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感人的爱情故事

时间:2024-08-15 14:16:07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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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感人的爱情故事(通用51个)

  试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在这人世间,流淌着许多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它们虽不一定真有其人,都都蕴含着感天动地的真情至爱,下面小编整理了最感人的爱情故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感人的爱情故事(通用51个)

  信物

  从上中学开始,她和他是同学们开玩笑的对象。那时候,他们看起来真的很般配,无论是各种各样的文艺汇演上,还是每学年的表彰大会上,大家都可以看到他俩的身影。

  他们的大学是在一个城市上的,隔一两周,他会来找她,陪她走过那个城市的角角落落。毕业后,他到另一个城市工作,她留下了。每逢节假日,他会坐四个小时的火车来看她,有时候,只是看一下她就走,有时候,是去她的宿舍坐坐,离开她的时候,她从不问他去哪里。但她经常会在得知他要来的`时候,亲手做一顿家乡饭。她喜欢看他吃饭后快乐满足的样子,那种氛围,让她有种家的感觉。他总是在离开前,帮她把—起吃过饭的碗洗干净,把烟灰缸里的烟灰倒掉,并洗干净,放回原来的地方,就像他从来没有来过—样。每次送走他,除了空气中没有来得及散开的他的气味,她找不到一丝痕迹。

  她的感觉骗不了自己,他身上有一种让她难以捉摸的游移感,她说不清那种感觉来自哪里。

  只是这样消磨下去,何日是个尽头呢?一天,她给他打了个电话,说有事请他帮忙。他急急地赶了来,问她出了什么事,她说,没事,陪我逛逛街吧。他说,行啊,没事我就放心了。一路在街上走着,漫无目的。她走进一家小小礼品店,她看到一件普通的工艺品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亲吻着,甜蜜地笑着。她把这件小东西拿起来,仔细地看了看。店员走过来说,这个很便宜,只要8元钱,是乳胶合成的,摔不坏的。她看了看身边的他,他却把目光移开了。

  她明白了他,心里隐隐作痛,她不知道他在犹豫什么。

  几年后的一天,她在车上偶遇一位中学时的女同学,热情地邀她到附近的家里去坐坐。女同学絮絮叨叨地说着自己的事,当年没考上大学,一年后,在一位亲戚的帮助下,来到这个城市。凭着当时姣好的容貌,就嫁到了这里。谁知她顺口一说,你还记得当年的吗?你们当时关系也不错呀。她说的是他,她笑了,当然记得呀,怎么啦?她哈哈地笑着,说,你不知道,他追了我五六年啊,好玩死了。他上大学的时候,隔三差五地来找我,工作后,几乎每个周末都来,你瞧,她从床底下拉出一只落满灰尘的纸箱子,里面放了许多玩具、工艺品之类的,其中,还有一个她当年看到的那对娃娃。“我知道自己没上大学配不上人家,可他一直挺固执的。”她说着,笑着,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她拿起那对娃娃,对女同学说,这个送给我女儿好吗?女同学欣然答应了。离开女同学的家,她手里捧着那对娃娃,泪流满面。

  勇于牺牲的克莉亚

  元前753年罗马城初建时,战乱四起,以泼尔塞纳国王为首的伊特卢利阿人将罗马城团团围住,试图进攻罗马城。

  罗马城一位贵族少年利斯企图暗杀泼尔塞纳国王,解救罗马未成被捕。

  危急时刻罗马人决定和解。泼尔塞纳国王要求罗马人提交十二名贵族姑娘作为人质。利斯的未婚妻克莉亚是一位聪慧而又勇敢的姑娘。为了爱情,为了营救未婚夫而自愿作为人质。她不堪忍受被拘押的耻辱,动员其他的姑娘解救了自己的未婚夫,一起跳入台伯河,逃回了罗马。

  回到罗马后,民众们纷纷夸奖克莉亚和利斯的勇敢。但元老院深感应该信守诺言,于是,当泼尔塞纳提出要求的时候,便把姑娘们重新送了回去。

  高贵的克莉亚骄傲地站在阴沉着脸的国王前,毫无惧色。

  泼尔塞纳赞赏地对着姑娘说:"我只要看一下年轻罗马姑娘的.眼睛,便发现她们的英勇气概能够胜过许多男人。你们回去罢!"

  于是,泼尔塞纳国王没有提出任何条件便撤出了围攻罗马的军队。

  英勇的利斯和为了爱情而勇于牺牲的克莉亚,一对佳侣成为罗马的真正英雄,被罗马的人民所赞颂。人们还给克莉亚建了一尊青铜骑士像。至今仍驻立在罗马城。

  没有过不好的日子

  那次回家,母亲闲聊时给我讲起她和父亲的陈年旧事。

  那年刚过上寅吃寅粮的日子,父亲偏又染上了赌瘾:母亲就耐心地劝他,白天还要做工啦,身体要紧啦。父亲不听,有时赢了钱,就喜滋滋地往母亲手里塞。母亲跑得远远地,说,脏手哩。后来父亲钱输光了,就开始偷家里的米,先是一把一把地藏在口袋里,然后一点一点往裤卷里装,一年的口粮很快就输光了。第一次米缸见了底,父亲也慌了神。但还要索性再去赌一把。母亲一边帮他装最后的一点米,一边流泪说,输光了,你总回心转意了吧。

  父亲回来时果真输了个精光,在母亲面前痛哭流涕:你怎么就不跟我吵呢?并发誓要剁去不争气的手指。母亲不舍,一把抱住说,手指还要干活儿哩!

  那你是不是很爱父亲?我问母亲。母亲不好意思地笑着说,什么爱不爱的。说完,又开始低头缝制父亲的棉鞋,那父亲是不是很爱你?我依然纠缠不休。母亲白我一眼,竟很为难地轻轻地吐出了那个字。听到母亲的声音不太自然,甚至有点别扭,我笑了。

  他送过花给你吗?我仍追问不停。因为我总爱将爱情和鲜花联系在一起,母亲很干脆地说,送过!我问,什么花?母亲答得飞快:棉花!我笑得喘不过气来。

  但母亲的确很喜欢棉花。她说棉花暖和,而且可以卖钱过日子。接着母亲很认真地说,就在那年,父亲开始顾家,开始安心地种地了。其实我知道,母亲和父亲之间,根本不可能经历风花雪月的爱情。他们只是靠了媒婆的撮合,就走进了婚姻。这一过就是40多个年头,像是母亲手中的针线,紧密地缝着他们牵手共度的每一个日子。我问母亲,你有没有想过离开父亲?母亲坚定地摇头,没有。我有些不解地说,但他那时很对不起你啊。母亲回答,两个人说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的!那一刻,我被深深地打动了,因为母亲的死心塌地。一直以为,爱情是世上最没有把握的东西,至多只是生活中的一束阳光,一滴雨露,一阵春风。不想,爱情却应该是一生的交付和给予,无怨无悔,倾心倾力。前几日,一位女友在电话里告诉我,她离婚了。声音很现代,没有半点的.疼痛。我依然记得那年情人节,她抑制不住满心的幸福和陶醉,跑过来冲我说,天啊!他送了我99朵玫瑰!此后,女友就开始了她的爱情,一发不可收拾。“爱情?鬼才信!”女友的声音渐去渐远,像是一切遥远的记忆,丢进了风里。突然间,我记起母亲的那句话:只要你好好地待他,没有过不好的日子!

  前尘往事

  夕阳残照,旷野静默如斯。而她,依旧倔强地站在那里,姣好的容颜淡漠疏离,读不出任何的情绪。直到一阵疾驰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她似乎才有了些知觉,明眸流转,望向那马蹄声处。

  马车在经过她身边时停了下来,车帘掀起,首先探出身的是一位长相极为妩媚妖娆的女子。那女子在看见她时,竟面上一凛,眼角的不屑毫不掩饰地流露出来。随即跳下了马车,退至一侧,躬身从马车上搀扶下一男子。男子看得出受了重伤,英气的面容有些苍白,却执意松开那女子的手,向她走来。

  袖子掩映下的手蠢蠢欲动,有那么一瞬间,她差点忍不住伸出手去搀扶住他,只是,微动的双手伸出不过半尺就及时收了回来,连担心的情绪也只是一闪而逝。如今,她还有什么身份与资格去接近他。

  “姑娘”他微微喘息地在她面前站定道:“我们是否在哪里见过?”陌路佳人,为何只是清风卷起珠帘,一眼的恍惚,就陡然间决定停下了马车,这与他素来清冷漠离的性子极为不符,只是情难自禁。她闻言,并未言语,只略仰起头与他对视,他的眼睛一如初见,清冷、孤傲、淡漠,那曾经为她流动的灼灼光华都随着那一味药消逝至无,再难寻觅。“小灵子,你终究是忘了我。”“梨落,这是‘离魂’,只要混合药物让少主服下,前尘往事,如烟尽散。”

  那一日,陪伴在她身边的女子如是地告诉她。原来,被挚爱的人忘记的感觉是这样的,她终于体验到了,也恍然明白,她欠他的,不只是绵细无声的深情几许,更是百余年来与他对面相逢却不相识的锥心煎熬与相思摧肝。“小灵子,对不起。”心,仿佛万针齐穿,密密麻麻,细细地疼。“姑娘,我们是认识的,对吗?”

  他望着她的'双眸,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将他包围,原本困惑、迷离的眼睛逐渐清朗起来。“认识吗?”她凝视着他,心下婉转,竟是艰难地摇了摇头。“如今,她与他已经是轻舟已过万重山,倘若一开始,她与他就天涯两端,那么,便不会相识、相知、相恋,以致万劫不复。”对于她无声的否认,他蓦地一愣,注视着始终静默淡然的神情,心,突然地痛了起来。他急忙伸出手抚在心口处,看着她愈是难以置信与扑朔难懂。“你与我,真的不曾相识?”他问,语气是浓浓的失落。她亦觉得难过,心口的刺痛令她忍不住想蹲下身子,蜷缩在一处。她唯有能做的是将水袖掩映下的双手紧紧地缠在一起,指甲似乎渗透进了肉里,十指之痛再一次挽救了她,使她从容不迫地点了点头。他却忽然觉得心仿佛痛的更加厉害,步履不稳,险些摔倒在地上,幸好,那遥遥伫立,始终盯在这边的女子以最快的速度赶来,急忙扶住了他“少主!”她焦急地唤着他。他对着女子挥了挥手,目光重新锁住了她,只见她依旧漠不关心地望着自己,又仿佛目光穿过他望向某个不知名的方向。他想“或许,我们真的是不相识的吧!”于是,颔首,算作离别。倚着那女子转过身向马车走去。她知道,他这一去,从此,山长水远,与她再无瓜葛。眸底隐忍的泪,急剧滑落,沾湿衣衫。

  对与错

  她和他又吵架了,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中午下班的时候忘记买味精回家,家里的味精早餐已全部用完,两人一起出门上班时她再三叮嘱过他的。

  他进门后,她正在炒菜,第一个菜就等他的味精起锅,看着他两手空空地走进来,她的火气一下子就窜上来了,大声责备道:“你这人怎么搞的,连这事都会忘记,还要不要吃饭,真让人烦!”

  他见她在厨房里忙,这才记起味精来,本想到宿舍隔壁小商店买包的,见她说话那么伤人,赌气地将公文包往沙发上一扔,回敬道:“你这人真没修养,一件这样的小事就开始上纲上线,是不是到了更年期啊?”然后坐在书房里玩起电脑来。

  他这么一说,她心里更不舒服,索性将锅铲一丢,把煤气灶的开关一扭,气鼓鼓地坐在沙发上,罢起工来。

  他们的孩子已上高中了,寄宿在学校,只是周六晚上回家住,星期天晚上再回学校,虽然她和他有些心疼,但想到现在的独生子需要的就是锻炼,她所能做到的事就是孩子在家时做些好吃的,他呢,陪着孩子看共同喜欢的球类比赛,一家人就这么走过来了。而平常,只有他们俩在家,他们,很讲究生活质量,比如一日三餐,如果没有应酬的话,他们都是在家自己做着,很少有随便应付的时候。

  可是,近些日子来,她发现,他越来越有些不可理喻了,一改以往的宽容和心细,做起事来不是丢三拉四,就是忘东忘西;对于她,也没有以前那么体贴,她一唠叨他就不耐烦起来。倒是在与孩子相处中,还是有说有笑的,象哥们。

  他也发现,她不再象以前那么温柔和善解人意,动不动就发火,很少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并且,说出的话很难让人接受,只是,她对孩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问寒问暖。

  她想着自己的心思,竟靠在沙发上睡着了,醒来后,见自己身上已搭上了一条小毛毯,她的`心里顿时一暖,赶紧站了起来。

  走到餐厅,桌上已有两菜一汤,他正端着两碗饭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一见到她,他笑吟吟地说:“我正想叫你起来吃饭,快洗一下过来吧。”

  她知道刚才她睡着的时候他不仅出外买了味精,而且还在厨房里忙了半天,这对于并不怎么喜欢做饭的他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她的心里不觉充满歉意。

  他好象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夹了一大筷子辣椒炒肉放进她的碗里,说:“尝尝我的手艺,多吃点,看你这段时间瘦的。”

  她的眼睛有些雾蒙蒙起来,她开始在心里责备自己太小心眼了,不就是忘记买味精吗?转回去买不就行了吗?犯得着去说他吗?

  见状,他轻轻地坐在她的身边,拥着她,自我责备道:“老婆,对不起!本来就是我的错,可我却冲你大吼大叫,真不象个男人!”

  她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一种久违的温馨感让她心里暖洋洋的,心底好象有块冰“哗啦”一声碎了。

  她认真地自我检讨:“嫁给你,我并没有后悔,或许是因为女人到了这个年龄会有些失落感,总希望能挑到你的毛病从另一方面找到自信,却不知道,自己在将幸福和快乐越推越远。”

  听着她掏心窝子的话,他紧紧地握着她的手,看着她又泛起温柔的双眸,他的心突然一热,动情地说:“是我不好,没有及时了解到你的心情,你忙里忙外的,多辛苦,而我,却总与你对着干,往后,看我的行动吧!”

  她一下子扑到他的怀里,连声说:“谢谢!谢谢你!老公!是我错了!”

  他无限爱怜地捧起她泛着泪光的脸,她触到了他那双写满了深情和专注的眼睛,一如以前。

  对与错,在时间的流逝里交织成一种理解和感动,他与她,就那样静静地拥抱成一幕最动人的风景。

  钱钟书和杨绛

  民国时期出过很多著名伉俪,钱钟书和杨绛是其中一对,他们的故事没有梁思成和林徽因、徐志摩和陆小曼那么错综复杂,也不像胡适和江冬秀,鲁迅和朱安那样包办婚姻,是很多人眼中理想的爱情。

  1932年春天,杨绛与钱锺书是1932年春天在清华园相识。 第一次见面,钱锺书就说:“我没有订婚。”“我也没有男朋友。”杨绛回答。两人在文学上也有共同的爱好和追求,这一切使他们怦然心动,一见钟情,世纪佳缘由此展开。

  1935年,杨绛与钱锺书成婚,不久一同出国留学,无论在牛津或是巴黎,都留下了他们相亲相爱的足迹。在牛津,杨绛与钱锺书曾在诗歌里追忆他见到杨绛的第一眼:“颉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不知腼洗儿时面,曾取红花和雪无。”

  钱钟书与杨绛的爱情令人向往和陶醉,第一次见面就相互吸引,也许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这才是让人欲罢不能的爱情!

  陆游和唐婉

  南宋著名爱国诗人陆游一生波折重重,他不仅仕途坎坷,甚至连爱情也是不幸的。陆游和唐婉自小青梅竹马,情投意合,宋高宗绍兴14年,20岁时陆游和唐婉结为夫妻,婚后两人琴瑟和鸣,相敬如宾、伉俪情深。但是陆游的母亲却看不惯儿子和唐婉只知吟诗作乐,不追求功名,加上结婚三年,唐婉始终不能生养,在母亲和封建礼教的压力下,陆游只能被迫休妻,从此这对恩爱的夫妻便各自奔天涯。虽然万般不情愿,但是陆游还是娶了王氏为妻子,唐婉则嫁给了赵士程,虽然婚后唐婉和赵士程恩爱有加,但还是落得劳燕分飞的结局。

  一转眼已是十年,陆游黯然忧伤的前往沈园竟然意外地遇见唐婉和赵士程,昔日的情人虽然也分开十年,但是那段感情依然深埋在心中,正当陆游打算离开时唐婉给他送去了酒菜,一时间,陆游触景伤情,怅然地在墙上提笔写下千古绝唱《钗头凤》:

  红酥手,黄籘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而当唐婉看到这首诗,感慨万千,想起过去的点点滴滴,竟然一病不起,最终因为闷闷不乐而离开人世。在病中,唐婉提笔写了《钗头凤世情薄》: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乾,泪痕残,欲笺心事,独倚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至此,陆游和唐婉这对苦命鸳鸯就天人远隔。陆游也开始了几十年的风雨飘泊的生涯,但无论身边的景象如何变迁,陆游始终忘不了与唐婉的回忆。每当陆游重回沈园时,总是触景生情,提笔写诗,纪念那段逝去的'爱情。

  陆游和唐婉的爱情本来可以说是天作之合,但陆游母亲的阻挠加上封建世俗的礼教将这段爱情扼杀。即使唐婉后来嫁给了赵士程,但毕竟和陆游有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感情,唐婉心中始终不能忘记陆游,因此,终究在沈园偶遇陆游后,她对往昔的追忆,对世事的无奈令她一病不起,积郁成疾离开人世。陆游也终究一直闷闷不乐,在追忆中离开。

  无边无际的爱

  每年春天,夫妻两个都去大悲院敬香,不是像其他香客一样去祈福,而是去祭奠一个先去的女孩,那个女孩停留在二十岁,永远的二十岁。女孩是她的大学同学,是他小学、中学的同学。

  和那个女孩有关,她和他,他们的爱情。女孩和她在一所大学相遇,同室的姐妹,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一段隐秘的不为人知的暗恋。长久地生长在女孩的心里,从小学三年级或更早,一个同班的男生,后来女孩上了大学,他师专毕业做了人民教师。像小人鱼的爱一样的隐忍,顽强,在一个人的爱情里女孩出落得标致,优秀。女孩时常和她说起那个男孩,从没有表白的爱情,那是怎样一份令人忧伤的甚至心碎的情怀,在女孩的絮语里她无比感动着。她问女孩,怎么不对他说,女孩总是羞涩地一笑,然后决绝地说,我在等,我等了那么久,那么多个日日夜夜。

  在他对我的爱苏醒前,我永远也不会打乱他内心的平静。女孩说,他长相不出众,但他多才多艺,琴棋书画皆通。最重要的是淳厚善良,朴实温和。和人讲话永远是专注地真诚地微笑着的。一份恬静的忧伤,在如花的季节颤颤地绽着淡蓝色的无望的花蕾。在女孩自己甜蜜的自我折磨里。爱无上的高贵、纯洁。遗世而独立的恋人。伊人却一无所知。

  天上云卷云舒,雁来雁往;庭前花开花落,叶生叶零。生命短暂而有规律地存在或消亡,但无常的突然降临却又猝不及防地打击着我们的身心。无常的灾难扰乱了生命的秩序。女孩在一次回校的路上出了车祸,没来得及说一句话。

  女孩的'爱情终于被埋藏在自己的灵魂深处。在女孩的葬礼上她见到了令女孩心仪久矣念兮恋兮的男孩。是那样的沉郁的温厚的模样。后来,很巧,她和那个男孩又相遇在一个婚礼上,他们都很惊喜,油然地升起一种亲近。因为女孩,因为他们共同怀念的一个人,在嘈杂的热闹的酒宴上,他们之间有了一种别人无法体会的默契。男孩被她的优雅和美丽吸引,但她知道一个人的一生的秘密。她珍藏着,无眠的夜里,她无数次地问,要不要说呢,她感觉得到他的日渐切近的爱恋与依恋,她的心底却积聚着不安和歉疚。无论如何,我要代你说出,我无意让他苏醒,可人世间的情字啊,谁又能预料呢?

