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初中作文

时间:2022-09-28 11:52:27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初中作文(精选24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初中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初中作文(精选24篇)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1

  在我七年级的时候,买了这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刚看不久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虽然这本书很薄,但是里面却蕴涵相当多的知识。

  这是一本外国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被美国评为“20世纪美国10大偶像之一”的海伦·凯勒。她是一个不健全的女孩,一个又聋又哑的残障人。她仅在生命的前19个月中像普通人一样享受光明和声音,之后,她就跌入了黑暗与寂静。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又聋又哑的女孩,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她不仅学会了读书,学会了说话,还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学业。成为人类历史上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第一位盲聋人。

  海伦小的时候,跟着同龄的人一起玩耍,快活极了。但是,再她成为聋哑人之后,就很少有朋友来找她玩,她一直很不开心。直到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小姐的出现,她的生活才开始变化。

  海伦刚开始学字的时候,好几次想要放弃,最后都没有放弃到。在这之后,莎莉文小姐的谆谆教导下,学会了说话学会了写字。1892年的冬天,海伦写了一篇短篇小说《霜王》。这篇小说跟格丽特·康贝尔小姐的《霜仙》十分的相似。所以很多人都在批评她,说她是抄袭别人的`,她很伤心。但她并不因此而气馁,坚持写下去。

  在1896年的时候,海伦进了剑桥女子中学上学。但每次讲课的时候,海伦都很吃力,都是靠着莎莉文小姐在她手掌心上写老师上课时所讲的内容。再这所学校里,她生平第一次和同龄而且视听都正常的女孩们一起生活,她们的生活充满情趣。1897年6月29日到7月3日,她参加了德克利夫学院的入学考试。考试的时候,只有吉尔曼先生在那里,吉尔曼先生先用手语字母把题目念给她“听”。最后通过了考试上了二年级,她高兴极了。以后海伦就不在畏惧困难了,她信心十足,她在学习中经历了很多的困难之后,终于在1900年考进了大学,实现了她的大学梦。我真为她感到高兴。

  这本书记录了海伦从小到大的成长历程。她经历了无数次困难的磨练,从失败走向成功。我们学习也是一样的,不要被困难吓倒,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才能战胜困难,在困难中磨练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不怕困难的人。勇敢地接受生命的挑战,才能赢得生命中的光明。无论我们在何处,都要发奋图强,学会满足!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2

  我接触过的人不计其数,但我最喜欢的人,还是她了。至于她是谁,大家猜猜吧!

  她呀,其貌不扬,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笨重的眼睛,笑起来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但同时,那两颗引人注目的“兔牙”也露了出来。于是,她便学习古代人,每次照相时都“笑不露齿”,让人啼笑皆非。至于她的穿着嘛,几乎每天都是一套校服,以至于大家都忍不住问她:“你家难道没衣服穿了吗?”每次听到这句话,她总是一笑而过,以后仍然我行我素。

  她的成绩,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每次不是第一名就是第二名,如果她得了第三名,全班一定会目瞪口呆呢!这和她爱读书脱不了干系。瞧,下课了,同学们都欢呼着飞一般地跑出门外,她呀,却不动声色地掏出一本作文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有时甚至连上课铃响了也不知道,要不是同桌提醒,她准会在老师开始讲课时才大惊失色地收起书呢!

  她的脾气特别好。每次她的胳膊超过“三八线”后,同桌都会用力地打她一下。换了别人,不是和同桌吵得面红耳赤,就是大打出手。可她却有礼貌地说:“我以后再这样,你就提醒提醒我吧,不要打人好吗?”这样一说,同桌便会马上不好意思起来。说真的,大家还从没看过她发脾气呢!

  你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她?因为……她就是我呀!不要说我自恋哦,仔细一想,谁不喜欢自己呢?

  篇三:我喜欢的一个人

  每个人都有喜欢的人,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有着“丰富多变”面孔的脸的妈妈。

  我的妈妈一会儿温柔,一会儿粗暴,妈妈的.性格真有些让人捉摸不透。

  记得有一次,我一放学就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在厨房做饭的妈妈可不愿意了,要知道,她说到的就要做到,绝对不能拖延。这不,又喊上了:“韩昀,赶快写作业。”“今天的作业很少,一会儿就能写完。”我满不在乎的说,“什么,你是要我上前推你,你才会写作业的话,那你就等着,我炒完菜就让你有好果子吃。”我知道妈妈要发火了,便赶快关了电视,写起了作业,否则,等到妈妈过来,我就要挨打了。

  还有一次,我的晚饭吃的特别少,刚吃完饭一会儿,我的肚子就唱起了空城计。妈妈知道后,二话不说,赶忙骑着自行车去买东西了。过了一会儿,她气喘吁吁的回来了,手里拎着大包小包,脸上出了一层汗珠,我狼吞虎咽的把“士兵”送到了“空城”里。

  妈妈虽然有些脾气暴躁,但话又说回来,只要家有妈,生活就不怕,我们这个家被妈妈打理的井井有条,桌椅摆放的整整齐齐,地板擦得干干净净,餐具刷得闪闪发光,我有这样一位好妈妈是我一生的幸福。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3

  老师,在我们身边有很多,最喜欢最喜欢的也只有一位,她/他们的话语曾经有滑过你的心间,点燃你灰暗的角落,陪伴你走过毕业。我最喜欢的老师:她有一头飘逸的黑长发,大大的眼睛,她的眼睛总是流露温柔的眼睛,我从没见过她生气过;每回经过老师身边,都有淡淡的香味,让人很舒服;我第一眼见到她时,我就喜欢上她了,也许是因为她身上的气质吧。

  我们相遇在小学二年级3班,那天老师穿着明亮的黄色衣服下身牛仔裤,那时我就觉得她很漂亮,她上课时总是面带着微笑,而且还有些幽默,以前呢,

  一直觉得老师这个职业,肯定是一直板着脸,很严厉的,老是皱着眉头,好像有很多烦心事似的,遇见她之后和经历过许多老师之后,我的这个看法被彻底推翻了。

  在小学的时候,我是个性格内向的人,但我很愿意跟老师在一起,有时候老师上课会提问题,她点名叫我,我很害怕,每次回答问题脸都是通红的,即使脸通红我还是很自信的回答了。下课后,老师找我谈话,拍拍我的`肩膀,温柔微笑地对我说:“你是个聪明的女孩,老师希望你能多举手发言,我相信你哦!”那时,老师的笑容融化了我,我露出大大的微笑,说:“嗯,老师,我知道了。”从那以后,我都会高高地举起我的小手,我真想看到老师微笑。那时,老师的微笑就是我前进的动力。

  在我小学的时候,我经常被男同学欺负,有些男同学很喜欢拽我的书包,故意伸出脚把我弄摔倒,害我在同学面前丢脸,还经常用脏话骂人。每次遇到这些,我都会哭着鼻子去找她,向她告状,她跟我说:“他们骂你,就像骂他们自己一样,你不要去在意它,他骂的是他自己,你应该要笑,哪有人自己骂自己的,对吗?”我张着泪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她:“老师,你说的是真的吗?”她点点头,然后我破涕而笑,想到他们骂我就像骂他们自己,就觉得好笑,然后我不觉得难过了。从听那些话以后,每次有人骂我,我脑海里都会浮现出那个场景,果真什么都不在意了。我越来越喜欢她了,觉得他真好,真温柔。她一直带班带到4年级。

