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实务

时间:2023-04-30 22:29:16 资料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实务

1、

建筑工程实务

2、 围护体系:建筑物的围护体系由屋面、外墙、门、窗等组成,屋面、外墙围护出的内部空间。P2 民用建筑主要构造要求—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

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

等铺助用房占屋顶面积不超过1/4,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 、通信设施和空调冷却塔等。P3

3、 框架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一般是柱的震害重于梁,柱顶的震害重于柱底,角柱的震害重于内柱,短柱

的震害重于一般柱。P7

抗震墙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的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抗震墙厚度大于140mm时,其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

应双排布置,双排分布钢筋间拉筋的间距不宜大于600mm,,直径不应小于6mm。P9

4、 可变作用(可变荷载或活荷载);偶然作用(偶然荷载、特殊荷载) P11

5、 适用性评定:在结构安全性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对影响结构正常使用的变形、裂缝、位移、振动等适用

性问题。P18

6、 钢筋混凝土梁板柱的特点及配筋要求:它具有如下优点:就地取材、耐久性好、整体性好、可模性好、

耐火型好。P19

7、 砌体结构特点:(1)容易就地取材,比使用水泥、钢筋和木材造价低;(2)具有较好的耐久性、良好的

耐火型;(3)保温隔热性能好,节能效果好;(4)施工方便,工艺效果好;(5)具有承重与围护双重功

能;(6)自重大、抗拉、抗剪、抗弯 能力低;P22

8、 水泥凝结时间:六大常用水泥的初凝时间均不得短于45min,硅酸盐水泥的终凝时间不得长于6.5h,其

他五类常用水泥的终凝时间不得长于10h。P27

9、 常用水泥的主要特性:

1) 硅酸盐水泥:凝结硬化快、早期强度高、水化热大、抗冻性好、耐热性差、腐蚀性差、干缩性

较小;2)普通水泥:凝结硬化较快、早期强度较高、水化热较大、抗冻性较好、耐热性较差、

干缩性较小;3)矿渣水泥:凝结硬化慢、早期强度低、后期强度增长较快、水化热较小、抗冻

性差、耐热性较差、耐腐蚀性较好、干缩性较大、泌水性大、抗渗性差。4)火山灰水泥:凝结

硬化慢、早期强度低、后期强度增长较快、水化热较小、抗冻性差、耐热性较差、耐湿性较好、

干缩性较大、抗渗性较好5)粉煤灰水泥:凝结硬化慢、早期强度低、后期强度增长较快、水

化热较小、抗冻性差、耐热性较差、耐蚀性较好、干缩性较好、抗裂性较高6)复合水泥:凝

结硬化慢、早期强度低、后期强度增长较快、水化热较小、抗冻性差、耐蚀性较好、其它性能

与所参入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混合材料的种类参量有关。P28

10、 混凝土外加剂按其主要功能分为四类:1)改善混凝土拌合物流动性能及外加剂。包括各种减水剂、引气

剂、和泵送剂

2)调节混凝土凝结时间,硬化性能的外加剂。包括:缓凝剂,早强剂,和速凝剂

3)改善混凝土耐久性的外加剂。包括:引气剂,防水剂,和阻锈剂

4)改善混凝土其他性能的外加剂。包括:膨胀剂,防冻剂,着色剂,防水剂和泵送剂P30

11、外加剂的应用:

1)混凝土中参入减水剂

2)早强剂可加速混凝土硬化和早期强度发展,缩短养护周期,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模板周转率

3)缓凝剂主要用于高温季节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泵送与划模方法施工以及远距离运输的商品混凝土等

4)引气剂是在搅拌混凝土过程中,能引入大量均匀分布、稳定而封闭的微小气泡的外加剂P30

12、水泥基渗透结晶性防水涂料:

水泥基渗透结晶性防水涂料是一种刚性防水材料P40

13、刚性防水材料1)防水混凝土、2)防水砂浆P40

14、仪器分类:水准仪、经纬仪、激光铅直仪、全站仪、(而且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测得平距、高差、点的坐标和高称)P41

14、P47中岛式挖土,运土的汽车亦可利用栈桥进入基坑运土,具有挖土和运土的速度快的优点。但由于首先挖去基坑四周的土,支护结构受荷时间长,在软黏土中时间效应显著,有可能增大支护结构变形量,对于支护结构受力不利。