  终于,她对男孩说出了女孩只对她一人敞开的心底的秘密。她想这应该是好友的心愿吧。她能为她做的。也只能是说出来让该知晓的人知晓。她没想到,男孩哭了,她第一次见到男孩的哭泣,竟有隐隐的疼。援着女孩的芳踪,他们不断地靠近,不知不觉竟有了青梅竹马般的感觉,仿佛早已相知相许。

  一晃,结婚十几年了,每年春天,夫妻两个带着孩子都去大悲院敬香,默默地不多说一句话。无边无际的爱啊,他的好,更多地深藏于整个内心,他身材不伟岸,他肩膀不宽厚,只有有眼光的人才能发现,我们都是有眼光的人,姐说。

  一生的眼泪

  他生来就是个粗人,行为莽撞,语言粗俗。和粗人相濡以沫大半生的她,心细如丝,从来不知道怎样发脾气。粗人火冒三丈时她只会笑,持家过日子他却全都听她的。

  去年秋天,她患了脑血栓。

  平常有二两酒瘾的他,现在滴酒不沾了,说酒后觉大。每天夜晚他都不脱衣服,盖件大衣紧挨着她躺着,把手伸进她的被里,有一点感觉,他马上起来,给她接、给她擦、给她洗。接便的时候他总要把双手放在便盆沿上,把她的肌肤和便盆隔开,怕她凉着。这些繁杂的.过程每晚不知要重复多少遍,他都是小心翼翼、和颜悦色地做着。每做完一次还用粗糙龟裂的手摸摸她的手,告诉她:你的心意我明白。

  他每晚都坐在她的枕旁,给她剥瓜子仁吃,先把瓜子嗑开,再剥开皮取出仁一粒一粒放在她的嘴唇上。她用舌头舔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咀嚼着。这时,她的脸上没有一点患病的痛苦,像孩子乖乖地等吃妈妈用汤匙喂的食物,一脸温馨的模样。

  春节过后,她的病情有了明显好转,不久就能拄着拐杖下地了。

  春暖了,山绿了。渐渐地,后山坡上的果树林里也鸟语花香,万紫千红了。那天清晨,果园里的羊肠小道上,他一只手拽着她的手,另一只手紧紧揽着她的腰,一点一点向前挪动着。她看着枝繁叶茂、花蕾满枝的半山坡果树林,示意他停下脚步。她从怀里拿出几个小本子给他看:“这片果园已是我们的了,这是儿子昨天办回来的。”

  他拿过一看,那些证件上真的都是自己的名字,还有一张15万元的付款收据。

  “这15万元钱是哪来的?”他疑惑地问。

  她嗔怪地说:“你这个粗人啊!大半辈子挣了多少钱都不知道。从嫁给你那天起,我就开始攒钱了。38年我整整攒了15万元。病重倒下之前,我就感觉到病来得不轻,怕是不能再陪你了。这钱交到你的手上,你一定会拿去给我治病,万一我的病治不好,你就啥都没有了。我寻思这果园不但每年都能出钱,果树林中的小鸟还能替我和你说说话,也能给孩子们留下点财产。我就在病倒之前买下了这个果园,没想到各样手续办了这么长时间。”

  不知怎的,他哭得像把自己一生的眼泪全涌了出来。

  两个人的七夕

  她扳着手指数着日子,今年的七夕可以和他一起度过了,她按捺不住内心的狂喜,于是,那份喜悦被她挂上眉梢,涂在唇上,像鲜亮的唇彩,欢天喜地的时不时的从唇彩里溜出一串优美的歌声。

  她喜欢数日子,尤其是她生命里那几个重要的日子,在他们聚少离多的日子里,重要的日子在她生命的时光中渐渐的轻了,淡了,由于她知道,对她来说只有相聚才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日子了。

  她憧憬着两个人的七夕,由于太多的日子都是她一个人走着扛着,有些凄苦有些累,但她骄傲她是军人的妻,很多时候她都坚强的走过,脆弱的时候就和窗前的星星说说话,寂寞的时候就拼命的看书或洗衣服,一绳一绳的衣服宛若飘飘的彩旗,在亮丽的阳光下晾晒着她的孤单和凄寂。

  七夕近了近了,她想这个七夕不再是一个人的了,也不再是别人的了,她终于有了自己羡慕已久的`鹊桥相会的七夕了,所有的日子她都做坚强的女人了,这次也小鸟依人似的浪漫一遭。

  她盼望的七夕终于到了,而他却在这天和队伍领导下连队检查工作,她哭了,平常经历多少苦难都不流泪的她,终于哭了,她委屈的无声的流着一串一串的泪,在他走后。

  望着街上那些幸福的女人开心的捧着鲜花,看着男孩子抱着大束的鲜花奔出花店,兴匆匆的样子,让她想象着在桥边等待他的漂亮女孩,而她只是一个人,本来是两个人的七夕,却又成了一个人的了,她期盼,失望,挣扎,一个人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

  不知道一个人在七夕的大街上走了多久,她累了。回到家,一个人喝了很多酒,她说是由于小时候的七夕夜,她和小伙伴们一起在黄瓜架下偷听了女郎织女的情话,所以让她过一个人的七夕,算是惩罚。

  她去吼歌了,在歌厅一个人吼到凌晨两点,她疯狂的吼歌,却没能吼出心底的苦痛。

  她想,人应该学会遗忘,忘却那些对别人来说的快乐日子,由于那些日子只会给自己带来伤。

  她打开关了一天的手机,上面有他发来的短信“七夕快乐”,她泪流满面。

  罗密欧和朱丽叶

  这个被伟大的莎翁在四百多年前用喜剧的形式改变出来的爱情故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部极富人文精神的爱情史诗。几百年来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对象。在莎翁的笔下,爱情是超越一切的。甚至可以超越门第,地位,家族偏见等这些就是在今天还被普通的英国人所重视的东西。

  凯普莱特和蒙太古是一座城市的'两大家族,这两大家族有宿仇,经常械斗。蒙太古家有个儿子叫罗密欧,17岁,品学端庄,是个大家都很喜欢的小伙子。有一天,他喜欢的一个女孩罗瑟琳被送到修道院,他十分伤心。于是他的朋友说,那么我们混进凯普莱特家的宴会场,去找些更美丽的女孩吧!所以为了找一个新的女孩,他和自己的朋友戴上面具,混进了宴会场。

  可是,在这次宴会上,他被凯普莱特家的独生女儿朱丽叶深深吸引住了。这天晚上,朱丽叶是宴会的主角,13岁的她美若天仙。罗密欧上前向朱丽叶表示了自己的爱慕之情,朱丽叶也对罗密欧有好感。可是,当时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真相大白之后,罗密欧仍然不能摆脱自己对朱丽叶的爱慕。他翻墙进了凯普莱特的果园,正好听见了朱丽叶在窗口情不自禁呼唤罗密欧的声音。显然,双方是一见钟情。

  第二天,罗密欧去见附近修道院的神父,请代为帮忙。神父答应了罗密欧的请求,觉得如果这能成也能化解两家的矛盾的一个途径。罗密欧通过朱丽叶的奶娘把朱丽叶约到了修道院,在神父的主持下结成了夫妻。这天中午,罗密欧在街上遇到了朱丽叶的堂兄提伯尔特。提伯尔特要和罗密欧决斗,罗密欧不愿决斗,但他的朋友(和平主义者)觉得罗密欧没面子,于是他的朋友和提伯尔特决斗,结果被提伯尔特借机杀死。罗密欧大怒,拔剑为朋友报仇,因此将提伯尔特杀死了。

  城市的统治者决定驱逐罗密欧,下令如果他敢回来就处死他。朱丽叶很伤心,她非常爱罗密欧。罗密欧不愿离开,经过神父的劝说他才同意暂时离开。这天晚上,他偷偷爬进了朱丽叶的卧室,度过了新婚之夜。第二天天一亮,罗密欧就不得不开始了他的流放生活。罗密欧刚一离开,出身高贵的帕里斯伯爵就来求婚。凯普莱特非常满意,命令朱丽叶下星期四就结婚。

  朱丽叶去找神父想办法,神父给了她一种药,服下去后就像死了一样,但四十二小时后就会苏醒过来。神父答应她派人叫罗密欧,会很快挖开墓穴,让她和罗密欧远走高飞。朱丽叶依计行事,在婚礼的头天晚上服了药,第二天婚礼自然就变成了葬礼。神父马上派人去通知罗密欧。可是,罗密欧在神父的送信人到来之前已经知道了消息。他在半夜来到朱丽叶的墓穴旁,杀死了阻拦他的帕里斯伯爵,掘开了墓穴,他吻了一下朱丽叶之后,就掏出随身带来的毒药一饮而尽,倒在朱丽叶身旁死去。等神父赶来时,罗密欧和帕里斯已经死了。这时,朱丽叶也醒过来了。人越来越多,神父还没来得及顾及朱丽叶,就逃走了。朱丽叶见到死去的罗密欧,也不想独活人间,她没有找到毒药,就拔出罗密欧的剑刺向自己,倒在罗密欧身上死去。两家的父母都来了,神父向他们讲述了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失去儿女之后,两家的父母才清醒过来,可是已经晚了。从此,两家消除积怨,并在城中为罗密欧和朱丽叶铸了一座金像。

  一千个幸福的结

  女孩和男孩正在热恋中,两个人住在有很大的阳台的楼上。

  男孩虽然脾气粗暴但是对女孩很温和。

  女孩满脑子都是奇特的点子,她看着大而空旷的阳台,突然间就有了一个奇妙的主意。

  女孩买来许多彩色的丝带,挂在阳台上,又把各色的丝带细细的剪成小段,然后装进一个大大的盒子里。做好这些后,女孩拉着男孩一起来到阳台,对他说:看见这些悬挂的丝带了吗?从现在开始每天只要有一件我们之间幸福快乐的事,我就会在上面打上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反之,如果我们之间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我就会解掉一个蝴蝶结。说着,女孩从盒子里掏出一小段丝带扎在悬挂的丝带上。女孩漂亮的手在丝带上灵巧的动着,一个美丽的蝴蝶结就出现了。

  男孩看看女孩欣喜的欣赏自己的杰作,微笑着摇摇头,转身回屋玩游戏了。在男孩看来,这真是一种小女孩无聊的游戏。

  蝴蝶结一天天的增加,女孩把每一个扎蝴蝶结的理由都记的很清楚,列如这边黄色的蝴蝶结是因为男孩记得她的生日,并且送了一副手套,那个绿色的是因为男孩在游戏中结识了几个非常义气的朋友,粉色的蝴蝶结则是男孩找到了理想的工作,。偶尔也会有解掉蝴蝶结的时候,但是很快又会多添出几个来。

  彩色的蝴蝶结已经满满的占据一个阳台了,风吹动的时候煞是好看,女孩对于这些蝴蝶结真是细心呵护,下雨的时候就赶快收回来,天晴的时候再挂出去,女孩对此总是乐此不疲。也正因此,他们的阳台总是最吸引人的,总会有路过的人在楼下驻足观看。女孩很高兴,更加在意起这些蝴蝶结来。男孩虽然心里有所抱怨,但从未表示出来。

  就这样,幸福的日子一天天过去。

  男孩开始迷恋起网络游戏,他在游戏里认识了很多朋友,在现实生活中也常常约了去喝酒,聊天。在他们的影响下,男孩变了,时常会和女孩发生不愉快的争吵。

  蝴蝶结逐渐被解掉。

  女孩很忧伤,经常会悄悄的落泪,可是只要女孩一看见剩下的悬挂的蝴蝶结时,女孩总是给自己打气,没事,还有很多,我们之间美好爱情的结还有这么多,我不能失去信心。

  男孩越来越过分了,他在外面认识了新的女孩,便时常不归家了。

  女孩每天对着那些蝴蝶结傻傻的发愣,回忆那一件件他们之间美好的记忆。

  终于,男孩回来了,带了另一个女孩。

  男孩向女孩提出分手。女孩不可置信的望着男孩。女孩想:怎么可能,我们之间还有这么多的爱情的结没有解开啊,为什么?女孩想:今天是不愉快的,我应该去解掉一个结,也许,也许明天就会多出两个结来的。

  女孩恍惚的走到阳台边,伸出手准备去解掉刚刚才打上的一个蝴蝶结,男孩却不耐烦了,他想:女孩怎么不给他答复反而去管那些无关紧要的结呢?男孩觉得很火,男孩过去粗鲁的把女孩推到旁边,用手一掳,把那些悬挂蝴蝶结的丝带使劲一扯,一条条结满蝴蝶结的'丝带都落在他的手里,男孩拿着那些五彩斑斓的蝴蝶结,用尽全力将它们抛向阳台外面。

  丝带在阳光中飘扬着温顺的色彩,缓缓的随风下落。女孩不顾一切的爬上阳台拽住它们,然后,女孩的身体跟随着蝴蝶结下坠了。多彩的丝带缠绕在女孩的身上,在她身上绕了一个最美丽的五彩缤纷的结。

  没有人知道女孩最后结了一个蝴蝶结,那个蝴蝶结代表的幸福是:女孩要做妈妈,而男孩要做爸爸了。

  也没有人知道,这最后扎上的蝴蝶结正好凑满了一千个。

  女孩的爱情有一千个幸福的结,可是仍然无法挽留爱人。

  舍不得辜负

  偶然认识了一对夫妻,他们结婚20年了。前10年,他脾气暴躁,点火即着,但心地善良,心灵手巧。他开着一个修理铺,因为技术好,生意做得红火。家里的活,他也样样拿手,能擀出均匀柔韧的面条,炒得一手好菜。却偏偏遇上她,她笨,粗糙,女红一概不会,坐下就打盹儿,不会收拾家,唯一好的就是脾气。任他怎么发火,她只是不理,笑模笑样地看着他,心定气闲。惹得他最后,常常哭笑不得。

  他发了10年的脾气,为她炒糊的鸡蛋,摔碎的茶壶,乱七八糟的家,孩子考砸的成绩……他时常出去喝酒,醉醺醺地回来,便砸、骂。她却从来不计较,默默地收拾,给他洗脸,烫脚,把他扶上温暖的床。她以他为荣,和别人说起来,总是语气骄傲地夸赞他。别人说他脾气坏,她仍然一脸骄傲的笑,说,优秀的人当然得有点脾气,而且,他心眼好,手也巧,不发脾气的时候,也很温柔呢。你们哪里知道他的好?……总之,在她眼里,他是一块宝,样样都好。他们的日子,吵吵闹闹的,却也过得有滋有味。

  谁也想不到那场车祸,只不过是下雨她去给他送伞,那辆失控的车从后头冲过来,撞倒了她——她就再也没能站起来。

  她坐上了轮椅,两个人的脾气却颠倒过来了。她常常发火,为他炖了她不喜欢的排骨汤,鸡蛋煎得太嫩,洗澡水太凉或者太热,甚至那次,他在门口和邻居聊天,说到什么,笑了起来,她突然便雷霆大发,掀翻了桌子,摔碎了暖瓶……

  她事事挑剔,他却变得温柔顺从,在她面前低心小意。夏天家里没有空调,怕她热,用矿泉水瓶灌了水在冰箱里冻了,在她周围摆一圈,轮番更换降温。冬天又怕她冷,把她的双脚抱在怀里暖着。

  他就这样哄着她宠着她,又走了10年。他的修理铺还开着,收入微薄,可他很满足。天气好的.时候,他推她到铺子里,他给人修车,两手油污,一脸笑容。她收钱管账,精明细致,笑声朗朗。闲下来时,他就骑着这辆专门为她改造的车,一起出来看风景。

  心里感慨着,我忍不住问他:“这些年,这么累这么苦,为的是什么?还嫌她笨吗?”他笑了,说:“她一直以我为骄傲,我舍不得辜负她。她是笨,以前,因为这,我吵过她怨过她。可是,从她进医院的那一刻起,我就明白了,“如果没有她,我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她笨,懒,痴,傻,都无所谓,我这辈子,只要有她陪着,只要每天能看到她,就足够了!”

  我除了感叹,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朴实的话语里,没有一个爱字,却处处充满爱意。所谓的爱,只是舍不得辜负。他说得真好。

  元稹韦丛爱情故事

  元稹的诗句中最出名的莫过于“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一句情诗感动多少后人,在历史上,元稹是写诗给妻子最多的人。

  他的一生写了很多关于自己妻子的诗,仅流传下来的就有着三十多首,而在这些诗之中写给他的妻子韦丛的就有着十六首。由此可见元稹对于韦丛的深厚情感。也正是因为在元稹写给妻子的诗中,给韦丛写的最多,所以人们对于元稹韦丛的故事也是有了极大的兴趣。

  元稹的家族在隋朝的时候是名门望族,但是在后期逐渐衰弱,到了唐朝的时候,已经没落了。而元稹就是生于这个时候。虽然家族没落,但是底蕴却还是存在。从小元稹就接受着大家少爷一样的教育,因此成为了一个富有学识的人。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元稹来到了长安,之后认识了京兆伊韦夏卿的女儿韦丛。在元稹的心中,韦丛是一个很好的婚姻对象,因为韦丛不管是身世背景,样貌品行都是很好的,无论是作为妻子,还是对他将来的仕途都有着很大帮助的。于是元稹对韦丛展开了追求。而韦丛对于这个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的年轻男子也是有着很大的好感。渐渐的将自己的一颗心放在了元稹的身上。

  而韦丛的.父亲也相信元稹是一个有才华的人,将来一定会大展拳脚,于是便将自己的小女儿韦丛嫁给了他。在婚后韦丛就跟随着元稹过起了清贫的生活,无怨无悔,将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不让元稹有后顾之忧,专心的读书。从元稹韦丛的生活中处处体现出韦丛的知书达理,端庄贤惠。因此再后来的时候,元稹总会不由想起自己的结发妻子韦丛。

  为了纪念自己的结发妻子,元稹写下了很多的诗句,让后世的人们记住了这对恩爱夫妻,这就是关于元稹韦丛爱情故事。

  等爱

  大学校园里一排青青的柳树下走着一男一女,男孩叫杨庆,性格沉稳,不爱张扬。

  女孩叫梅子,性格文静,话不多。两个人默默的走了很久,杨庆几次欲言又止,他喜欢梅子很久了,从上学的第一天看见她,她那张纯真的脸就烙在了他的心理,他总想梅子应该会明白他的心意。所以他不需要表白,反正俩人兴趣相投、心灵相惜,何须言语。

  梅子不是没感觉,可她不确定,她一直在心里揣测,是爱自己吧?可为什么他从不表白?要说他对自己没意思,那眉目间对自己的眷恋又是什么?