  即使,我现在已经高中了,但我还是忘不了老师,她那温柔的话语总是在该需要出现的时候出现,为我减轻了许多烦恼。长大了,一定找到她,然后好好地说说我们之间事,流淌过我心间的事。

  她就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她有一头飘逸的黑长发,一双大大的眼睛点流露出她温柔的眼神,我从没见过她生气过;每回经过老师身边,都有淡淡的香味,让人很舒服;我第一眼见到她时,我就喜欢上她了,也许是因为她身上的气质吧,又或许是她的温柔美丽的微笑。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4

  当今独生子女家庭,家长大多持有养子成龙,育女成凤的心态。我家也不例外。

  记得从三岁起,母亲就送我去学跳舞、拉小提琴、画画等等。凡是能学的,都学了一转回来,结果一样也没学成。

  一个偶然的机会,妈妈的同事来我家做客。闲聊中谈到了些毛笔字的话题,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写得一手好字,是人生中的挡门锤。”于是我又被送去学写大字。

  毛笔字,俗称写大字。也许是一种缘分,当我走进学书法的课堂时,除了听到老师在给一个学生讲枕腕与悬腕的一些基本要领外。看到不少同龄孩子在提笔练字,其中有几个学生写得还真不错。的确,把字写好了,看上去觉得是一种享受,这话一点不假。就此刻,我心的喜欢一下子就萌生了。学写字的第一天,老师并没有教写字。除了讲些基本知识外,最让我至今都难以忘却的是下面这些话:“学书法不是单纯的为了写字而练字,关键是首先得学会做人。”“练字时要求心态保持平和,做到凝神静气。方能达到修身养性的目的。”“中国书法博大精深,以生动的点线去书写汉字民族特有的方块字,是中国文化里的一朵奇葩”……尽管当时还不理解这些话,但还真的喜欢上了书法。

  这一练就是四年过去了,回头总结一下,我认为不论做什么都得坚持不懈,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而坚持不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最考验人的毅力。当我遇到困难与挫折的时候,就会到练字中去寻求解脱,一提起笔来,把什么都抛到脑后去了,难道这就是忘我?很遗憾,我没达到这么高的境界。

  值得欣慰的是,我感悟出练书法可以益智治愚,能启迪人的灵性,使人处理问题就像驾驭笔画那样从容,那样大气。

  我还是个六连级的小学生。今年春节,父母的亲朋好友喜欢我用隶书写成的'对联。几天就送出四十多幅。我很乐意做这样的事,是想利用这样的机会送出一幅,同时也送去我的心中祝福。但作为小学生,我还停留在写字的层面,对于书法,我只知皮毛。因此从艺术的角度来看。我要走的路还很远很远,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很多。

  勤奋是成功的阶梯,练字要具有马拉松长跑的精神。记得宋代大书法家苏轼曾经说过这话:“作字要手熟,则神气完实而有余韵。”看来,想要做到手熟只有用心练而别无捷径可走。除此之外,还要追求字外功夫,多看书,吸收中国文化的精神养分,用以充实点线的表现能力,只有这样,写出的字才会生动,才会吸引人的眼球,才会打动人从而引起人的共鸣。

  书法是中国文化里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凭我的理解,计算机的敲打一是代替不了人手书写那种动感的效果;二是代替不了其所负载的艺术家的人文修养、艺术见识和独特个性。

  据此,我将练习书法作为终生追求。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5

  季羡林爷爷曾在文章中写道: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

  她是一位普通的韩国母亲。只不过,七十多岁时通过自学学会了写字认字,开始每天记录家庭日记。她在所剩无多的人生中,带着一种对世事和生活的淡然和眷念,写家中的琐事、自己的子女、父母兄弟、日常劳作,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下对家人的爱,她,就是洪荣女妈妈。

  她七十岁的女儿黄安娜某一天偶然发现了她母亲的日记本。被母亲心底的秘密震撼了。

  她曾经忏悔道:“妈妈这一辈子,一直就依靠着‘还会来的’这句话,等待着自己的孩子们。妈妈曾经说:‘从你来的前一天开始,我就看着表想,后天的这个时候,你就该离开了。’孩子们到来之前,妈妈就想到了几天后的离别,为此独自伤心着、难过着。我这个做女儿的,怎么就做的这么不合格呢!”

  洪荣女妈妈住在小山村里,他很孤独,也很寂寞。常常一个人跟着小动物们说话。早上起床后,给蔬菜们浇水,给动物们喂食,就像当初哺育她的`孩子们一样。

  她喜欢打电话。自从她的大女儿黄安娜为她买了台电话,她每天都打电话,不然心里不踏实。洪荣女妈妈是多么的思念着儿女啊!

  “妈妈,我还会再来的。”这一句是全书的引言。九十六岁的洪荣女妈妈高龄离世,她的大女儿黄安娜在她的坟墓前说的一句话。夹杂着思念。她想象着妈妈笑着在那边说:“你那么忙,还来看我做什么?”这是对妈妈的一种想念,想象着妈妈还活着,牵着她的手,陪着妈妈慢慢地走。

  我们生活在妈妈的呵护下,妈妈无论付出给孩子多少,还是觉得付出的不够。可我们,要学会孝敬妈妈:妈妈上班回来,倒一杯水;吃完饭,帮妈妈洗洗碗;早上,为妈妈洗洗衣服。这就是对妈妈最好的孝敬。

  生活中,也有很多为妈妈做的事情让我难以忘怀。我为妈妈做过的一件事,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一天傍晚,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妈妈带着我,骑着摩托,正在赶回家的路上。

  回到大门,妈妈叫我先下了摩托,自己冒着大雨到柴房放车。我打开大门,突然,我停住了,心里想:这么大的雨,妈妈肯定没带伞,我上楼拿伞给妈妈吧。

  我急急忙忙跑回家,拿了伞,有急急忙忙下了楼,自己撑着伞,向柴房走去。突然,妈妈撑着伞从我的视线中走来。妈妈看到我,似乎有些诧异。我很高兴,高兴妈妈并没有被雨淋到,但却有些失望。

  妈妈笑着向我走来,说:“我的女儿长大了!”

