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清算制下土地增值税筹划实例解析
2007
年
1
月 16 日
.
国家税务 总
增值 税税 率较 高 对房地 产 开 发 企 业
.
不 能 确 定 核 算增值 额 的 其 建造 的普
.
局 发布 了《 于 房地 产 开 发 企 业 土 地 关
的利 润 有 较 大 的影 响 相 关 的纳 税 筹
.
通 住 宅不 能适 用 这
一
规定
.
。
因此
,
要
增值 税 清 算管理 有 关 问题 的通 知》
( 国 税 发 f 2 0 0 6 11 8 7 号 )
,
划就 显得十分重 要
一
。
根 据建房方式分别核算
以便 享 受税
明确 了房 地 产
、
按照建立 方式分别核算进行
收优 惠
。
企 业 土 地 增值 税 进行 清 算 式缴纳 的适 用 范 围 标 志着 现 有 的房 地 产 开 发 土
.
筹划 纳 税 人 建 造 普 通 标 准 住 宅 出售 增 值 额 未 超 过 扣 除 项 目 金 额 2 0 %的
. .
例 1
:
某房地 产 公 司 转让 普通 标
.
准住 宅所取 得 的收入 为 9 0 0 万 元 其
扣 除项 目金 额 为 8 0 0 万 元
.
地增值 税 从
“
预 征
”
时代 进 入 了
“
清
.
转让 豪 华
.
算
”
时代
;
国家税 务总局《 于 开 展 关
工
一
免征 土 地 增值 税 增值 额 超 过 扣 除项
目 金 额 2 0 %的
.
别 墅 所 取 得 的收入 为 l 500 万 元
其
2008 年税 收专项 检 查
,
作 的通 知》
次将 房地
.
应就其全 部增值 额按
扣 除项 目金 额 为 1 0 0 0 万 元
1
.
。
( 国税发[ 2008 ] 9 号) 又
规定计税
。
对于 纳税 人 既 建 立 普通 标
.
合 并核 算增值 额
=
产开 发列 为专项检查 的重 点行 业
土 地 增 值 税 列 为 检 查 内容
。
把
准 住 房 又 搞 其他 房地 产 开 发 的 应 分 别核 算增值 额
。
增 值 额
1000
=
900
-
800
+
1500
—
由于 土 地
不 分 别 核 算增值 额 或
600 万元
=
增值 额 与扣 除项 目金 额 之 比
600÷ (800+ ] 000 )
=
33
.
33鬈 600
x
税 栏 《 收 筹划》
目 协 办 单位
土 地 增 值 税 税 额
=
30茗
=
中 税 华
(北
京
)税
务 师
180 万 元 2
.
分 别 核 算增 值 额
=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800
Tel
:
=
普 通 标 准 住 宅 增 值 额
100 万 元
900
—
( 0 2 7 ) 8 2 7 10 0 0 6
:
Fax
、
:
( 0 27 )8 2 26 0 6 16
、
h t t p :/ w /
、
w w
.
c
ic ta x
.
c o m
普 通 标 准住 宅 增值 额 与扣 除项 目
、
业 务 项 目
税 务 顾 问 税 务 审 计 税 收 筹 划 税 务 协 调 财 税 培 训 政 策 审批
、 、
金 额之 比
=
100
÷
800
。
=
12
.
5 茗
.
涉税 鉴 证
、
出口 退税代理 等
,
。
可 免征 土 地 增值 税
,
核 心 业 务
:
化
解 企 业 涉税 风 险 发 现 解 决 企 业 各 类 涉税 问 题 高端 税 政 疑 难 突
.
豪华别 墅 增值 额
500 万元
=
1500
-
1000
=
破 鉴 证 合 理 合 法 于
企 业 纳 税 业 务 中体 现
。
服 务 承 诺
:
客 户零 风 险 按 行 业 类 型 企 业 类 型 需 求 类 型 成 功 收 费
, 、
、
。
豪 华别 墅 增 值 额 与扣 除项 目金 额
之 比
=
我 们 致 力 于 创 建 中国 涉税 服 务 第
供 相 关专业 的服 务与 帮助
。
一
品
牌 竭 诚 为 中 国 境 内各 类 涉税 客 户提
.
