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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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8-022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融和资金到账时间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813,3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3元,共计募集资金306,362,079.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7,862,079.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6,638,9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9,723,17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4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额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9,723,179.00元,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用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3,345,500.00元。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3,738,714.78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65,721.72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3,738,714.78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65,721.72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7,150,185.94元,其中银行存款16,150,185.9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131,000,000.00元。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电器公司)于2017年8月8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百达电器公司与2017年8月8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存储余额情况:公式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用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3,345,500.00元。(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表:公式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行为。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认为:浙江百达精工股份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百达精工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百达精工2017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一)保荐人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特此公告。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04月20日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度编制单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公式[注]:百达电器公司年产1,450万件汽车零部件产业化扩建项目包含多条生产线,本期仅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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