  那一天,我是在快乐中度过的。

  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在大街上愉快的走;如果有一天,妈妈老了,请你们也要像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一样,在街上,愉快的走。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6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句话用来形容老师最合适不过,从小学到初中,有无数老师教导过我,但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从初一开始教我语文的曹老师。

  每当想起曹老师,我脑海里立刻就浮现出她讲课的情景:一头烫过微卷的短发,穿着朴素,带上扩音器,拿着语文书,神采奕奕的站在讲台前生动形象地为我们着讲课。曹老师是一位严厉但又不失幽默的老师,她讲课十分生动,所以我们的语文课堂气氛既紧张又活跃,大家都十分喜欢她的课。曹老师将所有精力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她总是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到班上来批改同学的作业。正是在曹老师孜孜不倦地教诲下,我们班的语文成绩排名始终在年级名列前茅。

  尽管她在课堂上是严厉的,但是她在课后却也是和蔼可亲的。

  记得有一次,我的一篇作文写的不错,她决定让我在家长会上朗读。于是中午的时候,她把我叫到了她的办公室,办公室里有两位同学也正在练习朗读作文。她坐在椅子上专注地听同学的朗读,看到我进来,马上把作文本给了我说:“来把昨天的作文读一下。”我打开本子,有点紧张,毕竟是要在全班家长面前朗读,这还是第一次,我试着读了一段,她让我停下来,和蔼地说:“不要紧张,声音大一点。”她让我重读这一段,读的过程中,她一直在旁边鼓励我说;“声音大一点,不要紧张。”我的声音慢慢地提高了,朗读的熟练程度随之上升,一篇读完,她高兴得点了点头说;”下午就这么读,加油!”。家长会如期进行,轮到我读作文了,我走上讲台,看了一眼满教室的家长,紧张感油然而生,我的声音又小了下去。曹老师似乎有些着急,她在旁边一直小声提醒着我:“大声一点,大声一点。”可能因为紧张我的声音一直没有显著地提高,这时曹老师拿出了她常用的'扩声器,轻轻地将麦克风放在我的嘴边,我愣了一下,心中非常感激曹老师的及时补救,我顺利的把文章读完,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长舒一口气。曹老师微笑着拍拍我的肩仿佛在说读的不错。

  这件事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曹老师在学习上也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我的语文成绩也一直是保持在相对不错的水平。可是曹老师因为过度劳累身体健康出现了问题初三就不能继续教我们的语文了,我们班同学都很难过。但是曹老师的谆谆教诲深深刻在我们每位同学的心中,她的敬业精神鼓舞着我们。我们也会加倍地努力,以优异的成绩向老师汇报,希望老师早日康复重新回到我们身边。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7

  他是他的命,他的全世界。而我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累赘,只会给他增加负担。

  ——题记。

  小时候,我总以为父亲是天,我很爱他。但是自从那件事之后,我对他的看法变得截然不同。事情的起因大概也叙述不清了,只记得那是父亲第一次打我。工具是铁衣架,一次又一次狠狠地甩在我的腿上。

  父亲的身材高大,力气也大得吓人,况且是用铁衣架打的。我跪在厨房门前,脸上一片潮湿,眼泪不停地流下,我却不敢哭出声,生怕激恼了父亲。小腿慢慢地肿起来,我感到火辣辣的疼,却拼命咬着下唇,大气都不敢喘。母亲匆匆地进来拉住父亲,父亲又狠心地甩了几下。

  打完了,衣架也断了。姐姐把我扶起来,我腿一软,又想倒下去。父亲走出去,母亲让姐姐带我回房睡下,便也跟着出去了。我不知道他们会谈论什么,也无法去顾及他们谈论什么。只是带着满脸的泪水,伴着抽噎跟着姐姐回房。趴在床上,眼泪又一滴滴落下来,滚烫滚烫的。姐姐检查我的伤口。伤已经变成青色的了,姐姐不敢去触碰,只是陪着我。不一会儿,母亲上来了,瞧着我的伤口,满脸心疼。她让我睡下,我哭累了,不一会儿便睡熟了。

  第二天醒来后,伤已经变成紫色的了,有深也有浅。我突然又开始害怕,心有余悸。伤口疼了几日也记不清了。只记得从那时候开始,我不再以为父亲是天,不再认为我很爱他。我开始害怕他,讨厌他。对父亲的看法从此变了。

  再后来,母亲搬走了。我对父亲的.看法又有些变许。是好是坏,我也不知道。对父亲的不喜欢只增没有减。害怕?只要他不发怒就不会害怕。只是多了不以为然。父亲重男轻女,我被骂习惯了被冷落习惯了就开始慢慢地学着不在意。唯独不能忍受的是被冤枉。

  有一次弟弟摔倒了,父亲硬说是我推他,我说我没有。结果父亲又发怒了。可是这一次我没有忍气吞声,而是只是他的眼睛很生气地吼了过去:“明明就不是我你凭什么冤枉我,你有考虑过被冤枉的人的感受吗。你什么都替他想,那我呢,我也是你的女儿啊。为什么我们的待遇是不公平的?”说着说着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大概是没想到我会这样,他的眼中满是错愕和惊讶。我擦掉眼泪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自那以后,我一次又一次地反驳父亲。再后来,我感觉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甚至不像是父女之间的情感。无所谓,我也不在意了。

  无所谓无所谓我再也无所谓了。我认为父亲不再是天,我不再爱他。我也不指望他能够爱我。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8

  要问我最喜欢什么动物,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猫!

  猫,是一种性格温驯,活泼;模样可爱;会捉老鼠,能博得主人的欢心的动物,猫很忠诚,对猫来说,忠诚于自己的主人是不变的宗旨;猫很独立,就算不依赖人类,也能自己生存。它不会主动来讨好你,除非跟你很熟了,不然都保持一份戒心。猫的行为很舒缓,优雅,比较安静,再加上独立的性格,给人以神秘的印象。虽然不好驯养,但还是很多人青睐的动物,所以我很喜欢猫。

  为了探究猫的性格,我就央求父母,给我买一只猫。在我的软磨硬泡,百般劝说下,爸爸妈妈终于同意了。第二天,妈妈下班回来后给我带回来了一只小猫崽,我见到高兴极了,给它取名为小菲,这只猫很漂亮,浑身的毛是黄色的,四肢爪子是白色的,葡萄般大的眼睛溢出了一股灵气。懒懒的样子实在可爱至极。松散的眼神泛着一丝稚气。

  小菲刚来家里的时候,整天待在陌生的环境,看着陌生的人觉得很害怕,所以时刻保持着警惕,有一点响声它就会蹦起来,躲到某个角落里,等四周平静后才会回到自己的窝里继续警惕的看着四周。给它喂食时,它不会放心的朝你走过去吃东西,而是等你走后才走到食物跟前,先闻闻,再尝一口,确保没事后才会放心的`吃起来。每天亦是如此。我不禁感叹,真是一只谨慎的猫。慢慢的,和我们接触长了,就不对我们那么警惕了。小菲的好奇心特别强。

  星期六放假,我在做作业,小菲便在家里乱窜,这走走那瞧瞧的,见到好奇的东西还会用爪子挠两下,走到妈妈织毛衣的地方跟前,它发现了新的东西——毛线团,刚到毛线球前,线球突然从沙发上滚下来。小菲吓得连忙退后几步,还一边“喵喵”地叫,好像在说:“这是什么怪物啊!我怎么没见过啊!”过了好久,它才慢慢向前移动,然后用爪子碰碰毛线球,见没有危险,就开始玩了。它抱着毛线球跑来跑去,当它回到房间时,发现脚被缠住了。它又“喵喵”叫了起来,好像在向我求救,我看了哭笑不得,连忙帮它解开。有时候,小菲在屋里玩腻了,就跑到阳台上的花枝上荡秋千,或者在我的作业本上留下几个“小梅花”印。

  小菲也很乖巧,有一天我放学回家,本想和小菲一起玩,小菲也是一副想跟我玩的样子,一直蹭我的腿。但是我一想到作业很多,不能先玩再学,就摸着小菲的头说:“小菲啊,我要先学习,学习完后才能跟你玩,你先自己到一边去玩吧”小菲似懂非懂的样子,走到一边玩起毛线球来,我也开始学习。直到学习完后我才和小菲一起玩。