1500
—
1000
=
50%
=
土 地 增 值 税 税 额
150 万元
500
x
30茗
=
曼曼隳 张恍舞 X斌瞎 师旨硼1 曼曼 隳瞎你是赘d 睡让■瞳: 蓄 琨 错 囊惫 办 豳 事 鼢办 一司
两 种 方 式进 行 比 较 . 第 二 种 方 式 比第 一种 方式少 交 3 0万 元 的 土 地 增
值 税
l 6 + 5 8 0 % 应 缴 纳 的 土 地 增 6 2 1 3 =1 8 . 值 税 为 : 6 2 0 一1 3 x 茗 6 0 1 6 ×5 % 5 8 1 = 0 5
( 元 ) 万 。
大 大 减 轻 税 负 控 制 普 通 住 宅 增 值 率 的 方 法 是 降低 房 屋 销 售价 格 .销 售 收 入 减 少 了 . 而 可 扣 除 项 目金 额 不 变 . 增 值 率 自然 会 降低 。 当然 .这 会 带 来 另一 种后果 .即导 致销 售收入 减少 . 这 是 否可 取 . 就 得 比 较减 少 的销 售 收
入 控 制 增 值 率 减 少 的 税 金 支 出 的 大 小 . 而 作 出选 择 从
二 、 利 用 代 收 费 用 计 价 方 式 进 行
筹 划
显 然 . 采 用 方 案 二 可 少 缴 纳 土 地
增值税 3 7万 元 。另 外 . 收 费 用 计 价 代
方 式 的选 择 不 是 一 成 不 变 的 . 究 竟 采 用 哪 种 计 价 方 式 . 应 根 据 每 个 核 算 项 目的 具 体 情 况 来 选 择
三 、 过 控 制 住 宅 档 次 进 行 筹 划 通
《 政 部 、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土 地 财 国 增 值 税 一 些具 体 同题 规 定 的 通 知 》 ( 税 字 { 9 5l 0 8 号 ) 六条 规 财 1 9 第 4 第 定 : 对 于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要 求 房 “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在 售 房 时 代 收 的 各 项 费
四 、 通 过 合 理 确 定 收 入 及 转 换 收 入 形 式 进 行 筹 划
这 方 面 纳 税 筹 划 的 关 键 就 是 通 过 适 当减 少 销 售 收 入 或 增 加 可 扣 除 项 目 金 额 使 普 通 住 宅 的 增 值 率 控 制 在 2 %以 内 。 样 做 的 好 处 有 两 个 : 是 0 这 一 可 以免 缴 土 地 增 值 税 :二 是 降低 了房 价 或 提 高 了房 屋 质 量 、 改善 了房 屋 的 配套设施 等 例 3: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 年 度 某 某 商 品房 销 售 收入 为 1 5亿 元 . 中 普 . 其 通 住 宅 的 销 售 额 为 l亿 元 . 华 住 宅 豪 的销 售额为 5 0 万元 税 法规定 的 0
O 可 扣 除项 目金 额 为 1 1亿 元 . 中 普 . 其 通 住 宅 的 可 扣 除 项 目金 额 为 8 O 0 0万 元 . 豪 华 住 宅 的 可 扣 除 项 目金 额 为 3 0 万元 。其计 算公 式为 : 值 率= 00 增 增 值 额 ÷扣 除 项 目金 额 X 0 % 1 0 =( 收
入 一扣 除 项 目金 额 ) +扣 除 项 目金 额 X
用 . 果代 收 费是计 入 房价 中 r 买 如 N购
方 一 并 收 取 的 . 作 为 转 让 房 地 产 所 可 取 得 的 收 入 计 税 : 果 代 收 费 用 未 计 如 入 房 价 中 . 是 在 房 价 之 外 单 独 收 取 而
的 ,可 以不作 为 转让房 地产 的收入 。
1 通 过 合 理 确 定 收入 进 行 筹 划 、 决 定 销 售 商 品 房 的房 款 收 入 有 两
