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一)
甲方:姓名____,籍贯____,身份证号:____,联系方式:____。
乙方:姓名____,籍贯____,身份证号:____,联系方式:____。
2011年x月x日x时x分许,xxx与xxx在xxx地点xxx发生交通事故,导致xxx受伤(或死亡),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具体事实经过详见第x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以上事故经调解,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车辆损失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_____元。
二、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理赔工作。甲方理赔所需证据材料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提供。甲方与保险公司理赔事宜无论结果如何与乙方无关。
三、本协议所涉及的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处理终结后,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任何补偿事宜。甲乙双方的其他责任互不追究。
四、本协议内容是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原则下共同商议决定的,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等情形。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二)
甲方:乙方:
20XX年10月15日16时,韦XX驾驶皮卡小货车(内乘黄XX)由XX往XX方向至XX路段时,车辆与横穿公路的曹XX相撞,造成曹XX抢救无效死亡。现韦XX(甲方)与曹XX的三名近亲属(乙方)就曹XX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三名近亲属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4。8万元(肆万捌仟元整)(未包括丧葬费及医疗费,丧葬费壹万捌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甲方韦XX通过交警支付给了乙方,另医疗费己由甲方韦XX结清)。
二、甲方先将上述_____元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汇入乙方三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剩余部分_____元待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成相关保险理赔手续后三日内汇入指定帐号。_____指定户名为:_____指定帐号为:
三、曹XX(乙方)的三名近亲属只到场二人为_____及_____,因另一人____未到场,上述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后,由乙方__________代表三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____全权负责,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再就曹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上述汇款义务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公平、合理。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四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其中未到场的_________由_________代签,因此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_________全部负责。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