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中考
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
一、改革方案
二、范围与对象
全市所有参加当年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三、主要内容
过程管理考核(30分)
考核内容:体育与健康课。《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大课间与课外体育活动等。初一、初二、初三每学年各10分。
过程管理考核办法由各区(市)教体局负责制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由考生所
在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市)教体局负责监督执行。按照高中阶段招生权限,市教育局负责验收认定市内四区的考核成绩,其他区(市)自行验收认定。 2.升学体育考试(15分)
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测试项目,确定每个考生必考1项,选考2项,共计3项,每项满分为5分,共计15分。3项考试须在半日内完成。
〈1〉必考项目(5分):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选考项目(2×5分=10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选测项目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测试前两个月确定并公布,选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重复”的要求,选考项目由市教育局在每年考试的前两个月随机选定公布。
第一类: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
第二类: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
从上述2类项目中每类选考1项,共选考2项,每项5分。
〈3〉加分条件: 体育传统(特色)学项目学校体育特长生在市级以上相关体育项目比赛中的成绩,或优秀运动员在市级以上运动会比赛成绩可作为加分条件(满分仍为15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场地器材、测验规则、评分标准,参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执行。
〈5〉考试时间和地点:四月下旬。市内四区由市教育局考务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点进行考试,其他三区五市的考务工作由各区(市)自行安排。
四、计分办法
1.应届毕业生 过程管理考核成绩+升学考试成绩=实得分,计入升学总分,满分为45分。
2.往届考生和外地回青考生 其体育考试的分数,按升学考试必考和选考3个项目实得分相加计入升学总分,每项满分为15分,合计满分为45分。
五、免、缓考及其他特殊政策
1.免考
〈1〉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残疾人须持《残疾证》),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其升学体育考试的分数,按满分45分计入升学总分。
〈2〉平时能参加体育活动,但由于突发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原因,一周内确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也可申请免考。其升学体育考试的分数,按升学考试总分15分的60%(即9分)连同学校的过程管理考核得分相加,计入升学总分。往届、外地回青此类免考学生,其体育成绩按升学考试满分45分的60%(即27分)计入升学总分。
〈3〉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等疾病不宜长跑的学生,可由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申请办理单项免试。经批准后,该项成绩按照60%计算,记3分。
〈4〉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冠亚军的主力队员,可由本人申请提出免考。经批准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45分计入升学总分。
2.缓考 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的当天申请办理缓考,经审核批准后,可缓期一周进行。缓考办法与正常考试相同。
3.降低标准 出生年龄低于正常毕业生年龄段2周岁者(含2周岁),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经审核符合者,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实际年龄标准评分。
以上特殊考生经市教育局和区(市)教体局考试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张榜公示。 六、实施期限 本办法从2009级初一新生起开始执行,2007级、2008级初中学生仍按原办法执行。
附件2: 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 过程管理考核评定指导意见 根据《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改革方案》,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过程管理考核评定内容 过程管理考核评定初一、初二、初三每学年为10分,满分为30分,内容包括:
1.体育与健康课成绩。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3.大课间与课外体育活动表现。
4.其他活动或竞赛成绩。
二、过程管理考核评定量化标准
1.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量化得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量化得分。
3.大课间与课外体育活动,量化评分标准和分值由各区(市)教体局自行确定,但无故缺勤一年累计超过1/10和因病事假缺勤超过1/3者,该项目不得分。 4.其他活动或竞赛活动,量化评分标准和分值由各区(市)教体局自行确定。
三、过程管理考核评定办法
1.以“过程管理考核登记卡”为依据,平时测试成绩由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填写。每学年末由学校组织检查、考评,及时评定出学段(即一学年)总成绩,由学校加盖公章存档。
2.每学年对学生身体素质或运动技术测验项目不及格者,准予补考一次。因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缺勤者不予补考。
3.因特殊原因造成在校学生没有体育档案,无法证明过程管理考核评定分数,其体育成绩按升学体育考试的实考分数相加计入升学总分,其中必考和选考项目每项满分为15分。
四、往届考生、外地回青生 因往届和外地回青生无法实施过程管理考核评定。其体育成绩按升学体育考试的实考分数相加计入升学总分,其中必考和选考项目每项满分为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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