个 因素 : 一是 商 品房 的单 价 ,二 是 商 品 房 的销 售 面 积 商 品房 的 销 售 面 积 是 相 对 固定 的 , 而 单 价 则 是 可 变 的 对 于 销 售 定 价 除 了考 虑 市 场 因 素 、 成 本 利 润 等 因 素 . 还 要 考 虑 土地 增 值 税
因 素
对 于 代 收 费 用 作 让 收 入 计 税 的 . 计 在 算 扣 除 项 目金 额 时 . 可 予 以 扣 除 . 但 不允 许作 为加 计 2 % 除 的基数 : O 扣 对
于 代 收 费 用 未 作 为 转 让 房 地 产 的 收 入
假 设 计 算 土 地 增 值 税 的扣 除 项 目
是 固 定 的 .那 么 就 需 找 到 一 个 形 成 土
计 税 的 . 计 算 增 值 额 时 不 允 许 扣 除 在 代 收 费 用 ” 此 .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对 据 房
代 收 费用 计 价 方 式 可 进 行 纳 税 筹 划
地增 值税相对低 的合理 的商品房销售 单 价 。 首 先 应 根 据 项 目成 本 费用 、 市 场 环境及预 算利润来确定 商品房销售 单 价 区 间 .然 后在 这 个 区 间 内取 点 计
例 2:某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出 售 商
品房 . 价 为 3 o 售 o o万 元 . 市 政 府 的 按
要 求 .在 售房 时代 收 了 2 O万元 费 0 用 。该商 品房 支 出如下 : 付 土地 出 支 让 金 2 0 万 元 .房 地 产 开 发 成 本 为 0
6 0 万 元 . 其 他 扣 除 项 目 2 O 万 元 0 O ( 包 括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 税 率 同 上 不 . 例。
算 相 应 的 土 地 增 值 税 额 .再 根 据 税 额
来 计 算 各 个 单 价 形 成 的 项 目利 润 总 额 . 以形 成 利 润 总 额 最 大 的 单 价 为 最 优 单 价 例 4: 某 房 地 产 公 司开 发 开 树 花 园项 目. 在 开 盘 前 该 公 司 根 据 市场 环
1 O 应 纳 税 额=增 值 额X相 应 税 率 一 O %. 扣 除 项 目金 额X 算 扣 除 数 如 果 不 速 分 开
核 算 : 值 率 =( 0 0 1 0 增 1 0 —1 0 0) 5
11 0×1 %一3 O0 00 6%. 应 纳 税 额 =
( 5 O 1 O) 0鬈 1 00 万 元 1 0O 一1 OO X3 2
方案 一: 收费用不并 入房价 . 代 单 独 收 取 , 则 扣 除 项 目金 额 为 : 0 + 20
6 0 0 +2 0 20 +6 O +( 0 OO) 0% X2 +30 0X 0
境 及 预 计 的 成 本 l 2 0 万 元 ( 含 2 0O
税 )、 期 望 的利 润 水 平 制 定 了 该 项 目
如 果 分 开 核 算 . 但 没 有 控 制 好 增 值 率 , 其 超 过 了 2 %, : 通 住 宅 : 使 0 则 普
增 值 率 =(1 0 00 0-80 0)+8 00X 0 0 1 =25 . 应 纳 税 额 一( 0 00— 00 茗 10
的均 价 区 间为 5 0 — 0 0元 / r。 O 0 6 0 I 假 f
设 均 为 普 通 标 准 住 宅 且 不 考 虑 因 单 价 与单 套房 总价 超 标 界定 为 高档 房 因 素 . 项 目建 筑 面 积 为 3 万 . 假 该 0 并
5 茗X( +7茗+3 1 茗+1%) 3 =1 27( 元 ) 万 , 增 值 额 为 :0 3 00一l 2 3 7=1 3 (万 67
