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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4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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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县教育局资产清查的要求,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日期:根据县教育对学校进行固定资产清查要求,20xx年3月28日开始对我校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二)资产清查范围:对我校第一类至第九类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在清查前,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学习相关文件,首先,我校成立了由吴自范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固定资产清查的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其次,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对单位财产情况进行清查。固定资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固定资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清理资产,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证据,填制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将清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自然损失的情况有:八类旧桌凳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旧的办公厨已淘汰,以前拆除的房屋没有报损等。

三、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部分科室物品有乱搬现象。

(二)原因分析:

由于物品不够临时安排活动挪用。

(三)改进措施:

1、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固定资产帐务。

报告二:

随着我校事业的发展,固定资产数量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复杂,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管理中存在和出现问题也越来越多,致使资产清查工作难度大、困难多,任务艰巨。资产管理处依靠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历时近一年,初步完成了学校固定资产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学校固定资产家底。

一、资产清查结果

(一)账账核对结果

1、核对方法

由于固定资产总账、电子帐、分户明细账、分户账错漏较多,无法实现相互校核,经与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协商,请示主管领导同意,账账核对只能依据财务处固定资产资金帐进行核对。

2、核对结果

通过核对,学校固定资产账与财务处固定资产资金账实现了相符合,截止20xx年年底,学校固定资产账面总额为13108.705342万元。

(二)账实核对结果

表六: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统计表

固定资产

总额

仪器设备

其他设备

数量(件)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固定资产帐

02年前

20895

27773986.73

----

----

02年后

60223

103313066.69

----

----

合计

81118

131087053.42

59852669.56

71234383.86

盘实资产

02年前

18092

25044499.29

----

----

22.30%

19.11%

----

----

02年后

58570

100791880.12

----

----

72.20%

76.89%

----

----

合计

76662

125836379.41

56072417.94

69763961.47

94.51%

95.99%

42.77%

53.22%

盘亏资产

02年前

2803

2729487.44

----

----

3.46%

2.08%

----

----

02年后 

1653

2521186.57

----

----

2.04%

1.92%

----

----

合计 

4456

5250674.01

3780251.62

1470422.39

5.49%

4.01%

2.88%

1.13%

说明

核查结果统计并不十分精确:一是教室固定资产(桌椅、多媒体设备)未能核实准确;二是个别单位第三轮核对数据提交太迟,没有统计。但对基本统计数据影响不会十分明显。

通过三轮账实核对,学校13108.705342万元账面固定资产中,盘实在用资产12583.637941万元,盘亏525.067401万元。依照资产大类统计,教学仪器设备5985.266956万元,盘实在用资产5607.241794万元,盘亏378.025162万元;其他资产7123.438336万元,盘实在用资产6976.396147万元,盘亏147.042239万元。按照资产使用年限统计,02年前资产2777.398673万元,盘实在用资产2504.449929万元,盘亏272.948744万元;02年后资产10331.306669万元,盘实在用资产10079.188012万元,盘亏252.118657万元。盘亏资产总量较大,占学校账面总资产4.01%;其中教学仪器设备盘亏占学校账面总资产2.88%,占盘亏资产72%,02年后资产盘亏占学校账面总资产1.92%,占盘亏资产48.02%。

二、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缺乏专业人员或中介机构的介入,账务核对处理和资产清查过程与方法、资产清查报告都可能不够规范。

二是本报告为资产管理处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形成的报告,能否作为资产账务交接报告,请学校审议。

2、建议

(1)本次资产清查盘亏总量较大,占学校总资产比例较高。建议学校在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和资产编码后,及时再次组织进行各部门资产盘点,盘亏资产将会有所减少。

(2)目前资产清查和管理的难点之一是阶梯教室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学生课桌椅,考虑学校教室使用和管理现状,建议学校明确阶梯教室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学生课桌椅由教务处统一进行二级管理。

(3)本次资产清查中包括上报待批报废262.7万元,建议学校将本次清查盘亏的525.1万元资产,全部列入待报废资产,资产管理处待资产清查交接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分批申请报废。

【相关阅读】

学院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内财资〔2016〕144号))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乌财资〖2016〗17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在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指导下,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通过资产清查准确掌握我校国有资产情况,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学校综合财务报告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同时针对在资产清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适应我校实际发展需要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的范围和主要工作内容

对我校产权范围内的各项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并对资产清查工作中认定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三、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以法人代表为资产清查第一责任人,由后勤、计财、纪检、基建、科研、人事、教学、图书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清查核实的实施、协调、指导工作;各系、各部门(以下统称各部门)也要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指定12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报等工作。

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如下:

组长:刘前贵

副组长:许卫(常务副组长) 阿拉腾巴特尔 田智梁政

成员:欧军 赵向军 付勇 院丕文 石德林 温世明 戈华 李景杰、 刘剑虹、宋勤、赵利生、各系、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

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付 勇

副主任:欧 军 院丕文

成员:赵利生 何学峰 石岩峥 张美霞 孙国庆尚磊 王德龙

四、清查内容及方式

(一)资产清查内容

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机构人员)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五个方面。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主要是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学校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本项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2.账务清理。主要是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通过账务清理要达到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本项工作由计财处负责)

3.财产清查。主要是对各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包括各部门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学校经费、包干经费、部门创收和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主要是指单位单价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都列入固定资产。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资产收益等的清查。(本项工作由各部门和后勤处、基建处负责)

4.资产核实。主要是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计财处、后勤处等单位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清查工作中认定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进行核实上报。(本项工作由计财处、后勤处负责)

5.完善制度。主要是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本项工作由校办、后勤处负责)

五、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和步骤

清查工作从2016年5月上旬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整个过程分为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5月 15日5月31日)

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和资产管理员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员进行培训;后勤处汇同计财处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登录、核对。

(二)自查阶段( 6月2 日6 月20日)

1.各部门所有未办理入库手续的固定资产(开具正式票据),统一到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登记办理。(在基准日之后,需做说明)

2.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根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固定资产账表,清查实物,填写资产清查明细表。对于资产盘盈(有物无账)的情况要按要求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对于资产损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存货损失,指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植物等因资产盘亏(有账无物)、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一种是固定资产损失,指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植物等因资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此两种情况要按类别分别填写相对应账表。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所有固定资产需要到后勤管理处领取新标签重新粘贴,做到账卡相符,粘贴标签要做到正确、美观、规范。

(三)抽查核实阶段( 6月21 日6 月30日)

各部门自查后,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归口资产的核查,核查面在70%以上。如账实不符情况较多即停止核查,需重新自查。通过核查,理清各类资产的数量和金额,核实资产盘盈、资产损失的数量和金额。

对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类似资产竣工决算资料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对盘盈的其它资产,经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复,依照有关部门相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各部门根据账务处理后的实际固定资产数据,调整资产清查信息系统内的相关信息。

(四)汇总上报阶段(7月1日8月25日)

各部门对各类固定资产核查、填写准确后,由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员、自查经办人签字,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核查经办人审核签字,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确认(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查对核实),形成清查结果。其中,清查出的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事项,由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市财政局批复后再做相应处理。

如有必要,监察审计处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清查结果予以认定,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报送市财政局的纸质、电子版材料包括: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电子版材料还包括: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及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清查结果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9月5日

(五)整改总结(9月-10月)。

根据市财政局核实批复的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账目,建立完整的学校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完备的分级管理制度。

六、经费使用

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七、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将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组织精干队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各部门明确12名熟悉资产管理工作的联络员,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名单报送清查工作办公室。

(二)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清查工作。

(三)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学校资产情况。监察审计处将对清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在清查工作中,如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