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固废处理

时间:2023-05-01 06:39:48 资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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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固废处理

一 固体废物处置的原则

为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对固体废物的处置首先应考虑合理使用资源,充分回收,尽可能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其次考虑对其安全、合理、卫生的处置,力图以最经济和最可靠的方式将废物量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主体工程产生的生产废物、公用辅助工程产生的各类废物和生活垃圾。

1 生产垃圾

生产废物包括各类精馏蒸馏釜底及釜液,包装带、化验采样废物等。由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负责协议处置。

2 生活垃圾

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有园区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处置,不得混入工业固定废物处理。

3 污泥滤饼

公用工程固体废物包括各类污泥及滤料。污水处理站污泥滤饼属于危险废物(HW38),由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负责协议处置。

4 其他废物

软水生产装置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为可再生废物有生产企业回收,若没有单位接收则送至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此外涂料车间净化装置产生的催化剂、活性炭等废物做危废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得到较好的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安全协议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得当,全厂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三 固体废物的暂存要求

1 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小废物储运风险,防止危废流失污染环境,本项目拟在项目固体废物堆场内设置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库房,专门用于临时存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库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计,做好防雨、防渗,防止二次污染。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并设计有堵截泄露的裙角、围堰等设施。库内废物定期有专门运输车辆运至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处置。

2 收集措施

公司在采取处理废物的同时,加强对废物的管理,特别是对于危险废物的管理。为防止废弃物逸散、流失,采取有害废物分类集中堆放、专人负责等措施,可有效地防止废物的二次污染。对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拟采用以下的措施:

A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验废物等均存放于相应的专用容器中,并贴上废弃物分类专用标签,临时堆放在危险废物库房中,累计一定数量后由专用运输车辆外运至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统一存放。

B 危险废物全部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内,做到防风、防雨、防晒。

C 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

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上述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公司将委派专人负责,各种废弃物的储存容器都有很好的密封性,危废临时储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进行防渗、防漏处理,安全可靠,不会受到风雨侵蚀,可有效防止临时存放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3 控制要求

危废暂存库将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计,做好防雨、防渗,防止二次污染。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并设计有堵截的裙脚、围堰等设施。企业应严格加强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具体如下:

A 应合理设置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危险废物应与其他固体废弃物严格隔离,禁止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混入;同时也禁止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中。

B 定期检查场地的防渗性能。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防止雨水径流进入堆场、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堆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并及时清理和检查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及堵截泄漏的裙脚;收集的渗滤液及泄漏液应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C 强化配套设施的配备。危险废物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分类盛装,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以防渗胶袋等盛装;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

D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

E 完善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详细记录入场固定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并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F 当堆场因故不再承担新的贮存、处置任务时,应予以关闭或者封场,同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无法消除污染的设备、土墙、墙体等按照危险废物处理,并运至营运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或其他贮存设施中。关闭或封场后,应设置标志物,注明关闭或者封场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的事项,并继续维护管理,直到稳定为止。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表明已不存在污染时,方可摘下警示标志,撤离留守人员。

G 项目产生的固定废物产生量、拟采取的处置措施及去向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向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申报,填报危险废物废物转移五联单,按要求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

四 危险废物运输方式及要求

根据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外运至处置单位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A 做好每次外运处置废弃物的运输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每种废物填写一份联单),并加盖公司盖章,经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第三联及其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第四联交接受单位,第五联交接受地环保局。

B 废弃物处置单位的运输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具有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必须取得驾驶执照的熟练人员担任。

C 处置单位在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严格按照所在城市规定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D 危险废物在运输途中若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露等情况时,公司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E 一旦发生废弃物泄露事故,公司和废弃物处置单位都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针对事故针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应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五 危险废物外协处置可行性分析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HW02、HW08、HW11、HW13、HW38五类,建设单位与危险废物处置公司签订协议处置协议,根据湖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湖北省危险废物处置工程试运行期间经营种类的函》,汇楚公司具有以上五类危险废物处理的资质,项目危险废物外协议处置可行。

六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预防措施

在处理货储存化学品的所有区域将有不渗漏的地基并设置围堰(混泥土),以确保任何物质的冒溢能被回收,从而防治污染环境。不得在地下设置待处理化学物质的输送管线和收集池。所以管道都架空设置,没有地下储存罐。

固体废物贮存要求:

a) 生活垃圾、固体危险废物宜采用混凝土池贮存,贮存池内壁应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具有相应的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贮存池的容量宜能满足一周左右生产要求;

b) 固体危险废物贮仓根据贮存物料特性设计相应的防爆等级,采取相应的消防及防爆措施;

c) 固体危险废物贮仓宜根据物料特性设置成2~4 个隔断,贮存不同特性的废物;

d) 液体危险废物应根据热值、相容性设置多个贮罐,贮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贮存物料的腐蚀特性不同选择相应的防腐材料及防腐措施;