  这种事杨庆不说,梅子是绝不会问的。一来二去大学三年的时光就要过去了,杨庆还是没有任何表示,梅子黯然的想也许是她考虑错了,杨庆本就不喜欢自己,只是把自己当成好朋友罢了,如此一想梅子的心凉了,从此她特意躲着杨庆,想用逃避来忘掉心里隐隐的痛。

  杨庆不知道梅子为什么突然不理他了,他很彷徨也很恐惧,特别是看见梅子和男生走在一起的时候,心就像被撕裂一般的痛楚,最后他终于忍无可忍,在梅子和一个男生走出教室的.时候他跟了出来,在后面大叫了一声:“梅子……”

  可这一刻他却失去了勇气,用自己勉强能听见的声音问:“梅子你能帮我抄点东西吗?我一会等着要用。”

  梅子有些失望,淡淡的说道:“今天不行我要出去。”

  杨庆急了,抓耳挠腮的堵在过道上,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憋的脸通红。

  男生拉了拉梅子的胳膊说:“梅子我们走吧!”

  梅子点点头,杨庆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让开了道。就在梅子和他擦身而过时,杨庆脑袋轰的一声,然后失控的。大喊:“阿梅,别去!”

  梅子停了停后继续向前走去。

  杨庆在她身后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道“我爱你……”

  梅子浑身一震转过头去,见杨庆脸色通红。她问:“你刚才说什么?”

  杨庆急促不安的站在那里,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提高了一点音量,“梅子,我爱你……”

  梅子等这句话不知道等了多久,只感觉鼻子一酸,眼泪扑哧扑哧的掉了下来……

  原点

  他第一次遇见她是在春末夏初的校园,那时阳光灿烂,和煦而温暖,林荫道的枫树正茂盛成长,嫩生生的叶面就如同她十六七岁的脸光洁匀润。

  有人呼唤她,她回头粲然一笑,恰巧他捕捉到了她脸上的笑意,明亮的眼眸,眉梢里满是欣喜,白白的整齐的牙齿随着优美的弧线绽开,阳光在她脸上跳跃,就好像春天在她脸上一样。他从来没见过笑得如此灿烂好看的女孩子,只是忽然间想起一句古诗:回眸一笑百媚生。

  彼时他们还处于黑暗的高三,日复一日铺天盖地的练习和昏天暗地的考试让他觉得如此疲乏无力,她清新明媚的微笑在这样黑暗无趣的背静下无疑给了他一剂强心剂。

  尽管高中时学校明文禁止恋爱,但他还是偷偷地恋上她了,而她也是喜欢他的,于是彼此的欢喜在黑暗的高三偷偷蔓延开来,如暗流涌动。

  后来,她考入了医学院,几年后成为了一名素面朝天医术精湛的医生。而他也经过几年的历练也由当初的青涩少年逐渐成长为成熟持重的男子,顺利进入机关工作。期间,他们和其他情侣一样有过争吵欢笑,在枫树绿了又黄了黄了又绿了的第六个年头,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四年后,在一个枫树黄了的上午他们离婚了。

  离婚的理由很简单:彼此容忍不了对方在饮食上的`口味。

  她是医生,职业因素的使然让她从来不吃路边烧烤不去没有消毒柜的餐厅吃饭,她的理由是:那些食物和餐具不干净。另外,她还不吃也不允许他吃太烫太辣太油太咸太过刺激的。食物。日日清汤淡水,整日一袭白衣不施粉黛,令爱重口味他觉得她的寡味甚至是乏味了。

  他是机关公务员,手握权力,求他办事的人如过江之鲫。经常性的应酬,今日东家,明日西家。偏偏他是重口味,生猛海鲜,红油麻辣,煎煮烹炸,全都入了他的海口,吃香喝辣惯了的他无法忍受她在家做的那些清汤淡水。

  他与她沟通过,但她有她自己的理由;为了健康。一次又一次的忍耐令他再也忍受不了了,他开始不在家吃饭,刚开始是一顿两顿,后来索性一日三餐都在外解决。而他们间的交流也越来越少,深夜回家见着她从刚开始的吃了吗?吃了,吃什么了?到吃了吗?到最后连问也懒得问了。

  终于,他们的夫妻关系在他应酬回来的一个夜晚终结,长久的冷漠与积怨在失去理智的一瞬间如决堤的洪水喷涌而出,偏偏两人都如倔强而不愿彼此屈服的孩子,两人一夜未言。

  第二天,两人去民政局把大红的结婚证换成了深绿的离婚证。

  由喜庆的结婚证到冷漠的离婚证,他们的婚姻走了四年。

  由陌生人到情侣,到夫妻,再由夫妻回到陌生人,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十年悄然已过。

  恋爱时,爱情——是她脸上的笑意,是沉浸满心的愉悦和欣喜。

  等待与守候

  美丽的容貌有消损的时候,优雅的灵魂却能够永恒。

  有时候,优雅并非就是轻易的心想事成和天遂人愿,而是一种耐心的等待和苦苦的守候,直至春花秋月,瓜熟蒂落。

  舒曼青年时寓居在音乐家维克先生家中。他和音乐家的女儿克拉拉一起弹琴,一起创作,一起举办小型演奏会。当时舒曼19岁,克拉拉12岁。渐渐地,年纪小小的克拉拉从心底爱上了爸爸的这位学生,她唯恐舒曼先爱上别人,曾央求他说:“请等着我长大。”

  舒曼后来因为练琴过度损伤了手指,无法再圆自己的钢琴梦了,只好改学作曲。这时候,正在长大的克拉拉安慰他说:“让我把我的手指借给你吧。”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深,互相离不开了。最终,克拉拉不仅成了舒曼的得力助手和知音,也如愿以偿做了舒曼的妻子。他们在热恋中如此憧憬过:“让我们一起来创造如诗如花的生活,我们一起来作曲、演奏,像天使一般把欢乐带给人类。”

  人们说,在德国音乐史上,这是一对“双子星座”。凡是舒曼的.名字在闪耀的地方,也同时映射着克拉拉的光芒。

  然而,生活上的压力和创作上的过度投入,终使一代音乐天才舒曼仅仅四十多岁就疾病染身,英年早逝了。克拉拉在很长时间内都没有走出悲伤的阴影。她几乎把自己完全封闭了起来,不与外人接触。最后,是舒曼的学生勃拉姆斯提醒她说:“如果您真的爱老师,就该振作起来,好好生活,而不是和他一起埋葬。”

  此时,勃拉姆斯还不到20岁。他一直怀着一颗敬仰的心,跟随着舒曼学习音乐。老师去世后,他觉得,他有责任照顾好大自己八岁的师母。不过,克拉拉终生没有接受勃拉姆斯的爱情。虽然她早已看出了勃拉姆斯非凡的音乐才华,她也坚信,勃拉姆斯总有一天将会在乐坛上大放异彩,但是她也很清醒地明白,一旦接受比自己小八岁的勃拉姆斯的爱情,只怕会断送这个年轻的音乐家的生命,让舒曼英年早逝的悲剧重演。勃拉姆斯从此也只把对克拉拉的爱深深埋在了心底。这位小提琴大师活到了82岁高龄,却终身未娶。

  勃拉姆斯和克拉拉的故事,为音乐史续添了又一段优雅的爱情佳话。与他的老师舒曼不同的是,这段佳话似乎在告诉世人:

  优雅,有时候又产生于默默的克制和无言的隐忍之中。

  小秘密

  每次约会,他都要买上一兜青青的苹果。为此还特意精心挑选了这个黄颜色带荷叶边的浅口盘子。他曾笑着说,这盘子再配上苹果,亮丽清新干净的如她一般。

  其实只有他自己才明白这个小秘密。

  第一次相识,是在新婚的朋友家里。新郎是他的朋友,她是新娘的朋友,凑巧的是他们选择在同一天去各自的朋友家串门,与是便有了邂逅。

  那天她坐在沙发里,小小巧巧的身材,穿了件鹅黄色的背带裙,和大红艳丽的新娘子在一起,娥黄女瑛一样互为衬托,一个象是浓汁的水蜜桃样鲜艳,一个象是那青青的苹果一样的纯净。

  或许第一眼就彼此有了好感。

  于是那天,他不知自己为什么那么活跃,妙语连珠,弄得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怎么就会把二十多年学的知识活学活用、旁征博引,并且挥发的淋漓尽致。

  而她,一开始就微笑着坐在那里,用静静的目光注视着他。偶尔的时候递上一、两句补空的话,那恬静温柔,促使他更加的巧舌如簧。

  他发现她挺喜欢吃苹果,而且专拣那种青青的果实来吃。听着她脆声声的`咬着苹果的声音,看着那苹果上很清晰月牙样的咬痕,他心内突然升腾了这样一种欲望,脸就绯红了。

  朋友极力挽留他们用餐,他们也都没有推辞,趁着她帮助新娘子屋里屋外忙活的时候,他瞅着没人注意,随手拿起她咬过的那只苹果,咬着她咬过的痕迹,似乎感觉到了她嘴唇的温度……

  他以前从来都不吃这种酸脆的东西,但就是从那一刻起,他突然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青苹果的滋味。

  再以后,就有了淡淡的交往,第一次去他家约会时,他专门去买了些青苹果。等她离开后,他把她吃剩的果核放到嘴里,慢慢的嚼着,不由自主的想起初识那天他偷食她果核的一幕。似乎整间屋子都是她乐呵呵、脆生生的啃着那苹果的模样。

  接下来的过程既简单而又顺理成章,他们热恋了。恋爱中,各自投入着恋与浓情,那吻已是深透,那拥抱也越来越长久。他总是给她买这种青青的苹果吃,还特意配了一个漂亮的盘子,但他却始终没说过这个心里小小的秘密。

  在一个月色如水的日子,他终于鼓足了勇气对她说:"嫁给我吧"。

  她虽然幸福无比,可仍然保持着女孩子的矜持,那眼睛里闪着狡黠的笑意:"那你给我个要嫁你的理由……"。

  他说,那我就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话音落后,他盯紧她的双目,拿起桌上她吃过的一枚果核放进嘴里,神色中有些紧张的说:"没办法,我已习惯上吃你剩下的那果实,如果你嫁给我,你来吃苹果,我来吃果核,这不是最佳组合吗……"

  她突然间双目充盈了泪水……

  噢。那青青的苹果……

  一千只纸鹤

  男孩和女孩初恋的时候。男孩为女孩折了一千只纸鹤。挂在女孩的房间里。男孩对女孩说。这一千只纸鹤。代表我一千份心意。

  那时候。男孩和女孩分分秒秒都在感受着恋爱的甜蜜和幸福。

  后来女孩渐渐疏远了男孩。女孩结婚了。去了法国。去了无数次出现在她梦中的巴黎。女孩和男孩分手的时候。对男孩说。我们都必须正视现实。婚姻对女人来说是第二次投胎。我必须抓牢一切机会。你太穷。我难以想象我们结合在一起的日子……男孩在女孩去了法国后。卖过报纸。干过临时工。做过小买卖。每一项工作他都努力去做。许多年过去了。在朋友们的帮助和他自己的努力下。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家公司。他有钱了。可是他心里还是念念不忘女孩。

  有一天下着雨。男孩从他的黑色奥迪车里看到一对老人在前面慢慢地走。男孩认出那是女孩的父母。于是男孩决定跟着他们。他要让他们看看自己不但拥有了小车。还拥有了别墅和公司,让他们知道他

  不是穷光蛋。他是年轻的老板。男孩一路开慢车跟着他们。雨不停地下着。尽管这对老人打着伞。但还是被斜雨淋湿了。到了目的地。男孩呆了。这是一处公墓。他看到了女孩。墓碑的瓷像中女孩正对着他甜甜地笑。而小小的墓旁。细细的铁丝上挂着一串串的纸鹤。在细雨中显得如此生动。

  女孩的父母告诉男孩。女孩没有去巴黎。女孩患的是癌症。女孩去了天堂。女孩希望男孩能出人头地。能有一个温暖的'家。所以女孩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说她了解男孩。认为他一定会成功的。女孩说如果有一天男孩到墓地看她。请无论如何带上几只纸鹤。男孩跪下去。跪在女孩的墓前。泪流满面。清明节的雨不知道停。把男孩淋了个透。男孩想起了许多年前女孩纯真的笑脸。男孩的心就开始一滴滴往下淌血。

  这对老人走出墓地的时候。看到男孩站在不远处。奥迪的车门已经为老人打开。汽车音响里传出了哀怨的歌声。“我的心。不后悔。反反复复都是为了你。千纸鹤。千份情。在风里飞……”

  谁的恶作剧

  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那时候,我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我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他!那么一双的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他从下面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篮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看我,他也几次回过身来,但是他没有表情。

  他们并没有起哄,只是认真地打球,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又傻,便走了。

  我决定忘记他。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哪个男生我喜欢。

  她了看他,对我说:“看起来不象好人吧。”我说:“对。”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看清楚,他是管理系的,比我高一年级。

  从此我对管理系的人印象特别好,看见他们便微笑,真是爱屋及乌,而且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扶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到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然而,当我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他转过身,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然后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然后他向我要我的图书证,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放自己的口袋里,就走了。

  我们在约会,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他笑了笑。我没走到很远的地方,回来时他把我提到过的东西,比如侦探小说,他的照片,张楚的歌,全都拿给我。

  紧接着我们系去承德考察,我便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买了好吃的无花果,这种外表丑陋却无比甜蜜的小果实,有许多细小的籽粒,我回来时,和他一起却看电影,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便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我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笑了笑。后来有一天,他找到我对我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当时我站在他面前,并没有像电影里的女孩子那样优雅地给他一巴掌,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他。他的胸口中招,但是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伤。

  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他在没有让我见到他,是啊,还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我应该有所预感的,他怎么一生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时间过的很快,他毕业了。

  正是毕业生离校的日子,宿舍里很乱,有些人在哭,有些人吃东西,有些人去上自习,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那晚我们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我们走到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秦榛,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进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放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说了一句:“笨蛋。”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起我和他的关系了——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他对我只不过是戏弄戏弄。这样想着,我也到了毕业的时候,我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因为他喜欢我,而他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住进那四室两厅有花园的小楼里。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也不会像别的辅导员那样想办法整顿,我是个出了名的软弱派,很受学生欢迎。

  时间过的好快啊,转眼,又一批新生来报到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当然不是欧阳梓的复制。小权是小权,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方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他告诉我欧阳梓现在很幸福。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再后来我出差的时候,就去了他的家乡。

  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单位,他看到我,冲我笑了笑,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我们只是无话可说,他最后带我到他家里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他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未得到。

  有时候我是很执拗的,我让欧阳梓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他忽然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又怎么会幸免呢。

  这是2000年3月,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我经过教室的时候,一年级的同学突然大声叫我,他们把我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书桌,放在教室最后一排,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是那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我看到了我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榛生,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了。我爱你。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作错了事,它带来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

  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我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这是谁的恶作剧呀。”我说。但是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爱的形式

  他和她邂遇是在火车上,他坐在她对面,他是个画家。他一直在画她,当他把画稿送当他把画稿给她时,他们才知道彼此住在一个城市。两周后,她便认定了他是她一生所爱。

  那年,她做了新娘,就像实现了一个梦想,感觉真好。但是,婚后的生活就像划过的火柴,擦亮之后就再没了光亮。他不拘小节、不爱干净、不擅交往,他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虽然她乖巧得像上帝的羔羊,可他仍觉得婚姻束缚了他。但是他们仍然相爱,而且他品行端正,从不拈花惹草,她含着泪和他离了婚,但是带走了家门的钥匙。她不再管他蓬乱的'头发,不再管他几点休息,不再管他到哪里去、和谁在一起,只是一如既往地去收拾房间,清理那些垃圾。他也习惯她间断地光临,也比在婚姻中更浪漫地爱她,什么烛光晚餐、远足旅游、玫瑰花床,她都不是在恋爱和婚姻中享受到的,而是在现在。除了大红的结婚证变成了墨绿的离婚证外,他们和夫妻没什么两样。

  后来,他终于成为了有名的艺术家,那一尺尺堆高的画稿,变成了一打打花花绿绿的钞票,她帮他经营帮他管理帮他消费。他们就一直那样过着,直到他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弥留之际,他拉着她的手问她,为什么会一生无悔地陪着他。她告诉他,爱要比婚姻长得多,婚姻结束了,爱却没有结束,所以她才会守侯他一生。

  是的,爱比婚姻的长度要长,婚姻结束,爱还可以继续,爱不在于有无婚姻这个形式,而在于内容。

  平安果

  前几年,男友应朋友之约,想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工作,我也跟他一起去。到了那儿才发现,朋友搞传销骗人。我们想办法溜了出来,证件和钱却没能带出来。天很冷,徘徊在街头,我发抖的样子,让男友内疚得很。为了安慰他,我强装欢笑说:“幸好,我们没丢掉爱情。”

  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商场里都在搞促销活动,我忽然想到,从前的平安夜,男友总会买包装精美的苹果,送给我当礼物,说是象征着平安、祥和……

  “有办法了!”我摸出口袋里仅有的100元,拉着男友,跑到水果市场,买了两箱又大又红的.苹果。又去路边的礼品店,买来包装纸。整整一个晚上,我和男友不停地忙碌,终于,原来普普通通的苹果,加上精美的包装,显得非常漂亮。男友还动手做了一个广告牌,上面写着“圣诞平安果,5元一个”。

  第二天,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们在一个学校的门口,摆开了摊子。没想到,生意竟出奇得好,来选购的人很多,有的说要送朋友。希望他们平安顺利;有的想送给恋人,希望爱情更加甜蜜。

  入夜,只剩下4个苹果了,我和男友掩饰不住内心的惊喜。但还是双眼紧盯着路人,希望能等到最后的顾客。

  终于,一个男孩走过来了,“买两个吧,送给女朋友,图个吉利嘛!,‘我热情地招呼他。男孩犹豫了一下说:”能不能便宜点儿?我和女朋友出来打工,她生病住院,已经好多天了……“不等男孩说完,男友已经拿起两个漂亮苹果,送到他的手中,我也轻声说:”愿你的女友早日康复!“男孩欣喜地道谢,急切地拿着苹果走了,目送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和男友不由地相视一笑,

  ”我要买这最后的两只苹果!“这时,一个衣着时尚的女孩,站到了我们面前。女孩买下苹果,却笑着说:”送给你们,圣诞快乐!“

  ”我出差路过这里,没有朋友可以送。再说,你们送出了美好的祝福给别人,让我也为善良的你们祝福!“女孩转身消失在夜幕中了。

  不知什么时候,空中飘起了洁白的雪花,捧着最后的平安果,我们的内心深处,却洋溢着春天般的温暖。

  爱不能只看表像

  有一对情侣,男的非常懦弱胆子挺小,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让女友先试。女友对此十分不满。一次,两人出海,返航时,飓风将小艇摧毁,幸亏女友抓住了一块木板才保住了两人的性命。女友知道男友胆子小,就问男友:“你怕吗?”男友从怀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说:“怕,但有鲨鱼来,我就用这个对付它。”女友只是摇头苦笑。不久,一艘货轮发现了他们,正当他们欣喜若狂时,一群鲨鱼出现了,女友大叫:“我们一起用力游,会没事的!”男友却突然用力将女友推进海里,独立扒着木板朝货轮游去,并喊道:“每次都是你先试,这次我先试!”女友惊呆了,望着男友的背影,感到非常绝望。鲨鱼正在逼近她,可奇怪的是,鲨鱼对女友并不感兴趣而是径直向男友游去,结果不用说你也知道,男友被鲨鱼凶猛地撕咬着,他发疯似地冲女友喊道:“我爱你!”。

  女友获救了,甲板上的`人都在默哀,船长坐到女友身边说:“小姐,他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我们为他祈祷!”“不,他是个胆小鬼。”女友冷冷地说。“您怎么这样说呢?刚才我一直用望远镜观察你们,我清楚地看到他把你推开后用刀子割破了自己的手腕。鲨鱼对血腥味很敏感,如果他不这样做来争取时间,恐怕你永远不会出现在这艘船上。”。

  泪,不争气地流,感动于那深埋心底的真爱,感动于那假像掩盖下的浓浓真爱。但同时又悲叹真爱为什么总以悲剧收场而不能完满收尾?也许不经历此劫难,女孩永远无从感受来自男孩那浓浓的真爱?可真爱为什么总要有死亡才能证明?难道死亡才是真爱的唯一表达方式?

