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及注册登记工作的声明

时间:2023-04-29 01:13:38 考试相关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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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及注册登记工作的声明

关于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及注册登记工作的声明 一、持证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及注册登记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除区县财政局、北京市财会人员服务中心外,市财政局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代办。 三、办理有效期延续及注册登记手续不审核继续教育情况。 请持证人员到北京市财政局指定的地点办理,办理地点详见《关于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及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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