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围护监理细则

时间:2023-04-30 21:43:29 资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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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围护监理细则

中虹天地商住楼(二期)

深基坑围护、开挖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四月八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3

二、编制依据:??????????????????????????3

三、基坑工程方案的基本要求:???????????????????4

四、土钉墙施工:?????????????????????????

五、水泥搅拌桩围护结构:?????????????????????

六、坑内支撑结构体系质量监控:??????????????????

七、井点降水、排水措施:?????????????????????

八、深基坑土方开挖:???????????????????????

九、基坑工程监控的控制措施:??????????????????

十、验收资料:?????????????????????????

一、 工程概况

中虹天地商住项目二期工程位于浙江桐乡北港河10号地块内,坐落于庆丰路东、北港河南侧.由桐乡中虹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由七栋住宅楼、一个半地下停车库组成。地下停车库设置在小区中心绿地地面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2308平米,其中住宅地上总建筑面积126579.9平米,住宅地下部分总建筑面积4318.3平米,地下汽车库建筑面积11409.8平米,住宅部分机动车停车435辆地上54辆、地下381辆,住宅部分非机动车停车1425辆;(1#住宅楼21950平米,共31层,其中地下一层;2#住宅楼28706.7平米,共31层,其中地下一层;3#住宅楼18152.7平米,共31层,其中地下一层;4#住宅楼18709.6平米,共32层,其中地下一层;5#住宅楼18675.9平米,共32层,其中地下一层;6#大堂250.7平米,共2层;7#住宅楼24452.7平米,共29层,其中地下一层)地下汽车库建筑面积11409.8平米,住宅部分机动车停车435辆地上54辆、地下381辆,住宅部分非机动车停车1425辆。

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烈度6度。工程造价2.3825亿元(RMB),计划于2010年 5月 12日开工, 2012年4月 23日竣工,共702天。

建设单位:桐乡中虹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现代华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94-2008); (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钻孔灌注桩施工规程(DBJ08-202-2007);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其他有关规范及规程

三、基坑工程方案的基本要求

1.基坑工程的方案应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施工”的原则。

2.基坑围护结构方案应按满足极限状态的要求来考虑,可分为下列两类: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应于支护结构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土体失稳、过大变形导致支护结构或基坑周边环境破坏;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应于支护结构的变形已妨碍地下结构施工或影响基坑周边环境的正常使用功能。

3.基坑围护体系的方案比较和选型应满足基坑工程的安全稳定性和经济合理性要求。

4.确定围护结构基坑内外土体的稳定性和变形限值,必须满足基坑本身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控制要求。

5.围护墙的抗渗要求和基坑施工的降水措施必须复合相关规范及周边环境保护的要求。

6.确定挖土顺序必须满足设计工况的要求,以确保基坑稳定及周围环境的安全。

7.确定环境保护措施及监测内容等应满足基坑信息化施工的要求。

四、土钉墙施工

五.水泥土搅拌桩围护结构

水泥土搅拌桩围护结构是采用搅拌机械将水泥和原状土强行搅拌,形成连续搭接的水泥土状加固体挡墙。水泥土围护墙兼作隔水帷幕,水泥土搅拌桩围护结构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应根据设计要求、场地和地质条件、施工机械性能等制订周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操作规程,以确保水泥掺合的均匀度和水泥与土体搅拌的均

匀性。

1.

1) 安全系数 圆弧滑动法稳定系数 kz≥1.0

2)底坑抗滑安全系数 kh≥1.2

3)墙体抗倾覆安全系数 kg≥1.1

4)抗渗安全系数 ks≥3.0(砂泥土), ks≥2.0(软性土)

2.水泥掺入比(即水泥与原状土重量比):

二轴机为13%左右(三轴机需20%左右)。

3.外掺剂掺入比(与水泥的重量比):

