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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3500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3500字
——16法学马慧玲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著于上世纪四十年代。
我出生在农村,却感觉和农村并不紧密,在农村生活时,我觉得我像一个旁观者,想着等我考上大学就好了。等我考上大学,我却发现,我好似与这些繁荣的都市,也不太契合,我像是一个异物,即不能装进农村,也装不进城市,这其实也是现今社会部分青年人有的一个常态吧。
我生活的农村,不是中国传统的农村,它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新建的合作社、生产队,在我的户口上,我不是农民,但在生活上,是农民的样子。我时常在陪伴爷爷的时候,听他讲述没有土地的不满,没有争取到城市享受福利的后悔……但其实我一直以来都不怎么在意,我想,我是要在城市里生活的人,我,不想在土地里刨生活,尽管我在理智上清楚的知道,现在的农业与以往相比完全是不同的。
怀着我原有的这种想法,我读了乡土中国,我才发现,原来,我骨子里不愿从事农业,竟是因为我在我少年时期,埋下的类似城市人对乡下“土气”的藐视。在费先生平实朴素的描述深挖中,我感到诧异与羞愧,长于农村的我竟如此的不了解这片土地。
“这片大陆上最大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了。”
文章的一开头,入目的就是这句话,一下子便把我拖入对我爷爷的疼惜,由此又想到其他在地里讨生活的人,不知如何形容,我看不起这“拖泥带水”却又为他们感到心酸。
乡土中国这本书共分为十五部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后记。
乡土本色:从没有人这么清晰完整的向我讲述过原来这“乡土社会”也是有变迁的,它不是生来就受人鄙薄、藐视,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的原因,而乡土社会无法适应这种发展,在整个潮流中拖了后腿,于是被认为是“愚”,是“半截身子埋进土里”的被束缚,是“不流动”而发生的土气。对“身插入土里”,真是很形象的比喻。但现在不同了,过去的农民是没有离开的资本,去到外乡也很难被接纳。在现今,农民离开土地、失去土地的风险与成本降低了许多,在城市这些由陌生人组成的圈子,也没有了那么严格的血缘、地缘排斥了。
我对书中所描述的一些关于土地的仪式、习俗很感兴趣,出远门时要带着一包家乡的土;水土不服时要加一点灶上的泥;那是我不曾经历过的情怀。说到这里我又不由想起我所生活的乡村,那其实是一个不完整的、断层的乡村,因为它没有过去。不由的有些嫉妒起那些生活在有连续平静乡村了的人了,在他们祖辈生活水土里,孕育着这些各有各的特色的情怀,这些情怀又给他们来带温暖的羁绊。同时又感觉自己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我把仪式习俗当成有趣的玩意,别人却是在生活。
在书里,我看到在乡土社会时期离开故土的人大多生活艰难,甚至三餐难继;每个乡土圈子相互鼓励隔膜但生活在其中的人却一无所知,所以,在乡土社会之下,人们的脑子里根本没有积极向外探索的认知,所以,中国发现不了新大陆,这对社会的发展而言,其实是不利的。
在乡土社会,夫妻之间是没有爱情的。“夫妇和孩子聚居于一处有着两性和抚育上的需要。”居于两性和抚育上的需要而结合,人类好似只是繁衍的工具,所以他们有的只是相濡以沫、相互扶持,而无风花雪月、至死不渝。就像我两地分居的爷爷奶奶,奶奶的爸爸妈妈,在他们老了的时候,互相是并我陪伴在身边的,尽管有陪伴的能力。
“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而西方社会则偏向于独来独往,却是没有邻居的。但从这里来说,我更偏向于西方社会的独居方式,在现今社会,其实许多人虽出生在农村、社区,却也和邻居间并不熟稔,大概有邻居是不由我们选择的因素影响吧,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其实,对于现代的我们而言,也是生于斯、死于斯呀,只不过是这个“斯”扩大到了地球,甚至宇宙罢了。我个人认为,把骨灰带回家乡更多是因为自己在意的亲朋好友在那里,人们在将死之际,更渴望亲密与温暖,在传统社会中,人是不易流动的,将骨灰置于乡土,就好似还有人陪伴身侧;而现代社会,人口流动非常大,在大城市生活遇到的朋友也来自不同的地方,把骨灰埋与故乡,也是一个坐标,为亲朋指明方向。
乡土社会特点:没有陌生人,是有机的结合的社会,我们生下来就在“习惯”中,大家都是熟人,有事打个招呼就是,用不得着多说什么。但这在现代社会中却会容易带来不方便,因为现代社会由陌生人构成,是由许许多多来自不同乡土的人的碰撞形成的。
“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象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不知为什么,看到“植物一般生根、从容的摸熟”时,我的内心,我涌上的是幸福和温暖,好像回到亲人的温暖怀抱;我突然懂得,我最心仪的也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好似回到最原始的状态,自然的摸索感知着我们身外的这个世界。
