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

时间:2023-04-30 23:26:54 资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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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

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

办理机构:

劳动保障服务大厅3-8号、10号窗口

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1、转入地社会保险www.unjs.com经机构情况(外省市转出需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与帐号);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IC卡。 3、身份证(复印件)

申办对象资格:

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移基金。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转移办法按如下规定:(1)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2)对职工转移时已建立个人帐户的地区,转移基金额为个人帐户中1998年1月1日前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记入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 职工工作关系调离本市的,应当在调离当月凭医疗保险证卡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和终止,单位和职工医疗保险费有欠缴的应予以一次性补缴,个人帐户有结余的可按规定办理转移(目前仅限苏州地区范围内)或清退。

办理程序与要求:

1、进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清算,如个人帐户有实际余额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帐户转移或申领手续,打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或《医疗保险帐户结余清单》;

2、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手续,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3、传递财务部门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收费标准及办理依据: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

2、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3、 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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