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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今天下午,中注协发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决定从今年起就会计师事务所整体素质发布综合评价信息。
新的综合评价办法总结了中注协过去3年发布事务所百家信息的经验,增加了事务所队伍规模、专业教育、领军人才培养以及执业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形成了包括事务所业务收入、培训完成率、注册会计师人数、领军人才后备人选人数、处罚和惩戒情况等因素在内的综合指标。
中注协陈毓圭秘书长表示,对事务所的整体素质进行综合评价,能够为社会公众和行业服务对象全面准确地认识和判断事务所综合实力,提供更丰富、更客观、更有价值的信息。同时,也有助于引导和促进事务所全面提升执业质量和竞争力。这是中注协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一项重大举措。
中注协关于开展2006年度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方案也同时发布。根据该方案,凡在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事务所,均可申请参加2006年度的综合评价。申请参加综合评价的事务所,应在11月16日前填写综合评价情况表,经所在省级注协审核后,上报中注协。中注协完成综合评价工作后,将对外公布评价结果。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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