元) 增值 率为 :6 3 3 5 1 6 , 1 7 ÷1 2 = 2 %.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为:63 0 一 1 7 % X5
1 2 X1 %=6 7( 元 ) 3 7 5 3 万 。
8 0 ) 3 % 6 0万 元 ;豪 华住 宅 : 0 0 x 0 = 0 增 值 率 ( 0 0— 0 0)+3 0 50 3 0 0 0X 10 O %= 7 : 应 纳 税 额 =( 0 O一 6 % 50
3 O0) O x40 %一3 0X5 =65 万 元 0O 0
设 按 税 法 规 定 的 扣 除 项 目总 额 为 1 2
亿元 。
方 案 二 :将 代 收 费 用 并 入 房 价 一 并 收 取 , 则 扣 除 项 目金 额 为 : O + 2O
60 O+2 O0+( 0 2 0+6 0) 0茗- 2 0+ 0 X2 t 0 -
根 据 以上 资 料 数 据 .假 定 未 知 数 X 为使 增 值 率 等 于 2 %的均 价 .那 么 0
可 得 以 下 方 程 式 :[ 0 3 x一1 O 0X 00 2 (1+20 ) /1 0 0X( % ] 2 00 1+2 % ) = 0
2O
两者合计 为 1 5 0万 元 . 分 开 核 算 比 2 不 分 开 核 算 多支 出税 金 5 万 元 这 O 是 因 普 通 住 宅 的 增 值 率 超 过 了 2 %. 0
(0 3 00+2 O) 0 X5菇( 1+7 +3 %+1 = 茗)
1 3 ( 元 )增 值额 为 :0 0 2 0 8万 5 , 30 + 0 — 1 3 1 6 (万
元 ) 增 值 率 为 5 8= 6 2 ,
须 缴 纳 土 地 增 值 税 但 如 果 能使 普 通 住 宅 的 增 值 率 控 制 在 2 %以 内 . 可 0 则
求 出该 均 价 为 ( 转 第 4 页 ) 下 6
曼i骧斌 让事阪; X倍 黼无裔蝴 罡曼 隳瞎你蚤b 协 臻 张恍m 办 尝豳 师 J 艚 事, 瞎 奢R 鼢 司
四是 促 进 社 会 发 展 和 进 步 的 其 他 社 会
公 共 和 福 利 事 业 三 、 业 如 何 进 行 公 益 性 捐 赠 企
社 会 团体 和 基 金 会 .凡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条 件 并 经 财 政 税 务 部 门 确 认 后 .纳 税
前 所 得 应 由 会 计 利 润 做 相 应 调 整 得 到 用 现 金 捐 赠 不 能 全 额 扣 除 的 项 目 .要 计 算 扣 除 限额 .超 过 限额 部 分 不 予 扣 除 所 以 .企 业 一 般 先 出售 货
物 再 以货 款 捐 赠 比直 接 以实 物 捐 赠 对
人通 过 其用 于公 益救 济性 的捐 赠 . 可
按 现 行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准 予 在 计 算 缴 纳 企 业 和 个 人 所 得
为什 么企业进行 的捐赠有 的可 以
税 前 扣 除 . 的 不 能 税 前 扣 除 . 且 有 而
不 同 的 捐 赠 其 扣 除 的 比 例 也 不 尽 相 同 因 为 根 据 税 收 政 策 规 定 .并 不 是 所 有 的 公 益 性 捐 赠 都 能 获 取 税 收 优 惠 , 赠 的 对 象 、 途 不 同 , 税 收 的 捐 用 在
处 理 上 也 不 同 因 此 . 业 进 行 捐 赠 企
税时在 税前扣 除” 申请 捐 赠 税 前 扣 除
资 格 的 非 营 利 的 公 益 性 社 会 团 体 和基 金会 . 须符合税 法的规定 。冈此 . 必 企 业 可 根 据 税 前 扣 除 比例 的不 同 选 择 不 同 的捐 赠 渠 道 .以 取 得 最 大 的 税 收 优
企 业 更 为 有 利 .但 这 是 有 假 设 前 提 条 件 的 因此 . 业 在 捐 赠 时 。 在 实 物 企 要 和 现 金 之 间 权 衡 . 以 期 选 择 最 佳 的 捐
