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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采购招标书
学 号 11590201/11590203/11590204/11590225
天津城建大学
招投标模拟
设计说明书
天津市老干部大学新建校舍采购家具
所需会议桌椅招标文件
起止日期: 2014 年 6 月 16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0 日
学班成
生姓名 汪顺张鹏鹏宋泽坤南婷婷 级 绩
11市场营销2班
指导教师(签字)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4年 6 月 20 日
天津城建大学 课程设计任务书
2013—2014学年第 2 学期
学院 课程设计名称: 招投标模拟
设计题目: 天津市老干部大学新建校舍所需会议桌椅等家具 完成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16 日至2014 年 6 月 20 日共 1 周 设计依据、要求及主要内容(可另加附页): 1
设计目的
本课程设计通过货物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形成以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课程为龙头,将项目管理、技术方案组织设计及建设法规等相关课程组成一个教学模块,将学生所学零散的基础及专业知识,整合成系统性、连贯性的知识。开阔了学生的思路,培养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完成一个实际工程的招标投标文件编写的能力。让学生具备编制招标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的能力;具备完成中小型项目技术方案的能力;具备进行工程实施部署和进度控制计划编制的能力;锻炼计算机绘图的能力;锻炼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结协作能力。 2
设计内容
设计内容分为招标、投标两部分,各小组应按照要求完成相应内容。
? 招标部分(各小组均需完成)
主要包括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文件:①招标公告;②招标文件。由指导老师分配各组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各组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 投标部分(各小组均需完成)
主要包括与投标工作相关的文件:投标文件。由指导老师确定完招标组与投标组后即可编制。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各组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1)投标书;2)投标分项报价表;3)技术方案;4)售后服务方案;5)技术规格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资格证明文件;8)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除上述文件资料外投标人也可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制作“开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
设计要求 3.1 设计内容要求 ? 招标公告
参照实际招标公告(可从相关网站获取,如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tjconstruct.cn和天津招标投标网http://www.tjztb.gov.cn)编制。 ? 招标文件
参照政府采购货物类招标文件范本及其他实际国内货物采购招标文件编制。 ? 投标文件
可参照实际投标文件编写出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2 设计成果要求
? 设计成果排版美观大方,严格按照要求打印装订。 4
设计分组
由同学自愿组合,经老师同意后确定设计分组,并设定组长。组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 分配组内同学的工作任务; ? 本组同学的考勤记录; ? 课程设计报告的上交。 5
时间分配
指导教师(签字): 系(教研室)主任(签字):
批准日期:2014年 6 月 1 日
目 录
招标公告 ................................................. 1 招标文件 ................................................. 2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 2 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 ....................................... 4 第三章合同格式 .......................................... 11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 12 第六章投标资料表 ........................................ 24 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 ...................................... 39 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40
招标公告
天津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老干部局的委托,现对天津市老干部大学新建校舍所需办公桌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 建设单位:天津市老干部大学新建校舍
二、 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三、 项目名称:天津市老干部大学新建校舍外办公桌椅采购工程 四、项目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5号
五、招标范围:天津市老干部大学新建校舍办公桌椅采购工程,各类会议桌椅等家具27种
共计650件(套)。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部分样品和板材样块等家具部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货期:2014年07月1日 至 2014年08月30日 七、 资金来源:自筹
八、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的制造商,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4、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5、在项目上设有售后服务及维修机构,业绩良好。 九、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十、报名日期:2014年7月1日至 2014年7月5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 报名地点:天津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发售(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5号)。 十三、 报名须知:投标单位报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税
务登记证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加盖公章)。 十四、 联系单位:天津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发售(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5号)。
联系人:郑伟 电 话:0411-88898519 传 真:0411-88898540 十五、 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
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资格合格的投标人 2.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3招标方:招标方是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4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见投标邀请。
2) 投标人必须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机
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4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货物。 3.3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来自中国境内生产,除非用户需求书有特别说明和要求,否则任何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均被视为进口货物而被拒绝。
3.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
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
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
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卖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 9)“天”指日历天数。 2. 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标准
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
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
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4.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
何文件和资料。 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
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5. 专利权
5.1 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 合同标的
6.1合同标的:见合同特殊条款。
6.2 货物规格、型号、数量:见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 6.3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货物、配件、技术资料。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
包括发货清单中未列入而确实属于卖方供货范围内或“用户需求书”(第七章)对货物的性能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货物、技术资料等补齐,且不再发生费用问题。 7. 交货期
7.1 交货期:见合同特殊条款。 8. 交货地点
8.1 交货地点:见合同特殊条款。 9. 合同价格
9.1 本合同价即合同总价为 万元(大写: )。 9.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 9.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10. 付款
10.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10.2付款形式:见合同特殊条款。
10.3合同价款的支付:见合同特殊条款。 11. 检验与验收
11.1 验收要求
11.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在生产和安装过程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
买方可根据需要随时派人到卖方工厂或项目现场检查生产技术及安装情况,或派专人驻厂监造和抽检产品的质量,卖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一切因监造、检验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支付。
11.1.2 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
合同项下货物的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如下: 1)货物出厂前检查; 2)到货验收和安装调试; 3)预验收; 4)最终验收。
11.1.3 检验试验根据“用户需求书”(第七章)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
准进行。任何情况下,某一步骤检验和试验的结果均不能免除卖方于后续试验、检验和验收程序中的合同责任。
11.1.4 除合同规定由买方负担检验试验费用的情形外,进行上述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和
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11.2 货物出厂前检查
11.2.1货物出厂前检查按“用户需求书”执行。卖方对所有试验的结果、步骤、数据等须
有原始记录,这些记录必要时由双方代表签字。
11.3 到货验收和安装调试
11.3.1货物运到现场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尽快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并向
买方提交证明货物合格的相关文件。
11.3.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
合质量标准规定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1份。对损坏、短缺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或替换相应的货物,但费用由卖方自负。
11.3.3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进行设备及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附属系
统(附件)的安装调试,并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卖方对所有试验的结果、步骤、数据等须有原始记录,这些记录必要时由双方代表签字。
11.4 预验收
11.4.1预验收即货物(系统)安装调试合格,达到使用标准时的验收。由买方组织,卖方
参加。如卖方所供的货物按“用户需求书”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验收合格,则预验收通过。
11.5 最终验收
11.5.1最终验收指卖方履行完质量保证期的责任和义务,或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由
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进行的验收。最终验收并不能免除质量保证期的责任和义务。
11.6 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12. 包装
12.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
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
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13. 装运标记
13.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1) 收货人 2) 合同号 3) 发货标记 4) 收货人编号 5) 目的地
6)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 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
8) 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
13.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
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 14. 运输和保险
14.1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
