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价值证明

时间:2023-04-29 17:58:38 证明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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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价值证明

货物价值证明

一、投保操作

货物价值证明

寄件人在宅急送工作单上进行选择保险类型:保险、保价,选择勾选其中一项,同时在声明价值一栏,准确填写保险标的即承保货物的实际价值,缴纳相应保费,即购买保险成立,即时生效,直至收货人收到货物止均享受保险利益。

1、保险责任起讫:自保险标的物交付宅急送承运起至最终目的地(门到门、门到港)或自保险标的物交付宅急送承运起届满60天,两者以孰先发生为准。

2、免赔额:每次事故人民币(RMB)200-500元。

二、承保范围

除非有特别约定,下列物品保险公司不予承保,请您对下列物品不要选择保险。

1、纸币、支票或信用卡;

2、股票、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单证;

3、金、银、白金制品、首饰、镶有贵重宝石或钻石的首饰及物品;古董、古玩、玉器、宝石(包括水晶、玉石)等难以确定价值的货物;

4、各类鲜活的动物、植物及海参,貂皮、冬虫夏草、人参、鹿茸等;

5、单价明显高于正常范围及有纪念意义或收藏价值的货物(如邮册、邮票、粮票、纪念币、纪念钞、纪念品等货物);

6、单价3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手表或单价5千元人民币(含)以上无法查到同类型号的手表;

7、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邮寄和买卖的物品;

8、价值超过50万人民币汽车和价值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工艺品(长江以南美亚区域)。

三、注意事项

1、选择正确的投保金额。保险公司是按照您货物的实际损失并以声明价值为限进行赔偿,所以您应该选择足额投保,即声明价值与货物实际价值一致。 如果超额投保:即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对超出部分不予赔偿。 如果不足额投保:即声明价值低于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将按比例赔付,您的利益可能得不到充分保障。 备注:为保证您的保险利益不受损失,请如实足额投保货物声明价值。

2、妥善包装。如货物是您自行包装,包装应能保证在正常情况下的运输要求。

3、易碎品赔付方法 易碎品通常是指玻璃制品、陶瓷制品、工艺品和瓶装食品等,此部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极易发生损毁,但易碎品也可以保险,一旦出险在保险理赔时,单票免赔额会高于普通货物免赔额,一般每个运单免赔额为RMB 300-500元以内。

(1)受理宅急送在长江以北:

●注射液、瓶装液体、32寸以下液晶屏:每个运单免赔额为RMB 300元。

●精密仪器、玻璃及玻璃制品、陶瓷及陶瓷制品、32寸(含)以上液晶屏、石墨等其它容易破碎和破损的物品:每个运单免赔额为RMB 500元。

(2)受理宅急送在长江以南: 药品、注射液、玻璃针管、玻璃器皿、汽车玻璃、洁具、酒、陶瓷、石墨及其制品、珠宝饰品、貂皮制品、汽车、大理石及工艺品、水晶制品、玉石、藏刀、石制手链、铜佛像、绿松石、红珊瑚、玛瑙、皮画、石制天珠、铜制品、唐卡、木制板画:每个运单免赔额为RMB500元。

4、增值税赔付方法 如果您所投保的货物声明价值包含增值税,且又不能抵扣税费,只需要将增值税发票原件给保险公司,即可按照含税的损失金额进行赔付;但如果您可以抵扣税费,保险公司理赔时会扣除税费进行赔付。

5、设立免赔额的目的 保险实务中免赔设定,一方面保险公司为节约保险理赔费用,排除一些小金额的赔案;另一方面是通过让投保人自负一部分损失,促使投保人谨慎经营,加强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

第二章 理赔操作流程

当您所投保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事故后,您应积极联系所在受理地区宅急送,网站投诉专区可查询联系方式,宅急送受理分公司设有专职保险理赔人员负责协助您进行保险、保价索赔事宜。

一、寄件人需要提供的单证 理赔资料主要分为投保人提供价值证明和货物照片,宅急送提供货物运输和事故证明资料;请您妥善保留好相关定损证据,特别是包装及填充物、损毁的货物等,最好是先行拍照取证,在未最终确认赔付前不要擅自处理相关证物,否则会给保险定损带来非常大的困难,甚至理赔失败。