2) 贮罐应设置一种以上的卸载措施,流动性良好的液体宜采用泵送方式,流动性差的液体可采

用压力其他输送的方式卸载;

3) 贮罐上应配备搅拌器或者循环泵定期保持液体的均匀性;

4) 贮罐应配备呼吸阀等罐内压力调节设施防治安全事故发生;

5) 对于贮存高粘度液体废物的贮罐还应配备加热措施保证其输送性;贮罐上应配备温度、压力

等检测仪表显示其工作状态。

固体废物收集运输

1一般规定

a 工业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

b 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别收集。

c 可回收利用物质和不可回收利用物质分开收集。

d 可燃性物质与不可燃性物质分开收集。

e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过程,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应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不应向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f 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按GB15562.2 设立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

a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b 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应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c 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d 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导流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

e 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必要时应设计渗滤液处理设施,对渗滤液进行处理。

f 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流失。

g 对于贮存GB18599 规定的第2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所,当天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大于1.0×10-7cm/s 时,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 和厚度1.5m 的粘土地层的防渗性能。

3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运输

a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不应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应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b 运输危险废物,应采取专用运输车辆,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c 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应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d 贮存设施的基础应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 厚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 的粘土层,或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 厚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的其它人工材料,应设计、建造渗滤液收集清除系统。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t 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危险废物堆内设计雨水收 集池,并能收集25t 一遇的暴雨24h 降水量。

e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应堆放在一起,应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应与危险废物相容。

f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宜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宜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g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宜用防漏胶袋等盛装;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 以上的空间。 h 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容器应完好无损并粘贴标签;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应与危险废物不相互反应。

j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和管理应满足GB18597 的规定。

4 固体废物的厂内贮存要求:

a) 进入固体废物焚烧厂的固体废物应贮存与固体废物贮存仓内,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必须有符合GB15562.2 规定的专用标志;

b) 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反应等特性;

c)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

d) 固体废物焚烧贮存场所要有集排水和防渗漏设施;

e) 焚烧炉所需的一次风应从废物贮仓抽取;

d) 贮存场所要远离焚烧设施并符合消防要求;

e) 贮存场应根据废物的特性设计相应的消防措施以及必要的防爆等级,对于危险废物暂存库还应配备洗眼器等职业劳动保护设施

5 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

5.1一般规定

A 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应将综合利用技术放在首要位置。

B 对有毒有害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作为废物资源开发的重点。

C 应开发大量消纳固体废物的实用技术和深加工产品的生产技术。

D 工业固体废物应分散回收、集中处理。

E 应推广清洁生产,严格控制产生总量,实施全过程管理:

a) 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研究,宣传和推进清洁生产。 b) 选择无污染、少污染的替代产品和原材料及清洁生产工艺。

c)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应控制生产规模,减少产生总量。 d) 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行业,要实现从末端处理向源头削减的全过程控制管理,不断改进和优化其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

F 在对危险废物进行污染治理中,应以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为第一目标。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需防止二次污染;在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的前题下,鼓励对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并需确保综合利用产品的长期安全性。

G 重点推进量大面广、资源化潜力大的废物回收与再生利用,合理延长产业链,开发高附加值的综合利用产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H 固体废物作为某种工业原料的代替材料,其掺加量应符合该产品的相关国家或行业要求。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一般规定

1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采取相应措

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 安全和职业卫生设施应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 应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培训,提供所需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的设计、建设,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绿化等降低噪声的措施,噪声和振动控制的设计应符合GBJ87 和GB50040 的规定,风机噪声应符合JB/T8690 的规定。室内噪声和振动应符合GBZ1 的规定

劳动安全

1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在设计、安装、调试、运行以及维修过程中应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设备安全性要求的规定。 2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中使用的压力设备,其设计、制造、监督检验、检测和使用应符合有关压力容器的安全标准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3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的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GB50016、GB50058、GB15577 等有关规定。

4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应建立并严格执行经常性和定期性的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 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气体的建筑物,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

7 输送和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和管道应设置泄爆装置,并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不得使用易积累静电的绝缘材料。

职业卫生

1 职业卫生体系应符合GB/T28001 的规定。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GBZ1、GBZ2.1、GBZ2.2 的规定。

2 操作室和工作岗位应采取采暖、通风、防尘、隔声等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健康。

运行与维护

A 生产单位应设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备,制定治理系统运行及维护的规章制度,主要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操作规程。

B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的操作和维护应责任到人。岗位工应通过培训考核上岗,熟悉本岗位运行及维护要求,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

C 严格执行交接班工作制度,岗位工人应填写运行记录,运行记录定期上报企业生产和环保管理部门,并存档。

D 加强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场址周边的地下水、地表水、空气质量以及噪声现状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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