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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证申报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苏教办师[2009]47号《关于做好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南京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安排
南京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将按照网上信息采集、准备申请、现场受理申请报名、审查认定、证书发放等阶段实施。网上信息采集阶段,2009年12月1日—7日由教师资格申请人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有关信息;准备申请阶段,网上填报信息并已被确认的申请人,于2009年12月20日—25日上网下载通知及表格,按“现场受理通知”的要求准备申请;现场受理申请报名阶段,2010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现场受理通知”),教师资格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审查认定阶段,2010年4月下旬—5月上旬(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现场受理材料凭证回执单”),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有关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并对所有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定;证书发放阶段,2010年5月20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认定结果及审查认定人员的领证事项(详见“南京市教师资格申请简易流程”)。
二、申请报名要求
1、南京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负责全市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负责全市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南京市白下区教育局负责全市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就读学校为单位,按申请资格的种类分别到白下区、玄武区、鼓楼区教育局或市教育局集体报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信息; 其余申请人均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信息。
2010年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须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上网填报信息。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须重复申请。申请学科应在市教育局公布的学科目录中选择一个填报。
2、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填报信息前,应仔细、全面了解我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办理流程,认真解读教师资格条例、相关政策规定和常见问题解答。
3、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南京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按要求如实、完整填报相关信息。
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今年,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我市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苏教办师[2009]47号《关于做好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规定:2009年12月1日—9日,组织网上考试报名,2010年2月27日,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1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详细查看>>>>南京市2010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
申请教师资格当年年龄不满50周岁的申请人,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在取得经省级普通话测试中心验印的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的等级证书,方可申请报名。
各区县普通话测试站负责普通话培训工作,南京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负责接收全市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南京普通话培训测试网”网址:)。
五、体检
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为南京市第一医院,(地址:秦淮区长乐路68号)体检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 7:30—10:30,联系电话:52271004、52217740。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2010年1月1日—3月25日期间,自行安排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南京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目录等内容,详见 “南京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nje.cn/jszg/default.asp。
南京市教育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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