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只关心你飞得高不高(把你当客体),只有我关心你飞得累不累(把你当主体),
丛中:主体心理学
。”希腊古城特尔斐的阿波罗神殿上刻着一句历史名言:“人啊,认识你自己”;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把“认识你自己”作为他哲学研究的核心命题;文艺复兴时代法国思想家蒙田说:“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认识自我”;现代德国哲学家卡西尔认为:“认识自我乃是哲学探索的最高目标”。
心理学,在研究感知、记忆、思维等取得丰厚科学成果的同时,也越来越强烈关注 “人是什么”、“人,如何认识自己”。从弗洛伊德的经典精神分析理论到克莱因的客体关系学说,都在向我们昭示:“认识自我乃是心理学探索的最高目标”。
一、 “主体”的概念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想:“是什么力量在推动我去做这么多事情?”、“我这样受苦受累地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谁?我又是谁?”笛卡儿也曾经提出“我思故我在”,试图采用逻辑推理的方式来确定自我的存在。对这些问题的探索与思考,人们试图感受到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人,可以主动调整自己的行为,去适应环境的变化,同时内心会产生一种“一切尽在把握之中”的主体感受,以对抗自我内心的幻灭感、恐惧感、非自主感。
“主体(subject)”与“客体(object)”,是一对儿概念。“主体”是行为活动的拥有者、发出者。 “客体”是行为活动的对象。主体与客体就是表示活动者和活动对象之间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两者相对比而存在,并通过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将二者统一起来。比如:“我吃饭”。“我”是主体,“饭”是客体,两者通过“吃”这样一个行为而联系起来。
在整个物质世界里,本没有什么“主体”与“客体”,只有物质,一切都是物质。人,作为一种生物,新陈代谢、生老病死,属于物质的存在和运动。但是在人的心理内部,则有了“主体”与“客体”之分:每个人都把自己当作是坐标系的原点,自我中心地去看待周围的人和事物时,放眼望去,我和你,我与环境,两者相对比而存在(对外部世界的视觉感知体验),我感到“以我为主”,我能感受到我自己的愿望、心情和想法,我能支配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我是“主体”,他人及环境就成了“客体”。
主体与客体,可以随时间和具体的场景的不同而相互转换。比如,为了让自己(主体)过上好日子,就要委屈自己(作为客体)去努力工作,去挣钱,挣钱的过程中,就会动用自己(主体)的脑力和体力;而挣了钱之后,再去给自己(主体)买好吃的,或者去旅游,享受生活。其实,个体,同时具有主体自我与客体自我这两种成份,只是在某个场景中,其中的一个方面表现得比较突出而已。从心理内部来说, 个体自身存在着主体自我与客体自我之间的相互作用,即“主-客体关系”。
在某种特殊心理状态下,人会忘乎所以,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让主体自我与客体在心理上瞬间融合。比如,“庄周梦蝶,蝶梦庄周”、“相看两不厌,唯有静亭山”。
每个人都把自己当“主体”,把别人或其它事物当作“客体”。当说自己是“主体”的时候,一定同时伴随着一个他人“客体”的对比存在;当我说“我是主体”的时候,你心里也会想着你是“主体”,你也可以说“我是主体!”在人际关系中,两个主体之间的人际互动,叫做“主体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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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中:主体心理学》(https://www.unjs.com)。二、个体(self)概念的历史变迁:以个体为“主体”/“客体”?
在哲学中,主体就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导者,整个人类可以是主体,每一个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无论是“我”、“你”、“他”,也可以被看作“主体”。在法学中,主体是法律权利及法律义务的拥有者。
在心理学中,不同的学派,其主体的概念与含义也有所不同。
(一)精神分析学的理论
1、弗洛伊德的经典精神分析理论认为:人是有欲望的主体、潜意识的主体。潜意识是人心理活动的最根本、最内在的主导者,是一切意识活动的内在动因和依据。潜意识中的各种本能和欲望,即“力比多”,作为心理的能量,源于肉体,出现在潜意识中,它像是一部发动机,推动着整个人像汽车一样在人际环境中行驶。人的意识或者理智,只是在为潜意识服务,帮助实现潜意识的欲望、释放潜意识的心理能量。应该说,弗洛伊德是非常重视个体的内在主体性的。
2、客体关系理论:强调“客体表象”,把个体当作是“客体”来进行临床观察与研究。该理论认为,在每个人的心中,保存着对他人的记忆表象,这些记忆表象在内心经常被唤醒或激活,影响一个人的外部行为,这些存在于个体内心的、对他人的记忆表象就叫做“客体表象(object representation)”,而人对自身(self),也会形成表象,叫做“自体表象(self representation)”,把自己与他人的外在关系内化于心中所形成的关系表象,叫做“客体关系(object relation)”。客体关系理论,不强调生物本能的心理动力作用,而是强调了外部环境、特别是幼年的母婴关系对个体心理发展的重要作用,强调客体表象对个体现在和未来行为的影响。该理论的长处是,研究者以客观、科学的眼光来观察个体,强调心理功能的可观察性、可研究性,或者说叫做“客观存在性”,其不足却是,当把一个人当作客体或客体对象来研究的时候,忽视了人的主体性。不过,现在的客体关系理论正在重新重视对“主体”的研究,试图把“客体”与“主体”在理论上及心理治疗实践方面统一起来。
3、雅克·拉康的精神分析理论:他继承了弗洛伊德的“潜意识”欲望主体的含义,但是,他认为,主体本质上并不存在,潜意识是内化了的“他者(Others)”,甚至欲望也都是来自他人(“欲望着他者的欲望”)。婴儿通过语言学习,内化了妈妈或爸爸的话语,“妈妈”或“爸爸”作为客体表象也借此进驻到婴儿心中了,成为了他的潜意识,成为了他的主体;离开妈妈爸爸的话语,婴儿的主体就无法形成和存在,即使存在,也无法形成理性概念,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无法社会化地与他人建立人际关系。拉康的理论,重视他人对个体的影响,重视潜意识的功能特征,弱化了个体作为主体的本能欲望及心理动力特征。
如果说弗洛伊德认为意识被潜意识决定着,潜意识主体来自个体内部的生物本能的话,而拉康则把人的潜意识归于外部他者,甚至归于外部的人际关系和环境,这实质上是在最大程度上剥夺了个体的主体性。
(二)人本主义心理学:强调人的内在潜能,相信每个人都具有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内在潜力。在这一点上,与弗洛伊德的本能学说有些相似。同时,人本主义心理学还强调了环境对人的成长的积极/消极影响,这又与客体关系理论取向有些雷同。所以,人本主义心理学,是比较尊重和承认个体的主体性的,特别是个体内心的、本能的主体性,但是,人本主义心理学并没有对“主体”与“客体”做细致的区分。
(三)认知-行为心理学:倾向于把人当成客体,倾向于把个体的认知和行为当作是外在对象来认知和控制,尽管在心理治疗实践中,也会重视来访者的主体性。
以上的心理学理论,无论是把人当作是主体还是客体,都是把 “个体(self)”作为一个单元来对待的,而没有对心理内部的“主体”进行更为细致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