如三乙醇胺 0.05(早强剂);TMS3%~5%(早强剂);硫酸钠Na2SO4 0.2%(早强

剂);黄酸钙木质素0.2%(减水剂)。

4.水灰比0.45~0.50。

5.“三搅二喷”施工工艺。即下沉、搅拌——提升、搅拌、喷浆——下沉、搅拌——提升、搅拌、喷浆——下沉、搅拌——提升、搅拌——移位至另一桩施工。

6.桩位、垂直度等允许偏差等。

(二)检查成桩质量

检查搅拌桩排桩围护墙体必须采用连续搭接的施工方法,严格控制桩位和桩身的垂直度,并确保足够的搭接长度和形成连续的墙体。

1.各类施工机械的性能应由专业部门进行鉴定,并作试桩、进行桩身强度和施工工艺的检验;

2.检查搅拌桩排桩连续搭接、桩位(≤5cm)和桩身的垂直度(≤1%)、搭接长度(20~30 cm)。

3.检查水泥土搅拌桩搭接施工间歇时间10~16小时。

4.成桩工艺:一般要求二喷三搅。喷浆搅拌时钻头的提升(或下沉)速度不宜大于0.5m/min,钻头每转一圈的提升(或下沉)量以1.0~1.5cm为宜;

5.注浆压力应和提升(或下沉)速度相配合,确保额定浆量在桩身长度范围内均匀分布。

6.监控成桩施工期的质量检验,包括机械性能、材料质量、掺合比试验等资料的验证。

三)质量检测

1.监控基坑开挖前的质量检测

1) 检查机械性能、材料质量、掺合比试验等的验证资料;

2) 复核桩桩数,检查桩位、桩长、桩顶高程、桩身垂直度的验证资料;

3)桩身强度的验证

(1)对于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应采用钻取桩芯或静力触探的方法检验桩身强度。

(2)钻取桩芯做抗压试验。钻取桩芯宜采用φ110钻头,连续钻取全桩长范围内的桩芯,桩芯应呈硬塑状态并无明显的夹泥、夹砂断层。有效桩长范围内的桩身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静力触探。应在成桩后第7天进行,所测得的比贯阻力应不低于原状土指标的2倍。

2.基坑开挖期的质量检测

1)直观检验开挖面桩体质量

2)检查基坑墙体及坑底的渗漏水情况

3)如不符合设计要求,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防止出现工程事故。

六.坑内支撑结构体系质量监控

(一) 严格控制内支撑体系的平面布置

1.监控要点:

1) 平面支撑体系通常由围檩、水平支撑和立柱三部分组成;

2)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水平支撑可以用对撑、对撑桁架、斜角撑、斜撑桁架以及边桁架和八字撑等构件组成平面结构体系。对于面积较大的基坑,也可以采用内环形平面结构体系。

3) 支撑布置不应妨碍主体工程的施工。

4) 相邻支撑之间的水平距离应满足土方工程的施工要求,通常不宜小于4米,当采用机械挖土时,不宜小于8米。

5)基坑平面形状有向内凸出的阳角时,应在阳角的两个方向上设置支撑点,必要时应对阳角处的坑外地基进行加固处理。

6) 沿围檩长度方向水平支撑点的间距,对于钢围檩不宜大于4米,对于混凝土

围檩不宜大于9米。

7)检查和控制钢结构支撑的平面布置:

(1).通常情况下优先采用相互正交、均匀布置的对撑或对撑桁架体系。

(2)对于长条形基坑宜采用单向布置的对撑或桁架式对撑体系,在基坑四角设置水平角撑。

(3)相邻支撑之间的水平距离较大时,应在支撑端部两侧与围檩之间设置八字撑。八字撑宜左右对称,长度不大于9米,与围檩夹角宜为60度。当支撑端部的八字撑不对称,且轴向力相差较大时,应在相邻主支撑的八字撑节点问增设水平连系杆。

8) 检查和控制混凝土结构支撑平面布置:

(1)平面形状比较复杂的基坑,可采用边桁架和对撑或角撑组成的平面支撑体系。

(2)在支撑平面中需要留设较大作业空间时,宜采用边桁架和对撑桁架或斜撑桁架组成的平面支撑体系,对规则的方形基坑可采用斜撑桁架组成的平面支撑体系或园环形平面支撑体系。

(3)基坑平面为圆弧状时,水平支撑宜辐射形布置,并适当加强圆弧段拱脚处的支撑和围护结构构件。

(二)严格控制支撑体系的竖向布置

1.竖向平面内,水平支撑的层数应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土方工程施工、围护结构类型及工程经验,由围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确定。