  爱不能只看表像,有一种爱深埋心底最深处,真爱平凡而不张扬,原来爱可以埋藏得如此之深;爱不能只求索取,有一种爱是默默付出,爱的付出不求回报但真爱终会有回报;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珍惜真爱,失去了就不再有,死不是真爱的唯一证明。

  斯人已去空悲切,真爱动天泣魂归,泪洒一地感浓情,爱你爱你真爱你。

  魔方

  女孩走的时候,送给男孩一个魔方。

  那时候,男孩很喜欢看女孩玩魔方,小小的魔方在女孩修长纤细的手指间灵活地上下翻转,不一会儿,六个面就被完完整整地拼出来,这个过程常常让男孩惊叹不已。

  女孩走后的日子里,男孩一有空儿就拼转女孩送给他的那个魔方,可不管他怎么努力,他都拼不出完整的一面来。他发现这个小小的六面体,竟是那么的.变化多端,奥妙无穷。

  人都是优劣的混合体,在有些方面你非常的出色,可在有些方面你却笨拙的很。男孩其实很优秀,可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就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魔方来呢?有好多次,男孩想打电话问女孩,可每次一拿起电话他就失去了勇气。女孩没走时。男孩就发现自己有很多话想告诉她,但他每次说的都不是自己的心里话,经常是看到女孩,就手足无措,言不由衷。记得有一次夕阳西下,男孩站在女孩面前双手抱着低垂的头欲说还休,女孩站在那里,夕阳摔碎在天边,有许多云霞飞溅成为她的背景,女孩用让人发狂的眼睛告诉男孩说她什么也不懂。等到男孩鼓起勇气要向女孩说出那句藏在心里的话时,女孩却走了,只给他留下了一个魔方。

  男孩把那个魔方视如生命,他觉得只要握着魔方就像握住了女孩那温软的小手,他隐隐发痛的心里就有一股暖暖的细流淌过。虽然在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他都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面,但他从不放弃,男孩坚信总有一天,自己也能把魔方拼出完整的六面来。慢慢的,他发现这个小小的正方体,有着其它运动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体积小,不受年龄和场地的限制,只要有空就可以拿出来转几下。不仅能锻炼空间思维能力,还是不可多得的大脑活动。于是,他对魔方爱得愈发痴迷了。

  终于有一天,男孩拼出了六面体,他欣喜若狂,第一件事就想告诉女孩。带着这份喜悦,男孩坐了一天一夜的车去找女孩,他要给女孩一个惊喜。

  当男孩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女孩面前时,女孩正在电脑前飞快地打着字,那修长的手指仍是那么灵活,那么轻盈。

  男孩说,我会拼魔方了。

  女孩抬起头,有些不解地问,什么魔方?

  就是你给我的魔方啊。男孩小心翼翼地把魔方拿出来,魔方早已被磨得颜色斑驳,但却油光发亮。当着女孩的面,男孩飞快地拼转着魔方,不一会,魔方就在男孩的手中拼出了完整的六面,男孩笑了笑把它递给女孩。

  女孩接过那魔方看了看,轻蔑地说,现在还玩这个?你真像个孩子。说完,轻轻一扬手,魔方划着美丽的弧线翻着跟斗从窗口飞了出去。

  男孩看着女孩半天也说不出话来。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淋下,他只觉得自己那颗心也随着魔方飞去,飞出了胸膛。

  补丁

  这个冬天有些冷。为了一份更加像样的生活,丈夫作了一个改变人生的举动,离开祖辈留下的几亩薄田,住进了农民工的窝棚里。这里到处霓虹闪耀,高楼林立,但他们的窝棚只能用寒酸来形容,尤其是们的穿着,除了几件工衣还像样外,其它的衣服都是旧得都已经掉了色。但是妻子从来没有抱怨这些,她知道,只要夫妻共同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就像当初她嫁给他的时候那样,义无反顾地全身心地嫁给他。

  丈夫每天在建筑工地挑砖、运沙,她在工地给大伙做饭。每天收工后,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努力学习一些建筑知识,她则在昏暗的白炽灯下缝补工衣,一针一线地在工衣上留下一个个整洁的补丁。她想,即使是件粗糙的工衣也要爱惜些,毕竟寒风里,丈夫还靠这件工衣遮风挡雨。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他因为勤奋好学被提拔为工头,不久后当上了经理,日子在一天天地好转。他在城里买了一套60平米的小户型,也不再需要打着补丁的工衣。

  勤奋好学的他,还拿到了建筑资格证,自己对外承包工程,腰包越来越鼓,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他总说他很忙。有一天,他告诉她,他不再爱她了,然后扬长而去……

  一年,再一年……直到他的钱在一个工程中赔光了,他才回到那60平米的.小屋。他从此一蹶不振。

  “你知道吗,要想人生之路走得更远更久,就得学会在人生之路上修修补补,及时给那些被撕裂的口子打上补丁,即使那些补丁不那么好看,但可以为你遮风挡雨,让你感觉人生之路还是完整的,就和这件工衣一样。”她拿着一件他当初的工衣对他说。

  他恍然大悟,再次骨气勇气面对生活,渐渐地有了些起色。

  她决定离开他,他苦苦挽留。她说:“其实,人生可以有补丁,但爱情就不行,撕裂了就是撕裂了,即使伤口愈合了,结了疤,但每一次触碰都会疼痛不已,甚至会再次流血……如果你一定要给爱情一个补丁,那么每缝下一针一线都会撕开一个新的伤口。”

  不错,不是每一个样东西都可以有补丁。

  雪姑娘

  在美丽的天空中,有一座大宫殿,它躲在云层的深处,这座宫殿属于冰雪女神,她是寒冷的代言人,可她的心却是晶莹剔透的,她经常鼓励她的孩子雪姑娘说:“我的孩子你长大了,去吧!到人间去,去寻找你的感情,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感情更完美的东西了。”

  雪姑娘带着期望来到了人间,她首先爱上了风,和风在一起她觉得很美,正因风能带着她漫天飞舞,给她浪漫,给她疯狂,于是雪姑娘向风儿告白,她说:“我亲爱的风!你能娶我做你的新娘吗?我太爱你了,你就像我的灵魂,给我无限的活力,如果我们结合必须是最幸福的一对。”

  风听了低下头,轻轻地说:“雪姑娘对不起,我不能娶你,正因我是位浪子,我的生活漂泊不定,我也不想被束缚,也不想束缚你。因此我们务必分开了,这样才能让你忘记我,从新去寻找你的感情。”

  风走了。

  雪姑娘哭了,她悲哀的落在了大树的怀抱里,在这个宽阔的`怀抱中,雪姑娘感觉到了一丝丝温暖,她想也许这才是感情,于是雪姑娘又对大树说:“大树呀!大树,我觉得我爱上了你,爱上了你宽阔的怀抱,你能娶我吗?我们在一起必须会幸福的。”

  大树的回话很慢,正因他已经被雪姑娘的冰冷冻僵了,它颤抖着说:“不!不!我们绝不适宜,你太冷了,快把我冻死了,我不能和你在一起。”

  雪姑娘再一次被伤了心,她闭上眼睛,大树趁机把她抖落在地上。她痛哭流涕,她说:“为什么要让我落在最脏的大地上,他既不会动,又没有一点浪漫,黑乎乎的难看死了。”

  大地听了并没生气,只用他包容的胸怀,容忍着雪姑娘的寒冷和任性。过了很久雪姑娘忍不住问:“我的身体已经完全覆盖了你,你不觉得冷吗?”

  大地摇着头,他指着自己的胸膛说:“放心,我胸怀很大,能包容你的寒冷和你的全部。”

  雪姑娘很感动,她重新审视着大地,原来他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差,而且他的胸怀确实很大,不但能包容她,还能包容世间万物,风和大树根本不能和他相比,感情在欣赏中慢慢滋生。

  雪姑娘最后爱上了大地,大地也深深地爱上了雪姑娘,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溶为了一体。

  范蠡和西施

  公元前494年,吴国打败越国。越王勾践采纳大臣提出的“美人计”,选出越国美女献给吴王夫差,麻痹夫差的斗志。野史杂稗中如是说,越国大夫范蠡周游全国,遍访佳人。一日,在清清浣纱江畔,与家在古苎萝村西边的的西施(原名施夷光)相逢了。才子佳人,出演了一则一见钟情的故事。然而,国难当头,匹夫有责。范蠡以“爱国”的名义,背叛、出卖了爱情。他把绝代佳人西施选进宫里,与其他美丽的越女一起,进行歌舞礼仪等“培训”。大约在公元前490年,把以西施为首的越女献给吴王夫差。

  幸运而不幸的夫差,对能歌善舞、风华绝代的西施深爱不疑。从此,歌舞宴平;从此,对西施甚至越国深信不疑。 而越王勾践,在暗暗地做着复仇的各种准备。“卧薪尝胆”、“养精蓄志”、“励精图治”、“发奋图强”——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国富兵强了;吴国,却在君王“从此不早朝”的.松懈等现状中,逐步走向衰弱。 公元前473年,越国灭掉吴国,被围困在圣胥山的夫差走投无路,挥剑自刎。

  无毒不丈夫。夫差在打败勾践后,给了勾践一条生路。所以,他最终败给夫差,是必然的。何况,勾践等人太能忍了,自己忍辱负重,甚乃忍心送出自己国家的女子。以这些女子的屈辱与悲凉,换取越国东山再起的生存与发展环境。这种手段不能不说是高明,然而,不免过于自私、卑鄙。在这些方面,夫差哪里是勾践的对手。

  传说中,越国胜利后,范蠡归隐江湖,与西施浪迹天涯,做了神仙眷侣。善良的人们多么期盼如此美好的结局,无锡蠡园就是一个明证。

  但是,范蠡配么,他配拥有如此结局么?

  如果他爱西施,那么——

  若西施流泪,先湿的应是他的脸;

  若西施悲伤,最苦的应是他的心。

  如果他爱西施,必然是期望深情相依,厮守终生,直至地老天荒。

  谁能想象,把自己心爱的人拱手让出,送给他人,送给自己的敌人?倒是夫差,爱了西施一生,疼了西施一生,宠了西施一生。虽然,这“一生”,只有大概的十七年。或许,他到死都还在念着这个是令他国破家亡原因之一的女子的名字。

  无法想象,一个柔弱的女子,西施,在这十七年里,怎样的柔肠百转,怎样的万剑穿心,怎样的肝肠寸断。爱人与仇人之间,祖国与敌国之间,她何从判断,何从选择? 也许,西施无从选择,残酷的世界也不许她选择。

  多少年来,有多少人认为,西施背负着“祸国”、令吴国灭亡的恶名。只有极少数人,能公正地站出来说话:

  家国兴亡自有时,吴人何苦怨西施。

  西施若解倾吴国,越国亡来又是谁?——罗隐《西施》

  在越国,西施能够得到“功臣”的荣誉吗?不可能!关于西施归宿的最有依据的说法,是被勾践夫人沉水淹死。拥有“沉鱼”之美的西施,终究被沉入水中。

  也好,还她一生流不尽的泪吧。还她一颗冰清玉洁的女儿心吧。

  梁羽生和林萃如

  他,出生于广西的一个书香世家,自幼好学,成绩优异。25岁时,他到香港谋职,做了《新晚报》的副刊编辑。

  她,小他6岁,是名门大户的千金小姐,在香港政府部门工作,拿着高他两倍的优厚工资。

  他32岁时还是孑然一身,一心忙于创作。报社的副主编赏识他的才华,决定把太太的侄女介绍给他。他推托不过,于是就有了他和她的第一次相见。

  见面时,他刚好患了鼻窦炎,不停地吸着鼻涕,颇有些邋遢。他只是个穷酸书生,对方却是名门小姐,身份的悬殊加上此刻自己的狼狈不堪,他只想早点告辞。她却对他满意,微笑着递过手帕让他擦拭鼻涕,让他的心中多了几丝暖意。

  缘于那份暖意,他和她开始了交往,大方善良、热情活泼的她让他动了心。几个月后,他做了切除鼻息肉的手术,她一直在医院守护他,照顾他的起居饮食,细心地为他擦拭伤口。出院后,他单膝跪地,深情而诚恳地说:“虽然我很穷,但我会努力地写稿赚钱,嫁给我吧!”她扶起他,红着脸点了头。

  于是,在相识不到9个月时,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她发现丈夫除了有满腹才华外,其实是个“生活白痴”。

  他有着文人的迂腐劲儿,对人情世故难得在意。她通透练达,处处弥补他的过失;他不修边幅,上街时穿着一黑一白的袜子,见重要人物时穿着旧西服、破皮鞋,她需要不时提点他的衣着;他丢三落四,两个人一起旅行,他的护照、钱包,甚至行李总会不翼而飞,她要分心照顾他,游玩都不能尽兴;他记性差,请人吃饭不带钱,连自家的门牌号都记不住,怕他迷路找不到家,她会在他下班时跑到阳台上张望,看到他的身影便叫住他;他嗜肉如命,她担心他的健康,不肯让他多吃,他在家里乖乖地不吃了,却常常在外面“偷嘴”,她像监工一般去查他的岗,让他成了同事眼中的“妻管严”,但被人提到畏妻一事,他的眉梢眼角都是幸福的笑意……他完全像个不能照顾自己的孩童,处处让她不能省心。她只好辞了令人羡慕的公务员工作,专心来照顾他。

  在多年相伴的岁月里,她成了他的秘书、保姆、护士、管家……她为他生下3个孩子,并悉心教导、培育成才。他则潜心创作,写了35部小说,成为名满香江的大才子。

  63岁时,他的名声和事业如日中天,却突然宣布“封笔”移民澳大利亚。在这之前,他的身体已有些不适了,她不想让他积劳成疾,而澳大利亚有对他有益的.医疗技术。

  后来的20多年里,他相继患上了糖尿病、心脏病、癌症。他本将生死看得透彻,但始终舍不下她,所以在心里祈祷:努力活着,要走在她的后头,不能让她孤独在世。

  偶尔,她会靠在他的肩上,他也会握着她的手。在与病痛抗争的日子里,他们共同回忆着往昔岁月,新婚宴尔般甜蜜,又如纯真的孩童,嬉嬉闹闹。

  在他85岁那一年,他终究还是先她而去了。他因病去世的消息从悉尼传到了国内,令无数人痛惜。

  他叫陈文统,她叫林萃如。他还有一个更为响亮的名字——梁羽生,新派武侠小说的开山鼻祖。他的《七剑下天山》《萍踪侠影录》《白发魔女传》至今还不断被搬上银幕。他笔下的美人不计其数,而她是相貌平平的普通女子。但他曾说过,小说中女性人物的优点都来自她。他小说里的爱情,缠绵悱恻、悲喜交加,而他现实生活里的爱情,却是简单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闭上眼的那一天,3个孩子哭得痛彻心扉,她平静地说:“嘘,不要哭,你们的父亲走得很安详。”

  她握着他的手,像他在世时一样。在她眼里,他何曾远去,他像一个孩童,只是玩累了,睡着了而已。他一定做了一个长长的美梦:那是初见时,他一脸邋遢,而她微笑着递过一方手帕;那是无论风雨天晴,只要她在阳台上喊他一声,他便能找到归家的路……在定格的画面里,一定有他执着她的手,她靠着他的肩,在落日的余晖里,她盈盈立在他的身旁。

  爱情的赢家

  我眼前常出现挥之不去的一幕:一位六十开外的男人低头弓腰,身体完全是90度弯曲着,把足有65公斤重的妻子安然地背在背上,迈着沉重的步子在楼梯上攀登!

  这对夫妇就住在我楼下。男的双目失明,女的半身瘫痪。他们住二楼,每次妻子上下楼都靠丈夫坚强的后背,于是两颗心变一颗心,妻子的眼睛也成了丈夫的眼睛。

  我搬进这幢楼已三年有余,也去过他们家。女主人性格开朗,张口就笑,声音爽朗而响亮。有时我在楼上都能听到她爆发出来的笑声。这种笑是心里所有的开心来不及释放一下子冲出来的笑,这种彻底的笑是让健康人听了既愉悦又惭愧的笑!

  我曾对她说,你的笑是把开心凝聚连同不痛快因子一下子喷发出来的,所以你心里很纯净。她听了又哈哈大笑,点头说是的。她说她有一个无微不至关怀着她的老公,又有一个聪明漂亮的健康女儿,没有什么可让她苦恼的。所以她家里就充满了开心空气!

  她很勤劳,在家里的生活方式就是靠方凳下的四只轮子。她每天从卧室滑到客厅,又从客厅滑到厨房,滑着她的忙碌也滑着她的幸福。可我从未听到她老公开怀大笑的声音,那是因为没有视力的心是一颗宁静的心,他表现出来的快乐就是在脸上浮出淡淡的温存。我多次看到他一手执盲竿另一手握着女儿放学回家的小手,一脸的甜蜜和满足!

  当她见我从楼上下来,忙叫丈夫止步,于是丈夫气喘吁吁地把右半边身子靠在墙上,以减轻妻子压在他身上的重量。第一次相遇,我真是惊呆了:丈夫的身体几乎是匍匐状,两手反向紧紧抱住妻子的双腿,而妻子的两手却轻松地耷拉在丈夫的脖子上,昂头冲我满脸灿烂地笑说对不起,并请我先下楼。

  可我的腿僵住了。我想帮他们,但他们天衣无缝的配合使我无从下手。我想安慰他们,可那女邻居眉开眼笑地问我吃饭了没有,轻松的神态和热情的口吻,让我觉得如果我说出同情或怜悯之类的话,他们一定会以为我莫名其妙。

  我一下子觉得自己是多么无聊和渺小!

  人的'强弱是用外表来衡量的吗?人的幸福是用财富来衡量的吗?其实人生真正的赢家不是老天给了你一副“好牌”!事实上把“好牌”打糟的人多的是。而把一副“坏牌”打好打活,并且打得有滋有味,那才是真正的赢家!