  我爱我家的猫!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9

  周末的早晨,我在六尺的大床上醒了过来,柔弱的晨曦透过窗帘探进来,轻轻柔柔的洒在我的身上。

  家里悄无声息,“哈!哈!哈!”我大笑三声,吐出胸中的浊气,真好啊,我尽情地伸展着四肢,打了几个滚,悠闲地哼着我喜欢的英语流行歌曲,在被窝里偷偷笑出了声。昨天,妈妈带着姐姐走了,去异国他乡求学。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将和爸爸一起愉快地渡过。

  从现在开始,我要独占这三房两厅,想睡哪个房间就睡哪个房间。今天在妈妈的大床上睡了个懒觉,然后我要进姐姐的房间探险,把她藏的宝贝全部翻出来,然后晚上就睡她的带梯子的高脚床,对!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我的心在欢呼雀跃。

  早晨,再也不会有妈妈千篇一律的催促声,“起来啦,起来啦……”人家还没有做好准备,她就会冲进来,猛地拉开窗帘,让太阳晃花我的眼,唠唠叨叨的,吵得我头疼。偶尔还有姐姐来插一脚,她蹑手蹑脚地摸进来,冷不丁地把冰冷的手伸进我的被窝,要么挠我的胳肢窝,要么捂在我的脸庞。然后对着我的耳朵大叫,起床啦,真是噩梦一样的情景,这两个扰人清梦的恶女终于走了。

  我伸着懒腰,慢慢地起床穿衣,能多慢就多慢,然后慵懒地踩着猫步踱进卫生间开始洗漱。我对着镜子做着鬼脸,镜子里不会再突然多出那张可恶的`小女巫的脸,偷偷地把牙膏抹在我的脸颊上,再也不会有人乐此不疲地做这些让人着恼的无聊的恶作剧。我的心情更好了,从叮叮咚咚,大呼小叫,吵吵嚷嚷中被解救,享受着家中这一刻的宁静。

  “咔嚓”,开门声响起,一定是爸爸买好早餐回来了。我欢呼着迎出去,耶!是我最爱的麦当劳!我坐在餐桌旁,迫不及待地开始享用美味的早餐。妈妈在的周末早晨,餐桌上一定是粥,配着各种酱菜,还有馒头油条豆花等,老一套的中式早餐。像现在一大早就能吃上汉堡,简直是奇迹!爸爸在隔壁和大洋彼岸的她们通电话,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嗯,好的,平时垃圾食品少吃,周末尽量喝粥?给他多吃蔬菜水果,汤汤水水?努力办到?”……“弟弟好吗?”突然远方传过那熟悉的姐姐的声音,“把书桌里收藏的所有文具用品都给弟弟,千万不要忘记?特别是那包无印良品的笔?”

  泪水悄然滑落,怎么擦也擦不完。我喜欢那一桌子热气腾腾的清粥小菜,包子油条;我喜欢挤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支着耳朵听妈妈姐姐争争吵吵、互相打趣;我喜欢每天早晨被强行拖起,和姐姐抢厕所,在洗面台前推推搡搡搡,对着镜子你瞪着我瞪着你;我喜欢?

  等到失去才知道什么是真爱,这句话只有在经历后才知道,是对的!我喜欢我的四口之家,那些拥挤的烟火味和充满了爱和善意的吵闹声正是我喜欢的家的味道。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10

  时光如沙漏中微不足道的沙粒一般,缓慢掉落,最终掉光。转眼间树的年轮又增加了一圈,初一的学习生涯也在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尽头,人总在失去的时候不禁有几分感慨,有些懊悔和不舍。

  新的生活扑面而来,让人生出些陌生感。看到讲台上正兴致勃勃讲着课的老师。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你,脑海中也全是你的身影,我的初一班主任,我的初一数学老师,我初一的`朋友。

  你个子稍矮,留着一头乌黑的短发,你那富有亲和力的笑,使我们枯燥乏味的学习生活又多了几分乐趣。你那具有魔力般的笑扫除我们心底的一片阴霾,常常会使我们豁然开朗。

  你性格随和,就像邻家大姐姐一般。记得有一次,星期五下午的上课老师都有事外出了,全班人早已摆好阵容,都在奋笔疾飞,抓紧写家庭作业。而此时你跨着不紧不慢的步伐,慢慢的走进教室。笑着说,今天下午要考试,同学们都开始抱怨起来,可是转念一想,数学老师是为我们考虑,我们还有好多试卷没有做完呢。可是你从不跟我们讲,因为你怕增添我们的负担。你也从不过度的将试卷布置给我们当作业。比如有一次放三天假,其他班作业是五张试卷,而我们班只有三张,你叫我们态度认真地完成即可。在这么一个对比下,我们便放弃了抵抗。

  可是,聪明如你,和蔼如你,你又怎么可能忍心呢?于是你把这张试卷布置为家庭作业。这下两全其美,大家都开心。

  你还像一个朋友一样,喜欢跟我们分享事情。大到国家大事、国外大事,小到儿子的趣事,家庭琐事,更多时候我们不是师生,而是朋友。

  记忆中的浅滩处,有一些零碎的片段,组合起来便是那天早上发生的事了。那天早上,上完课之后,你又开始分享了。你跟我们说:“美国总统要重新选举,有两个候选人,一个是‘有钱的流氓’,另一个则是‘虚伪的骗子’,一个是商人,一个是政治家。最终第一个当上了总统,你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给我们听。课堂氛围一下子又活跃了。

  你对我们这个班尽心尽力,呕心沥血。我们无法理解,你一开始是抱着怎样的心态接手我们这个传说中的“最差班”的。但经过一次考试之后,我们班终于摘掉了最差的名号。这背后的心血又有谁能知晓。一次次的考试后,你总会一一将我们叫去,给我们进行总结,为我们制定目标。吕老师,我们班的成功与你的尽心尽责,密不可分。

  多少次的通宵达旦,我们不知;多少次的担忧,我们也不知;但每次的喜悦,你总会第一时间与我们分享。我们只知你,你的一丝不苟,你的和蔼可亲,你的尽心尽责。以及你的笑魇如花。因为有你,我才会成长。我喜欢你,因为喜欢才会不舍、留恋。愿文字可以将我的喜欢传递给远方的你——吕老师。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11

  自从看过杨红樱阿姨写的一本书——《淘气包马小跳》后,我马上就喜欢上了书里的主人公:马小跳。

  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形象鲜明,他是个古灵精怪的小男孩,也是一个最真实、充满童心的孩子。马小跳虽然很淘气,但很活泼,在班上,班主任秦老师最为他担心,因为他常常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每次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总是垂头丧气,像个泄了气的皮球,耷拉着脑袋,而走出办公室时却又欢天喜地,好像换了个人似的。他虽然爱逞能,但他很诚实,自己做错的事情不会嫁祸他人;他也很乐于助人,每次别人遇到困难,他总会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他人;好友惹出的是非总是一人担着,尽可能少让好友挨骂……这些秦老师都记在心里,有一天竟当着大家的面表扬了马小跳,这件事让马小跳开心了好几天。要知道这可是从来没有的事!