2.水平支撑的轴线应布置在同一竖向平面内,竖向相邻水平支撑的净距不宜小于3米,当采用机械下坑开挖及运输时不宜小于4米。

3.设定水平支撑标高,不得妨碍主体工程施工。

4.通常情况下应利用围护墙顶的水平冠梁兼作第一道水平支撑的围檩。

(三)严格监控立柱的质量

1.立柱应设置在纵横向支撑的交点处或桁架式支撑的节点处。

2.立柱的间距应根据支撑构件的稳定和竖向荷载的大小由设计确定,但不宜超过15米。立柱下端应支承在较好的土层上,开挖面以下的埋入长度应满足支撑结构对立柱承载力和变形的要求。

3.基坑开挖面以上的立柱采用格构式钢柱

4.基坑开挖面以下的立柱采用直径不第一文库网小于650mm的钻孔灌注桩时,其上部钢立柱在桩内的埋入长度应不小于钢立柱长边的4倍,并与桩内钢筋笼焊接。

5.立柱桩在基坑开挖面以下的埋入长度宜大于基坑开挖深度的2倍,且穿过淤泥质土层。

6.检查立柱穿过主体结构底板以及支撑结构穿越主体结构地下室外墙的部位,必须采用可靠的止水构造措施。

(四) 严格控制内支撑构件的挠度和细长比

1.撑构件的水平挠度应小于其计算跨度1/1000~1/1500。

2.支撑构件的长细比应不大于75;连系构件的长细比应不大于120;立柱的长细比应不大于25。

(五) 严格监控支撑体系安装质量

1.各类钢结构支撑构件的安装严格按国家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有关规定进行控制。构件长度的拼接宜采用高强螺栓连接或焊接,拼接点的强度不应低于构件的截面强度。结构式的组合构件,不应采用钢筋作为缀条。

2.各类现浇混凝土支撑构件的施工严格按国家现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进行控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安装工序必须同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

4.在基坑竖向平面内,土方施工应严格遵守分层开挖、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

5.土方分层分区开挖时,支撑可随开挖进度分区安装,但一个区段内的支撑应形成整体。

6.支撑安装应采用开槽架设。当支撑顶面需运行挖土机械时,支撑顶面的安装标高宜低于坑内土面20~30cm,钢支撑与基坑土之间的空隙应用粗砂回填。并在挖土机及土方车辆的通道架设道板。

7.严格监控钢围檩的安装质量:

1)钢围檩截面宽度应大于300mm,可以采用H型钢,工字钢或槽钢以及它们的组合截面。

2)钢围檩的现场拼装点位置应尽量靠近支撑点,并不应超过围檩计算跨度的三分点以外,围檩分段的预制长度不应小于支撑间距的两倍。现场拼装节点的强度不应低于钢围檩的截面强度。

3)钢围檩安装前,应在围护墙上设置安装牛腿。安装牛腿可用角钢或直径不小于25mm的钢筋与围护墙主筋或预埋件焊接组成钢筋牛腿,其间距不宜大于2m。牛腿焊缝应由设计确定。

4)钢围檩与混凝土围护墙之间应留设宽度不小于60mm的水平向通长空隙,其间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30的细石混凝土填嵌。

5)支撑与围檩斜交时,在围檩与围护墙之间应设置由设计确定的剪力传递构造。此时嵌填混凝土的宽度应满足剪力传递构件的锚固要求。

6)基坑平面的转角处,当纵横向围檩不在同一平面相交时,其节点构造应满足两个方向围檩端部的相互支承要求。

8.严格监控钢支撑的安装质量:

1)钢支撑的截面可以采用H型钢、钢管、工字钢或槽钢,以及它们的组合截面。

2)水平支撑的现场安装节点应尽量设置在纵横向支撑的交汇点附近。相邻两榀横向(或纵向)水平支撑间的纵向(或横向)支撑的安装节点数不宜多于两个。节点强度不应低于支撑的截面强度。

3)纵向和横向支撑的交汇点宜在同一标高上连接。当纵横向支撑采用重叠连接时,其连接构造及连接件的强度应满足支撑在平面内的强度和稳定要求。

4)钢支撑与钢围檩的连接可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节点处支撑与围檩翼缘和腹板均应加焊加劲板,加劲板的厚度不小于10mm,焊缝高度不小于6mm。

9.严格监控现浇混凝土支撑和围檩的质量:

1)混凝土支撑体系应在同一平面内整浇。基坑平面转角处的纵、横向围檩应按刚性节点处理。

2)支撑的截面高度(竖向截面尺寸)不应小于其竖向平面计算跨度的1/20。围檩的截面高度(水平向截面尺寸)不应小于其水平向计算跨度的1/8,截面宽度不应小于支撑的截面高度.

