次开始了新的生活,寻找到了新的爱情吗?

然而,什么都可能发生,不管是在梦中的街上,还是在现实的街上,你踩在脚下的也许是一条踩烂了的老马路,也许是新建不久的柏油路,即使你认为那条老马路上也许不再会新奇。但,该发生的一切,都会发生。

在人生这一场短梦中,再于茫茫人海的长街中,我们难免会面临许多失意与苦恼,但我愿意把这个梦做得生意盎然。

读了《名人传》有感

+读了《名人传》有感我闲时常看《名人传》。看得多了,就觉得那些名人也不咋的,有的小时候还不如我呢!还有的更是“孺子不可教”。可是,长大后,差别咋就那么大呢?著名画家达·芬奇小时候,专门有人逼着他画鸡蛋,而我呢?好不容易有兴趣画张画,却被老妈一把逮住,直逼着我去做作业。 结果,人家达·芬奇画啥像啥,而我呢?画匹马怎么看都像只骆驼。先给大家讲个真实的故事:曾经,有一支中国考察队去美国考察美国初级教育的情况,回来后写了一篇考察报告,大意是这样的:美国的初级教育已经病入膏肓,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大字不识一斗,10以内的加减法还在扳手指头。上课毫无纪律,有的翘着二郎腿,有的在教室里逛来逛去。 20年后中国的经济水平一定会超过这个经济大国。同一年里,美国也派了一支考察队来中国,也写了一篇考察报告:中国的孩子是最优秀的,最认真的。起得最早,睡得最晚,估计20年后,中国一定会超过美国。可是25年过去了,美国病入膏肓的教育却培养出了几十位著名科学家,一百多位知识型的富翁,而中国呢?却瘳若晨星。差别咋就那么大呢?贝多芬小时候,他父亲玩命似地逼着他练琴,完不成目标就不能睡觉,还要棍棒伺候。我也有琴,不过,人家玩的是钢琴,我玩的是口琴。甭管啥琴,反正都是琴。可是我一不注意,妈妈就把我的口琴拿去送给了别人家的小孩。后来,人家贝多芬闭上眼睛都会作曲,而我呢,闭上眼睛只会作梦。牛顿因为苹果落地而发现了万有引力,而中国的学生就发现不了。 你想啊,中国的学生不都坐在教室里做作业,啃书本吗?苹果掉下来砸谁去?不过那牛顿也挺幸运的,被苹果一砸就砸出个万有引力来,如果他当时是坐在一棵椰子树下的话,那么砸出来的恐怕是脑振荡了。你知道中国为什么出不了一个爱因斯坦吗?就算中国能出100个爱因斯坦,那么有50个就被一开始的初等教育给干掉了,还有50个被接下来的学校教育给一锅端了。所以,中国出不了一个爱因斯坦。家长和老师们,你们看了我的文章,先别急着摇头,先想想我说得有理不? 南江中学 八2+ 陈红

读了《一元钱的夏天》有感

今天,我翻开一本书。看着看着,我猛地愣住了。这一篇叫《一元钱的夏天》,故事是这样的:剑当初读大学时所选择的专业本来是热门专业,岂知世事难料,等他完成四年学业选择工作时,所学的学业已变成“冷门”。他参加了很多现场招聘会,投递了几十份求职自荐信,但都无甚收获。身上的钱也所剩无几。他决定用最后一枚硬币给家里去一封信,然后从这个城市消失……回到出租屋,他发现父亲从老家来看他了。父亲苍老了许多,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陶瓷猪储钱罐,上面红红绿绿的漆已经斑驳,剑回忆起来,这是小时候姑姑送的礼物,里面一分一角积攒了不少童年的梦。没想到十几年了,父亲还如此完好无损的保留着它!“孩子,听房东说你还没找到工作,房租也欠了一个月,现在大学毕业生多,竞争激烈。你的专业也不对口,还是现实一些好,不要眼高手低。”父亲咽了一口水,又说:“我已经为你续交了一个月房租,另外这只储钱罐你留着,在没找到工作之前兴许有些帮助。”父亲没吃饭就走了,剑打开那只储钱罐,发现全是一元的硬币和纸币。共有一百多元。这足以让他对服十天半个月的了。让他诧异的是房东告诉他,父亲替他续交的也全是一元的硬币和纸币。他记住了父亲的话,第二天面试时招聘方问他愿不愿意从基层干起,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三伏天,他背着宣传资料走街串巷,常被晒得口舌冒烟,也受到了不少人的白眼。一个炎热的下午,他经过商厦时,发现一位老叔,再向人们兜售冰镇凉茶,一元钱一杯,买的人不少。剑掏出一元硬币给老叔,老叔将汗淋淋的脸抬起时,剑惊呆了:那位老叔正是自己的父亲!那双手和额头已被晒的非洲人一样,他几乎认不出来了。原来,父亲为了能让他在这个城市立下足来,一直在这个炎热的夏天一元一元地支撑着。读完这个故事,我感动的哭了:这位伟大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儿子,奉献出了自己无私的爱,在烈日下不辞辛苦地卖凉茶,挣到的钱自己不留,却全部给了儿子的生活。这是多么高贵的品格啊!父亲是天,母亲是地。父亲撑起孩子飞翔的天空;母亲如大地般哺育着孩子的成长。父母的爱,那么无私,全都奉献给了孩子。我心想:我长大以后,要像乌鸦一样反哺,不能忘记父母的恩情,一定要感恩。赵一霏