  望着这对“重叠”在一起、无所畏惧朝上攀登的夫妇,我真正感动了,他们不仅是生活的赢家,还是爱情的赢家!

  重新认识

  一个美丽爱情的故事,他们的关系很陌生,我们就用她和他来表达。

  她是一个服装大商场的一个老板,她是个刚成熟的女人,她每天上班、回家、睡觉、吃饭和做家务,她还要每天赶车去大商场上班。她每天赶车上班,赶车回家,经常遇到他,她熟悉他,他也熟悉了她。他向她打声招呼,两人便留下电话号码。他是个某个公司的小职员,每个月的薪水还不错。

  他非常喜欢她,她喜欢他说不出来。她带来他家做客,她帮他打扫脏乱的.房间,他也吃到她做的饭菜,他和她都非常高兴,她要回家了。他发现,她留下的手帕,他要明天在车上还给她。来到车上,她说他不需要还了,送给他。他觉得不好意思,还是收下了。她要约他到街上逛街,两人开心地玩耍,他说他要给她买礼物,她说不需要,他说他喜欢她,她不好意思吻了他,他就给她买了一个水晶项链。她很珍惜,他送给她的项链。这就是两人的感情礼物。

  一次,他和她走在公园的小道上,她说她先离开一下。结果她出来的时候被一个男人挟持了,他来到那里,看到后和那男人拳脚相加,他受伤了,男人跑了。他保护了她,他却受了伤,她佷心疼很心疼,她用医药箱给他包扎,只不过手臂受了伤。

  一天早上,两人约好一起去水族馆,他打不通她的电话,他来到她家,他敲门没人开,他很担心,又打了电话,他听到她的电话铃声在屋子里。他用旁边藏起来的备用钥匙打开,原来她发高烧了。他接了一盆水,搅了手巾,给她降温。后来他跑出去买退烧药,回来后看见她醒了,她把退烧药吃了后,又睡一觉。这就是两人的羁绊。他想把她带回老家,她也想把他给附近的家人看看。可是这个时候。

  她佷想念家人,她便回到老家,过了一夜,她又出去上班了。可是这个时候,一辆车飞速的跑过,她不小心掉到下面的道路去了,她起来后继续走路,到前面赶车。在城里,他一个人在上班做事,旁边的两位大闹起来,他后上面的木材就是被两位不小心掉下来的,木材落到了他的头部,他昏了过去,过了三个小时醒来,两位问他发生了什么,他说没什么。

  她和他在车上相遇时,她不认识他了,他也不认识他了。她失去对他的所有记忆,他也失去对她的所有记忆。这个时候,他和她又重新认识,他问:"小姐,你叫什么名字?"她也问:"你好,你是什么人?"

  没有恋爱

  我和顾思远从认识到结婚只有7天。

  其实我并不是大胆的人,也不热情,从来也没想过自己会和一个认识七天的男人结婚,直到结婚一年我才知道顾思远是苏州人,他结过一次婚,当然,这是后话。

  那天经理叫我和他一起去谈项目的时候,我其实有一点讶异,经理是那种喜欢娇娇弱弱小女人的,而我向来素面朝天,脸长得也不精致,甚至带着点异域的粗犷,脸上的表情也少的 可怜;经理叫我和他一起去的时候,本想拒绝,但这个月的业绩少的可怜,我也需要下个月的工资交房租。

  那是一间通常的城市中心的写字楼,我坐在会议室中,手指想擦掉中午吃饭时不小心滴落在衣服上的番茄酱,当我正在今天洗这件衣服还是星期天洗这件衣服时,顾思远就推门而入了,其实我并没有注意到他,反而是他身后跟着的人很帅,是那种韩剧中的暖暖的阳光的帅;顾思远和我握手时,他的手指微凉,在这个气温高的吓人的七月。

  显然,这次只是让我和顾思远相遇;策划案他们很不满意,顾思远进来不到五分钟就接了电话出去了,那个帅帅的男生抱歉说我们的策划案不是他们需要的。

  从会议室走出,透过玻璃,可以看到在办公室打电话的顾思远,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看他,不过,在他看到我的时候,我已经走进了电梯。

  经理说要早下班,让我自己回了公司。我已经来到这个城市两年了,我为什么来这儿呢?毕业的时候爸爸说已经给我找好了工作,让我回家,可是我执意要去上海,无奈,家里只好同意。我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来上海,拥堵,高昂的物价,还有我老旧的出租屋,这些都没有打消我的年头,我已经在这儿呆了两年了,也喜欢上海夜晚的不安静。

  在这个城市我没什么朋友,办公室的人永远也不适合谈心,我也很久没有恋爱了,最近的恋情是那个高高瘦瘦的在上海读研的男生,但这段感情只持续了三个月,他就出国了;爱情对我来说是奢侈品,在遇到顾思远之前。

  在遇到顾思远的第三天,我手中拿着刚买的爆米花和可乐,想要买一张午夜场的电影票,但无奈没有多余的手去点自动售票机,正在那里踌躇时,顾思远就出现了,他说:要不要我帮你。

  看到他时我有些意外,他穿不是西装,而是亚麻的衬衣和白色的休闲裤,就那样站在我身边,我点头。

  他拿着电影票来到我身边时,从我手中接过爆米花和可乐,又把电影票递给我,是两张。

  “我叫顾思远,你呢?”他先来了口。

  “叶佳佳,谢谢你。“我说,我没有问顾思远为什么买两张票,大概是我一个人看了太久的午夜场电影,想有个人和我一起看的缘故,我就没有问,大概就像顾思远没有问我的手中为什么拿着大桶的爆米花和两杯可乐一样,我们都没有在说话。

  不得不说,那是一个很无聊的片子,我和往常看电影一样,在电影开始不到一半时就睡着了,顾思远叫醒我的时候,已经散场了。到电影院门口的时候,顾思远说:我送你吧!我拒绝了,他也没有坚持。

  刚刚回到家的时候,手机就响了,是个陌生的号码。

  ”到家了吗?“顾思远的声音传来。

  ”到了,“我说。

  ”那早点睡吧,晚安。“

  ”恩,晚安。“

  我没想到顾思远会打电话来,甚至我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吧电话号告诉他的。我以为我们只是偶遇,就再也不会遇到了。

  当我再次见到顾思远的`时候,我其实一点也不意外,那天,我不得不去已经推了很多次约会,那是姑妈给介绍的在上海工作的同乡,姑妈说我一个人在大城市需要有个人照顾,而且这个男人从小学习优异,上了不错的大学,有一份好的工作;而且我也希望自己可以有人陪伴。

  我到餐厅的时候,约的人已经到了,是个平常的男人,短的头发,西装,和每天在地铁擦身而过的男人类似,他对我礼貌的笑着,就在我要坐下的时候,看到了坐在不远处的顾思远。他今天穿了西装,对面的女人很漂亮,有着精致的妆,穿着套裙。不过,顾思远好像没有看到我。

  我发誓,我是想好好的有个男朋友的,即使是相亲。我穿了许久不穿的淡蓝色裙子,甚至走之前抹了粉底,还涂了不知买了多久的口红,但还是抵不住我的兴趣索然,在 吃过饭,他提出要一起走走的要求时,我拒绝了,然后礼貌的退出,还在那间高档餐厅卫生间擦掉了有些花的口红。

  走出餐厅,我就看到了顾思远,他站在车的旁边,冲着走出来的我笑,我承认,那一刻我动心了,顾思远不是那种特别帅的,但他全身散发着令人想要亲近的气息。

  他打开车门,我就坐了进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一个我刚刚认识六天的男人坐在同一辆车中,他开着车,车穿行在街道上。

  ”你想结婚了吗?“他忽然开口。

  ”啊。“我有些错愕,他会问我这个。

  ”你刚才在相亲,不是吗?他不适合你。“他的直接,让我无言。

  ”我想有个人在身边,可是他好像是不合适。“我说。

  “我们可以试试。”他还是看着前方,甚至没有看我。

  “为什么啊?”我望着他,想从他脸上看出点什么。

  “你不敢吗?”顾思远转过头看我。

  “我,我不怕的。”我握了握自己的手,说道。

  “那明天,八点,我们去 民政局。”他好像在说一件平常的事。

  一切太突然,我都来不及反应,当第二天顾思远出现在我家楼下,问我户口本带了吗时,我都有些发懵。

  我们认识第七天,在民政局,看到顾思远的户口本时,我知道顾思远35岁,而我25岁;我们结婚了,认识七天后。

  我搬进顾思远家的时候,只带着一个皮箱,和我养了两年的仙人掌。

  开始的太快,都让我来不及适应,我的衣服挂进顾思远的衣柜,门口多了一双女式拖鞋,他早买好的牙刷和他的牙刷摆在一起。我问顾思远:你为什么和我结婚。顾思远说:你想结婚啊,我刚好在那。

  顾思远工作很忙,不过加班的时候总会提前打电话,他也会做好饭放在冰箱,为了不让我在家吃泡面,会扔掉所有的泡面。我们见面的机会就是晚上那一会,他工作回家,大多时候我已经睡着,他会拥我入怀,轻轻地对我说:我回来了。

  我们的婚姻是悄无声息的,我没有出现在他的圈子里,他毅然。

  我是一个会厌倦的人,不到一年,我就想逃离,顾思远说:我会等你。

  我辞掉工作,离开上海,走的时候,还是带着那个行李箱。顾思远送我去机场,我回家了,但一切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家中的房子早已积了灰,我坐在空无一人的家中,想念顾思远。

  我其实一直在逃避,大学毕业,爸爸是给我找了一份好的工作,但我拒绝了,爸爸不理解,我在电话里和他争吵,忽然间,就没了声音,车祸,带走了我最爱的人。我拒绝回家,我以为只要不回去,一切就还是原来的样子。三年,终于还是回去了,但……

  我哭着给顾思远打电话,说:顾思远,你可以带我回家吗?

  ”你等我,我来接你。“

  我想我和顾思远之间是爱情,虽然我们没有恋爱,但应该是爱情吧。

  李清照与赵明诚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女词人李清照与丈夫赵明诚恩爱缠绵、至死不渝的的爱情故事一直被后人传为佳话,虽然他们的爱情总是游走在聚散离合之间。

  李清照18岁便与太学生丞相赵挺之子赵明诚结为连理。婚后,两人感情融洽,志趣相投,互相切磋诗词文章,共同研砥钟鼎碑石。经常会有新奇感悟和发现。虽然当时夫妻两人家境都较宽裕,但是为了搜集名人书画和古董漆器,他们居然“食去重肉,衣去重彩,首无明珠翡翠之饰,室无涂金刺绣之具。”每逢初一和十五,夫妻两人总要到都城开封的相国寺一带的市场上去寻访金石书画,然后倾囊买回家里。如此几年,积少成多,他们的书斋“归来堂”,单是钟鼎碑碣之文书就有两千卷之多。

  在赵明诚编纂《金石录》的时候,李清照给予丈夫全力支持,凭借广博的见识,出众的记忆力,每当丈夫对材料出处有所遗忘疑惑时,李清照总能很快说出出处。长此以往,夫妻之间就以谁说得准、说得快决胜负,确定饮茶先后,胜者往往举杯大笑,致使茶倾覆在衣衫上,反而喝不上。在那段日子里,他们相互鼓励,乐在其中。

  相传有这样一个故事:中秋佳节,赵明诚的好友陆德夫等人来访。陆德夫向李清照施过礼后,转身笑问赵明诚:“赵兄,近日又有几首佳作,能否拿出与大家共享?”赵明诚将夹有李清照填好词的十几篇近作递给好友们,大家传换阅读,吟咏品味。忽然,只听陆德夫拍案叫道:“好一首《醉花阴》,真可谓千古绝唱。”众人也都齐声叫好,纷纷评论说:“《醉花阴》果然是上乘之作,特别是‘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三句更是绝妙之极。”赵明诚又是高兴,又是惭愧,只好承认这一阙实为夫人所作,并当着众人的面拜夫人为师。

  在爱情的感召下,李清照文思泉涌,一首首佳作纷至沓来,她的诗词创作进入成熟期,并形成了情景相生,形神俱似,体物超妙,绝尘去俗的独特风格。就这样,他们在互相激励与学习的日子里,共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

  然而,在那个动荡的年代,美好的时光总是不能长久,长期的离别之苦使得李清照的后半生一直生活在对丈夫的思念之中。

  随着赵明诚离家日子的无限延伸,李清照相思之情日甚一日,由于情绪不好,睡眠不足,她的身体渐渐消瘦下来,任何花开花落,秋风春雨,四季更迭的情境都会激发多愁善感的她的`创作灵感,用词来寄托和表达自己对爱人的绵绵相思之情成了李清照唯一排解苦闷的方式。

  李清照在得到赵明诚卧病不起的消息时,当天就乘船东下,日夜兼程,与相濡以沫的丈夫见了最后一面。他们夫妇诀别的情景,在李清照所做的《金石录后序》中有十分感人的描述:“八月十八日,遂不起。取笔作诗,绝笔而终……”此后,直至客死他乡,李清照对爱人的追忆始终没有消褪。

  常听到这样一种说法:以悲剧结尾的爱情故事往往更有摄人心魄的力量。可是,肯定没有人愿意这样的爱情悲剧在自己身上上演,所以,在我们感怀古人的爱情故事的同时,千万别忘记疼惜我们身边的亲密爱人,毕竟,做到“我爱你”并不容易。

  热恋的情侣

  一对正在热恋的情侣,在海上划小木船度假时。发现一条鲨鱼正尾随他们的小木船,眼看就要冲上来了。

  男孩却拿起刀子指着女孩让她跳下去并说“我们俩只能活一个。"

  此时,女孩大脑一片空白。男孩昨天才说会保护、爱护、守护她一辈子的。

  痛心欲绝的她闭上双眼跳下了船。她觉得活着没意思了,她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她诅咒这个男孩。

  过了一会,女孩睁开眼发现自己并没有死。鲨鱼也未曾追过来,她惊慌着寻找鲨鱼的.位置。在船尾女孩看到了鲨鱼和一片血泊,血泊中男孩正垂死挣扎着。

  男孩并未注意到女孩,而女孩只是对男孩轻轻一笑就游向岸边。

  上岸后,女孩看见岸边有个渔夫在哭,便走上前寻问。

  女孩听完渔夫的讲述后,就哭着跳海不管岸上的人怎么叫都不上来。于是就死掉了。

  原来,渔夫告诉她,女孩跳水后,那个男孩也随后转身跳了下去,并用刀子在手脉上割了一刀,血流了一大片。鲨鱼闻着血腥味才过去咬了男孩。

  玉真公主的情意

  李白和王维同岁,文才也不下于王维,不过这李白有个毛病,好酒如命。李白曾有诗心怀歉疚地对自己的妻子说:“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虽为李白妇,何异太常妻。(《赠内诗》)”所谓太常妻,是说东汉有个叫周泽的官封太常,估计性功能不行,经常借口要洁身敬祖睡在斋宫里。天天这样,他老婆可受不了啦,就自已跑去看望他。他大怒,说妻子冒犯斋禁,竟把妻子送到牢里监禁起来。时人讥曰:“生世不谐,为太常妻”。李白好酒如命,也经常烂醉如泥,未免就没有能尽到做丈夫的义务,故而赋诗向老婆道歉。玉真公主那里的美酒肯定很多,李白混熟了以后,肯定要大喝特喝,晚上不免要烂醉如泥,说不定还会吐玉真公主一身。所以,玉真公主把这位青莲居士尝了几口后,就还是觉得能和她花间弹曲、镜前写真、黄昏联句、清晨画眉的王维更好。

  于是,玉真公主就把太白这位自我感觉超好的“ 芙蓉哥哥”晾在终南山下的“玉真公主别馆”里不管不问了。玉真公主的住处有好多,像什么玉真观、安国观、山居、别馆之类的。太白虽然心理素质很过硬,但时间一长也有点架不住劲了,当碰到张说的儿子张垍时,李白就大倒苦水,和张垍说什么:“秋坐金张馆,繁阴昼不开。空烟迷雨色,萧飒望中来。翳翳昏垫苦,沉沉忧恨催。清秋何以慰,白酒盈吾杯。吟咏思管乐,此人已成灰。独酌聊自勉,谁贵经纶才。弹剑谢公子,无鱼良可哀。(《玉真公主别馆苦雨赠卫尉张卿二首》”发了一肚子牢骚。太白是爽利人,倒苦水也不看个对象,这个张垍虽是宫中驸马,但恐怕和玉真公主之间也有说不清的关系。这个也不稀奇,郭淑妃是同昌公主的亲娘,却连自己女儿的驸马都偷。《松窗杂录》中说,玄宗年间,姚崇搜罗了证据想办张说,情况很危险。结果还是靠玉真公主向皇帝美言后才免于灾祸。可见玉真公主和张家还是大有渊源的。不然张垍为什么到玉真别馆来串门儿?李白好容易见到个人,拉住人家的手就诉苦,不免找错了对象。张垍既然和玉真公主也有一腿,肯定见了太白后心里醋意盎然,哪里还会说李白的好话。结果,张垍到了玄宗面前添油加醋,说了很多对李白不利的话,李白这次的求官行动再次泡汤。说来张垍这人,也不是好人,他身为驸马,老丈人玄宗待他恩德极厚,破格让他在宫中辟一小院居住,并赏赐很多东西给他。但他却在后来的安史之乱中,留在京城投降安禄山,任叛贼的伪职,可见并非正直忠义之人。

  但是,玉真公主对李白毕竟还有着一丝情意。到了天宝年间,玉真公主对王维渐渐疏远。王维开始躲到蓝田辋川别墅去和裴迪吟诗钓鱼去了,后来又被打发到榆林等边塞之地作侍御史,这才有了我们所吟诵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诗。而此时,玉真公主却鼓动皇帝哥哥宣诏李白入京。李白乐得直蹦高:“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入京后,李白很受玄宗优待,封他为翰林学士,并曾有“御手调羹,龙巾拭吐”之宠。但李白老毛病不改,还是整天醉得昏天黑地——“天子呼来不上船”,天子都叫不醒,公主叫他,肯定也是十次有八次叫不动。李白这人还超级自恋,整天得罪人,到处泡美眉。《天元天宝遗事》一书中说,宁王府中有家妓名宠姐,貌美歌甜,很受宁王宠爱,一般的外客不让见。李白喝得半醉,就“恃醉戏曰”:“白久闻王有宠姐善歌,今酒肴醉饱,群公宴倦,王何吝此女示于众!”宁王没有好意思当场回绝,但是依旧是设了七宝花障,让宠姐在花障后歌唱。太白只恨自己不长一双X光眼,能透过花障瞧一瞧人家宠姐的模样儿。但李白还有个特点,挺会自我排解,自我安慰的,他说:“虽不许见面,闻其声亦幸矣。”太白那色迷迷的样子,可想而知。

  于是,天宝三年,唐玄宗只好将他“赐金放还”。但此时玉真公主恐怕还并不是太同意,于是玉真公主赌气对玄宗说:“我的公主名号也不要了,把我那些级别和待遇都取消了吧。”玄宗开始不许。但玉真公主坚决要散去财产,辞掉公主的名号。这时候,玄宗有了杨贵妃在侧,不是说凡事都依着自己的妹妹玉真公主了;所以,虽然知道公主是在赌气,也没有顺着她的意再重用李白,听任她去除名号,散财修道。

