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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三水区2011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2011公开招聘名教师方案
为落实今年60项重点工作之“引入各学科领军人物”的要求,镇组办联同镇教育局经认真研究,旨在优化我镇教育人才结构,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名教师。为规范和完善招聘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工作机构
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管理,成立乐平镇招聘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彭艺恩(镇委委员)
副组长:禤显球(镇委委员、副镇长)
李健鉴(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钱明健(镇组织办常务副主任)
张伟杰(镇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李巧苗(镇组织办副主任)
钟镜生(镇教育局副局长)
陈顺行(镇纪委办主任助理)
黄庆瑜(镇教育局局长助理)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指导,区编办和区教育局各选派一名同志担任招聘名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委组织办,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名师共6人。具体如下:
语文教师2人;
数学教师2人;
英语教师2人。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熟悉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3、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教学业绩突出。
4、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决策、组织协调、写作、语言表达和教育科研能力。
(二)资格条件
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是指曾获得省级以上名教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称号。
2、具有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大专毕业或以上学历。
3、取得并被聘为中级或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师资格和五年教龄以上(含五年)。
4、曾被评为县(区)级或以上名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所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获得地级市(含地级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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