15、P50(6)砖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有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砌长度不小于砖基础大放脚的高度。

16、P57(一)常见模板体系及其特性

(1)木模板体系:优点是制作、拼装灵活,较适用于外形复杂或异形的混凝土构件,以及冬期施工的混凝

土工程,缺点是制作量大,木材资源浪费大等。

(2)组合模板体系(3)钢框木(竹)胶合板模板体系(4)大模板体系

17、P65施工缝留置位置

(1)柱、墙水平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楼层结构顶面,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100mm,墙施

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300mm。

(2)柱、墙水平施工缝也可留设在楼层结构底面,施工缝与结构下表面的距离宜为0~50mm;当板下有梁

托时,可设置在梁托下0~20mm。

(3)、高度较大的柱、墙、梁及厚度较大的基础课依据施工需要在其中部留设水平施工缝,必要时,可对配

筋进行调整,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4)、有主次梁的楼板垂直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的1/3范围内。

(5)、单向板施工缝应留设在平行于板短边的任何位置

(6)、楼梯梯段施工缝宜留设在梯段板跨度端部的1/3范围内。

(7)、墙的垂直施工缝宜留设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设在纵横交接处

(8)、特殊部位留设水平或垂直施工缝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18、P70(9)、在砖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不应超过1m,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地区建筑物的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19、P71(17)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20、P71 (2)砌筑填充墙时。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含水率宜小于30%。

21、P80:厚度小于3mm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严禁采用热熔法施工。

22.P81、防水材料进场复试-技术交底-清理基层-结合层-细部附加层-防水层-试水试验。

23.P85、铺贴双成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24.P94、成品保护

(1)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应小于7天,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抗压强度达到设计后,方可正常使用。

(2)铺设水泥混凝土板块、水磨石板块、水泥花砖、陶瓷棉转、缸砖、料石、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等的集合曾和填缝的水泥砂浆,在面层铺设后,表面应覆盖、湿润、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当板块面层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25.P

26.P107、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度即进入冬季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度即解除冬期施工。

27.P117、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4)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

5)工程设计文件

6)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7)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8)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

29.P118、修改与补充

单位工程施工过程,当期施工条件、总体施工部署、重大设计变更或主要施工方法发生变化时,项目负责人或项

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报送原审核人审核,原审批人审批后形成《施工组织设计修改记录表》,并进行相关交底。

30.P、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1)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3)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5)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30.P、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1)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3)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5)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31.加箍宜设在主筋外侧,主筋一般不设弯钩。为避免弯钩妨碍导管工作,根据施工工艺要求所设弯钩不得向内圆伸露。P138

环形箍筋与主筋的连接应采用点焊连接,螺旋箍筋与主筋的连接可采用绑扎并相隔点焊,或直接点焊。P138

32.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成孔:机具就位平整垂直,护筒埋设牢固垂直,保证桩孔成孔的垂直。应防止地下水位高引起坍孔,应防桩孔出现严重偏斜、位移等。

(2)护筒埋设:护筒内径要求:回转钻孔宜大于100mm;冲击钻宜大于200mm。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20mm

(3)护壁泥浆和清孔:用泥浆循环清孔时,清孔后的泥浆相对密度控制在1.15~1.25.第一次清孔在提钻前,第二次清孔在沉放钢筋笼、下导管后。

(4)混凝土浇筑:第一次浇筑混凝土必须保证底端能埋入混凝土中0.8-1.3m,以后的浇筑中导管埋深宜为2-6m。P138

33.经产品认证符合要求的钢筋,其检验批量可扩大一倍。同一工程项目中,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合格时,其后的检验批量可扩大一倍。P141

34.二次埋置的套管,其周围混凝土抗渗等级应比原混凝土提高一级(0.2MPa),并应掺膨胀剂。二次浇注的混凝土结合面应清理干净后进行界面处理,混凝土应浇捣密实。加强防水层应覆盖施工缝,并超出边缘不小于150mm。P156

36.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8.塔式起重机安全控制要点:

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保险,爬梯护圈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9.基坑工程

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

1. 施工方案;2.基坑支护;3.降排水;4.基坑开挖;5。坑边荷载;6.安全防护。

40.施工方案

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

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1 工程施工成本的构成

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所发生的全部施工

费用指出的总和,即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之和。

42 总价合同

是指承建双方在合同约定时,将工程项目的总造价进行约定的合同。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

