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二级 婚育证明
二级 婚育证明婚育证明,是指在出具证明时要写清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情况、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一、已婚未育情况的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 兹有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现无子女,望给予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
公示十天无异议,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二、未婚未育情况的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
兹有我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属未婚无违法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编辑本段]三、已婚已育情况的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 兹有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于某年某月某日政策内生育第一胎男孩(女孩),现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为宫内避孕节育器(或工具或药具),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二级婚育证明
婚育情况证明(二级证明样式)女方为外地
兹证明:XXX,女,系XX省XX县XX镇XX村人,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X结婚,XXX(男方)为北京市西城区XXXXXX居民。女方为初婚,婚前无违法生育行为。或女方为再婚,于XXXX年XX月XX日离婚,前婚未生育子女。
特此证明。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乡镇(街道)计生办签署意见:
(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一)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注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二级 婚育证明】相关文章:
婚育的证明02-02
婚育证明的范文12-27
婚育证明样本03-24
婚育情况证明01-14
关于婚育证明02-02
婚育证明范文12-27
单位婚育证明02-02
婚育证明格式02-02
职工婚育证明01-11
再婚的婚育证明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