赠 方 式
四 是 捐 赠 凭 据 要 保 留 。 财 税 f 0 7 6号 文 件 规 定 .纳 税 人 在 进 行 20 ] 公 益救 济性捐 赠税 前扣 除 申报 时 . 须 附 送 以 下 资 料 : 接 受 捐 赠 或 办 理 转 赠
的非 营 利 的 公 益 性 社 会 团体 、基 金 会
运 用 得 当 . 以 取 得 最 佳 的 捐 赠 效 果 可
和 获 得 最 大 的 税 收 优 惠 效 益
一
惠 自行 捐 赠 或 通 过 其 他 不 合 法 的渠
道 进 行 捐 赠 的是 不 允 许 税 前 扣 除 的
二 是 捐 赠 用 途 要 明 确 这 也 是 关
是 捐 赠 渠 道 的 选 择 税 法 规
定 . 税 人 必 须 通 过 我 国 境 内 非 营 利 纳
系 到捐 赠行 为 能否得 到社 会 的承认 . 以 及
捐 赠 额 能 否 进 行 税 前 扣 除 的 关 键 企 业 进 行 公 益 捐 赠 必 须 用 于 《 公 益 事 业 捐 赠 法 》 限 定 的 四 大 类 , 才 能
税 前 扣 除 . 用 于 其 他 方 面 的 .不 能 税 前 扣 除 所 以 ,企 业 对 捐 赠 的用 途 必
的社会 团体 、国家机 关进 行捐 赠 , 如
果 直 接 向 受 益 人 进 行 捐 赠 . 不 能 享 则 受 任 何 税 前 扣 除 非 营 利 性 的社 会 团 体除 了前 文 中提到 的 以外 .财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 于 公 益 性 捐 赠 税 前 关
扣 除 政 策 及 相 关 管 理 问题 的 通 知 》
的 捐 赠 税 前 扣 除 资 格 证 明材 料 : 由具
有 捐 赠 税 前 扣 除 资 格 的 非 营 利 的 公 益 性 社 会 团 体 、基 金 会 和 县 及 县 以 上 人 民政 府 及 其 组 成 部 门 出具 的 公 益 救 济 性 捐 赠 票 据 :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要 求 提 供 的其 他 资 料 冈 此 .企 业 按 规 定 进 行 捐 赠 必 须 索 要 、 保 留 合 法 的 捐 赠 凭 据 . 使 之 对 捐 赠 行 为 起 到 证 明 的 作 用 .其 目 的也 是 为 了防 止企 业 和 个 人
借 捐 赠 之 名 非 法 转 移 应 税 所 得 进 行 偷
须 明 确 . 只有 符 合 规 定 的 公 益 性 捐 赠 才 能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三 是 捐 赠 方 式 要 适 当 企 业 的 公 益 性 捐 赠 主 要 是 捐 钱 和 捐 物 两 种 形 式 企 业 以 实 物 进 行 捐 赠 时 .按 规 定 要 作 为 视 同 销 售 .将 其 分 解 为销 售 和 捐 赠 两 项 业 务 进 行 处 理 .其 纳 税 调 整
( 税 [ 0 7 6号 ) 非 营 利 的 社 会 团 财 20 ] 对
体 及 国 家 机 关 作 了 明 确 :依 据 国 务 院 ”
发布 的《 会 团体 登记 管理 条例 》 国 社 ( 务 院令 第 2 0号 ) 和 《 金 会 管 理 条 5 基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40 号 ) 的 规 定 , ( 0 经
民政 部 门 批 准 成 立 的 非 营 利 的公 益 性
税 所 以 . 企 业 捐 赠 只 有 取 得 规 定 的 证 明 材 料 和 凭 据 才 能 享 受 税 前 扣 除
( 接第 4 上 4页 ) 7 0 元 / ,这 样 可 56
知 小 于 或 等 于 5 6O元 / 7 的 均 价 不