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工期短的工程项目。

43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程序

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

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5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点

场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消防保卫牌、安

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46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

根据产品的特点,可以分别对成品、半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等具体保护措施;

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加强对成品保护工作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8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的类型

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49 施工现场使用安全警示牌的基本要求

多个安全警示牌在一起布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进行排列。

各个标志牌之间的距离至少应为标志牌尺寸的0.2倍。

49、分部分项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分项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当分部分项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地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

50、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5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52、(1)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2)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53.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

工程资料移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b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c 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d 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e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条件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

工程资料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工程参建各方的归档保存资料宜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要求办理,也可根据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组建归档资料

b 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宜少于5年

c 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加固的要求

d 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

5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年限为5年

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职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55。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

信息布期限一般为3年

5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当地发布之日起7d内报建设部。

57.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a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58、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论证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前编制专项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降升机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59、经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定。

60、专家论证参会成员

1.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专家库成员

2.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3.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1、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以上符合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62 建筑工程严禁违法分包的有关规定

1. 分包的定义:所谓分包是指对中标项目实行总承包等单位,将其总承包等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

键性工作项目分包给其他承包人,与其他签订总承包的合同项下分包合同,此时中标人就成为分包合同

等发包人。关于分包问题(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

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合

同法)第272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其部分工作交由第

三人完成。

2. 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中标人只能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等单位;施工总承包

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 为防止中标人擅自将应当由自己完成的工程分包出去或者将工程分包给中标人所不信任的承包

单位,分包的工程必须是招标采购合同约定可以分包的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必须经招标

人认可。

(3)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

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3 总承包的责任

(1) (招标投标法)第48条第3宽规定,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

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 (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

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

责任。

(3) (合同法)第272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

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

包人一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法律规定:按照(招标投标法)第58条规定,中标人违法转包,分包的,应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1. 转让,分包无效 2. 罚款 3 .有违法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 4.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5 .情节严重的,

吊销营业执照

62 A 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

1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

期限为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 装修工程为2年

(6) 民用节能为5年

2 保修期内施工单位的责任

(1)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

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报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

保修。发生设计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实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报修通知后。

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2)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

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3) 保修完成后,有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等,应当报当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 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等,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

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5) 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等责任方承担

(6) 轴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

害等,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7)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63)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d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4)建设单位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

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65)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材料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和资金管理。

(6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设计单

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布工程的验收

(67)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分部工程或专业工程的施工方案,

应由专业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由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

责人核准备案。

(68)主要施工管理计划:施工管理计划应包括:进度管理计划、质量管理计划、安全管理计划、环境管理计划、

成本管理计划以及其他管理计划等内容。

(69)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建设单位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

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给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

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70)压桩过程中应检压力、桩垂直度、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重要工程应对点焊接桩的接

头做10%的探伤检查。对承受能力的结构应加强观测。施工结束后,应做桩的承载力及桩体质量检验。

(71)砌筑填充墙时,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蒸压加气混

凝土砌块的含水率宜小于30%

(72)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

10倍。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同一类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小于3件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统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t为一批。每批见证取3件试件。

(73)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宜按房屋面积每500~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按一个检验批,每个

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74)卷材铺贴方向宜平行于屋脊,且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75)涂料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

76.检查防水隔离层应采用蓄水法,蓄水深度最浅处不得小于10mm,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检查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的面层应采用泼水方法。(p292)

77.建筑内部防火施工应对下列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大题)p302

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

2.施工过程中手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

3.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4 m2检验燃烧性能;

4.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每种取4 m2检验燃烧性能;

5.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泡沫塑料每种取0.1 m2检验燃烧性能;

6.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每种取4 m2检验燃烧性能;

7.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燃烧性能;

78.工程施工(大题)p316

(二)材料进场检验

1.民用建筑工程中建筑主体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建筑装修采用的花岗岩、瓷质砖、磷石膏制品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相关规定;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采用天然花岗岩或瓷质砖使用面积大于2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发射性指标复验;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采用的某一种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进场时,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相关规定;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采用的某一种人造木板或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批次材料的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分别进行复验;

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相关规定;

6.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产品检测报告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又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9.验收

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后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80.验收

5.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小于3间。

81.验收

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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