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时间:2024-07-10 23:34:53 偲颖 资料 我要投稿

2024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4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放标准:

  1、北京

  发放标准:室外高温作业不低于180元/月;市内高温作业不低于120元/月

  发放时间:6至8月

  2、河北

  发放标准:室外露天作业2元/小时,室内高温劳动者1.5元/小时

  发放时间:实行差别时长

  3、天津

  发放标准: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发放时间:6至9月

  4、上海

  发放标准:300元/月

  发放时间:6至9月

  5、浙江

  发放标准:室外高温作业300元/月;市内高温作业200元/月

  发放时间:6至9月

  6、山西

  发放标准:240元/月

  发放时间:6至9月

  7、陕西

  发放标准:25元/天

  发放时间:6至9月

  8、辽宁

  发放标准:200元/月

  发放时间:7至9月

  9、福建

  发放标准:12元/天或者260元/月。

  发放时间:5月按实际高温天数计发;6至9月,按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计发。

  10、内蒙古

  发放标准:180元/月

  11、广东

  发放标准:150元/月

  发放时间:6至10月

  12、广西

  发放标准:100—200元/月

  发放时间:6至10月

  13、湖南

  发放标准:最低150S/月

  发放时间:7至9月

  14、江西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不低于300元/月,室内非高温作业不低于200元/月

  发放时间:6—9月

  15、江苏

  发放标准:300元/月

  发放时间:6—9月

  16、山东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200元/月,非高温作业140元/月

  发放时间:6—9月

  17、甘肃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12元/天,其他作业人员8元/天

  发放时间:6—9月

  18、湖北

  发放标准:12元/天

  发放时间:6~9月

  19、河南

  发放标准:10元/天

  20、云南

  发放标准:10元/天

  21、海南

  发放标准:10元/天

  发放时间:4—10月

  22、吉林

  发放标准:10元以上/天

  23、四川

  发放标准:10—18元/天

  24、新疆

  发放标准:10—20元/天

  25、安徽

  发放标准:不低于15元/天

  26、宁夏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12元/天,其他作业人员8元/天

  发放时间:6—9月

  27、重庆

  发放标准:不低于5、10、15元/天(按气温范围)

  28、贵州

  发放标准:8元/天或168元/月

  发放时间:按月发放为6—9月

  劳动法高温作业规定:

  在高温天搜索气期间,用人单位应根据下列规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员工劳逸结合、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但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需要必须紧急处理或及时抢修的情况除外。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时―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因行业特点不能停止作业的,12时―15时员工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另外,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温费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防暑降温费亦可称为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高温补贴。

  【防暑降温费标准】: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常见高温工作岗位包括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

  【发放范围】: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发放时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例如辽宁省每年6、7、8月3个月向劳动法发放防暑降温费;例如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9月。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由于我国各城市情况存在差异,高温补贴标准(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发放时间并未统一,均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发放标准,但高温费基本上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不能用绿豆汤凉茶等代替:

  防暑降温费不是福利,而是工资中的一部分。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蓄意规避政策不发高温津贴,或者用绿豆汤、凉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征收比例则归入工资总额计算。

  防暑降温费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防暑降温费(下称高温津贴)。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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