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违约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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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本违约指的是什么?根本违约能否支付违约金?下面大学生小编为您解答!

  根本违约指的是什么?

  根本违约是区分违约严重程度之做法的近现代样板,通过区分违约不同的严重程度,相应地赋予不同的法律效果,这是违约责任法领域中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做法,有必要作深入的考察和分析,

根本违约指的是什么

  根本违约是发端于英国普通法的一个分析范畴,根本违约之判断最初是根本违 约人所违反的合同条款的类型。在19世纪的英国,法院开始将合同条款依其重要程度之轻重区分为“条件”和“担保”,相应地有不同的法律效果。“条件可定义为一种对事实的陈述, 或者一个允诺, 它构成了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果此一对事实的陈述被证明为不真实,或者该允诺未经履行,则无辜方可将此种违反作为毁约,并使他从合同的继续履行中解脱出来。” 换言之,违反条件被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可以因此而解除合同。而担保作为合同中次要的和附属性的条款,当它被违反时,并不能 够使无辜方以毁约待之,不能够解除合同而只能够请求损害赔偿。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第2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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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违约指的是什么》(https://www.unjs.com)。”从公约的这一界定中可以看出来,它已经转向了违约所致损害的程度:它是否实际上剥夺了非违约方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了呢?通过公约第25条的规定,便能够对虽为对合同的稍微的偏离却致生严重结果的情形加以规制了。公约对根本违约的构成要求了两个要件:违约后果的严重程度与违约后果的可预见性。一旦构成根本违约,非违约方便可以根据第49条、 72条或73条等的规定宣告合同无效(实即解除合同)

  在我国统一合同法之前,《涉外经济合同法》虽然没有使用根本违约的概念,但第29条却采纳了它的实质内容。在新《合同法》中,根本违约系作为非违约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理由之一加以规定的,第94条第(3)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的,对方可以不经催告解除合同。”

  根本违约能否支付违约金

  根本违约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失,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根本违约一旦构成,产生的法律效果有二:一是债权人可以解除债权;二是对合同解除权的限制。我国新颁布的合同法采纳了根本违约制度,一方面作为一种法定解除权发生的事由,另一方面实际上又对解除权的行使予以必要的限制。 根本违约的显著特征就是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合同。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但是不能违法,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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