3)支撑和围檩的纵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6mm,沿截面四周纵向钢筋的最大间距应小于200mm。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50mm。支撑的纵向钢筋

在围檩内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30倍钢筋直径。

4)混凝土围檩与围护墙之间不应留水平间隙。在竖向平面内围檩可采用吊筋与墙体连接,吊筋的间距一般不大于1.5m,直径应根据围檩及水平支撑的自重,由设计确定。

5)严格监控现浇钢筋混凝土支撑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80%以上,才能开挖支撑以下的土方。

6)当混凝土围檩与围护墙之间需要传递水平剪力时,应在墙体上沿围檩长度方向预留由设计确定的剪力钢筋或剪力槽。

10.严格监控支撑结构的拆除施工质量

1)采用爆破法拆除支撑结构前,必须对周围环境和主体结构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2)严格监控利用主体结构换撑的条件:

(1)主体结构的楼板或底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

(2)在主体结构与围护墙之间设置可靠的换撑传力构造。

(3).体结构楼盖局部缺少部位,应在适当部位设置临时支撑系统。支撑截面应按换撑传力要求,由设计确定。

(4).当主体结构的底板和楼板分块施工或设置后浇带时,应在分块或后浇带的适当部位设置可靠的传力构件。

11.严格监控支撑安装的容许偏差:

1)钢筋混凝土支撑截面尺寸:+8mm,-5mm;

2)支撑中心标高及同层支撑顶面的标高差:±30mm;

3)支撑两端的标高差:不大于20mm及支撑长度的1/600;

4)支撑挠曲度:不大于支撑长度的1/1000;

5)立柱垂直度:不大于基坑开挖深度的1/300;

6)支撑与立柱的轴线偏差:不大于50mrn;

7)支撑水平轴线偏差:不大于30mm。

七、井点降水、排水措施

针对本工程地下水位很高,必须采取井点降水、排水措施,以降低地下水位和排除地表及坑内积水。降排水系统的施工质量和降排水效果必须严加监控。

1.轻型井点系统监控

1)检查轻型井点系统设备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尤其要检查水泵的质量和井点管滤头的质量。

2)检查井点系统的平面布置图。一般应根据基坑的平面形状、土质状况、地下水的流向和降水深度等确定。

3)检查和控制井点系统的有效长度(根据水泵的功率、总管的管径等确定),一般控制在40~60m。井点管的间距控制在1.2~1.8m。

4)检查和控制基坑内降水的有效深度,一般应在低于基坑底部设计标高的0.5~1.0m。井点管滤头应插在低于这一标高以下的土层中。一般一级轻型井点系统的降水深度为5~6m。

5)检查井点系统的安装质量:

井点成孔应垂直;

(1) 成孔孔径一般为ф250~ф300;

(2) 冲孔深度应超过井点管滤头底部0.5~1.0m,超过部分应用滤料(中粗砂)回填。回填时,临时封堵井点,滤料沿井点管四周均匀灌入,灌填高度应高出地下水位;

(3) 检查集水总管和水泵及其配套设备的安装质量,总管底面和水泵基座的高程应尽量降底;

(4) 检查总管、支管、井点管、水泵等相互之间的连接必须可靠、牢固、不渗漏水;

(5) 控制井点管长度允许偏差≤100mm和井点管安装高程允许偏差≤100mm。

6)检查井点管安装后的试抽水效果.可进行分组试抽水,根据抽水的结果,对井 点系统的布置作适当的调整,以满足降水要求。

7)检查井点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的降水效果。要求做到出水常清。对出水混浊或不出水的井点管,应及时予以修复或更换。