  此外,马小跳还有温柔孝顺的一面:母亲节的前一天,秦老师让大家每个人都要送给妈妈一个特殊的礼物。马小跳选择了给宝贝儿妈妈洗脚。回到家收拾妥当后,马小跳赶紧叫来宝贝儿妈妈,他用手轻轻地、柔柔地抚摸着妈妈的脚,还给妈妈做腿脚按摩,可是在加水时把宝贝儿妈妈的脚烫得又红又肿,虽然搞砸了,但宝贝儿妈妈还是感动得哭了。马小跳甚至还在想——“等我长大了,我要带着妈妈在一座黄金屋子里跳舞,那时我很高大、魁梧,我要让宝贝妈妈穿上水晶鞋,那样一直跳啊、跳啊……”虽然那是天书奇谈,可也是一个美丽的梦。

  马小跳十分爱动物,在那次到奶奶家的时候,马小跳看到了餐厅里捕杀野生动物,他看了十分生气,说要大闹野味餐厅,救出那些小动物,开始读到这里,我以为马小跳是说说,而不会真的'去做,但结果超出了我的意料,马小跳真的去了?,还拿出照相机,把他们捕杀野生动物的照片全都拍了下来,并放掉了所有动物。淘气包马小跳虽然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他有一个乐观积极向上的心,做事能坚持到底,说话算数,每一个发生在他身边的故事都充满了愉悦,他的故事告诉了我,一个人要快乐,碰到任何事情都一定要很乐观,而且从不气馁,对每一件事都充满希望。书中除了马小跳很特别之外,还介绍了他的三个铁哥们。第一个是唐飞,因为他胖得像企鹅,所以人称“企鹅唐飞”,他呀,翻脸比翻书还快呢。第二个是毛超,他的废话特别多,如果他说10箩筐话,那么有9箩筐都是废话,因为他长得很瘦,猴精精的,所以人送外号“猿猴毛超”。另一个是张达,因为他的嘴巴大得像河马,而且有点结巴,所以得了“河马张达”的称号。他们之间经常会发生许许多多啼笑皆非的故事。

  马小跳,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是一个充满童心、爱心、责任心,天真活泼,淘气的孩子!也是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12

  书一把钥匙,帮我开启了成功之门;书是一架云梯,让我攀登到了知识的顶峰;是一艘轮船,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书就是一位良师益友,教我做人。自从我读了《汤姆·亚历险记》这本书以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深深地感受到汤姆·索亚是个勇敢顽强的人。

  汤姆是个顽皮、天真并且非常活泼的孩子。因为他讨厌新来的孩子的神气样儿便和他打了一架,所以被波莉阿姨罚刷墙。但是,他并不甘心,因为讨厌刷墙,他想出了一条妙计。在贝恩面前,他故意装成非常喜欢刷墙的样子,把贝恩的新鲜劲儿给提起了,经过一番恳求,汤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并且还得到了苹果。可这还没结束,整个下午,他让所有想来嘲笑他的孩子都留下来刷墙了,并且还得到了许多好玩的东西。由此,我不得不发出赞叹,汤姆的脑子可真灵光,可是没有放在正确的地方。也许我们会对刷墙不屑一顾。但是对于一些有新鲜劲的孩子来说,那是一种乐趣。

  他喜欢恶作剧,以至于波莉阿姨常常冤枉他。有一次,因为波莉阿姨教训汤姆偷糖,把席德当做模范让他学习。席德得到了波莉阿姨的特许,待她走之就伸手向装糖的盘子中伸去,不料打碎了盘子。汤姆特别高兴,因为他讨厌的席德终于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将受到惩罚。可是波莉阿姨误以为是汤姆的作为差点揍了他一顿,他虽然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总让人捧腹大笑。

  但是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善良、正义的`孩子,外表的缺点并不能掩盖他本质的优点。从他准备去孤岛之前的想法——他说自己是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会爱他;那些人发觉自己把他逼到什么地步的时候,他们也许会懊悔;他本想好好做人,努力向上······可以看出他心里想过要变成好孩子。从小说前几章看,汤姆非常崇拜海盗。因为,在他的眼中,海盗不是个贪婪的家伙,而是一个附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汤姆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

  有人说:童年就像是一壶美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的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13

  歌曲,是一种语言艺术,歌词的创作者们在歌曲中倾注了自己的感情。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就是《水手》了。这是一首由残疾歌手郑智化演唱的流行于八十年代的老歌了,然而出生在九十年代末的我怎么会喜欢这首古老的歌曲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那 是一个很不平常的周日,天空乌云密布,沉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来。我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想着刚刚发生的那件事。一个星期后,我即将参加市里组织的 “以海洋为主题”的现场绘画比赛。然而,我有一个致命的弱点让我的指导老师十分郁闷——海豚,我老是画不好!要知道,这次比赛是指定以海洋为主题的画,海 豚在我的这副画中无疑有着画龙点睛的功效。可是,我费劲了心血,却怎么也画不好海豚,要不就画胖了,要不就画瘦了,总让海豚变了形,这让我感到非常沮丧。 老师忍无可忍,终于下了最后通牒:“你的海豚要是再画不好,下周六的比赛你就不用去了,免得出丑。”我懊丧极了!

  回到家里,我瘫坐在书房的椅子上,打开了音乐,呆呆地沉思着:我很笨吗?要不怎么连个海豚也画不好!不至于啊,我学习成绩可是顶呱呱的呢!哎,算了,不就个海豚吗?画不好就画不好呗,不让我去,我还不想去了呢,管他呢!

  这 时,从音响中传出了我熟悉的音乐——是《水手》!“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不要 问为什么……”听着听着,我浑身一振,是啊,我这点挫折算得了什么?再大的困难我们也要克服。因为我们还有一个梦,一个对美好未来向往的梦!

  渐渐地,我好像被水手们带到了海边的沙滩上,天上的夕阳摇摇欲坠,清爽的海风迎面扑来;我好像看到了充满灵性的海豚们在浩瀚的大海里尽情地嬉戏,听到了海鸥们的响彻云霄的阵阵欢笑……是的,风雨过后,必见彩虹!

  此刻,我热血沸腾,身上不知哪来的一股力量,拿出纸笔,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画着海洋的精灵——海豚。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只惟妙惟肖的`海豚在我的笔下诞生了!我高兴极了,我终于画好海豚了!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期待着下周六的比赛时间赶快到来!

