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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曾爱过的那些女孩儿》读后感
引言(摘自书中)关于回忆,不请自来,又伤痕累累
关于青春,肆无忌惮,却过往云烟
2011年春节,放假在家,百无聊赖,只好在家读书打发这难得的闲暇时光,和LP一起读了80后作家陶畅写的小说:《致我曾爱过的那些女孩儿》,感受各不相同,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土著,这书里面所描述的一幕幕场景一下子把我拽回了幼年求学时的那些难忘而又正在逐渐淡忘隐退的时空中。
看小说最怕站在个人现实的角度和立场上去批判,最怕对书中所述内容不屑一顾,或演变为格格不入,小说就是小说,它就像不期而遇的朋友那样,试着去了解,逐渐地加深了解,努力去接受对方,而后像过客一样逐渐地忘却,但最后留有一丝丝的回味就已足够了受用了,这是我对待小说的一种态度。如果小说能让你身临其境,或者引起共鸣与暇思则目的即已达到。我之所以能够一口气读完这部小说,不是因为这部小说有多么地经典,或者多么地撼人心魄,引人入胜,甚至欲罢不能,寝食不思,而是因为不经意间,它轻易地把我扯回了我的童年时代,那个时代虽然令人迷惑不解,虽然不羁,虽然幼稚可笑,虽然充满了对人生和人性的迷惘,虽然…但那是一个人最美好的时代,最童真、率直的时代,值得一生一世珍藏,这样的时代没有灰尘,没有虚构,没有面具,没有所谓的人生舞台,一切都是随意而为,这种状态和自然界的固有状态没有差别,是属于人性中最原生态的阶段之一,而随着一个人步入大学,或永别一样地走出校园,这样的纯真也就随之结束了,不知不觉中逐渐被遗弃了。所以每当想起自己的那个时代,会有多少人抱有无尽的遗憾,恨不得能够重新来过,这恰恰说明了这个时期对一个人一生的意义所在,影响也在不言中了。
我必须得声明,小说能够引起我的共鸣并非等同于我承认小说中以"泡妞"见长的主人公就是我当年的现实版缩影,恰恰相反,在初中、高中乃至大学的时候我都是一个勤勉努力,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乖孩子,努力追求自我进步的好学生,或许在这里我有些夸大了我个人的"丰功伟绩"了,其实多数时候我不过是个"中间份子",我想大多数人也都和我一样,默默无闻;我个人的恋爱史也没有小说中主人公那么丰富辉煌,而仅仅是在大学时期才有了些个人实践而已,但很朦胧,不值一提。
因为作者所描述的年代和作者本人的生辰年月以及长成的时代、经历有关,和现实中的我对比,小说中的时代至少比我个人经历错后了7、8年的时光,但是在北京这个大环境背景之下,以及对于变革很少的传统教育体制环境而言,时代略有差别的不同人生经历多少也会有那么一些相似之处,这才是小说更够带给我冲击和回想的本质原因,有些来源社会文化的东西是可以一脉相承地承袭下来的。
小说的内容无非是初高中乃至大学时代,情窦初开的学生开始的早恋历程,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冲突依然是这部小说的立意主题之一,只是这种情感很纯真,不夹带任何附加的条件,一切都很自然和谐,顺理成章。我虽然没有在我的那个时代里真正地开始早恋,但是这并不能否定我身边的同学没有过相同的经历,那时我曾多次目睹外校学生或地痞流氓般的年轻人在我所就读的学校门口等待某个女学生,也还有很多同班男女生开始默默相恋,甚至我自己也曾有过暗恋她人的思想历程,这就是时代青年的一个特征,这本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是一种个人情感终于可以获得释放外露的途径和年代,不过是社会传统的观念教会了我们要克己持公,坚持普遍的道德准则,人性获得释放的窗口在哪里?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代多数人都是生活在压抑之中的,从大人到孩童,毕竟那个年代中国的变革特别是传统意识里的变革还远远不及现如今,而孩子压抑自身的能力并没有那么强,特别是对个别家庭而言,这种压抑可以忽略后被转化,可以被释放。
当然,小说中也同样浓墨地渲染了同学间特别是三三两两的好友间情感徘徊的历程,这种情感非常地真挚、纯情,值得一生去回味和提炼,简而言之就是我们俗称的那种"发小"之间的交往历程,是人走向成熟之后,游走于社会之间最期盼而又最不易、其实就是不可能获得的那种结发之盟。想来想去,很多人都有这样小时候的玩伴也好,发小也好,但是又能有几人将这种纯真的友谊一直延续下去呢?是社会让很多不该改变的本性、友谊扭曲了,变质了,失去而不可能复得了,为此我只能慨叹岁月的蹉跎。
作为一名乖孩子好学生,我也没有书中描述的三天两头寻衅滋事,到处挑事打架的经历,但是这种种的打架事件在现实中并不罕见,不断有落后分子被送往工读学校,之后便消失了。甚至有些不谙世事的同学会把打架当做行侠仗义的壮举而大肆宣扬,当然也有很多人夸夸其谈胡乱编造,这就是一种风气,一种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尚不成熟的社会认知造成的贻害,对此,我只能说这也是一种人生的状态,仅此而已。
我必须得承认的是北京出产的作家,比如王朔之流多少都带有一些"痞"气,陶畅也不例外(至少小说中显露如此),不过陶畅比起王朔的痞气还差了很远,属于小巫见大巫。王朔为什么可以流行了那么长时间?一方面是当时主流文化去向未定,而最有活力的市井文化上的再次缺失为其提供了一个彰显自我的机遇,这就是所谓的"时势造英雄";另一方面是痞气里蕴含着一种大无畏,个人英雄主义和自我满足实现的理想主义气质,当然还有一些由于无所谓、不畏惧带来的幽默感,深得老百姓认可和喜爱,因为这种痞气往往可以成为靶子,成为人们议论甚至是攻击的目标,使得社会生活存在着焦点,社会导向可借此而获得拨乱反正;有时痞气则成为了一种文化的标榜,以弥补主流文化的缺失所造成的不稳定因素。
痞气在如今的现实环境下,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它是属于很乡土、很市井的那种文化烙印,可以使一个人在这个本身就很流俗的社会现实面前壮大起来,至少是一种内心的暂时强大,"痞"也成为了一种不折不扣的精神信仰,虽然年轻人表露的更多,但是它绝对是根深蒂固深入血脉的那种信仰,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
我不想过多地引用小说中的言语,因为对我而言这里面没有什么经典的言辞可以让我为之用心地去记忆,它只是在讲述一些从前的故事,能够把不同的人物揉捏在一个看上去还算完整的故事情节里面,并且让人感知到岁月的变迁,能够回想自己当年那些岁月与时光,已经很难得了。
我也不想将书中各个人物和作者本人、我、还有我从前的那些人和事对位联想,因为这样没有任何意义,小说对读者而言,不应该成为某某人的一部回忆录,那样对作者付出的劳动是不公平的嘲讽。
其实,看完这部小说,会产生一种粗浅的认识,觉得每个男人或女人都或多或少有着这样那样相似的情感经历,都可以写一部属于自己的小说,站在这个角度而言,似乎写这样的情感叙事小说再容易不过了。其实不然,小说一定要虚构,一定要有想象力和创作激情在里面,虽然它来自于某些现实的经历和实践,但是它不能简单的写实,也不能简单地记述从前发生的云烟和回忆,那样就是平庸了。
(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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