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京都议定书时期中国CDM项目开发与交易

时间:2023-05-07 02:18:27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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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京都议定书时期中国CDM项目开发与交易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按2005年价格计算)二氧化碳排放为1.9吨左右,比2010年下降17%,比2005年下降34%左右,首次把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地方,并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继续推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实施、积极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国际合作和建立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进行CCER的交易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以较低成本有效完成国内减排目标和国际减排承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全面了解国际、国内最新形势和政策,积极开展节能减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决定举办“后京都议定书时期中国CDM项目开发与交易专题研修班”。 

  具体情况和参会方式见附件。

  附件一:参会方式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参会方式

  一、研修内容

  第一单元:清洁发展机制与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热点问题探讨与分析: 

  一、2012年我国CDM项目的开发策略与国家政策; 

  二、2012年我国CDM项目的核准进度与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对中国CDM项目的审查态度; 

  三、《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我国清洁技术项目获得的收益与成果;

  四、《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还会延续吗?2012年是CDM机制的大限之年吗? 

  五、德班会议成果、德班平台进程、波恩会议问题与多哈会议预期;

  六、2012年后CDM机制或存续或改革或彻底终结的应对策略; 

1、CDM机制存续:中国的CDM项目将接受越来越严格的审查和挑战。 

2、CDM机制改革:“新的市场机制”可能与目前的CDM机制重合也可能另起炉灶,无论是否叫作CDM,CDM所涵盖的灵活的市场减排机制内容将在未来得到延续。 

3、CDM机制终结:中国CDM企业应对策略与战略调整; 

  七、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步骤与时间计划;

  八、全国7省市的碳交易试点工作地展开给CDM项目带来的新机遇; 

  九、《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给各类CDM项目带来的新机遇; 

  十、“北上天深”  试点企业的碳交易项目开发与减排量交易; 

  十一、CDM企业、试点交易企业在中国碳交易市场的角色及作为; 

  第二单元: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与CDM项目自愿减排项目的开发方法: 

  一、中国碳交易市场建立的构想与实施步骤;

  二、全国7省市的碳交易试点工作进展与重大意义; 

  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1、自愿减排项目管理。 

2、项目减排量管理。 

3、减排量交易。 

4、审定与核证管理。 

  四、CDM企业、试点企业、在中国碳交易市场的角色及作为; 

  五、节能企业的节能CDM项目、自愿减排项目开发与减排量交易; 

  六、CDM项目开发方法; 

1、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CDM项目开发。 

2、甲烷和煤层气回收利用领域CDM项目开发。 

3、节能领域CDM项目开发。 

  七、自愿减排交易项目开发与交易方法;

1、自愿减排交易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 

2、自愿减排交易项目的项目类别。 

3、自愿减排交易项目的方法学应用、基准线确定及温室气体减排量的计算及监测。 

4、自愿减排交易项目的额外性及对持续发展的贡献。 

5、自愿减排交易项目CCER交易的地点、要求、程序及方法。 

  二、主讲嘉宾

  拟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清华大学等有关单位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授课。

  三、参加人员

1、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主管人员、环境交易所、碳买家碳卖家、碳中介咨询机构、广大企事业单位碳交易管理部门、各地节能中心、节能服务公司、清洁生产、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咨询、大专院校专业研究人员等相关人员。 

2、电力、钢铁、民航业、水泥、煤炭、可再生能源、油田、垃圾焚烧和填埋、林业、水利、金融机构等负责建立和负责节约能耗提高能源利用率的相关管理人员。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含讲课费、资料费、场租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时间安排及报到地点

  时 间:2012年7月29日- 7月31日(29日为报到日)地点:黄山市 

  六、报名方法

  报名方法:请将报名回执传真至:010-52118056 

  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25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低碳课题组” 邮编:100010

  联系电话:(010)52118026 传真:(010)52118056 

  联系 人:杨主任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

  “后京都议定书时期中国CDM项目开发与交易” 

  报名回执表

  请将报名回执表填写清楚后传真至010-52118056 电话咨询:010-52118026  杨帆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参加代表名单

姓名  职务  性别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住宿预订

  □双人标准间□单人间 

  拟住日期:2012年月日---月日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二○一二年月日 

  注:请认真逐项填写此表;此表复印有效。

  联系人:杨帆 13366079585  传真:010-5211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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