  后来,我的那图以海豚为主的现场画获得了金奖,当老师问我如何顿悟把海豚画好时,我笑着说,是我最喜欢的郑智化叔叔唱的《水手》这首歌帮了我——至今,我的脑海中还时常回荡着那几句歌词“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小作者以一首歌对自己的影响为例,叙议结合,叙事生动具体,议论深入浅出,以小见大,内容充实,具有说服力,恰当地引用歌词,结合自身实际展开联想,增强了文章的表现力,语言轻松自然,生动形象。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14

  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挑战自己了。挑战别人不一定能改变别人,唯有挑战自我,才能改变自己的现况,使自己进步成长。

  我最喜欢挑战自己的事,就是写作文。每一篇作文,都是每一个不同的冒险。每当我写完一篇作文,我那无穷大的经验库就会增加了一段不可思议的经验。但在写作文时,也是有困难的,从懵懵懂懂的“空四格”、“空两格”,一不小心空格怪物随时吃掉你,所以心里一定要牢记它们的位置,这样就能事先除掉它们了;接下来是“标点符号”的妖怪了,它们会随时出现,所以要提早心理准备,以防万一;最后的大魔王,那就是“自己”了,没有打得赢“自己”就没办法写出超越自我的作文,因为“自己”是个很厉害的心魔,非常会扰乱我的思绪,我的心必须坚持到底,必须毅力十足,勇于挑战密密麻麻、千千万万的文字雄兵,而我就是运筹帷幄的主帅,必须思绪清明缜密,才不会被文字雄兵啃掉我的灵魂,被不能持之以恒的“自己”打败。

  我喜欢为了挑战自己而去写作。但我知道,有时候挑战自己,也有失败的一次,并不是每次挑战都百战百胜,有一次,我挑战自我而失败了,因为我绞尽脑汁也挤不出一篇文章来。

  那一天,一如往常的一天,我永远记得那天的天空,是那么的湛蓝,一片小棉云都没有,我和平常一样,写完学校的功课后,便打开我的作文簿,开始写我的作文,但我想都没想事情的结果,将会一发不可收拾,那个月的征稿题目是“护生”,我完全不知道护生是什么,我又没养过宠物。又没有关注动物,这时的我,完全不知道从何下笔,原来,作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简单,那么的好写,作文并不是三岁小孩子手上的一枝笔,随意的'鬼画符、涂鸦即可,一篇文情并茂的好文章,要有起承转合、抑扬顿挫、言之有物,也不是输了就可以赖皮重来的游戏。完全毫无头绪的我,是第一次挑战自己失败,这时的我,彻头彻尾的输了,没有一点的灵感来完成它,我非常失望,失望没办法写这一篇作文,我既伤心又难过,久久不能自己……

  这一次的我,终于尝到挑战自我失败的滋味,因为人是不可能每件事都可以成功,但也不要因为失败,而放弃挑战自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怠。”还是多多阅读,多多思考吧!“失败是成功的垫脚石”有了这次经验,相信只要改掉之前自以为天生文才的过错,便一定能成功。否则,我就是“天才”——天生的蠢才!

  再一次的执笔,挑战自我,也许,我的奋战不懈,将来也能用一枝笔,为自己的成长历程,留下生命的印记!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15

  窗外下着绵绵细雨,车飞驰而过,地上的粘土飞溅起来,落在了马路旁的大树上,空气在经过雨的洗刷后变得格外新鲜,这样静谧而空气新鲜的生活,我喜欢。

  “叽叽喳,叽叽喳……”

  早晨,勤快的小鸟喝着树叶上的露水,天空千里无云,仿佛一个清澈光滑的蓝宝石,让人爱不释手。我伸了伸腰,倒杯鲜牛奶,煎个杂粮饼,听着音乐,哼着小曲。温热的牛奶随着喉咙向下流淌,营养丰富的五谷杂粮饼一口咬下去,酥又脆,这样惬意自由的生活,我喜欢。

  下午,灿烂的阳光印在房屋上,我向楼下的小路缓步走去。小路上铺满了银杏叶,一眼望去,好似铺上了一层金灿灿的毯子,忽而一阵芳香,向我扑来,抬头望去,那高大的的桂花树上缀满了无数娇小的桂花,每一朵都像刚出生的`小婴儿,惹人怜爱。

  我将遮阳伞放在树下,小心翼翼的将它们采到伞中,收起伞,回到家中,让桂花在水中开心的玩耍,再将它们碾碎,放在糯米糕里,放入锅中,蒸个一刻钟,香喷喷的桂花糕就出世了。我端着糕点,拿着作业在课椅上坐下,摊开试卷,享受着美食的我思维更加敏捷,不会一张试卷做完了,我不肯停下,继续在作业本上奋笔疾书……

  就这样,在知识里遨游几个小时后,我终于停下了,望着手上的语文书和英语书犹豫不决,最后还是先将古诗词背完了再去朗读英语,回想起今天的各个事情,这样充实的生活,我喜欢。

  夜晚时分,漆黑的天空如同一张神秘的黑洞,让人忍不住去探究它几颗闪亮的明星,无声的装饰着星空,好似一只只眼睛在眨着。路边的小猫流浪在街头时不时发出“咪呜”的叫声,像是在找主人,又像是在寻找食物,我站在窗前望着这幅美丽的夜景,盼望着明天的新生活,这样幽静、恬美的生活我喜欢。

  这样的生活我喜欢,但这份喜欢也需要人们自己去追求与寻找。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16

  时间流逝,转眼间初中生活悄然度过了两年。暮然回首,才发现在我的身后已绽放出朵朵青春之花。

  记得刚上初中时的稚嫩。小学毕业时,和大多数学生一样,总在幻想自己的初中有多么的高端大气上档次,期待这开学的到来,可是真的到那一天,却让我大跌眼镜。

  那一天阳光灿烂,我背着书包,一口气从家跑到了学校。气喘吁吁地看着学校的大门,我顿时满血复活,大跨步的走进学校。一进门,一块让人为之热血的石碑“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伫立在眼前。颇有一种“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绕过石碑,我呆住了。天哪,原来这才是我的学校吗?四栋破旧的教学楼,操场上没有跑道,目测占地面积没有四百米跑道那么大,还有打球,吃饭两用的.乒乓球台,我顿时感到如同在晴天中遭遇了霹雳一样。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猛然发现,这里的校风朴素,团结。同学们互帮互助,老师们悉心教导,一切的一切都让我转观。而这时我也渐渐开始明白,外表的朴素掩盖不了珍珠的风采。

  记得初一毕业时的抱头痛哭。毕业是一个美好的词汇,因为它代表着放假,相信绝大多数学生都在期待放假。可是我们班初一毕业时却笼罩在阴雨绵绵中。

  领分那一天,班里的同学明显比平常兴奋了些。大家不停地笑着,闹着。可在这时老师公布了一条消息:“要分班。”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让我们安静了下来,接着坐在身边的闺蜜开始潸然泪下。我只好假装坚强地拍拍她的背,安慰道:“别哭了,又不是永远见不到了。”回到家,走进自己的房间,转身锁住门,抱头痛哭。不过,值得安慰的是,最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分班。并且不久前听说,这次又要分班,也许到了那一刻,我还会再一次假装无所谓的安慰闺蜜,却回到家独自一人抱头痛哭。

  记忆的匣子暂时关闭,但精彩的生活并没有因此而结束,我相信在前方有无数的花种等待我的走过,绽放出属于自己的绚丽。看吧,初中生活像一块里程碑,矗立在人生之路上。我不会因过去而伤感,也不因未来而迷茫。因为,花再小也会绽放;目标再远也一定会实现。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17