8)严格控制井点管的拔除质量。降水结束,需拔除井点管时,井点管的孔洞必须立即用砂土填实。对穿过不透水层进入承压含水层的井点管,拔除后,必须用粘土球填衬封死,以杜绝井管位置发生管涌。

2、基坑排水:

(1)设置有效的地面截水措施;

(2)基坑内设排水沟、集水井必须符合要求,集水井内水应及时排出。

(3)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及时开挖排水沟及降低深度,排水沟的深度不应小于0.3m。排水沟必须与排水井贯通,沟的底部宜有一定的坡度,以利排水。当有些部位不能用明沟排水时,可采用盲沟排水。盲沟内可采用卵石或碎石和粗砂等滤水填料。

(4)在整个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排水井、排水沟的畅通和排水有效,发现有局部失效,应及时疏通,以防基坑内积水影响施工。

八、深基坑土方开挖

1、开挖准备

深基坑开挖总原则:分层开挖,先撑后挖,边撑边挖,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每个层面深度,在各处挖土面支撑体系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设计要求强度100%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土方施工,先挖围檩支撑范围内土体,及时进行围檩支撑施工;

1.1审查深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

1.2灌注桩、冠梁、连梁、砼边坡放坡及支撑达到强度后可进行土方开挖,土方开挖时应充分利用时空效应,分层、分段、对称开挖。

1.3严禁超挖,最后一层开挖到标高后,应分快分段跟踪施工垫层/配筋垫层,每段开挖时,围护墙暴露宽度不超过8m,基坑底的暴露面积不得大于200平米,垫层应在8小时内施工完毕。

1.4基坑开挖及地下室施工期间,开挖过程中的开挖面高差不得超过2m,坑边10m范围内超载限值为20kpa,如西侧考虑临时停车,该处坑内应保持留土并最后开挖。

1.5按设计或施工要求标高平整场地,清除和搬迁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所有障碍物;

1.6做好防洪、排洪工作保证场地不积水;

1.7设置测量控制网,水准点要求设在不受基坑影响之处;

1.8挖土机械,降水设备试运转正常.

1.9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监察与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线,务求准确。

1.10深基坑开挖前须建议业主聘请专业队伍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道路路面、民房建筑等)进行监测。并协助业主确定监测队伍、监测项目与,内容。

1.11深基坑开挖前还必须对支护结构的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允许开挖。

1.12采用爆破工艺开挖的、应督促施工方和业主向对口政府部门申报,并接受其管理。

1.13开挖基坑(槽)之前应检查龙门板、轴线桩、水准标高,有无变位移动现象。并根据设计图纸校核基础放线的位置、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

2、土方开挖监控

2.1检查施工平面布置图、开挖断面形式以及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法和顺序,严格遵守分层开挖、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

2.2检查挖土、运土的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的数量和型号必须满足土方开挖的工期要求。

2.3基坑顶周边不得堆置余土,检查基坑上临时堆土的位置及数量,多余土方的位置、运输路线及土方挖运等的平衡。

2.4严格控制基坑开挖过程中的最陡边坡坡度。

2.5严格控制基坑开挖的深度,当开挖到离坑底50~80cm时,应及时用水准仪测量标高,打上水平桩,以作挖坑时控制深度的依据。可根据龙门板上的正负零标高,直接测量开挖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为防止超挖,机械开挖至设计坑底或边坡边界应预留30-50CM厚土层用人工开挖;

2.6对先打(或钻、挖)桩后开挖基坑的工程,则在开挖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工程桩的保护措施,开挖中安排专人监测工程桩的位移、倾斜和桩身完整性。

2.7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注意如下问题:

1)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有无位移;

2)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

3)土壁、坑底渗水现象;

4)地表水、雨水冲刷情况;

5)周边地面有无裂缝;

6)有无塌方;

7)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

8)施工安全(如下层掏洞开挖、挖土机下作业等)。

2.8挖土期间严禁挖土设备撞击支撑体系,设计未允许,严禁施工机械上支撑,围檩施工。

3.检查雨季施工基坑边坡的稳定性。

当基坑边坡不稳定时,其坡度应适当放缓,对软土边坡应采取护坡措施,同时,必须采取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基坑的措施,坑内积水及时排出坑外。

