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2009年下半年泉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各县(区、市)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经请示省教育厅语委办,"《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有效期限为5年"(闽语[2000]3号)的规定在我省暂缓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等待省语委办的通知。根据我市2009年下半年报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已经取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可选择不参加测试。选择不参加测试的考生,可到各县(区、市)教育局语委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退还报名费的手续。请各县(区、市)教育局将相关的规定及时告知有关的考生,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重新汇总后的报名花名册报送我局语委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时间安排在2010年3月份以后进行,具体的测试时间另行下文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下半年泉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相关文章:
普通话测试的报名05-29
普通话水平测试研究综述04-28
从普通话水平测试谈说话教学及训练04-27
试论普通话水平测试语料的选择原则04-28
论普通话水平测试之说话题04-27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反拨效应05-03
规范和拓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几点思考04-28
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一题测试效度理论分析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