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未再婚证明

时间:2023-04-29 17:53:34 证明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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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未再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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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再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未再登记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未再婚公证有两种情况:一是配偶自然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后,未再登记结婚;二是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向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未再登记结婚。

申办未再婚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向住所地的具有涉外业务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前往,则可委托他人办理。

未再婚公证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已出境的应提供护照或者有效旅行证、通行证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的结婚证明(可由民政部门出具结婚证明书)及离婚证明(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及生效书)或配偶的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人民法院判决书。

3.当事人档案所保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再登记结婚的证明。

应注意的事项:

1.当事人如有两次以上婚姻,则只需要提供最近一次的有关证明材料。

2.当事人离婚或配偶死亡后,有出境记录的需先提供境外的未再婚证明。

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日,在道外区某中学当会计的任女士给记者看了一份该区财政局于12月20日下发的通知,大致内容是:为确保各事业单位离异职工的热费补贴足额发放,防止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问题的发生,要求2010年9月30日前离婚的职工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离婚后未再婚证明”……也就是说,如果该区离婚职工想报销今年的包烧费,必须持有“离婚后未再婚证明”。

道外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据统计,每年该区事业单位职工用假离婚这一方法骗包烧费金额高达400多万元,采取此办法防范弄虚作假行为实属无奈之举。

85岁退休职工:

“没听说别的区有这规定”

27日13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北十七道街的道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看到,离工作人员上班还有半小时,在婚姻登记处门外来开单身证明的市民就排起了长队。队伍中的李老先生对记者说:“我是从第22中学退休的,今年85岁,为开这个证明大老远跑来的,没听说别的区有这个规定埃”

女青年小李是替妈妈王玉琴来开证明的,她说多年前妈妈就与爸爸在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已经在床上瘫痪3年多的妈妈生活不能自理,所以自己只好跟单位请假来替妈妈办手续。“你说法庭给办的离婚手续能有假吗?在网上一查就能查到吧,真不明白大冷天为啥非得折腾我们一趟?”

婚姻登记处:

三天开出千余份证明

道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武本恒介绍,25、26日双休日该处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开具了320多张“单身证明”,27日上午办理了300多张,估计下午还要开300多张。而在平时每天来登记处办理“单身证明”的最多也就30多人,这比平时多出10多倍,所以他们这几天的工作量非常大。

记者在该登记处门口很显眼的位置看到了一张12月24日挂出的温馨提示牌,提示牌的内容大概是:为给大家办“单身证明”提供方便,特在本周六、周日全天为大家服务,办“单身证明”需要携带的手续等。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还在走廊贴上了开“单身证明”的提示文字。

区财政局:

防两类假离婚骗热费职工

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道外区财政局局长赵罡,对于职工们非常疑惑的这个通知,赵罡解释说,这是道外区财政局、监察局、民政局、公安局根据区里的指示,在20日联合下发的通知,就是为确保道外区各单位离异职工的热费补贴足额发放,防止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问题的发生。

据他们统计,每年道外区事业单位职工用假离婚这一方法骗取包烧费的金额高达400多万元,需要调查的离异职工有3300多人。

赵罡称该通知主要约束的对象包括两类:一是未办离婚手续,夫妻持假离婚证到单位骗报双份包烧费的职工;二是办了离婚手续后又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复婚,持手上仍留有的离婚证到单位骗报包烧费的职工。上述这些人到民政部门办单身证明时就会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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