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发生不少大学生打工受骗事件,两全其美劳动学院特别提醒,根据现在的劳动法,在校大学生兼职不具有法律上的劳动者身份,所以签了劳动合同也不受劳动法保护。但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受民法等法律保护。
寒假期间,很多大学生加入兼职打工的行列,各类中介公司也瞅准机会,加紧宣传,待遇从每小时10元到上百元不等,然而这其中也暗藏各类“陷阱”。陷阱4:一些正式注册的公司也可能会利用学生不了解社会的情况,以招短期工为名,最后给予超低工资,或者干脆不付工资。
寒假期间,很多大学生加入兼职打工的行列,各类中介公司也瞅准机会,加紧宣传,待遇从每小时10元到上百元不等,然而这其中也暗藏各类“陷阱”。资料显示,每年假期打工受骗的大学生都不在少数,由于缺乏经验,往往会因为没有证据等原因,陷入讨薪无果、投诉无门的困境。
学生投诉一周辛苦白忙一场
小李,现就读于天津大学某专业二年级。放寒假时,她在校内宣传栏内看到一则招聘市场调研员的启事,每天报酬100元。小李说,刊登这则招聘启事的是位于他们学校附近的一家没名的中介公司,她支付了50元中介费后,对方便帮她联系了招收市场调研员的联系人。后来在八里台附近的一家招待所里,小李接受并通过了面试,面试者是一位30多岁的女子,南方口音,她自称是产品推广营销部负责人,姓马。“要做市场调研的是一款牙膏,主要是通过市场问卷的形式,向消费者推广这款产品。”小李说,马姐分给她的调研区域是华苑生活区,她每天一早要带着50份调研问卷在大街上找人填写,晚上还要把填好的问卷送回马姐手中。“这份工作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很辛苦,为了完成任务,经常在大街上一站就是一天,赶上降温的那几天,两条腿都冻僵了。”她连续干了整整一周,第八天一早,她准备领取一周的报酬回家过年时,却发现马姐“人间蒸发”了。小李当即报了警,但由于拿不出任何相关凭证,民警只对其所述进行了简单记录,根本无法立案。事后,她又找到为其推荐工作的中介,但这家中介已经锁了门。“我辛辛苦苦忙活了一周,没想到竟是白忙活一场!”
记者调查签了协议维权也难
记者近日采访了50多名上学期间有过打工经历的大学生,近8成大学生表示,打工期间,从来没有和用人单位签署过任何协议。采访中,已就读于南开大学人文学院大四年级的刘兵说,他从上大一时就利用假期打工赚钱,第一次打工时曾和一家用工单位提过签订劳动协议的要求,但对方表示还从来没有大学生要求他们签订劳动协议的,大学生打的都是短期工,按小时签合约很麻烦。刘兵说,自此以后,他在打工过程中,再没有要求过跟对方签订协议。
“大学生的身份还是学生,工作也是临时性的,这种行为并不受劳动法保护。”张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世清说,在我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相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而因为没有相关的劳动协议约束,一些企业更是借机将在校学生视为廉价劳动力,不仅给予的报酬奇低,甚至恶意欠薪。在打工无凭证的情况下,大学生讨薪困难重重。不过,并不是签订了雇佣合同后,就可以高枕无忧,因为兼职工作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部门保护,大学生在签订合同后遭遇侵权行为,同样面临维权难的窘境。“但如果大学生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合同,双方就属于雇佣关系,雇佣合同是受合同法保护的。但与劳动纠纷不同,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劳动仲裁机关并不受理。如果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发生用工单位欠薪问题,大学生可以依据用工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王世清律师表示,很多时候,打工的大学生因为被拖欠的工资数额有限,为了几百元的工资去打官司费时费力,高昂的维权成本更是让大学生望而却步。
[大学生兼职打工,不受《劳动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