值 税 . Z为该 区 间值 一 均值 . 润 设 利
总 额 为 :( 0Z一1 20 O)一( 0Z一 3 2 0 3
1 40 0)×3 4 0 0菇 =21 一7 80 ( 万 Z 8 0
是 将 可 分 除 的 项 目从 整 个 房 地 产 项 目 中剥 离 出 来 单 独 处 理 . 如 装 修 费 . 设 备 安 装 费 . 附 属 设 施 建 设 费 等 这 样
处 理 可 以使 上 述 业 务 的 盈 利 不 用 缴 纳
需 缴 纳 土 地
增 值 税 . 且 在 这 一 均 价 并 区间 .7 5 60元 / 带 来 的 利 润 总 额 是
最 大 的 , 即 : 6 57 0×3 —1 20 0= 0 2 0 5 O 万元 ) 08 0(
元 ) 。
那 么 Z值 越 大 , 利 润 总 额 越 大 。
令 Z为 6 00元 /Ⅱ 0 f. 则 利 润 总 额 为 47 0 万 元 . 当 均 价 为 57 0 元 / 20 6
土地增值 税. 而增加企 业利润 从 另 外 . 房地 产 开 发 企 业 也 可 以将
一
再 来 看 5 6 — 0 0 元 / 的 均 0 60 7 价 区间 中. 一个 均价 带来 的利 润 总 哪
额 最 大
个 整 体 项 目 中 的 多 个 工 程 分 开 处
时 . 利 润 总 额 为 5 8 0万 元 . 于 其 00 大 均价为 60 0 0元 / f 带 来 的 利 润 总 n所
额 因 此 可 以判 定 . 在 这 个 均价 区 间
内,7 5 60 元 / 是 最 好 的 均 价 。
理 . 以达 到 降 低 增 值 率 . 降低 税 负 的
目 的 . 如 . 可 以将 一 个 整 体 增 值 率 .例
首 先 . 定 未 知 数 Y 为使 增 值 率 假 等 于 5 %的 均 价 . 么 可 得 以下 方 程 0 那 式:
超 过 2 %的 项 目 中增 值 率 未 达 2 % 0 0
的 普 通 标 准 住 宅 和 其 他 增 值 率 超 过
从 上 述 实 例 分 析 可 以看 出 . 并 不
2 % 盘 分 开 核 算 .使 其 可 享 受 免 征 0 楼
土 地 值 税 的 优 惠 但 是 . 无 论 是 分 拆 业 务 还 是 将 项
[0 3 y一1 0 0 1+ 0 ] 2 0 0X( 2 %) /
1 0 ×( +2 20 00 1 0%) 0 =5
是 盲 目抬 高 房 价 就 能 获 得 最 大 利 润 .
这 也 是 国 家 制 定 土 地 增 值 税 的 初 衷 2. 通 过 分 散 收 入 的 形 式 进 行 筹
划
求 出该 均 价 为 7 O0元 /I 由此 2 I f.
目分 开 核 算 .在 决 定 是 否 采 用 的 时 候 .一 定 要 仔 细 核 算 是 否 能 达 到 节税
可知 在 5 6 ~ 0 0元/ f 区 间 内 7O 6 0 H的 均 是 按 3 %的 税 率 计 算 缴 纳 土 地 增 0
在 实 务 操 作 中 .可 以 采 取 的 方 法
的 目标
【清算制下土地增值税筹划实例解析】相关文章:
增值税的月末结转及实例04-30
浅议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04-28
房建部门清算制的建立与实施04-30
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及案例分析04-30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及应提供资料清单04-30
2012考研英语大作文写作模式实例解析04-28
深度解析北大校长实名推荐制04-26
VB教学案例设计的总体思路及其实例解析04-28
四线制自动闭塞方向电路故障分析实例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