  不过,李白对玉真公主并不怨恨;相反,李白一生爱慕玉真公主。玉真公主晚年在安徽敬亭山修炼,李白也眼巴巴地赶到敬亭山上,赋诗道:“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江湖夜雨原来不知道这档子事,以为太白真觉得敬亭山美不可言,哪知道太白之意不在山,在乎玉真公主也。后来,玉真公主于七十多岁时去世,葬于敬亭山。太白也于同一年死于敬亭山的当涂县。太白和玉真公主的情缘,可谓不浅。太白曾有诗:“常夸云月好,邀我敬亭山。五落洞庭叶,三江游未还。相思不可见,叹息损朱颜”。太白和玉真应该是彼此之间互有情意的,不过太白性子太过不羁,做情人可以,做老公实在有点不放心。玉真公主想必也是不喜欢受拘束的人,要不然她也不会自愿当女道士了。所以,太白和玉真公主是不会走到一起的。正像一首歌中唱得那样:“缘份,缘份,就怕有缘没有份”。不过就这样也许最好,在岁月深渊,望明月远远,挺好。

  情窦初开

  她记得他年轻时的样子,那时他刚毕业,有几分青涩的笑,说话结巴,爱脸红,就是那个样子,让她一下子情窦初开。

  然后是轰轰烈烈地相爱,轰轰烈烈地出名。

  在小县城,师生恋是不被允许的,是如此大逆不道。她被父母转学到了另一个县城,他则被发配到一个乡里当老师。

  她还记得刚分开那阵,她每周骑五十公里路的自行车去看他,一路上尘土飞扬,黄沙遍地,到了他那,他给她打一盆水,看她洗脸,叫她小鸽子。

  那年,她才十七岁,他比她大五岁,二十二岁。后来,她的父母知道她这样固执,把她转到了外省的姨妈家,她再也见不到他了,于是给他写信,可是,信全退了回来。

  她哭了又哭,想休学去找他。那个暑假,她偷着跑回来去看他,他早就调离了那个学校,去了更偏僻的一个学校。她找到他的时候,看到了他的妻子,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

  为什么?她问。

  他答,为了你。

  她哭了,才发现钱包没有了,她被小偷偷了!他给了她一个月的工资,送她到小镇上的车站。她问他,你会忘记我吗?他低着头,一直没有说话。她走了,再也没有回头。

  那钱,是一百八十块,她记得清清楚楚。

  十五年后,她成了美国回来的海归。考上名牌大学之后,她又考取了美国的一所大学。她仍然一个人,没有结婚。不是没有人追求她,而是她觉得自己太挑剔了,一直觉得所有人都配不上自己。

  后来,她回了一趟老家,别人向她说起他,她冷着脸说,忘了。

  她没想到遇到他,但在小城的街道上,她看到了他。

  很冷的天,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顶着风骑着自行车,风吹起他的头发,很乱,他的眼睛是肿的,他的头上有了白发。

  她几乎没有认出他!

  但的确是他!

  即使他老了瘦了黑了干了,但她还是认出了他!她也变得让他认不出来了,这么冷的天还穿着丝袜,这是在美国养成的习惯,再冷的天也要穿丝袜!红色的大衣,鄂尔多斯的黑色羊毛衫,手里的LV包包要一万多块,她现在是大律师了,在京城有自己的丰田跑车和带露台的房子。

  她在后面叫了他的名字。

  他回了一下头,觉得自己好像是认错了人,于是又骑上自行车,她再次叫了他。

  他站住,回头看到她。

  十年生死两茫茫啊!他嘴唇哆嗦着:你回来了?我给她抓药去,她有风湿病,好多年了,学校里的房子阴冷……他说着这些家常事。她记得他多年轻飘逸啊,她记得他多么好看啊,她记得他细长的手指,但现在,他看到了一个中年男子,眼袋垂下来了,手指关节极大,头发乱蓬蓬的,站在冷风里傻笑着。

  她还记得黄沙遍地,她骑车五十公里去找他,他给她炒土豆吃,给她暖着手,她的脚冻了,他脱了鞋给她焐着。

  她以为忘记了,但刹那间她却发现,这一切,她都记得。

  她给了他电话,说,我在北京认识一个老中医,看风湿特别好,你一定记得带着她来找我。

  往回走的时候,她的眼泪一直迎着风掉,掉得很急。那过去,好像一瓶过期的罐头,虽然过了期,可是,一直在那里啊。

  回北京后她打电话给他们:来呀,我等你们呢。

  他不好意思:怕麻烦你。

  不麻烦,我给你们约好了,来吧,有地方吃住,我都安排好了。她不嫌他们,把自己的屋子腾出来让他们住,自己住公司。

  来的那天她亲自去接。在火车站,他介绍给她:这是你嫂子。她向那个面如土灰的女人叫:嫂子。

  到了大夫那里,她嚷着:哥,你去取药,我陪嫂子买点东西去。

  那是她再次叫他哥。他们好的时候,她一直叫他哥,而十五年之后,她依然叫他哥。这声哥,有情有义,有多少旧光阴!

  她一直叫他和她哥、嫂子,叫得极为自然。那大夫说,你哥长得可够土。她笑笑,不答。

  他们走的时候,她给他们买了很多东西,特别给嫂子买了化妆品,四十岁的女人哪能不用化妆品?上车的时候,她还塞了一万块钱给他,他不要。她说,那一百八十块钱,换成今天,加上利息,有一万了。

  他一直没有说话,一直和她很客气。火车开动后,他忽然叫她,小鸽子,我都记得。

  十五年了,她没有哭过,可是,那天在站台上,她和傻子一样哭了。小鸽子,那是她的小名儿,只有父母和他知道,父母去世了,这世上惟一一个叫她小鸽子的人就是他!

  那些过去啊,原来我们都记得……什么都没有了,原来我们还是亲人!

  下一世一起走过

  和她的相识到相恋都充满了许多的缘分,以为注定老天要让我和她在一起,却……

  记得去年11月初的一天,舍友告诉我他们班有一个女生很难搞定。许多追她的人都含恨而终。在追女生中从没有失败过的我,自然想要去尝试下。第2天的早晨我拖人要来了她的电话号码,开始了与她的交锋。在被她拒绝了很多次后,我决定不在与她联系。

  就这样一个星期我们彼此都没有理睬对方,但是,我却发现我喜欢上了她,深深喜欢上了她。我的感情世界只有一次认真过,我也相信没有人能让我在去认真,因为我已经觉得自己很累了!但是她的出现让我找到了那种感觉,甚至比以前更浓烈的感觉!这个许久都没有的心情让我再次跟她有了交流。

  终于在12月13日零点,她答应了我!答应做我的女友,兴奋的心情让我久久无法入眠,叫醒了所有熟睡的舍友,让她们祝福我,祝福我得到了一个可以让我停靠的港湾。当时的我真的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我的!

  过后的日子里,她的无微不至,她的善解人意,他的温柔动人,让我觉得我找到了可以一起去承受一生的人。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得知了她的父亲和我的父亲是一对有着20多年友谊的战友。而我和她又是小学,初中的校友,我们的家离的也很近。但是我们却从未见过面。

  缘分,真是缘分,这样的机缘让我对她的依恋更加深厚,也更加坚定了我要对她好一辈子。就这样以后的日子里我天天早上给她送牛奶,晚上按时给她发短信。但我却从为对她说出“我爱你”这简单的三个字,因为我觉得这是承诺一生的话,我想在她生日的那天送给她。

  她的生日离的不远了,我想靠我自己的双手去打工赚钱为她买一份像样的生日礼物,寒冷的冬天,北方飘着雪花,我的心却很暖和。因为想到她在我的身边陪伴着我,我就感到身上有使不完的力气。晚上回到家中有她的短信问候着我,夜里睡觉有她在我梦中陪伴着我。幸福充斥在我的周围,仿佛空气中都有她留下的味道。一分钟不见她都让我的心很空荡!

  可是再完美的爱情也经不时间的考验,终于感情淡了下来,走到了分手的那一天,在与她说出分手后,我发现我的心是如此的痛,痛到自己都对寒冷的天气麻木了,天上飘下了雪花,仿佛老天都在为我感到遗憾!

  之后的日子里,我天天以酒精麻醉自己的神经,冷淡了周围所有的朋友。因为我想隐藏,把伤痛隐藏在自己的心底,一次次听着陈晓东的《比我幸福》,一瓶瓶的往自己嘴里灌着浓烈的酒精。

  堕落成了我天天生活的准则,心痛成了我天天生活标准,多少次的夜里我无法入眠,多少次的夜里我伤心落泪。朋友告诉我让我去恨她,我尝试过,但是我却做不到,对她我只有深深的爱,虽然从为面对面的对她说过!

  摘下了她为我织的围巾,突然发现脖子已是冰凉一片,尘封了我与她的.照片,却发现照片上的影象我以深深的记载在脑中!我知道这次我没有胜利,我才是最后的失败者!想起了我与她的拥抱,想起了我与她的亲吻,仿佛她的气味还在我身边缠绕!想起了在我失落时她对我的开导,想起了他对我说爱我,想起了她微笑时的样子,想起了我与她一起牵手漫步,想起了许多许多。。。。。。心一点点的被撕碎!

  却还要在旁人的面前装作若无其事,好累,我真的好累。天天对着星星许愿,许愿她能开心,她能幸福,所有的伤痛都留给我。让她能天天快乐,却怎么也想不起该怎么给自己许个愿!拿起手机看着与她曾经的点点滴滴,想着曾经的快乐,我知道足够了,也许让她去开始新的生活,我守着回忆,这是我最好的选择。

  希望下一世我能与她一起走过!

  这个冬天,让雪给我的心举行一次盛大的葬礼吧!

  心跳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苹果。

  一个红透了的苹果。

  那时我还小,才上初中,同桌是一个会脸红的男孩子。是的,吵架也脸红——我和他吵过不少架,每次都是他先道歉。我还暗暗觉得,他很有绅士风度。后来老师调整位置,我和他分开了。

  那天下午阳光很好,骑着车上学,想着一些遥远的事,突然就想起了他。他是上午走的,调到了第三组,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空空的,就像一间许久没人打扫的房间。来到教室,看见新同桌,一个跟我没说过几句话的男生,不经意间,我就把目光投向了他,他在和他的新同桌谈笑风生。坐到座位上时,我终于吁出一口气,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在这个角度,我看不见他。我的手伸进抽屉里拿书时,碰到一个令人舒服的凉凉的东西——一个苹果。上面贴有一张纸条,写着"送给你",还有一个笑脸。熟悉的字迹,是他。

  我没有一丝微笑,但我觉得我的心里长出了一棵苹果树,然而那个最大最红的苹果,恰好落在了我的手里,它是我的。

  我没有把它吃掉,也没有扯下那张纸条,我只是小心地把它放进书包夹层里,带回了家。回到家,我也没有把它吃掉,我只是把它放在书柜上,有纸条的那一面朝外。它是那么红艳圆润,就像一首白朗宁的诗。我看着它,仿佛在这个苹果上读出了字,读出一颗也是那么红艳圆润的'心。

  我已经不记得那几天是怎么过的。只记得因为角度问题我坐在座位上看不到他,我只有在传本子的时候惊鸿一瞥,他还是那样,会脸红,会一些女生不会的奥数题,会朝着老师傻傻地笑,只是,那只属于我们俩的吵架再也没有出现。在那一次次短暂回头中,我第一次听见自己的心跳。

  雨果和阿黛尔

  维克多雨果九岁时,随母亲来到法国南方城市巴荣纳暂住一个月。房东的小女儿经常看护和照料他,并常常给他读一些动人的故事,早熟的维克多雨果竟悄悄地喜欢上了这个纯洁、天真的女孩。这段短暂的童恋给雨果留下深刻的记忆。

  长大以后,他与幼年的玩伴阿黛尔傅先产生了感情。两个青梅竹马、耳鬓厮磨的伙伴,渐渐变成一对心心相印、情意绵绵的恋人。可是,维克多雨果的母亲囿于门第之见,不愿意让将军的.儿子娶一个书记官的女儿,而阿黛尔的母亲又是一位自尊心很强的女人,于是两家断绝了来往,也阻止他们继续交往,但雨果对阿黛尔的感情却越来越深了。由于两个人长期不能见面,雨果便鸿雁传情,并时常在阿黛尔可以看到的刊物上发表美丽的爱情诗篇,以示自己对阿黛尔矢志不渝的感情。为了尽快与阿黛尔结婚,雨果以雄狮一般的勇敢投入到创作的激情当中,于是渐渐地取得了经济上的独立。1882年,这对苦恋的情人终于在教堂里举行了简朴而郑重的婚礼。

  人生绚丽多姿,美不胜收,然而最甜蜜的还是爱情。

  我的公主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 …… 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 “ 祝你前途无量 ” 。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 “ 是我的公主吗? ” 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祝英台与梁山伯

  传说当年浙江上虞祝家庄有个女孩名祝英台,小名九妹,她一心想到杭州求学,其父祝公远拗不过爱女的要求,同意英台女扮男装,并由丫环银心扮作书童相随从,来到杭州草桥门(今望江门)外,邂逅来杭求学的'会稽(今绍兴)青年书生梁山伯与其书童四九,梁祝两人谈得投机,当场结拜为兄弟,这就是“草桥结拜”。

  两人来杭州就读于万松岭的万松书院,同窗三年,山伯始终不知英台为女性。后来,英台接到家信促其速归。英台钟情于山伯,但又不便明言,只好将白玉扇坠请师母转交山伯,别时,山伯送行,一路上英台频频向山伯暗示自己的情意,但忠厚老实的梁山伯始终未悟。两人行经凤凰山时,祝英台表示家有小九妹,愿为山伯做媒,望他早来祝家,这就是“十八相送”。

  山伯后从师母处得到玉扇坠并获悉真情,急忙赶去祝家庄,但这时英台已被其父许配给太守之子马文才。英台据理抗婚,至死不从,并与山伯在绣楼中相会,表明心愿,这就是“楼台相会”。

  山伯突遭此打击,气急而病,一病而亡,英台闻噩耗拼死到梁家吊孝,这就是“吊孝哭灵”。后马家前来娶亲,英台浑身缟素,要求途经山伯之坟一祭,祝父无奈只好应允。轿至山伯坟前,英台下轿祭奠痛哭,霎时雷电大作,风雨交加,霹雳一声坟头开裂,英台纵身跃入坟中。瞬间阴云四散,雨过天晴,一对美丽的彩蝶自由地在一碧长空中翩翩起舞,这就是梁祝精灵的化身,表示了生不能成婚匹配,死也要成双结对的强烈愿望。

  玫瑰花

  最近心情不太好,下班回到家,到了家门口,她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开门进去,母亲总有那么多的唠叨。开锁的时候,门却砰的开了,母亲一脸怒气地站在面前。一封信重重地摔到面前,“你还在跟他来往?”她知道母亲指的他是谁。她慢慢地弯下腰把信捡起来,回到自己的屋里,把信扔到床上,望着天花板,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她遇见他的时候,他在一家电脑公司当网管。而她,还在读研。母亲知道后,极力反对他们交往,因为母亲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母亲是一位很要强也很世故的女人。也许是因为父亲的背叛,母亲眼里已经没有了真正的爱情。她目光落到那封惹母亲生气的信上。原来,他还是那么让她心疼。今人已经很少用这样的方式来传递感情了。可他们,曾经还是那么喜欢写信,写一些纸片。现在,她珍藏着那每一张纸,舍不得丢弃。可他却在一夜之间消失了。他们在她母亲的.坚决反对下好了那么久,可还是无疾而终。她从此关闭了她的心,不愿再为谁敞开。眼看着女儿的云淡风清,母亲却着急起来,其实,她也知道母亲是为她好,要让她一辈子过得幸福安心。后来,她才知道他的出走,是为了她。是母亲去找了他。告诉他,一个乡下穷小子,能给她的女儿带来什么?

  她轻轻地把信打开,一股香气扑鼻而来,信封里除了那一瓣瓣的玫瑰花以外,只有一张他笑眯眯的笑脸,帅气而青春。她呆呆地坐着,她心说,你在哪里?她只是闻着那花香。那一次,他带着她去了他的姐姐家,他说他姐姐是一个花老板,在他姐姐家什么样的花都有,而他特地带她去了玫瑰园,他当时还亲自去摘了十一朵玫瑰花朵,把她扎成一个心送与了她。他告诉她他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娶她为妻。后来,她常常悄悄去那片花地坐坐,也许有一天,他就会出现。

  这时,手机响了,她没理。可是手机依然固执地响个不停,她看了看号码,是一个陌生的,她接听,是一个熟悉的声音,喂!喂!是燕吗?那边急切地喊着她的小名。这声音仿佛是几千年前听过的,如今听起来是那么的近,那么的真实。他说,你站到窗前来。

  她从窗口探出头去,看见他立在黄昏的余晖里,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像那年他在他姐姐家一样的一束扎成心形的玫瑰花。他在那里向她招手,一阵凉风吹来,她下意识揉了揉眼,幸福的眼泪掉了下来。

  等待是一生的宿命

  我喜欢一句话:等待是人一生最初的苍老。

  那个春天,阳光,微笑,天空,依旧相同。故事也开始悄悄蔓延。

  一个女孩扎着可爱的马尾辫,在草地上奔跑着,拿着美丽的鱼型风筝,放高再放高,看着它自由飘飞。笑容像阳光一样,暖而不腻。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摔倒了,有泪水在眼里涌动。一个男孩轻轻的扶起她,用手拭去她眼里的泪水,那是温暖的掌心,她又笑了。那年他17岁,她10岁。

  他给了她一段快乐的时光,他牵着她的手放风筝,快乐而又幸福。他说,你以后也会像风筝一样,天空是你依恋的地方,但这种依恋是自由的。女孩笑了,和当初遇到他一样,纯洁而又清澈。经常接她放学,一起吃饭,去游乐场,公园。

  在她生日那天,他送了她一条围巾,他说,冬天很冷,围巾很暖。她眼眶里有湿湿的感觉,和他的掌心一样,是温暖的。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

  一年后,他去上海念大学,在火车站台,列车缓缓驶动,她大声问他,以后我可以嫁给你吗。他说,可以。她孤单的追着火车,始终追不上。直至大学毕业,他一直在那里工作。她会在网上告诉他自己的忧伤和快乐。他细细的聆听,从未断过。每年她生日的时候,都会买礼物给她寄过去。突然有一天,她说,她去上海找他。

  人潮涌动的火车站。初见,他们紧紧的抱在一起,她仿佛回到了小时候,那个幼稚的年龄,发生的一些事情。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未婚妻米斯,温柔而又漂亮。