1、丢失:当您所投保的货物在收货人签收时只收到部分,或者收货人全部未收到货物的情况。

(1)索赔函:由您提起索赔,并且说明您对此次索赔的赔付要求;

(2)货物清单:您对所寄投保货物的全部详细清单,包括全部品名、型号、数量等;

(3)宅急送工作单:您当时在宅急送所托运货物的运单“寄件人联”;

(4)货物价值证明:您所投保货物的全部价值证明,一般是销售发票、销售合同等;

(5)包装照片:在只有部分丢失或掏包丢失(还有包装)时,须对全部货物、包装内外进行拍照,由此来确定损失原因;

(6)收货人情况说明:在只有部分丢失或掏包丢失(还有包装)时,须由收货人对当时收到货物时的详细情况做一个说明,以确定是在运输期间导致的货损。

2、破损或污损:当您所投保的货物在收货人签收时发现包装有损坏或污染、水湿,且造成货物有损毁或损失的情况。

(1)索赔函:同丢失

(2)货物清单:同丢失

(3)宅急送工作单:同丢失

(4)包装及货损照片:对所有货物整体、货损货物的包装外部和内部(包括填充物)、具体损毁或污染货物(包括型号、损坏部位)进行拍照,由此来确定造成货物损毁或损失的原因和程度;

(5)收货人情况说明:由收货人对签收时货物的包装、货物损毁或污损情况进行一个详细的说明,以确定是在运输期间导致的货物损毁或污损;

(6)检测证明:对损坏的货物到专业的机构或部门进行损毁情况检测,品牌货物尽可能到指定售后或原厂商进行检测,非品牌货物也须到有正规有资质的机构或部门进行检测;一般可分为可维修和不可维修两种情况,可维修是通过维修或更换部件来使货物恢复正常使用功能,在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只针对维修部分金额进行赔付;对不可维修的须在检测证明上详细说明原因,在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按照全损来进行赔付;

(7)维修证明和维修发票:对检测后可能通过维修或更换部分来恢复货物正常使用功能的,须对整个维修过程做一个说明,包括维修或更换部件的型号、数量、价格等,维修后还须由维修机构出据正规的维修发票;

(8)残值说明:对投保货物还残留的物品价值说明,此部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在理赔金额中进行扣除,如投保笔记本电脑,丢失电脑还遗留相关配件等。

二、出险后操作注意事项

1、受损货物照片要求。正确货损拍摄照片方法

(1)需拍摄整体货物外观、内部及填充物;

(2)需拍摄货物标牌等能说明损坏货物具体型号的标识;

(3)受损部位的特写;

(4)在有些物品只能看到外包装受损的情况下(如水湿),可以选择性的打开一两件货物拍摄记录一下内装货物的损失情况;

(5)在保险公司未确认赔付前,务必保留好相关包装及填充物和残值货物,按照保险公司要求进行处理。

2、受损货物的检测要求。

(1)品牌产品检测和维修须到正规售后或厂家进行;

(2)非品牌产品检测和维修须到有资质证明的专业机构进行;

(3)特殊产品须到国家指定机构进行检测(如药品);

(4)对大金额损失的,尽可能在保险公司对照片和检测报告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维修,以确保理赔顺利。

3、受损货物的维修要求。

(1)保险货物发生损失后,如非全损,非完全不能使用之情形,应当以恢复原状为主要手段,对受损货物进行修复、维修;

(2)维修所需要的材料主要有维修发票及维修明细单等;

(3)货物在异地受损的,有两种处理方式,即在出险地维修或运回发货地维修,两者以消耗费用低者为准;

(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原厂检测问题,有些出险货物在出险当地有厂家的,务必要在厂家出具原厂检测报告,如IBM、HP的电脑。 备注:对于某些案件维修价格较高,或者外观上没有明显损坏客户却声明全损的案件,可以跟保险公司保持日常的沟通,在有必要的情况下进行联合检验。

4、货物残值处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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