在合同总价中。
14.2 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 15. 伴随服务
15.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第七章
“用户需求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实施或监督所供系统的现场安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提供系统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系统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及系统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5.2 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第七章“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伴随服务的
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16. 备品备件
16.1卖方应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可能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
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7. 质量保证
17.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来源合法的,是最新或目前的
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17.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通过预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
17.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17.4 卖方收到通知后将在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措施提出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
物或部件。
17.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承诺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
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8. 索赔
18.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7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
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8.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
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9. 变更指令
19.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
项: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期; 4)交货地点;
5)卖方提供的服务。
19.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
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0. 合同修改
20.1 除了合同条款第19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
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1. 转让
21.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 分包
22.1 对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
分包合同,并需经买方同意,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 卖方履约延误
23.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3.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十五(15)天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3.3 除了合同条款第27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
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4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4. 违约赔偿
24.1 除合同条款第2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
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不满1周按1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5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4.2 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买方须按下列比例支付违约金:
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1-4周,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3%; 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5-8周,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7%; 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9周以上,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1.0%;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买方支付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5. 违约终止合同
25.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
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下述条件:
a)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
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
买方利益的行为。
25.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3.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
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6. 不可抗力
26.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
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6.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
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6.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7.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7.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
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8.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8.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
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8.2 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
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1) 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 2) 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
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29. 争议的解决
29.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
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应在买方单位所在地。 29.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9.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29.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30. 合同语言
30.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 31. 适用法律
31.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2.通知
32.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到对方。
32.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33.税款
3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均应由买方负担。
33.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均应由卖方负担。 34.合同生效及其他
34.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保函
(如果有预付款)后生效。
34.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投标分项报价表 2) 用户需求书 3) 履约保函 4) 预付款保函
5)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第三章合同格式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系统)和伴随服务,即(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而邀请投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系统和服务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 合同通用条款 2) 合同专用条款 3) 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2—用户需求书 附件3—履约保函 4) 中标通知书 5) 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
3. 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
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4. 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
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
买方代表姓名 买方代表签字 买方名称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卖方代表姓名 卖方代表签字 卖方名称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七)XXXX年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十)投标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一)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等复印件)
(十二)主要设备、材料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 (十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十四)产品属于国家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十五)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十六)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十七)商务响应情况表
(十八)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技术文件
(一)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二)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 四、其他
(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二) 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分包填列,每一分包单独一张表开标一览表;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该表可扩展为其他分包。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
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 2、该表可扩展。 二、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 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七)XXXX年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十)投标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一)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等复印件)
(十二)主要设备、材料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
(格式自定)
(十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格式自定)
(十四)产品属于国家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十五)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十六)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十七)商务响应情况表
(格式自定)
(十八)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
采购项目名称:
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2、该表可扩展。
三、技术文件
(一)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格式自定)
(二)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
采购项目名称:
注:
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四、其他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1、投标人基本情况
注:以上内容按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
