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外界对华为的7000人“主动辞职”事件颇有非议,基本上是抨击的多,褒奖的少,
“狼文化”与“家文化”的平衡
。但我认为,华为公司的这一举动,虽然有规避新《劳动法》的意图,但其核心目的绝不在此,道理很简单,如果华为公司是为了规避《劳动法》,那主要是为了降低成本,但华为公司不但制定了N+1的赔偿方案,而且已经估计出要拿 10亿作为赔偿。我们可以设想,假设华为公司在新《劳动法》实施后推行人事变革,采取逐步“辞退”这些人,然后再重新竞聘上岗,成本应该跟现在差不多,只是操作起来有些麻烦而已。显然华为此举的目的应该不是只为了规避新《劳动法》,而是以此为契机,达到“一石三鸟”的目的:一则可以打破公司原有文化的弊端,即所谓的“工号文化”,在整个公司内部重塑新的竞争文化,为文化注入新的活力和精神;二则可以开展一次中高层领导的岗位调整,这次“辞职”事件有100多人没有能够再上岗,虽然只有不到2%,但因为这7000人都是在华为有8年以上工龄的“元老级”人物,所以不可小看其影响;三则可以通过这样的变革,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新《劳动法》对企业造成的巨大影响,减少了潜在的成本支出。
华为公司这一深思熟虑的举措,如果我们只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未免有些小题大做,我们要看的是这件事背后所折射出华为公司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的微妙变化。“辞职事件”击不倒华为、“加班门”事件也击不倒华为,但一种不良的文化却可以象蚂蚁啃噬一样,将整个华为大厦倾覆,让华为进入真正的冬天!
虽然华为公司是一家低调的公司,从来不喜欢对媒体说什么,但外界一直津津乐道于华为的管理和文化。任正非也多次以极富感染力的笔触在企业界掀起了一阵阵华为旋风,比如《华为的冬天》《北国之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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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文化”与“家文化”的平衡》(https://www.unjs.com)。华为公司是中国优秀的民营企业,甚至可以说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的重要力量,华为公司以其“狼性”文化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业绩,但是这背后隐藏的是公司快速发展下文化的走形与失控,这才是最可怕的,也是任正非敢于顶住压力,强力改革的重要动力。我认为,“辞职”事件是华为公司强势作风的体现,但本身也是华为公司不成熟的表现,社会责任感还不够,更多地是从自身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一个想走向世界的公司,自身的管理风格和企业文化尚不成熟,这是非常要命的。
华为公司要走得更快更远,就必须反思自己的“狼文化”,必须在“狼文化”与“家文化”中找到一种平衡。华为有的员工说,前几年老板说公司是家,要奉献、要付出,但现在公司为了规避劳动法、降低风险,就要让大家“主动辞职”,那所谓的“家文化”其实是谎言嘛?这种说法不仅让我想起联想集团为了处理FM365而大面积裁员时,也做出了一个“2小时离职”的举措,倍受外界批评,因为联想集团一直宣称自己的文化是“家庭文化”。
事实上,企业永远是一个盈利的组织,而不是所谓的“家庭”。把企业当作“家”这句话并没有错,但这个“家”,说的是家的“氛围”,而非“家”的关系。好的企业文化,要有一种回家的感觉,团队成员之间关系融洽、互相帮助、互相爱护,但不是说这是一个“家庭”,“父亲”永远不能炒掉“儿子”,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华为公司的狼性太足,已经无法看到“家文化”的感觉,崇尚“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商业逻辑可以说让华为获得了一定时间的增长动力,但员工说到底是“人”而不是“狼”,看到“猎物”就上的激情不能永远维持,让一个员工真正为这家企业奉献自己全部力量的不能只靠票子、房子、妻子、孩子,如果华为不能这么理解自己的管理和文化,那将非常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