  他带她去唱歌,米斯随行,在某个角落,她问他,你喜欢米斯吗。他点点头,她说,我等你。

  他结婚那天,她想象,如果那个穿白色婚纱的是自己该有多好。仅仅是想象。

  那年他26岁,她19岁。他35岁时,有一儿一女,一家四口幸福的生活着。她28岁,单身。

  身边不乏追求她的人,而她倔强的认定了他。对她而言,今生的真爱只有一次。只为那个温暖的掌心。

  他让她不要再等,找个爱她的男人嫁了。

  她说,如果你和她离婚了,还愿意娶我吗。

  他说,我愿意。

  她拒绝了所有人的青睐,只为一个不确定的未来。

  她清楚的记得那一天,她去上海找他。他开车去接她,道路两旁的梧桐树叶孤单的坠落,舒缓而又悠扬,这不是死亡,而是轮回。生命的一瞬间,他遭遇车祸,在最后时刻,他用手机留下了一段文字:有些东西是宿命,我们无法抉择,我爱你,你是知道的,你的眼睛像天空一样,那里有我的思念,假如有来生,你还愿意嫁给我吗。

  世人不理解这段话的意思,唯有她。

  这年他50岁,她43岁。她等了他整整32年。

  因为一个温暖的掌心,她耗尽了全部的青春年华。

  他永远无法旅行对她的承诺。

  三毛说,等雨是伞一生的宿命。

  原来等待也是她一生的宿命

  地老天荒

  田田长得不高,也不是很帅,不过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在那之前,他已经不知不觉跑到我心里去了。

  田田是个很害羞的男生,他总是低着头,即使不低头,他的眼睛也会瞅着地上看,以至他漂亮而深邃的眼睛,总是藏在他长而略带卷曲的睫毛下,很少有人能看清他眼睛里的表情。

  田田天资聪颖,思维敏捷。他肚里颇有点墨水,写得一手好文章。有一次,给我们上课的曾经当了30年记者的肖峰教授请田田为他写一篇传记。田田回去翻阅字典,坐在灯下冥思,突然灵感一来,拟出传记标题“宵衣旰食记者路,峰回路转教师情”,他的才情,可见一斑。

  很多时候,田田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沉思。他的很多思想,便是在这时候产生的。他不轻易在有很多人的场合发言,但该到他说话,他定是语气铿锵,字字珠玑,思想很有见地。“潭水静默,浅流乃潺潺作响”,我想他是属于前者的。

  田田思想高调,但做人却很低调。与人相处,他谦逊平和,说话还很幽默,所以和身边很多人都处得来。独独对我,他总爱板着个脸孔教训我,或者为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和我争得面红耳赤。有时候,他甚至会变着戏法来捉弄我,常常弄得我哭笑不得,我便冲他发脾气。这时候,他总是沉默不语,但决计不向我道歉,也不会来哄我。

  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有时候我们一起去上网,他懒得跑,就把卡给我,像个大爷一样,叫我去帮他刷卡。他要用MP3拷资料,就把数据线往我面前一丢,说:“把线插上!”我们一起出去游玩,他总是空着个手,不愿意拿东西,过马路的时候,他也不懂应该照顾着点女生,就只顾自己走。我总是在他面前灌输“绅士思想”,他却说那大大违背他的本性,他不愿去做那虚伪的绅士。我听了倒也不气,更奇怪的是,他每次要我帮他去干什么的'时候,我嘴上说着不乐意,心里却是很甜蜜的心甘情愿。

  更多的时候,田田在我面前就像小孩子一样,童真有趣。有一次我们去洪山广场玩,他说他只带了自己坐车的钱。回来的时候,我说我没有零钱坐车,要去换钱。我们向一个小卖部走去,走着走着,他突然转过身,蹲了下去,然后跳起来,手里捏着一枚硬币,兴奋地说:“捡到钱了!可以坐车回去了!”我们便向站台走去。经过一个自动售货机的时候,他问我:“你要吃点什么吗?”我指着里面一袋山楂,毫不客气地说:“我要吃!”他把刚拣到的那枚硬币丢了进去,那袋山楂就到了我手上。我津津有味地吃完以后,突然一拍大腿,说:“糟了!那个硬币是用来坐车的,被我吃了。我们还是去换零钱吧。”我们又往小卖部走去。经过一片草地的时候,他一个劲地盯着草丛里看,突然,他又从草地里捡出一个硬币,然后神气十足地在我面前晃,说:“我厉害吧,总能捡到钱。”我拍着手说:“好棒哦,可以坐车回去了。”回去的时候,他要我请他吃饭。我说:“你不是很能变钱吗?你变好多好多硬币出来,然后再请我吃饭吧。”田田突然脸红了,好像怕把戏被我揭穿一样,他支支吾吾地说:“哦,这个……它有时候不灵的。”看他还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却在心里偷笑不已。

  田田经常说自己是个很自私的人,不懂得为别人着想。可是每次我们一起做英语听力,他总会给我倒好磁带,让我直接听就可以。很多次一起吃饭,他给自己买饮料,也总会给我捎上一份,放在我面前,然后什么都不说。他就是这样,默默地对别人好,却从来不会在嘴上说出来。

  田田也经常说自己很冷漠,不会去关心别人。可是我生病的时候,惜时如金的他会请假陪我去看病,陪我打点滴。上自习的时候,他还会给我带上一个亮晶晶的红苹果。有一次我们闹了很大的矛盾,我一气之下便说要和他绝交,叫他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其实和他绝交我也很难受,整天恍恍惚惚,连课都没有去上。后来晚上的时候,班上有个女生来找我,她说:“田田很关心你,他说你最近心情不好,叫我多和你来说说话。”我听了心头一热,便原谅他了。和他和好以后,他对我说,和我绝交两天,感觉时间过了很久,每天都不知道应该去干什么,走在校园里,会想起我们在一起的往事。田田从来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然而他这几句,却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动人的话。

  和田田其实有过很多美好的回忆,一一列举起来会有点泛滥。记忆中最深的是有天晚上,外面下很大的雨,我们坐在教室里等雨停。他戴着耳塞听歌。而我,什么也没做,只是坐在他旁边静静地看着他。看着看着,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我希望这场雨就这样一直下,他一直坐在我身边,我就这样一直静静地看着他,一直到地老天荒。

  现在想起来会有点伤感,因为后来田田告诉我,他是个害怕爱,不敢去爱的人,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说他不喜欢我,他不会愿意和我那样,傻傻地等待一场雨,到地老天荒。可是无所谓,因为我喜欢他,我会等他。

  七仙女与董永

  七仙女与义妹张巧嘴下凡来到人间观赏灯会,后遇到了卖身葬父的穷书生—董永,七仙女与张巧嘴见董永老实憨厚,深情厚谊便同时爱上了董永;

  在董永为卖身葬父而成为傅家家奴时,便与七仙女结为了夫妻,而张巧嘴却阴差阳错的嫁给了傅家少爷—傅官保,从此,同住在屋檐下的两对冤家便结成了。

  张巧嘴痛恨七仙女捷足先登嫁给了自己深爱的董永,之后便暗施心计陷害七仙女,因斗不过七仙女所以上天庭告御状,却落得剔除仙骨,贬下凡间的下场。

  最终七仙女被天兵天将抓回天庭并生下一子。剧情后半部分在张巧嘴的挑拨下,董永上供法宝金簪而成为了献宝状元,之后再次与七仙女相会。

  张巧嘴因偷了上供的金簪遭到全国通缉,便利用金簪的`法力作乱人间,之后玉皇大帝与王母娘娘下凡解除了灾害惩罚了张巧嘴,最后七仙女甘愿舍去花容月貌与神奇的法力成为凡人与董永长相思守。

  爱神

  她和他的爱情,在20世纪90年代这座南方著名的学府里,称得上是惊世骇俗。

  那时,她22岁,毕业后留校任教;他19岁,来自广西巴马的大山里,是她教的第一届学生。她观察了一学期,也没见他换过第二件布衫。他那一成不变的扎染布衫在校园里实在另类,于是她好心买了半打T恤给他,因为不好意思送到男生宿舍,就托宿管阿姨转交。

  第二天他来道谢,很坦然地说:“老师你误会了,我经常换衣服,只不过穿的都是一样的土布褂子。我们乡下染一缸颜料不容易,所以同样的褂子,我阿妈一做就是好多件。你肯定想不到,这是用板蓝根的叶子做的染料。我家种了好大一片板蓝根,除了染衣服用,大多数都晒干了卖给药材铺,我们兄妹这些年的学费就是这么来的。”

  他没觉得被伤了自尊,十分坦然地说了来龙去脉。此后,他大大方方地穿上了她送的T恤衫,在她的课上,他也开始坐在第一排。

  学校依山而建,很多路都是坡道,她车技不行,不敢在校园里骑车,每次赶去上课时,都走得气喘吁吁。他时常骑着一辆老旧的“二八式”自行车从后面追上她,说:“捎你一段吧。”

  见她迟疑,他激将:“跳上车也不会?我妹5岁就会。”她仿佛听见周围有窃窃的笑声,横下一条心,紧跑几步跳上车后座。她留意到车把略微歪了歪,但很快就稳住了。有如此车技的男人她只见过一个,就是已过世的父亲。他发现了她的紧张,宽慰说:“我捎过很多人,不会让你掉下去的。我们老家运货都用自行车,后面的货物绑得像孔雀开屏。”她被逗乐了。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再口口声声称她为“老师”。

  他毕业,他们就结了婚,她被一帮闺蜜取笑为“被一辆自行车娶走的女人”。他只送了她一匹土布,那是他阿妈用板蓝根汁水染成的`,说是给他们做窗帘和桌布,此外他几乎一无所有。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她永远记得他修好了父亲留下来的老“二八式”自行车,从内胎到外胎,从脚蹬到链条都换了最好的,车也被擦得锃亮。他还对她说:“我随时随地都能骑车载你,你爸可以放心了。”她也永远记得他载着瘦小的阿妈,骑了三四十里地来与她会面。那一刻她心里满是敬佩:这位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女人,靠种药材养育了一米八的儿子,而在贫困中长大的他,竟能如此乐观而温暖。

  评判该不该和某人携手一生,有时只需要一个细节。她记得,载过她几次后,他的车后座上就装了软皮坐垫;她记得,后来她坐上车时,他已经能让车把完全不歪,稳稳当当。这种微妙的默契让她意识到,上苍留她在母校教书就是为了等他到来。

  爱神是个随心所欲的家伙,有时会派宝马车来接你,有时却会派自行车来。作为女人,最重要的就是有一双慧眼,看出谁才是能跟你携手一生的人。

  霍金和简·怀尔德

  青春和爱情,她全都奉献给了他,以至他们的故事被搬上银幕时,看到扮演霍金的“小雀斑”埃迪·雷德梅恩的造型时,简瞬间就流泪了,那正是他第一次走向她时的样子。

  1963 年,在剑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斯蒂芬·霍金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上一秒,他还是划艇上那个振臂高呼的舵手,下一秒,就被医生无情地宣判“死缓”。而他更想不到的是,命运给予的“额外津贴”竟是如此丰富,除了生命的长度,还有常人难以企及的科学贡献,以及,三个很棒的孩子。

  而这一切收获,都与简·怀尔德密不可分。

  共度有限的生命,好过一人面对孤独

  霍金和简·怀尔德相识在朋友家的新年舞会上。在一群沉闷的理科生中,简看到一个头发乱糟糟、穿着黑色天鹅绒夹克、戴着古怪红色领结的年轻人正在给朋友绘声绘色地讲自己在牛津大学读书时的趣事,那些自嘲的笑话让他笑得几乎喘不过气。隔着人群,简带着好奇心饶有兴趣地望着他,他的幽默感、他的微笑,还有那双狡黠、智慧的灰色眼睛吸引了她。

  恍惚间,霍金向她走来。他显然也注意到了她,这个有着淡蓝色眼睛的美丽女孩。他们的交谈非常愉快,学法语和西班牙语的简觉得,枯燥的恒星、宇宙、物理,从他口中讲出来居然那么有趣。舞会结束时,她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并记住了他的名字:斯蒂芬·霍金,剑桥大学在读研究生。

  那一天,成为霍金整个假期里最高兴的一天。可快乐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很久,霍金渐渐出现经常摔跤、连系鞋带都变得非常困难等症状。随后,他被确诊为“肌肉萎缩性侧面硬化病”,会慢慢失去行走、写字、吞咽,甚至呼吸的能力。医生的结论是:“这是无法治愈而且是致命的病,你只能再活两年。”难以接受现实,颓废的霍金在德国作曲家瓦格纳的歌剧中寻找慰藉。

  得知霍金的病情后,简难过极了。只一次交谈,她已经无法忘记他。信仰基督的她只能默默地为他祈祷。

  缘分是如此神奇,纵使没有约定,也会不期而遇。几天后,他们邂逅在牛津火车站,他去剑桥,她去伦敦上学。见到她,他非常高兴,邀请她在剑桥大学的舞会上做他的舞伴。

  尽管他约她跳舞、看歌剧,但他并不打算与她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迅速衰退的身体让他不敢去想以后。他掩饰着悲观失落,拒绝谈论病情。她写给他的信,他一封都没有回。

  然而,简已无法自拔,“他总能看到事物有趣的一面,他的幽默十分吸引我。”她宁愿与他共度有限的生命,也不愿一人面对孤独。她坚持利用假期去剑桥看他。简的鼓励,让霍金重拾起对宇宙学的研究,在一次旅行中,他给简寄了一张明信片,上面写着:“我在威尼斯等着你的到来。”

  一个秋雨淅淅沥沥的晚上,简等来了霍金吞吞吐吐的求婚。“我非常爱斯蒂芬,任何东西都不能阻止我和他结婚,我愿意为他做饭、洗衣、购物和收拾家务,放弃我以前的远大志向,因为与我面前的挑战相比,那种抱负现在微不足道了。”对于家人、朋友关于他的病情的提醒,她说:“我看起来不像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但我爱他,他也爱我,我要和他一起与疾病战斗。

  她的渴望,变成失望

  受爱情鼓舞,霍金恢复了活力,生活又有了目标,“恋爱和结婚是我需要的拼劲,如果要结婚就要有份工作,要工作就要完成博士学位,我开始了这辈子的第一次努力工作,令人惊奇的是,我喜欢这样。”他埋头于研究,对大爆炸和宇宙起源的发现让博士论文成果丰硕。获得博士学位后,他又申请到剑桥的一份研究奖学金。

  1965 年7月15日,剑桥的小教堂里挤满了亲友。那时,霍金已需要借助拐杖行走了。虽然行动越来越困难,但他脸上写满骄傲与自信。他的身旁,简披着白纱,笑得甜蜜而幸福。

  可没多久,简就感到了无助。霍金的手逐渐不听使唤,很快就失去了吃饭、穿衣的能力。喂水喂饭时,她得时刻关注他,因为他随时可能因为噎着而窒息。尤其是发病时,满屋子都是他刺耳的咳嗽声。简惊慌而不知所措,只能抱着像孩子一样的他,等风暴平息。这样的生死时刻,一次次地考验着简。

  “我一直都知道他是天才,他会在科学领域取得成功。”靠着这样的信念,简无微不至地照顾霍金,一边继续自己的学业。五年过去,他不但平安无事,还迎来了两个孩子的诞生。

  有了孩子,简更加忙碌了,即使这样,大学毕业后,她也没有放弃对西班牙语诗歌的研究。把孩子们送到托儿所后,她就坐到图书馆,哪怕只有五分钟,也要查阅资料,记下笔记,“因为我很早就意识到,如果没有一两项过硬的学术资质傍身,只是个在家带孩子的主妇,会被瞧不起的。”

  完整的家庭让霍金充满激情,他拒绝接受别人“怜悯的帮助”,就连坐轮椅,也是在简无数次央求下才答应。长年累月,简的顺从让他忽视了她时刻紧绷的神经。

  十年辛劳终于有了回报,1974年,黑洞辐射理论让32 岁的霍金成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答谢会上,简满怀期待地坐在台下,她渴望他能肯定她的付出。然而,霍金感谢了导师和朋友,却没有提到简和家庭,甚至没有给角落里的她和孩子们一个眼神、一个微笑。

  简悄悄地拭去了失望的眼泪。智力上,霍金是巨人,毫不掩饰地以自我为中心;而身体上,他非但给不了她一个有力的拥抱,而且还被禁锢在轮椅上,逐渐退化成初生的婴儿。她给他喂饭、洗澡、穿衣服、梳头和刷牙,承担起他生活的方方面面,渐渐地变为母亲,而非爱人。

  简被吞没在婚姻的“黑洞”里,长期的紧张状态消耗掉了她的乐观,“只因想到了孩子们,我才没有去跳河……”

  爱情简史,不可复制的传奇

  在母亲建议下,简参加了教堂的唱诗班,靠信仰获取精神上的慰藉和希望。在那儿,她结识了丧妻一年的唱诗班指挥、音乐家乔纳森·琼斯,相同的信仰和对古典音乐的共同爱好让他走近了她。与之相反的是,霍金的无神论越来越激进,他公开说“在我的宇宙里没有给上帝安排职位”,他时常嘲笑简的宗教信仰,不愿承认是信仰的力量让简有了直面艰难生活的勇气。他没有意识到,简太需要平等的`感情交流了。

  乔纳森进入霍金的家,教孩子们弹钢琴,帮简照顾霍金。他和简有说不完的话,他丧妻的痛苦、他的音乐抱负,简能够理解;同时,他也倾听她对霍金和孩子们的担心、对竭尽全力仍感到无望的生活的绝望。他强烈的信仰和积极的态度照亮了简生活的地平线,把她从崩溃边缘拉了回来。

  尽管如此,他们的相处始终保持距离。简从未想过要离开霍金,“我不能离开斯蒂芬,就像不能抛弃自己的孩子一样,毁坏我的家庭等于毁坏我一生的成就和生活。”无私的乔纳森也同样,他细致地照顾霍金,随时对他的微笑、眼神做出反应。

  在乔纳森的影响下,霍金变得温和、平静、善解人意,更加全力以赴地进行科学研究,不仅获得“爱因斯坦奖”,还当选为卢卡斯数学教授。一直排斥帮助的他终于对简说:“只要你继续爱我,我不反对有人帮助。”

  简对霍金的爱从未改变,他的自律和进取让她钦佩,她也同样努力,照顾家庭之余,用十三年的时间完成了博士论文。1979年,他们还迎来了第三个孩子。

  随著名望的提升,霍金经常受邀参加讲学。在一次去瑞士的旅行中,他不幸感染病毒性肺炎陷入昏迷,医生无能为力,建议关闭维持生命的呼吸机。征求简的意见时,她断然拒绝:“关闭呼吸机太荒唐了,斯蒂芬必须活下来!”