  “在那峥嵘岁月,先辈创造知识摇篮;哺育中华儿女……”伴随着悠扬的歌声,我踏进了中学的校园,开始了初中岁月。

  第一次升旗,陌生的环境与同学使我有些紧张。这时,红旗伴随着嘹亮的国歌缓缓的升了起来。我把手放了下来,可我突然发现操场右侧的'学生们依旧保持那个姿势不动,难道还没完?突然,又一阵悠扬的歌声响起,像一阵清风刮遍了操场的每一个角落,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我虽然还不会唱,但校歌的种子在我心里扎下了根。

  “请同学们把校歌的歌词背下来,我们一会练习一下!”音乐老师对我们说。我不知道这首歌,但我无意瞥见了几个熟悉的词语,原来这就是校歌。我渐渐的记住了这美妙的旋律,跟唱了起来。

  转眼初二了。“怎么又要唱啊!”已经初二的我们对校歌抱有极大的不满,“都唱了一年了,换首不行啊!”同学们抱怨着。眼看校旗已经高高的挂在旗杆上,台下却静得连呼吸都听得到。看到这样的场景,老师也很无奈,就讲起了校歌包涵的历史意义,讲起了先辈们革命的历史。我们静静地听,老师讲完了,我们也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中。这时,一名同学率先唱了起来,紧接着一个又一个。这歌声仿佛汇成了时间的洪流,将我们带回了那个斗志昂扬的年代。我终于理解了,理解了校歌的意义与内涵。这是先辈的成果与心血,我们怎能辜负他们的希望!

  “你们已经初三了,要知道努力。以后升旗改成去月坛锻炼。”一声令下,我就半年也没听过那悠扬的校歌。直到一个中午,不知为何一名同学唱起了歌,班级瞬间变得喧闹起来。突然,一句熟悉的歌声响起,“在那峥嵘岁月……”很多同学自然地跟唱起来,声音越来越大,充满了美好的回忆。

  “三十五中,继往开来,锤炼英才向明天!”这首歌伴我走过了三年的初中岁月,终于要画上句号,但在我心中会久久回响,激励我努力向前!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18

  初中生活,有快乐,有苦恼,有迷茫,有悲伤。太多的情绪和谐在一起,短暂的初中生活变得简单而复杂,让人烦恼,让人回味。

  上初中意味着你长大了,但现在的你,已经不是让人爱护的“小公主”和“小主人”了。意味着他有自己的想法和自由,不再是一个只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的人。虽然有自由,但生活失控;虽然我已经长大了,但是有些事情我自己是完成不了的。

  以前在学校有什么困难的时候,有时候老师可以帮忙,很自然很轻松。学习不是很急,即使控制不了自己,至少身边有严厉的爸爸妈妈。在家里,我被宠着,被保护着。我无法决定要注意什么,我身边还有我的父母。生活井然有序,井井有条。

  但是到了初中,一切都自然而然的改变了。就像进入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在学校照顾小事情。学校也很紧张,作业很多。当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时候,爸爸妈妈也不控制我自己。因为他们觉得上初中要学会自觉。在家里,现在已经不是以前被宠爱保护的“小公主”了。凡事自己注意,因为他们说长大了要有自己的主见。就这样,初中生活在混乱中度过。每天的生活都没有秩序。

  初中生活,遇到烦恼的时候,总会在难过的时候流泪。总是在同学面前微笑,假装坚强。其实笑只是为了掩饰自己难过的一面。现在我明白了“笑中带泪”的意思。因为我没有父母宽阔的肩膀。受苦时,那个肩膀就像一个温暖的火炉,就像流浪的小孩找到了一个家。但是现在,我没有家。难过的时候只能哭,现在没有肩膀可以依靠。因为靠在肩膀上的那个人是以前的我。

  大家都说初中的生活很洒脱。我自然期待着有一天能快速成长,享受初中的.生活。拿到手才知道。原来自由的代价是悲伤。这个代价太大太痛苦了。一时半会儿反映不过来。

  当你抑郁的时候,你总是想着以前的一切。认为只要成绩好,父母自然会更爱自己。但是我在学校里把一切都告诉他们的时候,他们只说了一句“努力”。然后回去工作。他们的冷漠激怒了我的信心。我心里一直在想:可能父母只是想用鄙视的外延,让我对他们多一点关注,多一点吸引。所以我在更加努力的恢复以前的成绩和自己。

  初中的生活留下了无数的苦与乐。痛苦是短暂的,幸福是永久的。这是我一直坚信的。

  也许在你的初中生活里,有过无数的苦与甜。

  对于曾经的自己来说,初中生活是一段神秘的棉纱,总想衬托出它的真面目,看到里面的惊喜;但是现在打开了,却带来了很多苦恼,迷茫,快乐,悲伤等等。这个惊喜真的让我瞬间无法接受。然而还是涌进来了,想退就退不了。也许这样,我会更加记得和回忆我的初中生活。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19

  从小学到初中的时候,其实心里有很多顾虑。从小学到初中,不知道有多少精英,但不能让父母失望。杭州以外的错误让我无法走出她的阴影。

  我想,在我的初中生活中,我遇到了很多以前没见过的'人。但是,在这短短的一个学期里,我交到了小学从未有过的知心朋友,但是每次在学校感到不开心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告诉别人,回到家就埋在心里,免得让父母担心。这辈子找不到人聊,也不想让父母担心。初中处处充满无奈。

  第一次月考结束,我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尽力了,但是考不好。那一刻,我的心里真的不开心。后来发现自己每次用的力和心都是一样的。

  但是每次都变好。其实我很担心我这次考试或者某次考试会再考下去。这也是无奈。

  但是当我从高一的角度看初中的时候,就像从高一看小学的时候一样,我在想三年到底有多长。但我怕,不知不觉,这三年已经过去了。我要珍惜这三年,就像那六年一样。我知道三年会像那六年一样远去,所以我抓不住他们,只有回忆。现在看到小学生,不认识,擦肩而过。有时候,我回头,却再也不去想。初中的时候,我设法有了这么好的老师和同学。我怕过了三年就像小学了。相见不如不见。这一点,是无可奈何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从来没有难过过,却有那么多无奈。这就是初中的生活。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20

  初中的生活,像一杯冰凉的可乐,刺激着我所有的感官。但是,短暂的刺激过后,你需要像品茶一样细细品味。

  我不仅要适应新学校,还要适应我的新家。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不能住在老家,而要去这个“偏僻”的地方。这里的环境远不是我原来小区的休闲,那里有栀子花,有蜜蜂飞舞的蝴蝶,感觉一切都被净化器净化过滤了。现在一睁眼就只能看到灰暗的`日子,花少气少。我不明白。我搬进新家的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不知道什么时候父亲走到了我身后,眼睛眯了起来,嘴角带笑,“这是你的生日礼物。”我不知道怎么反应,只好愁眉苦脸,勉强露出一丝笑容。“将来,沿着那条路一直走,你就可以去你的新学校了。”说着,便指了指窗外的路。我愣住了,对,学校离这里这么近。我拍了拍额头。要不是这个,我就不用搬家了。他们只是想让我更好的学习,全心全意的投入,不用担心外界的影响。看着新家,我暗暗发誓:我会好好学习,不让父母失望。所以,我背负着沉重的负担。

  初二,这个新学期,我明白了自己的责任。任何职位都有相应的负担。我是那个对世博会记忆犹新的人。当我怀着极大的兴趣准备两个计划时,我以为会成功。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冷水毫不犹豫的浇在了我的头上。时间的仓促,奖品的缺乏,正是我留下的。面对这一切,我慌了,向老师求助。我突然意识到,位置不再是空壳。既然有了,就要肩负起这个重任,一切都要综合考虑。

  十五岁时,我渴望在天空翱翔。然而,我在自由背后承担了更多的责任。而这个责任,一定是让我更早的了解了这个社会。十五岁,我有额外的责任。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21

  六年小学生活转眼过去了,我们满怀期待的迎来了新的初中生活。九月我们成为了初中生!