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有感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荒诞不经,离奇而可笑;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的各种不可能存在的动物和人;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故事中的所有角色都会说话,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与任何一个童话故事相比几乎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居然成了风靡全球的儿童读物。一位作家说,自己在第一次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笑得那么厉害,弄得妈妈最后不得不走出来看,到底是谁在给我讲笑话”。一本普通的童话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我带着疑问,轻轻打开书的扉页,来到了属于爱丽丝的世界:那梦中的仙境。 从头至尾,整个故事都是那样的奇怪。爱丽丝一直莫名其妙地变大变小,以至于差点被自己的眼泪淹死;她见到了很多动物和很多人,试着和他们聊天说话,只是他们都完全不正常,而且并不友好;她一直不停地问这问那,但是对方不管是谁都不会给她一个合乎常理的答案,可是爱丽丝居然还会相信!这一切都让我如此地哭笑不得。当爱丽丝梦游的时候,我好像也在梦游。看着一堆错误赫然摆在眼前,而我,却束手无策:这就是所谓的“仙境”吗? 但是当整本书看完了以后,我却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直到走出“仙境”的一瞬间,我才恍然察觉到,原来那里,真的是一个仙境啊。 首先,那里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虽然他有些时候会在诸如猫到底吃不吃蝙蝠这样的问题上犹豫不定,但这对她的可爱并无妨碍。爱丽丝是勇敢的,她不畏惧任何陌生的地方和任何足以让其他人低头的威仪。她敢对那个动不动就要砍下别人脑袋的皇后说:“谁会在乎你呢!你只是一副扑克牌!除此以外你什么都不是!”她敢和任何陌生人打招呼,敢跟任何人争辩,敢提任何问题。当然,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她都有着基本的礼貌,不管旁人是多么的粗鲁。作为一个小女孩儿,爱丽丝有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同时也没有一个孩子不该拥有的任何东西。从她的身上,我终于知道了一个正常的孩子应该是怎样的;从她的言行中,我似乎又找回了我过早丢失的童年,和一个孩子该有的纯真。 其次,那是一个纯净的世界。那里面没有心机也没有较量,爱丽丝耍的小诡计尽管极其明显却根本无人察觉。纯净和荒谬,这两个看似相距甚远的词却在这里达到了统一。或许,这是因为荒谬所以才会纯净?还是因为纯净所以才会显得不符合“常规”?抑或是,本来就没有什么,本来就很正常;只是我想得太多了?想得太深了? 是的,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怕我想深了或者想多了。因为这本书只是为了满足读者“阅读的乐趣”而创作的,仅此而已。所以这也就成了我喜欢它的第三个原因:这是多么单纯,没有任何“深层含义”的写作啊。想想我们现在,有时读一句话需要反复地咀嚼,需要翻来覆去地品味……当然我们要考试,我们所读到的文章也绝不是这种写给孩子们看的“小儿科”,而是老师们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品味自然是应当的。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有一天我会像刘心武先生那样去看《红楼梦》里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场景,“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当然人家是在探佚,是在做研究,和我仅仅喜欢《红楼梦》的情节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人家自也感到一番乐趣在其中。只是我觉得,这似乎是以牺牲另一种乐趣为代价的:那就是阅读的乐趣。 爱丽丝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最后一觉醒来,她还在那棵大树下,马上就该去喝下午茶了(当然杯盘是干净的)。而我在凌晨时分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也要入睡了。希望,我可以在梦中沿着爱丽丝的足迹,来到那个仙境哦不,不一定是那个仙境,只要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可以与只属于孩子们的单纯相适应的地方就可以。我不敢说我会像爱丽斯那样无所畏惧,但是我会试着去做,做回到从前,做回到一个小女孩儿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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