4、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土方开挖应随挖随运。

基坑挖土必须严格按设计方案实施,并必须随挖随运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时应尽可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坊内,以免引起塌方或地基土遭到破坏。 当在开挖过程中发现土质与工程地质报告不符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会同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处理措施。

5.严格监控不得超挖。

在按设计工况挖土过程种,严禁超挖。当局部超挖超过允许偏差时,应采取原土回填压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的天然密实度。当地基含水量较大时,可回填卵石、碎石或级配砂石,其处理结果均应做好施工记录。

6.严格监控基坑验收质量。

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后应予保护,防止扰动,并及时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基坑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坑底部尺寸不得妨碍构筑物的施工,并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平面尺寸;

2) 基坑开挖允许偏差必须符合表3-2-4的规定。

基坑开挖允许偏差 表3-2-4

7、严格监控边坡放坡混凝土面层的施工质量

7.1.在混凝土施工前,面层内的钢筋网片应牢固固定在边壁上并符合规定的保护层厚度要求。钢筋网片可用插入土中的钢筋固定,在混凝土喷射下应不出现振动。

7.2.钢筋网片可用焊接或绑扎而成,网格允许偏差为±10mm。钢筋网铺设时每边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一个网格边长或200mm,如为搭焊则焊长不小于网筋直径的10倍。

7.3.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在大于12mm,水灰比不宜大于0.45,并应通过外加剂来调节所需早强时间。

7.4.当采用干法施工时,应事先对操作手进行技术考核,保证混凝土的水灰比和质量能达到要求。混凝土施工前,应对机械设备和电路进行全面检查及试运转。混凝土的施工顺序应自下而上。

7.5.为保证施工时的喷射混凝土厚度达到规定值,可在边壁面上垂直打入短的钢筋段作为标志。当面层厚度超过100mm时,应分两次,每次厚度宜为50~70mm。在继续进行下步混凝土作业时,应仔细清除预留施工缝接合面上的浮浆层和松散碎屑,并喷水使之潮湿。

7.6.混凝土终凝后2小时,应根据当地条件,采取连续喷水养护5~7天,或喷涂养护剂。

7.7.混凝土强度可用边长100mm的立方试块进行测定,制作试块时应将试模底面紧贴边壁,从侧向喷入混凝土,每批至少留取3组(每组3块)试件。

8、混凝土垫层和基坑土方回填质量监控

8.1.混凝土垫层质量控制

1)混凝土垫层必须在基坑开挖至底面设计标高时,及时浇筑。

2)为确保边坡的稳定性和基坑安全,一般要求混凝土垫层必须随着开挖底标高

的前进方向紧紧跟着浇筑。

3)混凝土垫层的浇筑厚度及标高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控制。

4)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④

8.2.基坑土方回填质量控制

土方的回填是将符合要求的土填充到需要填方的部位;回填土应满足密实度要求,含水量过大的土料,可通过晾晒等方法解决,不合格的土料不准回填。所以,在填土施工时,应根据填土的用途,正确选择土料及填筑压实方法,确保填土施工质量。

1)基坑回填必须在地下结构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

2)回填前应有合理的回填程序,以防止回填引起不均匀沉降,导致结构开裂。

3)填土时基坑内应无积水,填方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等。

4)雨天不宜填土。雨期填土应经常检验土的含水量,随填随压,防止松土淋雨。

5)填土时基坑四周被破坏的土堤及排水沟应及时修复。

6)填土表面应清理平整,利于排水;

7)填土经夯实后不得有“弹簧”现象。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3局部异常地基的处理

局部异常的地基,须进一步探明原因和范围,然后会同有关单位妥善处理,保证建筑物建成后各部位沉降量一致。

局部异常的地基的处理方法:

松土坑(填土、软土)、将土坑中松软土挖除,至见天然土为止,回填压缩性相近的土料或3:7灰土,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200mm;如坑的范围较大时,则应将部分基础加深,基坑土作成1:2台阶边坡回填。

橡皮土1、应避免直接打夯,可采用晾槽或掺石灰粉的办法降低含水量。2、可采用掺碎石或小块石、卵石将土挤紧。3、将橡皮土挖去,再分层填灰土、砂土或一定级配的砂石夯实。