  来到了新的学校、走进了新的教室、见到了新的老师、见过了新的同学,一切又都陌生了。

  我喜欢这所宽广、美丽的学校。站在校门口放远望去:一所很大的学校,好似没有尽头一样屹立在眼前,教学楼旁两边的花池子里种满了五颜六色的花,争奇斗艳、美不胜收。往里走,看见的就更广了:用沙子铺成的操场中间有一面飘扬的五星红旗比小学更大的食堂和宿舍楼。一条条小路通往着每一个地点,也通往着每个成功的未来!

  我喜欢我的老师们。小学里老师为我们操碎了心,我忘不了老师们。初中,科目多了,老师自然也就多了,学习的动力也就多了。老师们每天都很忙,但却不忘关心我们,不忘每天对我们面带微笑。学校里,无论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老师是我们必不可少的朋友。成功的路上,老师的陪伴、家人的陪伴、同学的陪伴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我喜欢现在的自己。虽然自己刚来到初中,变化却是很大。在六年里我很茫然,不知自己的方向,像只迷了路的蚂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的目标是——考上一中!我喜欢看见自己每天都在快乐中度过、我喜欢看见自己在有限的时间里做着有意义的.事情、我喜欢看见自己活泼开朗的一面……

  我喜欢现在的“大家庭”。257班,一个充满活力、斗志昂扬的班集体。同学们每天都洋溢着青春的笑容,各个充满活力;同学间肩并肩的努力学习,每个同学都是班级的小主人,主动帮老师分担责任。四十二双手撑起了一片天!

  中学生活,对我们来说意味着新的机会和可能、也意味着新的目标和挑战。我们要充实的过好每一天、面带微笑的对待每一天、与时间争分夺秒的度过每一天!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22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我们都步入初三了,虽说初三已经度过大半个学期了,但这也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时刻。

  在我认为的初三生活之中,学习时间就像是一部交响曲。它演奏着生活琴弦上的一个个不同节奏中的音符,使生命旋律变化得丰富多彩。它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它也代表着我们的一言一行,它代表着所有人的一种真情。初三的生活,它打开了我们最后一年努力学习知识的大门,也让我们学会了用自己的努力去取得的成果。教会我们做人、懂事……的道理。

  但有时在想进入初三的时候自己的视野是多么狭小,而知识的海洋确是那么的宽广。老师上课给予我们的知识,和讲题时不同思路的语句,张口就说出来的名言警句让我羡慕不已。渊博的知识敲响了我对语文的警钟。虽然学习语文并不是一件难事,只要你努力就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初三的'生活就如同意料之中的事情。往往都会在每一节课的最后的时间感觉过得十分漫长,但是回头想想就一个星期过去了。我们每天笑着闹着,尽管也是最后一个学期,老师也强调了快中考了,中考很重要。都要好好复习,但是每个人似乎熟视无睹,只是每天都要很大声地笑,很欢快地闹。

  成功绝非天时。这是一个人努力的结果,是社会给我们最好的奖品。只有前方那条布满荆棘和坎坷曲折的路,在等着我们擦亮钢枪,披荆斩棘。我们今天在同一间教室里共同学习,或许明天,我们就成了敌人。

  中考是我们走向生活的一个转折点,我以为它是我心中所享受到的,但我现在才知道,它比我想象的更要复杂。加油!希望这个有着不同回忆的初三,让我学会很多,成长很多。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23

  终是从稚嫩走向成熟,逃不过时间对我们的洗涤?——题记

  在十二三岁这个懵懂的年纪,我们开始了初中这一段旅程。对于这一切新事物,总是充满着好奇心,想要不断的探索,我们还未袪尽童真就开始了你追我赶的学习劲头,对于这个陌生的环境,或许会会感到孤独,也许会很无聊,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前进的动力。

  初二,我们熟悉了校园中的一切,我们与同学相识相知,在一起时常打闹玩笑,却未伤及半点情意,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慢慢懂事,褪去了青涩的面容,却换来了青春的叛逆,我们学会了打架逃课,在这个年纪谈恋爱,挥霍青春,甚至已经忘记了我们来学校最初的'目的是干什么了?

  初三最后一年,所有人都在为中考拼搏努力,在快节奏的生活之下,三年时光就这样匆匆而过,我们经过时光的淬炼,终究还是走向成熟稳重这一步,我们最终还是在感叹,为什么时间过得那么快?我们也开始怀念过去的种种,怀念之前的多少欢笑与泪水,怀念之前的肆无忌惮,怀念从前的自己。

  毕业晚会之际,我们举杯欢迎:祝我们逝去这三年美好的青春,是啊,这三年我们历经了太多,也明白了太多,放弃了太多。

  七月,我们将把这三年的初中生活画下完美的句号,人生还长,何必慌张。初中岁月无情地流逝,带给了我们所有人对以后的憧憬,可这一切不过是对未来的所做的铺垫。

  虽然心中有千万个不舍,可还是要放下执念,在接下来的生活中,还有很多事物是我们所必须面临的,我们只有乘风破浪才能够体现出自我生命的价值。

  初中,也是初衷,再见了,老师们,同学们!高中,等我。

  我喜欢初中作文 篇24

  现在,我已经告别小学,升入初中了。在开学前,我十分期待初中生活,不知道跟小学会有什么不同。放完高温假之后,我终于踏入了初三中的门口。下午,分班情况就出来了,我成了七年级十三班的一份子。我进入了教室,哇!全部都是新同学,还有新的教室和新的老师。我找了个位置坐下,看着眼前的课桌,恍然发觉我现在要开始新的征程了!

  初中生活和小学生活可就不一样了,学科增多了,除了语、数、英,还有历史、地理、政治等科目,还要上晚自习。我们晚上八点多才放学回家,回到家还要做功课。初中生活的旋律是紧张的,我们的生活节奏比以往更快一些了,所以我们做每一件事都要雷厉风行。

  从开学第二天开始,我们要参加为期一周的军训。一听到“军训”两个字,我非常激动,我从来没有参加过军训。刚开始,我们站军姿站了很久,重复着各种训练,中间我还因为胃痛请了一天假。到后面几天,我明显感觉到自己的体质变得越来越好了,站军姿能站更久了。在最后几天的`时候,教官从我们队伍里挑了四个人去练军体拳,其中就有我。练军体拳更辛苦、更累,但我还是感到很幸运,因为军体拳能锻炼我的体魄。

  军训结束后,我感觉我们已经破茧成蝶了。老师也开始正式上课,我已经真正成为了一名初中生。以后也许会更累、更忙,作业堆成山,但在接下来的三年里,我决心要珍惜时间,好好努力、奋斗,为班级增添光彩的同时也不辜负自己的青春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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