  霍金活下来了,代价是气管切开手术让他彻底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在一个基金会的帮助下,护士进入霍金的家庭,24 小时轮番监护。从此,家庭没有隐私可言,其中一名叫伊莱恩·梅森的女护士称霍金是“完美病人”,霍金也越来越享受她的赞美和照顾。

  靠着语音合成器,霍金又可以交流了。1988年,《时间简史》的出版让他成为世界的焦点,走在街上,人们向他鼓掌,回到家中,又不分昼夜地接待来访者。他成为世界的宠儿,蜂拥而来的媒体却让简不堪重负,“我在家就像一只彬彬有礼的马戏团动物,通过表演把个人琐事提供给新闻界,以满足他们的需要。”

  “生活从这时候开始混乱了”,两人貌合神离。一个周末,当简和小儿子滑雪回来时,霍金已和伊莱恩搬走了,没有留下任何解释。

  1995 年,分居五年后,霍金与伊莱恩结婚,九个月后,简嫁给了乔纳森。十一年后,霍金的第二次婚姻失败,至于原因,他对外界保持了沉默。

  霍金离婚后,简重新和他保持着家人般的联系,她定期去陪伴他,每次他去医院,她第一个去看望他。简在写回忆录《飞向无限》时,和霍金在一起的二十五年像电影一样重现,“在他想着无限进发的征程中,我能够陪伴着他走过中间一段短暂的旅程,是多么幸运”。

  “我的一生很幸运,除了患运动神经元疾病以外。”霍金以他一贯的幽默总结了自己的人生,而他的幸运,是因为有简。青春和爱情,她全都奉献给了他,以至他们的故事被搬上银幕时,看到扮演霍金的“小雀斑”埃迪·雷德梅恩的造型时,简瞬间就流泪了,那正是他第一次走向她时的样子。

  “我爱过你,我尽力了。”结局固然遗憾,但这场爱,不是悲剧,而是不可复制的传奇。

  学会放下

  她是一个身患绝症的,已到了一期,她爱了他整整四年,她希望在最后的里能看看他,千里迢迢赴往深圳。

  他陪着她到处玩,然后把她送入宾馆,他们躺在床上,让她睡在自己怀里,她把头贴着他的胸部,他只是给她安慰,他离去的时候,她从后面紧紧抱着他,他转个身来吻了下她的额头……

  他在手机上告诉我这一切,我在写文字,我发出去一个微笑,我像是在听一个凄美的,就像当初听他的悲惨故事一样,他是众多女人心中的白马王子,却偏偏爱上我这个爱听故事的女人,当这个满是故事的男人牵着我的手,我的心却是迷茫的,却一直和他演着一对相恋的情人!

  “丽,我爱你!我心中只有你!我只是安慰她,让她能多活些曰子!”那边又发出句一话,我发出去一句话,“那你就陪她走完的最后旅程吧!”我怎么就这么伟大,又不是演电视剧,人都是感情动物,说不定他们会演变成真正的恋人!我心怎么一点醋意都没有,还是他已经走出我的心中,还是跟本不存在,还是被另外一人占据了我的,他虽然没有高大英俊的身材和外貌,但我们能奏出心的共鸣!

  曾经我不住的打击他,伤害他,为的是不让他破坏我的这份平静,我不知道自己是喜欢他的`人还是他的文章,我想出各种方法刺激他,让他的同时我也在受着同样的煎熬,我想我应该是爱他的,如今他也不在原路等我了!

  谁是你心上的疼,谁是你忘不了的情,谁是你醒不来的梦滚滚红尘一个转身就是陌路天涯,人生就如看风景,陪你走一程的人很多。陪你走完旅途的人很少!人生也像删除键,一个删除就再无交集,人与人之间相遇是缘份,相守靠人心,不是所有的人都在原地等,不是所有的情都那么浓,总是在失去后,有人有些事原来早已扎入你心底!

  我一直相信有缘人纵然历经千山万水也会相遇,若无缘地老天荒也会别离,是你的是会等你,不是你的就云淡风轻,经历了聚散离合,已经不再是爱恨纠结的个性,缘来花开,缘去花落,当缘份走到尽头时,真的没必要追问谁对谁错,没有一生一世的承诺,都是人在冲动时许下的诺言!相陪时海阔天空,如春,分别后天涯各安!

  不哭,学会放下,学会看淡,学会不强求,不坚强的时候抱抱自己……

  爱情观

  兹洛宾教授是俄罗斯科学院的院士,今年夏季的时候曾到我们学校访问,并做了精彩的演讲,被我们学校授予为荣誉教授。兹洛宾教授热情好客,他亲自驾车载着我们游览了城市的名胜古迹,然后请我们到他家做客。

  我们已听说过,70岁的兹洛宾有一个小他20岁的美貌妻子,当兹洛宾教授摁过门铃后,果然一个美丽大方的女子推开门,兹洛宾教授介绍说,这是他的妻子柳芭。柳芭热情把我们让进屋,我们脱下外衣换了鞋子,夫妻俩带我们参观他们的新居室。

  兹洛宾教授说,以前买的房子,室内墙壁、地板、门均已装修完毕,而现在的房子是毛坯房,可以按自己意愿装修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所以早在两年前计划买房子的时候,他们就决定所有家具都要中国的。他们夫妇俩亲自去满洲里挑选、购买,因为超出了预算,他们甚至留下订金,从广州又订购一些家具。兹洛宾教授和妻子兴致勃勃地向我们介绍他们购买的每一款中国家具、灯饰品。室内中式实木家具,俄式装修风格,看上去珠联璧合,丰富的书藏,讲究的餐具,时不时透露出男主人学者风范、女主人的高雅气质。

  柳芭做好的饭菜早已摆满餐桌,她请我们就餐。我们给柳芭准备了一条红色羊绒围巾做礼物,柳芭接过后惊喜地叫道:“围巾!”兹洛宾教授笑咪咪地说:“正是她想要的,”又指了指窗外纷纷扬扬的雪说,“送的正是时候。”那边,抑制不住内心喜悦的柳芭问道:“我可以打开看看吗?”得到支持后,柳芭打开包装,把围巾披在肩上,啧啧赞叹道:“好漂亮啊!好漂亮啊!”她逐个拥抱我们,嘴里不停地说着:“谢谢!谢谢!”接着又说后天是星期一她要披着这条围巾上班,给所有人展示一下。柳芭快乐的神态感染了我们,我们拿起相机捕捉她所有幸福的时刻。

  我们坐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可以斜看着客厅里的穿衣镜,柳芭利用去厨房端菜的间隙走到镜子前抚弄她的围巾,又拿起口红涂抹嘴唇,转过身,扭下脸,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她还沉浸在无比兴奋之中。

  兹洛宾教授敬完酒后,曲教授端起酒杯说:“中国有句话叫做:一个成功男人背后一定站着一个不寻常的女人。兹洛宾教授是俄罗斯知名学者,他取得这么多成就一定和他背后的女人息息相关。我提议为兹洛宾教授身后不寻常的女人干杯!”闻听此言,柳芭的眼睛湿润了,她起身在兹洛宾教授的脸颊上深深地吻了一下,动情地说:“我一直为我有一个这么成功的.丈夫感到骄傲!”柳芭用面巾纸搽拭着眼睛激动地说:“虽然我和你们是第一次见面,但我有一见如故的感觉,我愿意跟你们讲出我的心里话。我和我前夫生活了20年,他对我很好,孩子们也很尊敬我们,家庭也很和谐,可我却不可救药地爱上兹洛宾教授,”不知为什么,柳芭始终称兹洛宾为教授,柳芭擦了擦眼角继续说,“当时我很为难,不知该怎么办,我想了很久还是遵从心愿来到兹洛宾教授身边。”兹洛宾教授补充说:“当时我是离婚单身。”柳芭依旧激情满怀地说:“我一直认为我的选择是对的。”她又吻了一下兹洛宾教授。柳芭讲这段故事时,一脸大胡子的兹洛宾教授始终慈祥而又温和地看着柳芭。我举起酒杯说:“为柳芭干吧!为爱情干杯!”柳芭俄语意思正是“爱情”。

  也许兹洛宾教授与柳芭的爱情故事打动了我们的曲教授,他也向大家敞开心扉,他说,他和前妻是大学同学,过了20年越来越淡的生活后,有一天妻子说:“我们离婚吧。”曲教授不同意,虽然他知道他们之间已没有爱情,但还有一份亲情在。妻子坚持认为,不要勉强对方,各自寻找各自幸福,于是,没有争吵没有纠纷他们悄悄办理离婚手续。依旧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依旧在一张床上共枕,依旧在一张饭桌上吃饭,依旧在晚饭后去操场上散步,依旧年年获得“五好家庭”称号。直到两年前前妻觅得知己搬出去重新组成家庭,他们才对外宣布,他们早已离婚了。儿子惊讶,双方父母惊讶,邻居惊讶,全校一片哗然。前妻离开家时叮嘱他赶快寻找新的伴侣,其实,那时他已有一个心仪的对象小江,是他的一个单身同事,当曲教授向小江表明心迹时,小江惊恐地说我不想做第三者,于是曲教授给她看了离婚证书。小江比曲教授小19岁,他们热恋了一年,今年冬天将举行婚礼。

  曲教授的儿子27岁了,正在谈恋爱,前妻对儿子说:“你如果需要钱,就向妈妈要,不要找爸爸,因为爸爸谈恋爱也需要钱。”每到周六的时候,曲教授与女朋友、儿子与女朋友聚在一起吃饭聊天,其乐融融。曲教授说,世界上有两个女人真心对他好,一个是前妻,另一个是即将上任的年轻妻子。

  听了曲教授的爱情故事,我们感慨万千一片赞叹,受了鼓舞的曲教授拨通女友的电话,把他的心情分享给女友。我们也纷纷接过曲教授的电话,把最美的祝福送给曲教授的女友。

  在热气腾腾的话语烘托下,人人都醉了,我学着中央电视台节目趁势采访兹洛宾教授:“你幸福吗?”兹洛宾教授反问我:“难道你看不出来,我很幸福吗?”我说:“我希望你亲口说出来。”兹洛宾教授沉吟一下说:“我很幸福,我家里有一个能干的好妻子,单位有好同事好学生,他们都很尊重我。我和柳芭共有四个孩子,四个孩子都有出息,他们之间相处得又很好,我没有理由说不幸福。”

  临走时,柳芭执意把她亲手烤的馅饼送给我们做第二天的早餐,兹洛宾教授说,柳芭非常擅长做烤饼。

  离开伊尔库茨克的前一天晚上,外事副校长塔玛拉在饭店设晚宴为我们送行。那天晚上塔玛拉的丈夫巴维尔也来了。巴维尔已退休,但他常常出现在塔玛拉的身边——接送塔玛拉。很少看到一个男人总是用充满柔情蜜意的目光注视着妻子,巴维尔就是那种人。巴维尔很帅,看上去很年轻,体型也很匀称,不知是不是和他练了20多年的气功有关。所有见到塔玛拉的中国人,对塔玛拉的第一印象都是:美丽,优雅,干练。当我们在晚宴上这样赞美她时,巴维尔马上站起来说,他一直认为塔玛拉是一个不寻常的女人,伊尔库茨克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城,但来自法国、德国、蒙古等国家的领事到伊尔库茨克时,都提出要见见塔玛拉,因为正是塔玛拉的努力使这些国家院校与塔玛拉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对巴维尔的话我们深信不疑。塔玛拉曾说过,她的学校当初曾和北京的一个著名高校合作,当她飞到北京洽谈合作事宜时,那个学校的副校长也在场,副校长不停地看着表,对塔玛拉说,他只有十多分钟时间,结果他们谈了四个小时,并签订了合作协议。

  在那个告别晚宴上我们聊得很愉快,不知不觉聊到了家庭,聊到了爱情,塔玛拉说:“生活中不能没有爱情。”我问:“什么是爱情?”塔玛拉看了一眼巴维尔说:“就是和我所爱的人在一起。”巴维尔抢过话说:“爱情就是彼此的依恋。”巴维尔说:“我和塔玛拉是同龄人,从相识算起已经在一起41年了。在未认识塔玛拉之前,冥冥之中就感觉到有个我所依恋的人在等待着我,当我见到塔玛拉之后我明白了,塔玛拉正是我期待的人。巴维尔是东正教徒,但我也崇尚佛教,佛教说,选择一个人,就要与他生死相依,我选择了塔玛拉,就只想与她白头偕老!”

  我忽然感觉到,原来俄罗斯人的爱情观与我们中国人很相似,只是爱情的故事不同而已。

  原来相爱可以如此简单

  她是个很有才情的女人,聪明漂亮,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生活及精辟的人生哲学。

  他倾慕她很久了,为了她,他不抽烟不喝酒,开始听一些她爱听的音乐,看一些她爱看的书,也学着做她爱吃的小菜;为了她,他甚至放弃了出国任职的机会。可是她对他的追求始终泛泛,和他不冷不淡若即若离地相处着。

  一次他出差去埃及,询问她要不要同去,她原打算去埃及玩的,就答应了同行。

  在那个充满神奇的国度,他们骑着同一头骆驼,在金字塔前端详狮身人面像,她坐在前面,靠在他的怀里,他半搂着她的腰,下巴轻搭在她的头发上。她的长发随风飞舞,碰得他的耳朵发痒。俩人就这样看夕阳在大漠慢慢落下,将天际染成最为壮丽的红色。她动了动,将身在他胸前挤了挤,梦呓般的说:“谢谢!”

  他身子震了震:他送给她最大颗的钻石,最通透的玉器,她没有说谢谢;他请她去最高档的饭店,吃最名贵的菜,她没有说谢谢;在巴黎,给她买最幽雅的香水最新潮的衣服,她也没有说谢谢;可就在落日大漠里,靠在他的怀里,她那么由衷地感谢他。

  一句谢谢,顿时让他明白爱之所在。

  爱不是金钱地位不是荣耀容颜不是外在的表象刻意的.迎合,是长相守莫相望,是风中的同一件衣服,雨中的同一把伞,是贫贱中的同一碗汤富贵中的同一颗心,是大漠中同骑一头骆驼同看夕阳落下……

  原来相爱可以如此简单,他感觉嘴角咸咸的,把脸贴紧她的头发,抱紧了她。

  深奥的爱情

  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每当爸和妈在一起,总是妈无微不至地关心爸。有时我会打抱不平——妈为什么心甘情愿,事无巨细,什么都依着爸?

  爸早晨起来刷牙,看见牙膏没有了,就跑到妈床前喊:“牙膏!牙膏!”妈睡得正香,她昨天夜班,深夜11点才回来。可妈勉强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爸举着空牙膏筒,马上翻身起床,到浴室里从柜橱拿出牙膏,把盖打开,还亲手给爸挤上一节。

  当爸发现该换袜子了,就拿着袜子喊:“袜子!袜子!”好像妈就应该负责袜子,难道他自己就不可以去洗吗?可妈却是马上停下手里的事,去洗衣房给爸洗袜子,然后一双双配好对,挽好袜腰,整齐地放在抽屉里。

  吃饭的时候,妈常问爸:“你还要汤吗?”爸说:“给我点。”妈就立刻站起来到厨房去端。妈做这些事非常自然,好像本应该这样。我们小时候是这样,长大了还是这样,永远是照顾着爸。

  更让我看不惯的是,爸每天早晨上班,坐在椅子上穿好了鞋。他肚大腰圆,弯身不方便,妈就坐在另一张椅子上,让爸把腿搁在她腿上,给他系鞋带。我甚至怀疑妈只是爸的仆人,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爱情。

  让我对爸妈之间关系的看法发生改变的是一场突然而至的病。

  有一天妈回到家,闷闷不乐地拿出一张诊断书给爸看,爸的脸立刻白了——医生发现妈乳房右侧有一个肿块,性质可疑。爸立刻抱住妈,惊恐地说:“那绝不是癌,肯定不是!我这么爱你,你怎么会得癌呢?”

  接下来的日子,早晨爸一睁开眼就去榨鲜桔汁给妈喝。有时妈说没胃口喝不下,爸就站在妈身旁,一直看着她喝光才离开。妈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爸就给妈再套上一双厚袜子,把妈的腿放在自己腿上搓来揉去。晚上上床前,爸拿着厚薄不一的`睡衣让妈挑,问今晚喜欢穿哪件,像哄一个小孩儿。

  妈去做手术那天早晨,自己面不改色,倒是爸眼泪止也止不住。他一边用大手抹泪一边说:“我爱你!”还把我和弟弟推到妈妈面前,让我们一起说:“我爱你!”嫌我们声音不高,又让再说一遍。妈眼圈红了,但还是镇定地一遍遍对我们说:“不要担心,不要担心。”

  那天我才知道,爸和弟弟这两个男人还有我这个假小子都没有妈坚强。这些年,我们都生活在妈周围,妈是这个家庭的核心,是我们的主心骨!那些日子我也才知道爸是那么爱妈,不是一般的爱,是爱到刻骨铭心,入心入肺,须臾不可分离。爸以前向妈要牙膏,要袜子,让妈给他端汤送到嘴边,绝不是不把妈当回事,奴役她,而是要享受一份被爱的甜美。妈在这个过程中,也享受着被深爱的男人需要的甜美。

  爸妈的爱情深奥得很呐!

  最佳恋人

  女孩在认识男孩的时候,男孩是个衣食不愁、挥金如土的公子哥。

  他们相识、相知、相爱,短短的时间里他们走到了一起,成为了周围朋友眼中的最佳恋人。

  男孩和女孩每天的吃喝玩乐让他们忘记了时间的流逝。转眼半年过去了,男孩和女孩花光了身上所有的积蓄,他们开始注意节省了平日的开销。女孩不再去商场买高级化妆品了,不再去高级场所吃饭了,男孩戒了烟,也开始拒绝名牌了。生活开始变得节俭起来。

  男孩问女孩:如果有一天我什么都没有,你还会爱我吗? 女孩笑了没说话。

  一天的早上,男孩莫名的对女孩大发脾气,女孩在不解之时,男孩愤然离开了她,连续过了几天都不见踪影。女孩开始自责是不是没有正面回答男孩问的问题,他才之所以生气? 女孩决定找男孩问个究竟。

  一个月过去了,女孩问过男孩所有的朋友,但依旧没有找到男孩。她没有放弃,她在告诉自己男孩只是一时生气,很快会回来。

  一天,女孩收到了一封信: 你还好吧!我知道你收到这封信会很惊讶。请原谅没有和你说一声就走了,是我的.不对,不该与你发脾气,真的希望能得到你的谅解。我只是出来走走,可能是生活的压力有些大了,出来透透气。在外面经常会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挺怀念的,你的笑声,撒娇声都是我永远忘不掉的。我相信能保存到永远。但是……但是我觉得我们不适合在一起。把最美好的留在记忆中吧。保重!

  女孩手捧着信,眼泪浸透了这封信……

  久久的捧着没有留下地址的这封信,一直坐着,她不敢接受男孩提出的分手,她不愿意面对……

  女孩决定继续寻找男孩。她要当面问个清楚,想见到男孩,哪怕是一分钟也可以。她继续问着男孩的每个朋友。

  一天,女孩又收到一封信:

  我们已经有67天了没有见面了,你还再找我。你真的很傻,我都已经说过了,我们很不合适,你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天使。请别再找我了好吗?仅有的一点美好的回忆我不想让你破坏掉,我已经找到真正属于我的另一半了,你祝福我们吧……而且快结婚了。希望你也能早日找到合适的另一半。保重!

  女孩看着信几乎崩溃了,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深爱的男孩会如此的绝情。但她突然感觉到男孩离自己很近,好像一直都在看着自己在寻找他。

  女孩的目光锁定了男孩的朋友。终于女孩在医院病床上见到生命垂危的男孩。女孩走近男孩,他们彼此都没有说话,女孩紧握着男孩的手没有忍住夺眶而出的泪珠。此时的女孩非常明白男孩的做法,她更握紧了男孩的手…… 女孩寸步不离的陪着男孩走完了最后的25天,病魔没有被他们的真心所感动,从女孩手中无情的抢走了男孩。

  就在男孩闭上眼的最后一刻,女孩趴在男孩耳边轻轻的说:如果有一天你什么都没有,我依然爱你,永远陪在你左右,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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