古墓(墓穴)1、将墓穴中松土杂物挖出,分层回填原土或3:7灰土。2、如古墓中有文物,应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处理。

古井(土井)1、如井在基槽中间,其内填土较密实时,可将井壁砖石拆除到基底以下1m,再用3:7灰土或土石英混合物分层回填夯实至基底。2、如井直径大于1.5m时,可做地基梁或在墙内配筋跨越;如井在基础的转角,除按1项处理外,还应在基础部位增设钢筋砼圈或挑梁加强。

局部障碍物1、当基底下有旧墙基、砖石构筑物、老灰土、树根、管道等,尽量挖除,拆掉至天然土为止,然后回填与基底天然土压缩性相近的材料或3:7灰土,逐层回填夯实。2、如障碍物挖除困难,可在两侧设一道钢筋梁跨越,并与障碍物上部保持一定空隙;或在障碍物上部做一层软性垫付层(土、砂混合物),以调整沉降。

8.4土方的安全施工

8.4.1土方施工前,必须对场地内及附近的地上、地下管道、电缆及高压水管等的情况调查清楚。在特殊危险区域施工,必须设专人负责进行控制和管理。

8.4.2基坑(槽)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之间的间距应大于2.5m,挖土时,由上而下,逐层开挖,禁止掏洞开挖。

8.4.3基坑边应设有安全防护栏杆。跨槽过桥应有牢因可靠的桥板和扶手栏杆,夜间必须有照明。

8.4.4开挖较深的基坑(槽)时,坑边一般不准放物料,如确有必须,则应严格控制堆放高度、重量和到坑边的距离。

8.4.5用挖土机施工时,在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许工人作业。

8.4.6有危险的土方工程,要编制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坚廖贯彻执行,工地上应有醒目的标志或标语牌,以免发生意外。

8.4.7如发现土坡松动、渗水、地面开裂,即应暂停施工,撒退工人,即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8.4.8挖土过程中和雨后复工时,应随时仔细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

九、基坑工程监测的控制措施

(一)基坑工程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基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2.对基坑周围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

(二)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应包括下列各项:

1.墙顶水平位移:用经纬仪和前视固定点形成测量基线,测量墙顶各测点和基线距离变化,精度为1mm;

2.土体侧向变形:用测斜仪测试,精度1mm。放坡开挖时监测土坡稳定;有支护开挖时监测墙后土体水平位移和土体稳定性;

3.坑底隆起:埋设分层沉降管,用沉降仪监测不同深度土体在开挖过程中的隆起变形,精度不低于1mm;

4、支撑轴力:用安装在支撑端部的轴力计测试,精度不低于1/100(F·S);

5.地下水位测试:用设置水位管的方法测试,水位计的标尺最小读数为lmm;

6.基坑周边地面建筑的沉降和倾斜度: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测量,沉降测量精度不低于lmm;

7.基坑周围地下管线的垂直的水平位移:通常在管线接头位置安装测点,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测量,测试精度不低于lmm;

8围檩和立柱沉降监测:用水准仪监测,精度不低于lmm。

(三)监测仪器和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仪器除了灵敏度和精度满足设计要求外,必须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度,一般不应采用电阻应变式测头;

2.孔隙水压力计、土压力计、钢筋计和轴力计等应在埋设安装之前进行重复标定,标定资料和稳定性资料经现场监理审核后方可埋设安装;

3.现场使用的测斜仪应有计量部门颁发的质量合格证书和完整的规格、质保书。测斜管有包括断面尺寸、平整度和纵向扭转误差角等内容的质检证书,用由硬塑

料(PVC)制作的测斜管适宜于埋设在混凝土构件内;埋在土中的测斜管纵向应有良好的柔度。

(四).监测资料应符合下述要求:

1)使用正规的监测记录表格,数据应及时计算整理,并由记录人、校核人签字后上报现场监理和有关部;

2)监测记录必须有相应的工况描述;

3)对监测值的发展及变化情况应有评述,当接近报警值时应及时通报现场监理,提请有关部门关注。

4).工程结束时应有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应包括全部监测项目、监测值全过程的发展和变化情况、监测期相应的工况、监测最终结果及评述。

十、验收资料

施工单位应形成并提供中间验收和分项工程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

深基坑开挖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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