孔子把孝归结给心安二字我认为是非常准确的,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去承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这是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办法。也应该是现代中国社会应去继承的传统。
文字下乡:感觉看的越多,对作者的赞服也就越多,我已完全被书中的说理所折服,除了一味的赞服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乡下人不是愚,不是笨蛋,甚至懂的东西并不比在城市里的人少,大家在智力上是没有太大差别的,我们的不同就在于我们所了解熟知的知识不一样罢了。这点上其实根本就是环境的影响,对人我们无可厚非。我们让文字下乡,是为了帮助他们更好的适应现代社会。但现实的却有些让人心疼,现实生活中的乡下人似乎分成两种人,一种怯怯懦懦,在大家的蔑视中难堪的低下头;一种粗鲁野蛮,满口粗话下流,一言不合便大声喊叫,动手动脚。但其实他们并没有错,在很多情况下,不知者不应该被惩罚,正如那句名言: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在此又联系上了书中的形势权利,在现代,掌握城市知识的人就好似掌握了权利。
在乡土社会中,人们其实并不太需要文字,相互之间的熟悉更能帮助他们理解对方。文字,更多是用来帮助陌生人之间的沟通,对于熟人,我们还有肢体、神态、语气等特殊语言,这些语言里,表达着言语所不能表达的更独特的情感,大家追求的是直接的会意。于是,文字其实是带有缺陷的,这种我之前完全没有的想法,就如此简单的扎根进我的灵魂,我们根本不必为粗略的掌握了一种有缺陷的表达方式沾沾自喜。在我们帮助乡土社会城市化的时候,其实我们可以更多的保留当地的特色,不需一竿子全打倒,生产出一批批流水线上的城市人。
再论文字下乡:讲述了文字在乡下由古至今的发展,从一开始,文字就不是为乡村制造的。而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他有能力闭了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境中,人的“当前”中包含着从“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的选择累积”乡土社会的时间是近乎静止的,生活完全可以依靠祖辈的遗泽,但这样似乎会批量制作出一代又一代同样的人,而缺少创新。大多时候创新的起步是会犯错的,在乡土社会,创新极易被扼杀在萌芽阶段。
费先生描述了两种社会格局: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其中 的差别在我看来,也就是绝度与相对,绝度的框架与相对关系的亲密。相对是人之常情,绝度是社会需要。
在这一部分里,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公德心的描述。好似每个乡村,都有一条小河,河边都有洗衣服的妇孺和临河的厕所。占便宜,是中国人一直以来的流弊,而占公家的便宜,不过只是占便宜的集中体现罢了,或许其中还掺杂着公家的东西就是大家的,我不用别人用,我就吃亏了的想法。有人说,中国人惯常没有话语权,无处获得成就感,于是用自己的方式买东西砍价,争占公家资源,就成了发泄与获得满足感的方式。
在当今世界,平民百姓们最讨厌的就是阶级,但在乡土社会,阶级是社会的基础,如果这点不改变,乡土社会转化为现代社会会比较坎坷,现代社会的许多社会问题,比如贪污腐败,与它都有渊源。
乡土社会的“小家族”是比较奇特的,它综合考虑了人数及家庭结构复杂程度,他们以生育为它的功能,“在开始时就得准备结束。抚育孩子的目的就在结束抚育。”它还形成靠单父系的扩大路线氏族,然后形成一个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的事业单位,因为事业是要绵续的,所以家性质的随着时间流转变成了族。事业需要效率,所以有了女戒、有了三从四德、有了男女分工。事业需要纪律,而纪律排斥私情,所以乡土社会里,夫妻的感情是平淡的。
而在西方团体格局里,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承担,夫妻有更充分情感交流。
对于男女有别,这点现在依然存在;同性组合,从我爷爷身上就可以看出一些;家庭组合上,也可以看出“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社会,男人远比女人了解男人,而由重分了解而发生了某些情感,也是非常理所当然的。
关于读这本《乡土中国》的笔记还有很多,但我读书倾向于吸收我所能接受的推理、观点,更多的笔记是在书本里的勾画上,在此就不再一一写下。乡土中国是本可以帮助大家看懂中国农村的书,在平实是文字下,我仿佛置身于我爷爷的那个年代,看着他的故事中我没有听他讲过的无形东西推动着他向前走。通过这本书,我更深的了解了我的亲人们,而了解消弭了我们之间的因观念不同形成的隔阂,我们愈加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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