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钟为春 职 务: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官堂街13号
工作职能:
锦江区教育局职能
第一条 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招生计划;
第二条 指导和督促全区中小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教育、教学计划;
第三条 做好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以及财务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负责全区中小学的业务管理指导、特殊教育工作、招生工作,以及中小学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区语委办公室的有关具体工作;
第五条 规划并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学校管理者队伍建设及人事制度改革;
第六条 负责全区职工教育工作的指导、管理、统计、评比和表彰;
第七条 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年度考核、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离退休教师的管理、教职工的奖惩、人事、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等;
第八条 负责区域内民办学校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 负责区域内幼儿园的注册登记和管理,负责地区域内幼儿园的业务和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
第十条 负责区域内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制定锦江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督导评估方案和实施细则,依法对区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第十二条 组织全区重大教育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评估,开展教育督导研究;
第十三条 负责我区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招生、考试工作。
[锦江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