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试大纲
口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给证书,证书分为 A、 B 、 C 三个等级,成绩低于 C 等的不发给证书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能力等级标准如下:
等级
等 级 描 述
A 等
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基本上没有困难
B 等
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际
C 等
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际
D 等
尚不具有英语口头交际能力
一、评分标准
CET-SET 主考在评分时使用以下标准:
a. 准确性 指考生的语音、语调以及所使用的语法和词汇的准确程度
b. 语言范围 指考生使用的词汇和语法结构的复杂程度和范围
c. 话语的长短 指考生对整个考试中的交际所作的贡献、讲话的多少
d. 连贯性 指考生有能力进行较长时间的、语言连贯的发言
e. 灵活性 指考生应付不同情景和话题的能力
f. 适切性 指考生根据不同场合选用适当确切的语言的能力
二、语言功能
CET-SET 考试要求考生参与不同形式的口头交际,其语言能力将根据其在考试中的表现予以测量,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报考指南:口试大纲
。考生需要掌握的语言功能和意念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中已明确列出。以下仅列举其中部分的语言功能和意念。友好往来
问候,介绍,告别和告辞,祝愿和祝贺,感谢和应答,道歉和应答,提议、邀请和应答。
相互交流
开始交谈,继续交谈,改变话题,停止交谈。
态度
愿意,希望,意向,决心,责任,能力,允许,禁止,同意和不同意, 否定,喜欢和不喜欢,偏爱,责怪和抱怨,判断、决定和意见。
劝说
命令,劝告和建议,承诺,提醒。
感情
焦虑,惊奇,兴趣,加重感情色彩。
存在
存在和不存在,有和没有。
空间描述
位置,方向,运动,距离。
时间
时刻,时段,时间关系,频度,时序。
发表意见和看法
询问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和看法,对意见和看法的反应,同意,不同意,要求澄清,澄清意见和看法。
争辩
讨论,讨论观点,反驳论点,提出进一步论证,劝说和对劝说的反应。
三、考试形式
CET-SET 考试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考生和 CET 授权的主考进行交谈,采用问答的形式。时间约 5 分钟。
第二部分包括 1.5 分钟的考生个人发言和 4.5 分钟的小组讨论。时间共约 10 分钟。
第三部分由主考再次提问以进一步确定考生的口头交际能力。时间约 5 分钟。
四、输入信息
CET-SET 考试运用以下两种形式的输入信息来产生信息差:
1)画面提示(如图片、图表、照片等);
2)文字提示。
五、标准描述
语言准确性和范围
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语言灵活性和适切性
5 分
语法和词汇基本正确
表达过程中词汇丰富、语法结构较为复杂
发音较好,但允许有一些不影响理解的母语口音
在讨论有关话题时能进行较长时间的、语言连贯的发言,但允许由于无法找到合适的词语而造成的偶尔停顿
能够自然、积极地参与讨论
语言的使用总体上能与语境 、功能和目的相适应
4 分
语法和词汇有一些错误,但未严重影响交际
表达过程中词汇较丰富
发音尚可
能进行较连贯的发言,但多数发言较简短
组织思想和搜寻词语时频繁出现停顿,有时会影响交际
能够较积极地参与讨论,但有时内容不切题或未能与小组成员直接交流
语言的使用基本上能与语境、功能和目的相适应
3 分
语法和词汇有错误,且有时会影响交际
表达过程中词汇不丰富,语法结构较简单
发音有缺陷,有时会影响交际
发言简短
组织思想和搜寻词语时频繁出现较长时间的停顿,影响交际,但能够基本完成交际任务
不能积极参与讨论,有时无法适应新话题或讨论内容的改变
2 分
语法和词汇有较多错误,以致妨碍理解
表达过程中因缺乏词汇和语法结构而影响交际
发音较差,以致交际时常中断
发言简短且毫无连贯性,几乎无法进行交际
不能参与小组讨论
六、考生手册
A. 考试简介
1 考试性质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 CET Spoken English Test ,简称 CET-SET )用于测量我国大学生运用英语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2 考试对象
CET-SET 报考对象为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的在校大学生,
备考资料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报考指南:口试大纲》(https://www.unjs.com)。试行阶段的报考对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决定,具体报名规定见考试委员会通知。
3 考试形式
CET-SET 考试采用面对面的形式,每场考试由 2 名主考和 3 (或 4 )名考生组成(如下图):
4 试题构成
部 分
时间
题型
说 明
Part 1
5 分钟
问答
“热身”题,包括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
Part 2
10 分钟
发言和讨论
考生准备 1 分钟后,根据所给提示作一个 1.5 分钟的发言;小组就指定的话题讨论(约 4.5 分钟)。
Part 3
5 分钟
问答
由主考进一步提问。
5 考试成绩
考试总分为 15 分,分为 A 、 B 、 C 和 D 四个等级(描述见“能力等级标准”)。
6 合格证书
C 等以上者将获得由教育部高教司颁发的注有 CET Spoken English Test 成绩等级的 CET 证书。
B. 考生须知
1 报名条件及流程:
教育部规定05年四级笔试550分、六级520分以上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口试.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根据教育部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在有关城市设立若干个考点。考生到所在考试中心指定的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二寸报名照一张及报名费用。
报名流程:
2 注意事项
· 考生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到规定的候考室报到,逾时 15 分钟不得进考场。
· 考生如发现准考证上的姓名有误,请在正式开考前将修改后的准考证交给主考,由主考按身份证上的姓名核对并签名确认。
· 如中途无故退场,将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成绩一律记为不合格。
· 自备饮料;不得携带手机、拷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
· 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候参加考试,在候考期间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
· 考试期间,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 考试结束时,必须将准考证交给主考,同时记下自己的准考证号。
· 考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区。
3 考试时间
一年两次,分别在 5 月和 11 月。
4 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在考生报名的考点。具体考场在考生报到后随机编组确定。
5 考生培训
考生必须参加考点组织的考前培训,包括:
· 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候考室等考务安排
· 介绍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程序并播放考试过程录像
C. 能力等级标准
等级
等 级 描 述
A+
14.5-15分
A
13.5-14.4分
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基本上没有困难。
B+
12.5-13.4 分
B
11-12.4 分
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际。
C+
9.5-10.9 分
C
8-9.4 分
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际。
D
7.9 分以下
尚不具有英语口头交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