2、技术实力 (格式自定) 3、履约能力 (格式自定) 4、其他内容 (格式自定)
(二)其他资料
(格式自定)
第五章投标邀请
天津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老干部局委托,就天津市老干部大学新建校舍所需会议桌椅等家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1 项目名称:天津市老干部大学新建校舍会议桌椅 1.2 招标编号:DLZC-2010-26
1.3 主要内容:各类会议桌椅等家具27种共计650件(套)。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部分样品和板材样块等家具部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家具制造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生产招标货物(档案柜除外)所需的技术、设施和经验,近三年至少应有一项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企业法人资格的授权维修服务机构(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
3.1 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3.2 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下述资料,到天津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一份近三年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外地供应商还须提供在大连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企业法人资格授权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其复印件一份。
3.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3.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1日止,每天9:00—16:0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天津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发售(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5号)。
4.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7月日5时00分—13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3 开标时间:2010年7月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4.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投标受理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西市大街2号)。
4.4 开标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5号
邮 编:300000
银行帐号:中国银行天津南开支行401602400208091 联系人:郑伟
电 话:0411-88898519 传 真:0411-88898540
第六章投标资料表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货物说明一览表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 投标保证金:(任选以下一种形式)
1) 银行汇票,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 2) 支票,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 3) 电汇,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 4) 现金,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
5) 由(银行名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金额数,
(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如分包,应按包标明包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
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
方没收。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中标服务费。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注:1、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并按投标人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
2、投标报价含义同“附件三”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合计金额”。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其它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注:1.合计=数量×单价+运输保险费+其它费用。
2.投标总价为所有货物及服务报价之和。投标总价应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金额一致。
3.投标人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投标分项报价,否则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及材料选用等进行详细描述。
2、任何保留性描述将影响投标人综合得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代表签字: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代表签字:
七、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保函
开具日期:
致: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本保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提供(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保证金:
1. 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或
2.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投标人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 3. 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投标人未能提交可接受的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有效,并在贵方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行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出具保函银行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出具保函银行地址 出具保函银行电话 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注:1、本保函需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
2、本保函仅需一份原件,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单独提交。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九、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录:
9-1 投标人资格声明 9-2 投标人资料 9-3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 投标人对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不仅限于这些内容)。 2)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 招标方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4)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5)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
9-1 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响应你方 年 月 日的(招标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 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1份正本, 副本。
(2) 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 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方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我方愿意配合你方,向有关机
构和单位(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企业等)查证和获得有关资料。
投标人(公章)
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
名称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地址 邮编 签字 电话 传真
9-2 投标人资料
1. 名称及概况:
(1) 投标人名称: (2) 总部地址: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 ⑤ 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 投标人生产或代理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 货物制造商情况(投标人不是货物制造商时提供。内容应包括企业简介、投标货物应用业绩
(附合同或验收报告予以证明)等):
5. 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6. 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3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会议桌椅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商提供);
2、对照评分标准所涉及的影响得分的内容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十、自主创新、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
该项如果有的话,请参见投标人须知第14.2 6)和附件十二(评分标准)相关说明和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为便于评委计算,投标人须自行计算上述三种产品各自的合计金额及其所占投标报价的百分比。
十一、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后开具) 开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 (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人民币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有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
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并办理到货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
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出具保函银行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出具保函银行地址 出具保函银行电话 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十二、评分标准 (一)基本评分标准
(二)加分项评分标准
(三)评分说明
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2、评委评分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价格得分。 3、投标人综合得分说明:
分别计算出各评委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
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委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
价格因素平均得分与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之和即为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总得分。 4、获得最高综合得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5、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投标价低的;
(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 (3)售后服务承诺优的;
6、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和型号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用户需求书”技术规格的要求。
二、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 (2)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外,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损坏,卖方应在当天到达现场,及时维修,收费按成本费收取。
2、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其生产投标货物所选用的主要原材料和五金件明细,包括: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原产地等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其生产投标货物的质量控制措施。
(3)投标人需考虑交货产品应严格与投标应答一致,交货时采购人将对交货产品进行全性能抽样检测。
(4)投标人生产的货物必须使用环保材料。 (5)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下列样品各一件: 休闲椅(序号8)、会议椅(序号25)及100mm×100mm规格的25㎜基材刨花板(E-1级)、12㎜中纤板、18mm中密板、25mm三聚氢氨木纹板、0.6mm优质胡桃木皮、优质牛皮、三节无声滑轨。
样品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供货产品品质不能低于样品品质。预中标人样品须送交采购人封存。
(6)货物颜色在合同签订时确定。
(7)投标样品须在投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一递交时间放置于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并自备软垫用以保护大厅地面,样品由投标人自行看护。样品不得带有投标人字样或标识。
(8)投标人须提供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发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的全部过程。
(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彩色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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